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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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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叶不明白,金茉莉有他大伯做后盾,为什么还会把日子过成这样。

不过她懒得管,把手里的零碎工作干完之后,她就回了屋里休息,顺便拿了把蒲扇给自己扇风。

而这时,黎大毛和黎二毛已经睡着了,不过他们没睡熟,时不时在身上抓一下。

小孩招蚊子,这两个孩子身上大大小小不少被蚊子咬的包,有些地方还被他们抓破了皮。

两个小孩睡了,但黎青执没睡,他今天已经好了一点,就低声跟金小叶说话。

他虽然拥有原主的记忆,但原主和金小叶已经分开五年。

他知道金小叶一个人带孩子,肯定不会过得多好,今天金小树说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而他想再了解一些。

金小叶不是个多话的人,但黎青执问了她就答,还一点没隐瞒,黎青执也算是知道了她这几年的情况。

他们村离县城不算远,也就十里路。

村里大部分人,只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县城,甚至很多人一年都不会去一次县城。

这些人发自内心地胆怯,不敢踏足那个地方。

但金小叶是个胆子大的,在得知黎老根欠了别人一贯多之后,她一咬牙,就带着家里存着的鸡蛋,还有黎老根摸来的螺蛳,和黎老根一起去了县城。

在县城卖菜卖鸡蛋的人其实很多,那些有船又有商业头脑的人,就会收了乡下的菜和鸡蛋,摇着船在县城里叫卖。

金小叶连艘船都没有,带不了多少东西,就这么卖一点鸡蛋一点螺蛳,挣不了几文钱。

但一贯多也就一千多文,她辛苦点还是能挣到的,而且她那时大着肚子,有些人看她可怜,就会买下她的东西,反正都是一样的价钱。

她就这么一文一文,终于存下钱把债还清,也在县城认识了一些人。

后来她时不时会带着黎老根,背着黎大毛黎二毛去县城卖东西,等黎大毛黎二毛大了一点,她还会去县城打短工。

县城一些富户,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事情多缺人,就会找些短工给他们帮忙。

他们找短工一般不找不认识的陌生人,金小叶也是去县城次数多了,又有人知道她男人跑了看她可怜,才会推荐她去干活。

去县城给人做短工,一天能挣五十文,还管饭!

可惜这样的活儿,一年也没几次。

总之这几年,她就是靠着卖点东西,外加给人打短工,千辛万苦才攒下了四贯多。

她本想等有了本钱,设法做点小生意,比如从县城码头买点海边来的咸鱼海带,然后去附近村子卖。

想要赚大钱不可能,真能赚大钱的活儿,早就被人抢着干了,但赚点辛苦钱还是可以的,咸鱼和干海带在家里放着,也放不坏。

同样能卖的,还有针头线脑之类的小东西。

可惜现在她的钱,全拿来给黎青执看病了。

不过金小叶没气馁,她之前能把钱赚出来,以后肯定也可以。

这么想着,金小叶就见黎青执在给黎二毛赶蚊子。

虽然黎青执的身体坏了,以后怕是干不了什么活,但看这两天黎青执的表现……他应该挺喜欢两个孩子。

她以前出去干活,都是让黎老根帮着看孩子,总是不太放心,以后就不一样了,可以让黎青执在家看孩子。

黎老根就跟着她出门,帮她拿东西好了!

她一个人拿不了太多东西,而且别看黎老根个子矮还瘦小,他到底是男人,力气不比她小。

想到这里,金小叶对黎青执道:“你好好养身体,等你身体好了,可以教大毛二毛认字。”

之前村里人都传黎青执学问不好,黎青执也跟她说过,说他确实考不上秀才。

但黎青执是认字的,算账还算得特别快!

她也不求黎大毛黎二毛学得多好,只要他们能把黎青执的本事学全就行。

黎青执自然不可能不答应:“我一定好好教他们,小叶,你也可以跟我学。”

金小叶以前没想过学认字,主要是她身边的人,基本上都不认字。

就连她大伯都不认字,至于她大伯那三个儿子……

她大伯一个月才赚两贯,买纸笔的价格又那么贵,压根供不起三个孩子,干脆就一个都没供,只惦记着攒钱多买两亩地。

不过黎青执要教她认字……金小叶道:“好啊!我确实有些字想学。”

另一边,在县城上了一天学的姚振富回到家,就见金茉莉眼里含泪,看着可怜兮兮的。

金茉莉没成亲前,在庙前村是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其实真要说长相,她和金小叶差别不大,但她不怎么晒太阳皮肤更白更光滑,头发也乌黑柔顺,再加上她平常穿的衣服更好,自然也就甩开金小叶一大截。

姚振富成亲前,就很喜欢自己的这个未婚妻。

成亲后金茉莉对他千依百顺,他对金茉莉自然更加喜欢,不过五年过去,感情多少淡了点。

主要也是金茉莉这五年一直干活还生了孩子,没之前好看了。

之前的金茉莉看着跟县城的那些小姑娘差不多,但现在的金茉莉……只能说她在村里,还算是个长相不错的小媳妇。

因为这个原因,就算看出金茉莉受了委屈,姚振富也只当不知道,反正说来说去,也就是他妈又欺负金茉莉了。

但他有什么办法?他妈又不听他的!

金茉莉见姚振富无视了自己,愈发郁闷,但又不敢跟姚振富吵架。

金小叶上辈子倒是会跟姚振富吵架,刚成亲那会儿两人都打起来了……据说姚振富其实不喜欢金小叶,只是金小叶太凶了,他不敢休妻。

反正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好,姚家有钱之后,金小叶和姚振富回村都是错开的,从不一起走。

要不是姚振富的爹很喜欢金小叶,金小叶八成没有那么好的日子能过。

她可不想这样!

说来也奇怪,上辈子姚振富还有姚振富的娘都很不喜欢金小叶,但姚振富的爹很喜欢金小叶。

换成了她……她公公不讨厌她,但从不会像上辈子在外面夸金小叶一样夸她。

金茉莉把委屈咽下肚子,转而问姚振富县城的事情,一个劲儿地夸姚振富厉害,说姚振富认识那么多字很了不得。

姚振富被她夸得有点飘飘然,突然想到了什么:“茉莉,要不我教你写字?”

金茉莉道:“学写字?我都这么大年纪,都当娘了,哪还能学会?等小宝大了,阿富你教他吧。”

学写字可不简单,她不觉得自己能学会。

而且纸笔多贵啊!随便写个字都是钱!

不过她儿子小宝,将来肯定是要学写字的,还要去考秀才!

姚振富也就是随口说一声,金茉莉不想学正好,他懒得费功夫。

黎青执回来的事情,丰富了村里人的谈资,接下来几天,还时不时有人上黎家,看看黎青执的情况。

不过再大的事情,过了几天也就没那么稀奇了,黎青执回到庙前村的第十天,大家就已经不怎么谈论他的事情了,而是开始准备割稻。

村里人基本上都种水稻,没地的也会租别人的地种,而大部分人,一年都会种两季。

现如今,第一季的水稻该收割了!

这种时候,谁还有空管黎青执?

也是这时,黎青执的身体总算好了点,别的不说,他至少能下床,能走动了。

他异能很弱,其实恢复的速度很慢,但对金小叶来说,他的恢复速度已经快到惊人。

前几天上厕所都要别人帮忙,吃饭都拿不住碗的人,现在能下地了!

不过黎青执依然瘦得惊人,五年前的衣服穿在身上,空空荡荡飘飘忽忽。

他还走两步就喘一喘,以至于金小叶一直提着一颗心,就怕他一个没注意摔了,摔断他那细胳膊细腿。

就连黎大毛黎二毛,都跟在黎青执身边小心翼翼的,黎二毛甚至伸出手,一副黎青执要是摔倒,他就伸手接住的模样。

黎青执:“……”瘦死的大人比小孩大,他真要摔了黎二毛可接不住他!

现在大概是下午四点,太阳已经没那么大了,金小叶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地去割稻。

黎青执前几天一直没出去过,这会儿也打算跟着,去地里看看。

他拄着金小叶用竹子做的拐杖,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走出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已经待了七八天的土屋。

这土屋的墙是用泥土反复敲打盖出来的,非常厚,住里面还冬暖夏凉。

也因此,黎青执一出门,就感觉到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刺眼的日光也照射到他身上,让他的眼睛有点不适应。

但黎青执还是睁大了眼睛,去看周围的一切。

原主在庙前村只买了两亩水田,但他买来盖房子的地大概也有两百个平方。

这块地除了原主一开始盖的房子以外,旁边还加盖了茅房厨房,占了一小半地方,而剩下的区域,全被种上了蔬菜。

绿油油的蔬菜!

此外,不远处还有大片稻田,金黄金黄的水稻在微风吹过时起起伏伏,好似金色的海浪。

末世后期,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空气中无处不在的悬浮物还让阳光照不到他身上。

可现在呢,他又晒到了阳光!

黎青执的眼眶有点湿了。

“是不是阳光太刺眼?”金小叶把自己头上的草帽摘下来扣在黎青执头上:“我先去地里了,你慢慢走。”

说完她就小跑着走了,黎青执压根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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