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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Chapter 37 【精修】毒虫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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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 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 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 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 明琅的身手很好,令人惊艳, 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 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LAPD一网打尽了。

因此, 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 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 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 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 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

但等沈澹月“继承”高科公司以后,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

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

在这个节骨眼上,没人想去触反公司联盟的霉头。

奎妮只能保证,如果反公司联盟真的找上门来,她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不会连累队伍内其他人。

队员们这才安静下来。

货款两讫,队伍在城内休息了一晚上,打算第二天启程回去。

奎妮躺在廉价宾馆的小床上,辗转反侧,最后还是给明琅发了一条消息:

「你还好吗?」

凌晨一点钟,明琅的消息却回得很快:「我很好。你呢?」

奎妮:「这两天,你要小心。刘易斯背后是野狼会。你身手很好,但野狼会都是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不会给你机会单打独斗。」

明琅:「嗯嗯,谢谢你告诉我,我知道啦!」

·

与此同时。

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

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

“一群乌合之众……”她喃喃道,“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继续往前走。

这一个星期,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

不过,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杀、盗窃、窃取情报、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只要钱到位,不触及道德底线,明琅都会接下委托。

短短几天内,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

这两天,她堪称麻烦缠身。

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几分钟前,她还在纳闷,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一定要来送人头,奎妮的消息就来了。

原来是野狼会。

——没听说过。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托很简单,跟踪出轨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实质性的证据。

委托目标一身肥膘,警惕心却还没有指甲盖大,她都在旅馆外干掉一巷子的人了,他还在客房里跟情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

明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冷掉的三明治,咬着包装袋,身手敏捷地爬到旅馆二楼的空调外机上,检查针孔摄像头是否正常运行。

见一切正常以后,她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等目标完事儿,然后收工走人。

凌晨四点钟,目标终于结束了罪恶的一晚。

明琅打了个哈欠,从针孔摄像头导出录像,传给委托人。

做完这一切,她戴上兜帽,从空调外机上一跃而下,哈欠连天地回旅馆了。

说实话,这样的生活自由归自由,却远远不如跟沈澹月对峙来得刺激。

不知道沈澹月在干什么,有没有学会当一个正常人。

·

凌晨五点钟,沈澹月穿着冷灰色的风衣,站在巷子入口,神色冷漠地看着前面横七竖八的尸体。

又跟明琅擦肩而过了。

这一周,他一直在追查明琅的下落,但每次都是擦肩而过——没有一次是例外。

很明显,生物科技的AI掩盖了明琅的踪迹。

那个AI在愚弄他。

它想让他发疯。

只要他陷入疯狂,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可以制约它的存在。

沈澹月知道AI的所有企图,也知道即使没有AI从中作梗,找到明琅并挽回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但他还是感到……失控。

尤其是,他看不到她,却可以嗅到她。

——这条巷子里,全是她的气息。

沈澹月脱下黑色皮手套,露出修长而骨感的手指。

墙面斑驳而污秽,鲜血、内脏碎块和涂鸦颜料层层叠叠,不堪入目。

换作以前,除非必要,他不会踏入这种肮脏小巷半步。

现在,他却波澜不惊地伸出一只手,按在墙面上。

没人能看到上面残留的掌纹——明琅的掌纹。

但他可以。

他的手掌逐渐与明琅的掌纹交叠、重合,融为一体。

整个过程中,沈澹月的神情始终是冷漠的、平静的,眼底却慢慢爬满了密集的血丝,仔细看的话甚至还有一丝难以形容的亢奋。

他已经习惯用这种方式去触碰明琅。

——脱下从不离身的手套,露出苍白冰冷的手掌,魔怔了似的去触碰她留下的指纹、掌纹、汗液、脚印。

卑微,但解渴。

他并没有失去理智,整个人冷静极了,碰到脏东西时,仍然会感到嫌恶,却不想错过明琅一丝一毫的痕迹。

哪怕是指纹。

哪怕是气息。

都是他的。

都是他的。

明琅是他的!!!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一个身形肥胖的男人走了过来,身上明琅的气息非常浓烈。

这说明,明琅至少在他身边待了三个小时。

有那么一瞬间,沈澹月几乎无法正常思考。

等他回过神时,已经大步走过去,一把擒住男人的头发,迫使对方仰头看向自己。

在对方惊恐的瞳孔里,他看到了自己因嫉妒而变得阴冷扭曲的脸庞。

“沈先生……”男人认出了沈澹月,语气又惊喜又惶惑,“您怎么会在这里……”

沈澹月松开男人的头发,没有说话,平静地舒展了一下五指。

男人迷惑不解地看着沈澹月,眼神逐渐从茫然变得震惊。

只见沈澹月右手血肉迅速脱落,暴露出森白恐怖的手骨,荧蓝色细丝蛛网般纵横交错,构成半透明的血肉与筋脉。

他上前一步,用这只手掐住男人的脖颈。

这个男人一身肥膘,足足有两百多斤,沈澹月却毫不费力把他提拽了过来,冷冷地俯视着他的面庞。

逆向演化,时间回溯。

沈澹月知道他身上明琅的气息为什么会这么浓了。

明琅蹲在空调外机上,看了整整三个小时他和另一人的亲密接触……能不浓么。

“原来是这样。”沈澹月轻声自言自语。

男人不明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插话道:

“沈先生……我不知道您在这里……无意打扰您执行公务……”

他以为这一地尸体都是反公司联盟的“公务”。

“您放心,我绝对不会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我和我的妻子都是您的忠实粉丝……”

“你有妻子?”沈澹月冷不丁开口,手指始终如铁钳一般掐着男人的脖颈。

“是、是啊。”男人越发摸不着头脑。

沈澹月一言不发,五根手指散发着奇诡美丽的荧蓝色光芒。

这似乎是一种肉眼可辨的颜色,但倘若有人用科学仪器检测的话,就会发现这是一种根本不存在于地球的颜色。

或者说,是一种低维世界无法看到的颜色。

“……我明白了。”沈澹月垂下银白色的眼睫毛,居高临下地缓缓问道,“一个星期前,你从一个叫‘刘易斯’的人手上,‘订购’过一个小女孩,对吗?”

男人面色倏地一变,惊慌失措地说道:

“我、我可以解释!我不想买的!是刘易斯仗着野狼会强买强卖……现在他人没了,我货没拿到,钱也打水漂了……”

“我不想听你解释。”

沈澹月淡淡道,骨节分明的手指倏地收紧。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男人的颈骨被硬生生拧断,头和脖子的衔接处瞬间断裂,鲜血喷涌而出,脑袋以一个可怖的姿势往后垂去,露出血肉模糊的脊椎。

“……我只是想找个理由杀你而已。”沈澹月平声说完,随手扔掉尸体。

这是一种泄愤式的处决,他却没有感到半分舒适。

因为他需要宣泄的,并不是愤怒。

而是嫉妒。

毒虫啮咬般的嫉妒。

每一个跟明琅有过接触的人,都让他感到嫉妒。

程度之强烈,几乎到了恐怖的地步。

然而,他无法控制,无法发泄,无法停止。

除非——

明琅回到他的身边。,新m..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打开,老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会打不开的,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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