30Chapter30
因为联欢会的缘故,教室里被简单布置过,桌子也都推散到四周,教室里顿显空旷很多最新章节。难得不要求穿校服,学生们都穿着自己的衣服,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聊天说笑。
叶起南一进教室就看到袁唯,脱了外套,很自然地坐过去。刚开始他还没注意,后来发现很多人都在往他和袁唯这个方向看,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今天袁唯穿了套白色耐克运动服,和自己身上这套灰色的正是一模一样的款式。
“呦,袁唯,难不成你和起南真是亲兄弟啊,连衣服都是一样的?”有人开玩笑。
“怎么,我们长得不像?”袁唯不在意地回道,还故意将胳膊搭在叶起南肩上,将小孩往自己身边搂了搂。
“别臭美了!虽说你长得也不赖,可是跟起南比还是差几个档次!”一个和袁唯关系不错的男生跑过来嘲笑他。
“哦?是么……”袁唯略显受伤地摸摸鼻子,勾着嘴角低头看了叶起南一眼,眼中满是戏谑。
叶起南噗地涨红了脸,抓抓头,摸摸耳朵,有点不知所措。班级里几个女生瞧见他这小模样,眼睛都冒出小星星了,突然觉得这新转来的漂亮小正太身上萌点一大把一大把。
韩菲菲刚进学校的新闻部,消息最为灵通,趁着热闹,凑过来神秘兮兮问:“起南起南!我听说你昨天被校篮球队招进去了,天啊真的假的!”
韩菲菲嗓门不低,经她这么一说,众人也都来了兴致,本来就对班级里这个小不点感兴趣,只是碍于以前上课位置的不方便,再加上这小孩性格内向,很多想八卦的人也都无的放矢。如今机会正好,女生们七手八脚搬过椅子蹭过来,将小不点团团围住,简单聊了几句,最开始还能保持矜持,很快,见这个小孩也不是想象中那么难以相处,只是有点害羞,便都放开了胆子上下其手。
“叶起南,你究竟多大了啊,几岁上的学?看着好像还没有十岁呢!”
“起南,你个子那么小,坐在最后一排能看到黑板吗?”
“诶?起南你怎么没带零食啊?来来来吃这个吃这个……”
“我听说校篮球队的训练很严苛呢,哎呀你们说他们会不会欺负咱们起南啊?”
叶起南差点被女同学们泛滥的母爱淹死,联欢会正式开始时,他的书包里莫名多了一堆好吃的,塞得鼓鼓囊囊。女生们散场开始准备节目,七八只属于雄性生物的爪子又默默伸过来,你抓一把我抓一把地偷他书包里的零食吃,被刚刚成立饲养关系的雌性饲主们发现,连打带骂,一顿笑闹,整个班级,竟然以叶起南为中心,变得格外融洽。
叶起南受宠若惊,他觉得很神奇。原本以为淡漠的只会埋头学习对其他事都漠不关心的同学们,居然也有这样亲切热情的一面。他习惯了躲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却不知道原来与人之间隔阂的那一层灰纱,是可以如此轻易地被揭开。原本以为是一条孑然独行的死胡同,走得艰难,走得寂寞,却不想,转过头,冲破那个由自己编织的牢笼,眼前竟是灯火通明的豁然长街。
四中的学生们成绩好,却不都是死读书,课外活动都很积极。文艺委员刘思嘉是个身高近一米八的长发御姐,做事雷厉风行,精通钢琴和小提琴。为了给班级联欢会增加气氛,她还特地从家里搬来一台电子琴架在讲台上,站在后面负责给全场配乐,酷酷的很有DJ范儿。
几个固定节目过后,班委又组织同学们做了几个小游戏,接下来就到了最传统最老套但也同时最具有全班调动性的击鼓传花环节。
为了增加戏剧效果,刘思嘉被人煞有介事地用布带蒙上了眼睛,然后开始弹奏旋律简单却极富有节奏性的欢乐小音节。下面的同学在音乐中传递一只毛绒老鼠,音乐停止,毛绒老鼠传到谁那里,谁就要表演一个节目。
游戏一开始,负责组织的几个班委里的女生就开始蠢蠢欲动,互相以眼色示意,鬼鬼祟祟的目光直往小不点身上瞄。叶起南毫无所觉,跟着大家一起传老鼠,一边还纳闷怎么现在人们都喜欢毛绒老鼠。音乐长时间未停,老鼠从手里过了三次,叶起南渐渐放松警惕,不料,当袁唯第四次将老鼠塞给他的时候,音乐戛然而止!
叶起南:“……”
不是这么巧吧……
当然不是这么巧,你没看到有多少双眼睛眼巴巴惦记着你呢。
几个女生见小阴谋得逞,兴奋地拍手,袁唯轻轻敲了下还没反应过劲,仍在发呆的小孩,笑道:“怎么,昨天放学前不是说过要每人回家都准备个小节目备用么?没准备?上去唱首歌也行啊。”
叶起南以前从来没有在这种聚会活动上做过焦点,也很习以为常地忽略了准备节目这种事。本来他有点措手不及,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知何去何从,不过袁唯最后一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他觉得今天挺开心,不想扫大家的兴,也不再扭捏,就走到前面,和刘思嘉说自己要唱首歌。
“请问,你会弹十年吗?”叶起南仰着脑袋问站在讲台上的高高御姐。
“你要唱十年?”御姐挑挑眉,修长十指在黑白琴键上跳动,一串旋律缓缓流出,“来吧,我来给你伴奏。”
十年这首歌在六七年前可谓是风靡得家喻户晓,大街上音像制品商店里十家有八家都在放,更是受年轻人欢迎。虽然还是陈奕迅的经典老歌,但如今难免有些过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居然要唱这首歌,班级里的同学们都挺意外,不过每次击鼓传花即兴表演节目,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唱歌,除了今天唱歌的是个小不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太吸引人的。
叶起南站在教室中央,低头平复紧张情绪,并在脑子里回忆了几遍歌词,确认不会记错。他前世太喜欢陈奕迅了,他的每首歌几乎都倒背如流,尤其是粤语版的,所以他粤语歌才会唱得那么好。前奏响起,教室里安静下来,叶起南还没有变声,雌雄莫变的嗓音,轻轻随着伴奏唱了头两句,立刻引发不小的骚动!
艾玛!这小孩唱的居然是粤语版的!明年今日!
这下众人惊了,玩手机的,看小说的,只顾着吃的,都纷纷抬起头!这年头在北京城里唱一口地道的英语歌不算稀奇,能唱粤语歌才是真的不多见,何况还是这么小的小孩?而且这孩子昨天才进了校篮球队,不得了不得了,这是要成精了!
众人星星眼,男生们没把叶起南当雄性,丝毫不觉得他在雌性面前抢了自己风头,没有眼红只有惊叹。而女生们则更是没把叶起南当雄性,只觉得一只迷人的稀有品种幼崽金灿灿诞生,一个个母性大发,恨不得把那个站在台前满脸严肃一本正经唱粤语歌的小屁孩拉过来好好蹂躏一番。
叶起南终于唱完了一支歌,暗自松了口气,再一抬眼,发现满满一屋子同学都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看,吓得他后脖颈的寒毛都竖起来,果断迅速逃窜回座位。这时大家才想起来给他鼓掌,有人撺掇着,想把他再拖出去唱一首,但小屁孩却死活不肯了。母爱泛滥的女生们看叶起南这么害羞这么不好意思,也就开恩放过他一马。
这是叶起南第一次在许乃峰以外的人面前公开唱歌,也是第一次作为主角,被那么多人认真听着唱歌。叶起南很兴奋,他能感受到无数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但如今,除了紧张,他心中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在慢慢滋生,好像……他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吧。
“唱的很好听。”身边有人凑过来小声说,揉了揉他的脑袋。
叶起南听声音,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袁唯。
“谢谢。”
“嗯?你总谢我干什么?”袁唯莫名其妙。
叶起南笑笑没说话。
“期末加油。”
“嗯,你也是。”
自从这次联欢会之后,叶起南和班级同学熟稔了不少,而最让他欲哭无泪的是,他从此以后竟莫名其妙地沦为了妇女之友。班级的女生们都把他划归到自己的阵营,什么大姨妈来了哪个牌子的卫生巾好用这样的话题也不避讳他。时常动手动脚调戏,勾肩搭背有之,聚众围观有之,在他面前面色坦然讨论男生的小八卦。叶起南要不是尿急的时候还出门左拐往男厕所奔,有时候还真的有种自己不是男人的幻觉。
这样的境况整整持续了高中三年,哪怕高三毕业之际叶起南的个头已经蹿得和班级里大多数男生差不多高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改变。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新年联欢会以后,学生们的头等大事就是第一学期的期末考了,这对刚升上高一的学生来说更是重要。高中的第一次大考,都是各个中学来的尖子生,谁都不想落后于人,都憋足了劲地为备考做准备。
第一门考试是语文,叶起南对这门课算是最放心的,只在前一天晚上翻了几篇作文范文,太久没有写过应试作文,要温习一下范本模式,这样才有利于得分。
语文卷子果然答得很顺畅,叶起南很快将前面题目全部写完,翻到最后面的作文,扫了眼题目要求,却愣住了。
这是一篇话题作文,题目是——重生。
作者有话要说:爬上来了……先放两章,第三更不知道能不能挤出来,十一点之前还木有就勿刷了,明天再双更好了,今天有点吃不消,咳咳,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