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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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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对于沈瑶瑶来说,每天的时间都有些不够用。

寒假作业不多,用不了多长时间,但是每天要上芭蕾课和钢琴课,还新加了一门小提琴。

在家里,不过要练功、练小提琴、记谱子,她还要练习锻体术,晚上早早的开始冥想。

她原本就不是什么天才,甚至学习一些东西的时候,入门还比别人慢,几个剧情世界下来,她已经很能够沉得下心了。

同样能沉得下心来的还有沈跃,在周老板手底下的十几个工头当中,沈跃是最认真的一个,甚至有人私底下说他吹毛求疵。

他觉得不能通过的地方,宁可返一遍工,也不会糊弄过去,但返工既费事儿,也废料,还会落人埋怨。

所以他方方面面都想盯着,盯得紧了,就不容易出差错,也就不会出现差错之后再亡羊补牢了。

尤其是过了腊月二十之后这几天,马上又要放假回家了,工人们心都浮了,做事情不如以前认真。

沈跃只能更认真,把时间几乎都靠在了工地里,相比于他认识的其他那几个工头,他现在这做法,真有些费力不讨好。

可一些地方让他敷敷衍衍的过去,他心里边又过不去。

穷的时候,尚且没有把心里的底线降低,如今就更不该了。

多出点力,能换一份心安理得,那也是很划算的。

“三姑如果不打算回老家过年,那就让鹏子过来,你们一块在楼上过年呗,反正房子一直租着,而且瑶瑶也一直没见过她彭叔,这回也见见面,总不能自己亲戚都不认。”

三姑在这儿,真的是帮他大忙了,比沈跃最初预想的还要好。

对沈青梅来说,这当然是好事儿了,儿子那边住的是集体宿舍,她过去了还要再找地方住。

来这边就不一样了,有房子住不说,里面该有的东西都有,她做的那些馒头、丸子也不用背过去了。

老家那边她每个月都寄十九块钱过去,婆婆和丈夫都知道她每月有二十块钱的工资,那一块钱是邮费,剩下的都给他们寄过去了,连回去的车费钱都没有,肯定不会闹腾的。

沈跃给三姑包了一百块钱的红包,过年这几天,除了大饭,他们父女俩的伙食还得靠三姑解决,他这厨艺是不成的,也不想着瞎折腾了。

沈青梅是个勤快的,年货已经备好了,主家的更为丰盛,她也给自己和儿子准备了一份,是自己额外花钱买的材料,虽然主家不在意这些,但她总觉得自己掏了这个钱才安心。

年三十还没到,可她想一想就觉得这个年一定可以过得很好,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不能去见女儿,光是打电话,也见不着面。

她既不敢给女儿邮钱,也不敢寄东西过去,就是怕婆婆那边知道了,会起疑心。

从腊月二十八一直到正月初八,沈跃是完全闲下来了。

工人们都回家过年了,公司那边,他初五的时候去周老板家送份年礼就成,旁的应酬都跟他没关系,周老板也不希望再有工头生外心,直接自己出去接工程去。

沈瑶瑶决定教爸爸锻体术和冥想,反正她爸闲着也是闲着,用这两样来锻炼身体可比在小区里跑步强多了。

“腿再抬起来点,要到这个位置,身子不能动,保持住……”

沈瑶瑶当起老师来有模有样,不过这可就苦了沈跃,他这老胳膊老腿的,年轻的时候也没练过,如今都快三十了,再做这么高难度的动作,拉不开筋。

但是瑶瑶也说了,这不是在教他练武,是在教他练功。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现在工作强度这么大,又总是熬夜,伤的都是身体的根基,还想不想活到九十九岁了,你说你要是病了,这世界上哪还有人管我。”

余明秀早就不要她了,爷爷奶奶有更疼爱的人,沈志、二叔,甚至还可能有别人都排在她前头,人家三奶奶也有儿有女。

全心全意疼爱她的,就只有爸爸一个人。

得,瑶瑶都这么说了,沈跃只能练,而且还是关上门偷摸着练。

这确实不是练舞的基本功,虽然看起来挺像,但谁家练舞还要讲究穴位和经脉。

正是因为讲究的东西太多了,沈跃不用想也知道肯定跟女儿的奇遇有关系,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奇遇,连这东西都教。

瑶瑶不说,他也不问,就像他跟余明秀离婚的事儿一样,谁都不去谈。

葛鹏二十九号下午才到,小伙子今年才十八岁,人长得很精神,穿的也特别时髦,这年头想在街上看到穿红色棉衣的小伙子,还挺不容易的。

葛鹏在理发店当学徒工,已经一年了,头发是烫过的,一头的卷发,而且还披肩。

瞧着特别有范儿,沈青梅刚看见儿子就皱起了眉头,她都不敢认,这才出去打了一年的工,怎么就招摇成这个样子。

穿得板板正正的多好,现在这模样瞧上去,不知道还以为是女的呢。

“妈你这是老思想,男生怎么就不能烫头、不能穿红衣服了,这好看着呢,这是时尚你不懂。”葛鹏跺了跺脚,这天气是真冷。

别看他上面穿着棉服,可是为了好看,牛仔裤里头就穿了个薄毛裤,棉裤穿上去太丑了。

鞋也是单鞋,他实在是没钱买棉鞋了,去年从老家带过来的棉鞋又太丑了,他都是在宿舍穿着保暖,从来不穿出去。

沈青梅也还没发现儿子穿的那么单薄呢,她现在就是看不惯这时髦的打扮,她也来城里好几个月了,也没瞧见有几个小伙子打扮成她儿子这样的。

“你这就是老派,你好好看这肯定是好看的。”葛鹏对自己这一身很满意,他手里的钱能置办出这么一身行头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他在理发店其实就当了三个月的学徒工,之后就是正式的了,但是老家那边不知道,所以他之前都是按照学徒工的工资去寄的,挣下来的钱都花在身上了。

“妈,看看我给你买的红围脖,这颜色多正。”葛鹏美滋滋的献宝,他的眼光绝对错不了。

沈青梅就有些一言难尽了,这是儿子的孝心不假,摸着也挺暖和的,肯定不便宜,可她都这个岁数了,带这么红的围脖出去,那不成老妖精了。

还不如瑶瑶给她挑的那些,又体面又好看,穿出去那也是挺洋气的。

审美老派的人不光沈青梅,沈跃也算一个,他看见堂弟这一身的打扮,眼睛都被辣到了。

不过,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面的堂弟,沈跃也不好发表什么意见,再说了穿什么是个人的自由,又不违法犯罪。

他就是没想到,三姑的儿子跟三姑风格相差如此之大。

还好他和瑶瑶的审美挺统一,他给瑶瑶买的衣服,瑶瑶喜欢,瑶瑶给他挑的,他更喜欢。

“多亏跃哥照顾我妈了,这是我给瑶瑶买的,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看丰市那边好多小孩子都玩儿,就也买了一个。”

葛鹏身上钱不多,自然是买不了什么昂贵的玩具,他觉得小侄女应该也不缺什么,就买了个布娃娃,看着挺可爱的,小姑娘应该喜欢。

“谢谢鹏子叔叔。”

沈瑶瑶主动接过小娃娃,上辈子鹏子叔叔好像就送过他一个布娃娃,她不记得是什么样子了,可能跟眼前的这个差不多吧。

除了那一身有些辣眼睛的装扮,沈跃对葛鹏的印象很不错,知礼懂事,过来一趟还能记着给瑶瑶送份礼物,三姑有这么个儿子,那二十多年的婚姻也不算全是坏的。

葛鹏对沈跃的感官就复杂多了,一方面是感激,感激对方把他妈从那个家里拉出来,而且他妈没少在电话里说沈跃的好。

另一方面还有些畏惧,他也算是出去见过世面的人了,在老板面前也能说得上几句话,可是一瞧见这个表哥,就忍不住有些紧张,就跟上学的时候看见老师一样。

所以葛鹏是能不下楼就不下楼,一直待在楼上,反正人已经见过了,也打过招呼了,哪怕楼下有电视机,他也能忍住诱惑。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是很想跟着他妈上二舅家去。

二舅家一屋子的人,上下打量他的眼神跟他妈差不多,甚至比他妈要过分,他妈再怎么样不会嫌弃儿子,也不像大表哥和瑶瑶看起来那么淡定。

都是一家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大人他不好评价,光看两个小孩子就知道,瑶瑶又懂礼貌又爱干净,上小学半年就领了三个奖状贴在墙上,听他妈说,瑶瑶每门功课基本上都是满分,可见是孩子懂事儿,大人会教。

再看小志,比瑶瑶还大一岁呢,见了他们母子俩连句招呼都不会打,衣服脏兮兮的,上衣还有个被烧出来的洞,瞧上去是刚烧的,里面露出来的棉花还是白白的,跟外边衣服的颜色截然不同。

屋里屋外的来回窜,以至于屋里头一点暖和气儿都没有,对穿着单鞋的葛鹏来说,浑身都觉得冷,恨不得赶紧结束寒暄,立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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