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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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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D可能清白, 并不会被太子涛的死亡牵累。】

【刘嘉明昨天晚上在金凯丽采集到的口供中显示,许多人眼中的阿尼妹都是个疯婆子,平时看起来脾气很好, 但疯起来连D哥(秃头D)都觉得棘手啊…】

【阿尼妹在刘嘉明上门后, 穿了一身不起眼、看似很像登山装的衣裳出门。】

家怡手指搭在脸上, 要挠不挠地头脑风暴。

如果她是疯婆子阿尼妹,她会怎么做?

她最初的计划会是怎样的?

家怡另一只手搭在桌上, 打电报一样焦急地以指尖敲击桌面。

看更老伯瞧着她这副样子, 跟着紧张到噤声,只拿着那份报纸傻站着看她。

家怡手指又忽然停住, 眼睛直勾勾看向前面。

杀死太子涛, 陷害秃头D,最好害两个前社团拼个你死我活, 让这些伤害我的恶人背后的靠山也都死一死!

那个将太子涛养成当代渣男版贾宝玉的钟大志要是能死,那就更好了。

还有打我巴掌将我赶出金凯丽的秃头D, 和他背后的前猿帮, 全毁灭吧!

我爱过的,消耗、玩弄、轻视我感情的, 使我愤怒的,都要付出代价……

沉浸在阿尼妹巨大的仇恨里, 回想阿尼妹杀死太子涛时凶狠的表情, 感受那份刚烈的性情……

脑补阿尼妹的那种‘疯’,那种‘敢’……

家怡忽然以拳击掌, 在看更老伯随着她的动作一激灵的工夫, 她扬起大大笑容, 朝着看更老伯格外礼貌地点头示意, 随即便出了门, 找到一个无人处,给方镇岳打电话。

“岳哥!”对方接通的第一时间,她急切喊他,声音里充满活力。

“怎么?捉到阿尼妹了?”方镇岳挑眉,“确定是凶手了吗?”

“没有捉到阿尼妹,不过她多半就是凶手了。”家里语速超快地向岳哥汇报这边情况:“大光明哥在阿尼妹的浴室里采集到了疑似血迹的暗色,Diane当场做了检测,确认是人类血液。具体是不是太子的血液,就要等回警署后,再采集到钟大志或者钟传洁的血液,做过比对才知道了。

“在浴室洗手台下的储物柜里,大光明哥还发现了一个血指印。

“在卫生间里还嗅到了可疑的臭味,不过暂时尚未找到太子涛的手指脚趾,大光明哥还在勘察中。

“岳哥!我想说的是——”

“你慢慢说,别着急。”方镇岳的声音里带了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哦哦,好的。”家怡深吸一口气,缓了下情绪,才继续道:“阿尼妹不在家里,看更老伯说她在嘉明哥离开后大概两个小时左右的时候,背着登上离开了。

“我算了下,大概就是中午出发,要到南丫岛的话,大概也要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

家怡看一眼手表,现在已经两点四十八分:

“岳哥,现在阿尼妹应该已经到南丫岛了,你要盯紧秃头D。”

“……”方镇岳未立即回应,他陷入沉思,努力理解易家怡的话,直到家怡等不到回应准备详细解释自己的思路时,他才开口:

“你是说,阿尼妹来杀秃头D了?”

“我觉得很有可能,她如果是凶手,那么杀死太子涛陷害秃头D的就是她。今天刘嘉明摆放过后,阿尼妹就知道秃头D的嫌疑减弱了,警方正在寻找新的凶嫌。她再一看今天的报纸,便可以明确这个消息。

“了解到这一点后,她很可能会自己动手去杀秃头D。”

家怡搓了搓手指,又快速道:

“金凯丽夜总会的好几个姐妹都知道秃头D跑去南丫岛躲前和义会的追杀,阿尼妹很可能也知道了。

“她出门的时候穿着登山远游的装备,混进南丫岛,肯定很不起眼,跟其他来玩的人说不定很像。

“岳哥,她如果真是那么疯的一个人,不好说会做出什么事。”

“我知道了,我会悄悄关注所有靠近秃头D的人。”方镇岳当即慎重表示。

“多谢岳哥。”家怡立即笑应,总算讲明白了。

如果阿尼妹真的如她所料是去杀秃头D,就一定会被岳哥捉到。

但……也不排除阿尼妹可能去了其他地方,比如装扮成爬山客的样子,跑去大帽山之类的地方埋太子涛的手指之类。

想到这里,家怡匆匆跟岳哥道别挂断电话,转头又折返阿尼妹所住的单位。

得配合大光明哥找到更多证据,只要明确这间屋是凶案现场,就可以全市通缉阿尼妹了!那到时候无论她去哪里,都将无所遁形——只要她被热心市民看到,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后,很快就能将她捕获。

家怡的情绪,又逐渐振奋起来。

……

这世界上有些事很奇怪,比如快乐。

它跟有没有钱绝对没有对等关系,到底跟什么有关,每个人说得都不一样,于是得出了千奇百怪的答案。

可对于某些人来说呢,这世上关于快乐的答案明明这样多,却好像没有一个能成为她的答案。

钟传洁一直在寻找快乐的答案,却一直没有找到。

这也是她一直努力思考,竭尽全力想要变聪明,甚至逐渐开始显得早熟而古怪的原因——人在痛苦中寻觅的时候,哪怕得不到结果,也总能额外收获些智慧。

烦恼即菩提吧。

在警探们等待搜查令的时候,钟传洁正在读管理书籍,这是钟大志要求她读的书——

这位大老粗爹地问过自己的白纸扇管事,知道这些书对管理他的产业有用,便买了好多好多要她恶补。

他不许她参与前和义会那些打打杀杀的会议,包括近期他在谋划的事也瞒着她,却要她为未来接掌他的天下做准备。

打天下的脏活,他这个做爹地的搞定。

天下打好了,总有一天要全部交给她,那么能好好经营这天下,就是她无可逃脱的工作了。

这是老一派爹地爱孩子的方式,无论你怎么想,我手里这些东西一股脑送到你面前。

不知不觉间,孩子便被这些爱引导,也被这些爱困住,逐渐成了牵在父母手中的木偶。

想要自由吗?

有时需要先学会拒绝财富和权力呢。

钟传洁装模作样地读书,心思却全在隔壁茶室里正在开会的爹地和几位曾经跟着爹地打天下的堂主副总身上。

一大早钟家就开始陆陆续续有客人到,他们有的伪装成工人等,有的从楼后其他人家攀过来,有的趁某些车遮挡之类偷偷潜进楼栋。

来了又走,走了又有其他人来……

她已嗅到越来越不安定的危险因子,爹地在筹谋什么,而且距离这个筹谋落地,已经越来越近了。

小时候,哥哥总是被保护的很好,他也安安心心地在父母保护下,对玻璃罩外的世界一点不好奇。

钟传洁却不一样,她有些早慧,很小便学会藏着好奇心去探索父母不想他们看到的一切。

蛮牛第一次来到她家时,才只有168cm那么高,还是个瘦得像麻杆一样的少年。

爹地要他跟哥哥一起玩,什么都要听哥哥的话,时时刻刻都要呆在哥哥身边。如果有人对哥哥不敬,蛮牛得第一个冲出去揍别人;哥哥想做什么,蛮牛要第一个去帮哥哥执行。

但爹地从不让她接近蛮牛,好像蛮牛是个脏东西。

她的叛逆期来得特别早,才十岁就已经开始学着偷偷做些爹地不让做的事。

那时候蛮牛才跟着哥哥没多久,有一天他头上忽然绑了绷带,血渗出来,在白色绷带上画出一朵歪歪扭扭的血花。

她问他怎么弄的,是不是帮哥哥打架受了伤。

他板着面孔不太敢跟她讲话,但是又总是忍不住拿余光偷瞄她。被她问了问题,想要装作听不见,但被她盯一会儿,就忍不住小声老实答说:

“不是。”

“那怎么回事呢?”女孩子总是比男孩子更早开始长身体,她又长得格外早,虽然才10岁,却已经有158cm高了,长发披着,学着大人的表情时,已初现懵懂的魅力。

他又看了她两眼,站得更笔直了,脸都涨红了,才说:“少爷喜欢的女同学坐车走了,他要我去拦车,我一直追车,后来车忽然停下来,我自己摔倒,这里撞破了后视镜。”

从那时候起,她第一次开始讨厌哥哥。

也是从那时开始,她就知道蛮牛喜欢自己。

爹地不让她跟蛮牛讲话,她就偏要跟蛮牛讲话。

哥哥要蛮牛追车,害他受伤,她就踮起脚尖,在他下颌处轻轻亲了一口。

那时候他才开始长胡子,很柔软很稀疏的一点点,亲起来像亲在秃头狗的脑壳上,又硬又热,还有一点点毛绒感。

蛮牛当时害怕得睁大眼睛瞪她,想了一会儿,转身便逃离的样子,钟传洁在国外留学时,也常常想起。

但他从不给她打电话,她知道蛮牛有她的号码,但他从来没有找过她。

哪怕她每次回家,都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如往日,但他既不跟她讲话,也不打她电话。当她快速看向他,企图捕捉他目光时,他也总像老鼠般逃窜。

哥哥说蛮牛很凶,很能打,但在她看来,他是个胆小鬼。

爹地说蛮牛还欠缺了点聪明,她倒认同。

钟传洁在英国交往了男朋友,但回到家里时,她还是会生蛮牛的气。有时候她也会想,自己到底是真的被他吸引,还是仅仅因为【喜欢他】这件事能气到爹地而已?

可是哥哥死了,她忽然要回到家里,忽然被爹地要求开始接触蛮牛以及所有那些管事们,蛮牛甚至成了她的贴身保镖。

拉他手时,她会心跳加速,因为某种古怪的甜蜜情绪而脸孔发烫。

目不转睛注视他硬朗面孔时,她会有种欣赏世间瑰丽美景般的幸福感。

尤其看到他或惊慌或羞赧或紧绷或吃惊表情时,她会像回到少女时代偷吃美食般快活,笑容总不自觉浮现,会在脸上停很久。

现在爹地允许她跟脏东西蛮牛讲话了,她又想做更多【讲话】以外的事,更过分的事。

她愿意做那个有侵略性的一方,像爹地捕猎财富般去捕猎蛮牛。

所以在回香江的第3天,她出门去买日用品时,将他强-拉到暗巷里,一把握-住他。

在他惊慌失措到红成煮熟的虾,佝偻起身体,双手抖颤着握住她双肩时,她捧住他的脸,像品尝螺蛳一样用(舌)头撬开那将软-肉深藏起来的坚硬壳,细细-吸-吮-螺蛳的滋味……他无处遁逃,只能缴械。

她知道,他甘愿缴械,他喜欢缴械,他爱惨了缴械。

钟传洁抓着他的手按在她要命处,他哑-然求饶:“大小姐……”

甚至还想逃,想要拉着她去阳光下,去街道上,使她不敢乱来。

可是他不敢用力拽她,最终还是她占上风。

边上有一家并不算很豪华很大的酒-店,她硬拽他进去。

他说他不配的,他说钟先生不会同意的,他苦笑着站在门口,无论怎样不愿再向前走一步。

他说自己已经做得过分了,做了不对的事,不应该的事。

“你喜欢吗?”她难得表情严厉。

蛮牛没办法骗人,闭紧嘴巴、皱紧眉头倔强看着她的男人,已经给了她答案。

这么多年了,她都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他还像刚来钟家时一样的喜欢,喜欢了很久,喜欢变深,喜欢也渐渐成了习惯,但仍执拗地做他的脏东西,站在牢笼里不肯踏出一步。

他很有力气,有时甚至蛮横,像发了狠要将她撕裂。

但他也很温柔,总是道歉,回过神时会像触摸随时会逃掉的兔子般小心翼翼地、轻轻地碰她。

他开始什么都听她的,忠诚胜过对她父亲。

蛮牛不敢多说多问,好像自己暗暗下了决心,就这样坚定地守着她,做她的随便什么东西。

他倒是想,但前提条件是,他得活着。

钟传洁知道蛮牛现在是爹地身边最能打也最忠心的人,如果发生冲突,他会顶在爹地面前,做爹地希望他做的那把最锋利的刀。

蛮牛会成为爹地盲目贪婪的牺牲品。

听到书房外爹地小声对母亲说他要出去一趟时,钟传洁立即推开房门。

佯装去厨房倒水喝,她站在那里看着稍作伪装的爹地在蛮牛等人簇拥下往外走。

钟大志行至门口时,回头与厨房里的女儿遥遥对望一眼,点头示意后便推开房门。

蛮牛在玄关处与钟大志耳语一声后拐向卫生间,在拉开卫生间门的瞬间,他隐秘地朝着厨房方向看了一眼。

钟传洁与他对视的刹那,看到了他眼中的肃然冷冽。

2分钟后,他从卫生间走出,没有再朝厨房方向顾盼,义无反顾离开了。

钟传洁在他没有掖好的衬衫下,看到半个枪-柄。

“砰!”,门被关上。

钟传洁随着那声音微微抖了一下,沉默几秒,她放下水杯,面无表情走进卫生间。

几分钟后,她在香皂盒下发现了蛮牛留下的纸条。

上面是有些阴了的字迹,丑丑的,但一笔一划地写着一个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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