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嘉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魔法 >夫君来自末世 > 第62章 吴白川

第62章 吴白川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黎青执这天一整天, 都在跟苟县令商量建码头的事情。

不过到了下午,他就早早告辞, 离开了县衙。

他要去找金小叶和两个孩子。

离开前, 黎青执还跟苟县令说了自己接下来要在家读书,怕是有段时间不能来县衙的事情。

苟县令想也不想就同意了。黎青执送上了这样一个好主意,但一点好处都不要, 当真是品性高洁。

想到自己一开始看到黎青执写的故事的时候, 竟然以为黎青执那么做是为了趋炎附势, 苟县令都有点愧疚了。

也因为这样,黎青执离开后,苟县令立刻就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自己家中。

他让家里帮他找两个合适的师爷,也让家里人将他以前考科举时看过的一些书收拾好,送到崇城县来。

他出来做官带了一些书,但带的不多,一些较为珍贵的书都放在家中,现在他打算找人将那些书带来, 给黎青执看。

黎青执天资聪颖,却因为家境不好很多书没看过,真的太可惜了。

苟县令惦记着黎青执的时候, 黎青执来到了王姐家。

他这次进去,第一眼看到的就不是金小叶了, 而是穿着大红棉袄的黎大毛黎二毛。

这两个孩子太显眼了!

夏天已经过去了,蚊虫变少, 两个孩子就没有因为蚊子在他们脸上咬了包, 而把脸抓伤了。

脸上没了伤口, 还白了一些胖了一些的黎大毛黎二毛穿上红棉袄, 那真的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大毛二毛,你们也太好看了吧!”黎青执抱住两个孩子,亲了亲他们的小脸蛋。

黎大毛黎二毛骄傲地挺起胸膛。

金小叶见状道:“大毛二毛,现在你们爹已经见过你们的新衣服了,快脱下来吧。”

黎大毛黎二毛抓着棉袄,有些依依不舍。

黎青执问:“为什么要脱下来?让他们穿着吧。”

金小叶道:“这棉袄是做了大年初一穿的,哪能现在穿?”

崇城县这边有习俗,大年初一要穿新衣服新鞋子。

当然要是家里穷,实在没有新衣服也没办法。

金小叶记得她小时候,大年初一多半是没有新衣服的,但金茉莉有。

她瞧见金茉莉在大年初一穿新衣服新鞋子,真的是说不出的羡慕。

“要不再做两身,等大年初一的时候给他们穿?”黎青执提议。他写书挣到钱之后,金小叶就陆陆续续给家里人做了新衣服。

不过她担心太扎眼,用的布料都很普通,而且每个人都只做了一两身。

黎大毛黎二毛以前的衣服都又破又小的不能穿了,现在那两身新衣服每天轮换着穿,衣服里面的棉袄还是旧的。

金小叶道:“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他们已经有两身新衣服了。”

说完,金小叶又找出一件新棉袄给黎青执:“阿青,之前给你做的棉袄有点薄,这件比较厚,你穿上试试大小,对了你大年初一穿的新衣服新鞋子我也找人做了,就是还没做好。”

黎青执有异能,其实是不怕冷的,但金小叶怕他冷,前些日子就做了一件棉袄给他穿。

棉袄里塞的不是棉花,而是柔软蓬松的桑蚕丝,穿上那叫一个舒服!

而现在,金小叶又给他准备了一件更厚的棉袄。

黎青执直接在衣服外面套了套,这衣服是真厚真暖和,穿上之后,他看着都不瘦了。

此外……他在金小叶这里的待遇比两个孩子更好,莫名开心。

这天回家的时候,金小叶和黎青执拿了不少东西。

里面有两个孩子的新衣服,还有黎青执和黎老根的新棉袄。

黎老根现在跟黎大毛黎二毛一样穿着旧棉袄,只是他的旧棉袄太旧,里面的桑蚕丝都已经不蓬松了,也就不怎么保暖。

如今天越来越冷,金小叶就给他做了一件新棉袄。

他们到家的时候,黎老根已经做好饭了,一见他们就道:“小叶,阿青,你们是不知道,茶馆真的太热闹了!那里有很多人,还有人说县令大人的故事……”

黎老根说个不停,还帮黎青执他们盛了饭,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小叶,阿青,我明天还能去吗?”

说话的时候,黎老根一直看着金小叶。

金小叶道:“爹,你想去就去吧,不过你不能去赌钱。”

黎老根连忙道:“我不赌我不赌!”

赌钱其实也没有太大意思,还是去县城茶馆喝茶最有派头。

黎青执又道:“爹,你要是不赌钱的话,以后我每个月给你一百五十文做零花钱。”

黎老根惊喜地看着黎青执:“一百五十文?这么多?阿青,你真的要给我这么多钱?等等,不行。”

“怎么了?”黎青执不解,难道黎老根觉得少了?

黎老根道:“你一次给我这么多钱,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花。阿青,你一天天地给吧,一个月一百五十文,一天有几文?”

黎老根勉强能数到一百,但让他把一百五十文分到三十天,那他就不会分了。

黎青执道:“一天五文。”

黎老根喜上眉梢:“一天有五文?那我每天都能吃面条!”

“嗯,爹你想吃就吃吧。”黎青执道。

黎老根兴奋到了极点:“我能天天吃面条!嘻嘻!我能天天吃面条!”

金小叶看了黎青执一眼,没有反对。

她手上这生意要是做成了,能赚到不少钱,到时候一天五文钱的零花钱,真算不得什么。

这么想着,金小叶把给黎老根做的棉袄拿出来:“爹,我让人给你做了一件棉袄,你拿着穿吧。”

黎老根接过金小叶手上的新棉袄,用手捏了捏。

桑蚕丝做的棉袄特别柔软,黎老根捏着捏着,突然就哭了,抹着眼泪开口:“小叶,我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新棉袄,都是别人不穿了的,给我穿,小叶,小叶你怎么这么好……我从没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我像是在做梦似的……”

黎老根一边哭,一边颠来倒去地说话,反复说他没想过还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哭完,黎老根擦擦眼泪,擤掉鼻涕,然后往裤子上擦了擦手……

意识到有点不对,黎老根出去拿水洗了手,又在衣服上擦干,然后回屋换上新棉袄,去隔壁姚家炫耀去了。

今天跟姚艄公一起去喝了茶,他已经把姚艄公当朋友了!

姚艄公:“……”他不想要这样的朋友。

姚艄公不喜欢听黎老根的炫耀,但他脾气好,没有赶人,于是黎老根就说个不停:“我儿子儿媳真孝顺,我都没给过他们什么,他们就给我做新衣服新棉袄,阿青知道我喜欢去县城喝茶,还说要每天给我五文钱,让我去县城喝茶吃面条……”

姚艄公其实是不太舍得每天都去县城喝茶的,更不要说还吃面条了。

但黎老根这个以前处处不如他的,现在都能每天去县城吃面了,他难道不去?

姚艄公道:“那正好,以后我跟你一道去喝茶吃面条。”

他们家虽然卖了四亩地,但到底没有外债,把船租出去还有收入……他每天花个五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个月下来,也就花个一钱银子,一年下来都用不着花二两银子。

以前他儿子在外面的女人身上花的,都远比这个多!

姚艄公跟黎老根约好明天一起去县城,等黎老根一走,姚母不乐意了:“你要天天去县城吃面?有你这么花钱的吗?”

以前姚艄公挣钱多的时候,出去撑船都是自带午饭的!

姚艄公道:“我们以前天天省钱,最后钱不还是没了?等明儿个,我买包子回来给你吃。”

自己如果也能吃上包子……姚母心理平衡了:“你买两个,给两个孩子也吃点。”

姚振富:“……”所以他没有?

以前他在县城的时候,包子常吃,现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于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辈子这个时候,黎老根已经死了。

黎青执的两亩地卖了五十两银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后,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银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上午他要看书要教孩子,时间也被排得满满当当,要不是黎青执有异能,累了可以用异能清除体内的疲惫,一定做不到这样。

还有就是他经历过末世,于是曾经让他觉得无比辛苦的学习,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十天黎青执没去县城,但金小叶会把县城的各种事情告诉他。

修码头的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快,苟县令光是买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时间。

黎青执跟苟县令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苟县令跟原主的父亲一样很会读书,但对处理各种杂事,以及算数不太在行。

原主的父亲当初之所以要请师爷,就是因为凭他自己,处理不了县衙那么多的杂事。

大齐的县城的规模,放现代估计也就一个镇的规模,现代一个镇有镇长还有副镇长,有人专门管经济有人专门管卫生,分工很明确,更不要说还有税务所派出所等不同的部门。

大齐呢?各种事情全都要县令管!

这确实有点难为县令了,一般县令都会请师爷或者幕僚帮忙。

所以这十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苟县令在县城的名声,毫无疑问越来越好了。

黎青执对这情况挺满意的。

金小叶这两天却有点不安:“阿青,那个吴掌柜真的没有问题?我这边都做了这么多活儿了,他也不来看看……”

当初吴白川找金小叶下订单,金小叶觉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场就接了。

但那之后,她曾让黎青执帮着打听吴白川的情况。

黎青执也确实去打听了,按照朱前的说法,吴白川人不错,他也确实打算购买一批货物去京城售卖。

说起来,金小叶做生意的事情,朱前也是知道的。他一开始没在意,以为金小叶就是做点手工活补贴家用,但后来,金小叶的生意越做越好了。

发现这一点之后,朱前特地找了黎青执,说他可以帮着提点金小叶,不过黎青执拒绝了。

朱前当然可以帮金小叶,可真要那样,金小叶做生意会特别顺利,也会经不起风浪。

黎青执觉得让金小叶自己闯一闯更好。

见金小叶担心,黎青执道:“吴掌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不这样,过几天商会选新会长的时候,我帮你去问问他。”

这个时代,老乡帮老乡特别常见,同一个地方的商人,常常会合作做生意。

崇城县这边的商人,就一起建了一个商会。

这个商会比较松散,对商人的约束也不多,会长一般由在崇城县有话语权的商人担任。

现在的商会会长是孙举人的好友,也跟张赟权关系很好。

所以他这不仅是官商勾结,还涉黑!

也因为他跟张赟权关系太好,张赟权出事后,他受了不小的影响,商会里其他商人也就不想让他再当这个会长了。

朱前就正在拉拢本地商人,争取新会长的职位,他要是当上了,会得到巨大的好处!

而苟县令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朱前,朱前要是成了商会会长,苟县令想让这些商人捐个钱什么的,会轻松很多。

也因此,这次商会选新会长,苟县令会参加。

苟县令还打算在会场上提建码头的事情……他特地差人来找黎青执,让黎青执一起去。

“好,”金小叶同意,有些向往,“商会啊……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加进去。”

“肯定有机会。”黎青执笑道,金小叶聪明能干还有行动力,她一心想做成一件事的时候,肯定能成功。

“你对我怎么这么有信心啊!”金小叶不解。

黎青执道:“你这么厉害,我怎么可能对你没信心。”

黎青执说话的时候表情特别诚恳,金小叶闻言亲了他一下:“你说话真好听!”

黎青执抱住了金小叶,亲金小叶的脖子:“小叶……”他的声音有点沙哑,这会儿,他是真的很想做点什么。

然而他又一次被金小叶反过来抱住,控制了行动:“你别胡思乱想,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胳膊伤了到现在才两个月!”

黎青执:“……我胳膊真的好了。”

“还是再缓缓……这样吧,等吴掌柜的货都提走了,你想干啥干啥。”金小叶道。

天天跟黎青执睡一起,金小叶也有想法。

其实要不是黎青执的胳膊伤了,金小叶觉得自己肯定早就跟黎青执干点啥了。

可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都能打断黎青执的胳膊,金小叶真不敢让他累着。

这段时间,金小叶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黎青执的脑子很聪明,但黎青执的身体……黎青执怎么就不长肉呢!

“小叶,这是你说的!”黎青执眼睛一亮。

吴掌柜跟金小叶说好的拿货时间是这个月月底,离现在大概还有十多天,而金小叶已经把货物准备得差不多了。

三天后商会会长选举,吴白川既然没离开崇城县,就肯定会去,他要找吴白川说说话,让吴白川快点把货提走。

他上辈子一直没有对象,这辈子好不容易有了个媳妇儿却不能动,也挺难的!

至于金小叶担心他身体不好……他的身体真的没问题,一直没长肉主要还是异能和脑力劳动消耗了大量能量的缘故。

金小叶因为吴白川那边都不来看货有点不安,吴白川那边……他不去找金小叶,其实是因为不好意思。

崇城县的商会规定不多,但会要求商人们必须守信,尤其不能骗老乡,谁要干了这种事情,会被崇城县其他商人唾弃。

吴白川能把生意做大,就是因为他信誉好。

可现在,他要去骗一个年轻妇人……

还有一点就是……吴白川走南闯北多了,眼睛毒辣,他觉得洪晖打算做的事情,不止让他毁约。

仅仅只是他毁约的话,对金小叶来说确实有影响,但影响不会特别大,在金小叶把所有的货物都准备好之后发生个火灾什么的,那对金小叶来说,才是重大打击。

至于洪晖为什么没有直接用这种手段,而是先找上他……洪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挺客气的,应该是不想他去追究这件事。

要是洪晖什么都不说,金小叶手上的货出了事,他肯定会觉得那是冲着他来的,然后派人去查。

金小叶被洪晖盯上,真的挺倒霉的,但他爱莫能助。

最近崇城县发生了很多事情,他挺害怕的,就怕自己被牵连进去。

以前的商会会长为人很差,甚至还会纵容张赟权敲诈他们……吴白川已经打算站在朱前这边,跟苟县令搞好关系了。

这么想着,吴白川开始琢磨要送给苟县令的礼物,这些读书人喜欢字画古籍什么的,他要想办法去弄点。

像吴白川这样想的人不在少数,苟县令要是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想要制止。

他这人俗,对字画没那么喜欢,更爱真金白银……

商会会长选举的前一天,黎青执去了县城。

他打算去拜访一下李秀才,请李秀才指点一下自己。

虽然苟县令也愿意指点他,但苟县令很忙,他还是不要去打扰比较好。

而且学问好的人不一定擅长教人,这点黎青执上辈子就已经意识到了。

比如他们班写作文写得特别好的那个女生……她自然而然就能把作文写好,压根没有去研究过写作技巧,别人去找她问写好作文的方法,她压根说不出来。

苟县令虽然只是个同进士,但大齐每次会试,都只录取两三百个人,会试还三年一次!

现代考清华北大,比这时候的人考科举简单多了,苟县令妥妥的就是个学霸。

相比之下,还是李秀才这样有教学经验的人,更擅长教导他人。

因为最近黎老根天天去县城喝茶,这天黎青执出门的时候,又把三个孩子带上了。

他们没有吃饭,打算一起去面店吃面条。

黎老根天天在家说面条多好吃,黎大毛黎二毛都馋面条了。

上回黎青执请客吃面,大家吃的都是肉丝面,但这次他奢侈了一下,请大家吃的是更贵的面条。

金小树要了六文钱的猪肝面,黎青执和金小叶要了七文钱的草鱼面,三个孩子则吃七文钱的三鲜面。

面条是当场煮的,因此要等一会儿,他们正等着呢,就见一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对店家道:“给我来碗鳝腰面。”

所谓鳝腰面,是浇头有鳝鱼和猪腰子两种的面条,这两种浇头都不便宜,因而一碗面要十八文。

中年男人要了面条正找地方坐,就见到了金小叶。

金小叶朝着对方笑起来:“吴掌柜,你也来吃面条啊!”

吴白川:“……”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