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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营养液3.7万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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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雅看到报纸都惊呆了:没想到大美利坚是真的不差钱!各家博物馆的馆藏那叫一个丰富多彩!

壕!气!冲!天!

美国是个私有化相当严重的国家, 博物馆大部分都是私立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这样的著名博物馆也是私立的,而美国从十九世纪下半页打完南北战争后便迅速成为世界强国, 非常富有, 全世界买买买, 还顺便强取豪夺,弄来了许多珍宝。

比如因《泰坦尼克号》全球热映而成为世界知名宝石的“希望之星”钻石,目前就收藏在华盛顿特区的史密森研究所,在史密森下属的国立自然博物馆里保存并展出。

希望之星也不是不能借,只要你能扛得住希望之星历任主人的死亡诅咒。

其他收藏多到数不清!

美国富豪从欧洲老表那里弄来不少豪华珠宝首饰, 其中不少捐给了各种博物馆,冠冕状头冠也有很多,有大有小, 拥有大王冠的博物馆纷纷发出邀请:女王看我看我!我可以借!

玛氏趁乱插入,说我们已经赠送给大周国的女王陛下一顶超华丽的钻石王冠,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其他美国企业像是忽然发现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只恨平时没有想到要买点王冠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但没关系,没有王冠还有其他珠宝可以赠送, 咱美国企业可不差钱!全球五百强企业,美国就占了三百多家呢!

美国企业打了鸡血似的, 全球搜寻大块的珍稀宝石, 现做是来不及的,但没关系, 各家珠宝品牌店有的是又华丽又别致的首饰, 蒂凡尼海蓝宝石蝴蝶胸针那种可是非常多的, 白天婚礼穿套装别胸针, 晚上婚宴除了王冠之外还会佩戴项链、手链、胸针、戒指——哦戒指算了, 女王应该会佩戴那枚钻石订婚戒指。

于是全美再次掀起了送礼物给女王的热潮,从王冠到胸针、发饰、发夹、项链、手链、手镯,可以说不差钱的数百家美国企业包圆了她今后十年的珠宝首饰,还能每天不重样。

源源不断的礼物送到华盛顿公寓,张文雅简直不知道要拿这些礼物怎么办才好——她是可以收下这么多的礼物,但赠予是有赠予税的,超过一定额度她就要缴税。

一算赠予税她就要晕倒了:为什么还要缴税呀!收得越多、越昂贵,她就要缴越多的税,算一下她就要心疼死了。

她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些企业打了鸡血似的狂送礼物,首先美国王室的排面不能输,宇宙第一强国的面子非常重要!美国王室vs英国王室,不但不能输,还要赢!

其次她现在已经成了美国企业最爱的带货明星,别说美国群众经常把她穿的衣服、拎的包包买断货,欧洲大陆也同样疯狂,上次她戴过的中国绒花出口量激增,从之前的一年几十万美元暴增十倍,中国工厂接单到手软。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送她礼物实际就是讨好小约翰·肯尼思,几乎每个美国人都知道,小约翰一定会竞选总统,而他胜出的概率可是非常大的,几乎一定肯定可以重返白宫,他出生的地方。

美国企业等于送了一份礼物,达成若干目标。

他们不是让她直接带货,而是希望以此提升品牌知名度,要知道一家企业每年花在广告营销上的经费可是以“亿”为单位的,花上几十万美元或是几百万美元送珠宝给她,在这些企业来看简直划算的不要不要的。

弗兰克为她分析过送礼背后的含义后,张文雅明白了。

收礼她嫌烦,但不收也不太好,当然还是要有选择的收,毕竟拿人手短,别人送你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美元的礼物,肯定要求回报。她又不差钱,自己买珠宝还不需要缴税呢,不稀罕。

这事她就交给弗兰克了,弗兰克这人有点太世俗,做什么事情都首先想着竞选啊选民啊这种无趣的东西,但好处是他对肯尼思忠心耿耿,不会坑她和肯尼思。他对肯尼思信心十足,认为美国王子必将成为总统,他也将作为总统的忠诚伙伴进入白宫。

张文雅并不讨厌弗兰克。一个人有追求是好事,他的追求紧紧绑定肯尼思,他就很难会背叛。而且肯尼思应该可以分辨出来他身边的人都有什么目的。

唔……他真的明白吗?也许有的时候也不怎么明白吧。

*

周一回了华盛顿。

今天主要是为福尔曼案的九份意见书写备忘录,一整天都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敲打打。

周一仍然是固定的一年级实习生跟大法官共进午餐日,今天,肯尼思姐弟邀请金斯伯格大法官共进午餐。

姐弟俩都是美人,不管出现在哪里都很引人注目,再加上一位全美群众都已经接受的“大周国女王”,以及追着拍照的狗仔队和记者,走在路上就已经引发围观。

记者不嫌事大的问,约翰,你只给女王陛下买了那么小的王冠,你是不是破产了?

姐弟俩都非常苦恼: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被人问是否破产的问题,有点好笑,又有点气恼,而且你不能解释说“没有破产”。

还能怎么办?只能装没听见。

不过这个问题在张文雅这儿就不是个问题了。记者同样问了她,约翰破产了吗?

这种问题当然不能直接回答“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破产了”,她表情略带夸张,瞪大眼睛,“你是问我喜不喜欢约翰送给我的王冠?我当然很喜欢。”

记者又问,陛下会戴约翰送的王冠出席王室婚宴吗。

张文雅假装思索了片刻,“我不知道,我现在可以选择的王冠很多,许多博物馆都说可以出借他们的馆藏给我,想从那么多精美的王冠里选择一顶也很困难呢。”

*

肯尼思心里可美了!

他刚才还在懊恼为什么没有买更大的王冠,一转眼又听她说很喜欢小王冠,他立即甩开懊恼,乐得心里开了花。

他用不着问她是否真的喜欢,喜欢就是喜欢,他知道她肯定喜欢。

Honey对他是真诚的,这一点他从不怀疑。她有全世界最美好的性格、最纯净的心灵,他全心全意的爱她,她也同样爱他。

啊!真是太美好了!

他一路都紧紧握着张文雅的手,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吻她,一路停下来好几次。

狗仔队和记者们都很高兴,一阵狂拍,虽然几乎天天拍他俩街头接吻,没事都要吐槽他们的王子居然是个接吻狂魔,但他俩甜甜蜜蜜的亲吻,他们还不是一个劲的猛拍。

真爱难寻,多少人一辈子都找不到最爱的人,十分遗憾。而如果他们深爱的王子找到了他的真爱,那怎么不叫人欢喜呢?即使做个旁观者也会真心的为他俩感到高兴。

人人都喜欢甜甜蜜蜜的爱情,人人都向往甜甜蜜蜜的爱情。

*

张文雅偶尔是要嫌弃的,未婚夫真的是个接吻狂魔,一路拉着她的手不放就算了,街头拥吻现在对她来说也是常事,但到了餐厅她要去洗手间这个男人都要跟着她是怎么回事?

当然高兴还是很高兴的。男人这种生物不会隐藏心里的想法,不,确切的说,男人的身体不会隐瞒最真实的想法,一个男人真心深爱你,就会二十四小时都想和你在一起,一刻都不想分开;什么都会告诉你,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事情都想让你知道。

真的是单细胞生物呢。

总统之子也没有比别的男人高级在哪里,一样是个傻乎乎的恋爱傻瓜。

她很嫌弃。

上过洗手间,出来洗手,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其实跟以前长得不一样了。以前……她在这个年纪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带孩子做家务做一日三餐,还要应付刁钻的婆婆,可怕的母亲,年纪轻轻就一脸愁苦。

就像一场梦。

她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镜子里的她是个自信又大方的年轻女人,这一世,她绝不为他人而活,只为自己。

她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她做到了吗?做到了。

这种感觉棒极了!

*

吃过午餐返回最高法大厦的路上,肯尼思仍拉着她的手不放,问她上午在做什么。

“写福尔曼案的备忘录,金斯伯格明天要再跟我谈谈。”

“谈什么?你对死刑的看法?”

“对,我有个……嗯我有个案件,上周交了备忘录给她,我没让她有机会开始对我说废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我先对她说了我的看法。”

“你知道她和保守pai的斯卡利亚大法官是好朋友吗?”

“听说过。斯卡利亚——”张文雅皱眉,“斯卡利亚很糟糕,别人都怕他。”

“不是怕他,是怕被他缠上。”

她撇嘴,“斯卡利亚是最高法里的流氓,对付流氓不能用常规手段。”

“你有办法?”

“他很难来找我的麻烦,他反对废死,这一点我跟他没有冲突。”

“堕胎权呢?”斯卡利亚坚定的反对堕胎。

“他最好别来找我的麻烦,我不怕他,我还会让他怕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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