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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潮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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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逢夕去宋宅留宿,没提前和家里说,想着等晚上给戚榆发个消息就好,这不是什么大事。

若是提前说了,会麻烦一些。

她没带衣物,什么也没带,轻装上的阵。这些都不麻烦,因为她时常在宋宅住,她要用的东西、她用惯了的东西,宋宅里都有。

她在这里甚至还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就在宋卿时卧室隔壁。

车子抵达宋宅,她熟稔地跟着他进去。

他偏眸与她说着话,她微笑着回应。

“今天不用去忙?”

“没安排,在家剪剪片子就行。”

两人一道走上台阶,一道步入家门。

“先吃饭吧。”他说。

逢夕忽愣。

他怎么知道她还没吃?

这时,他的眼眸里方才有了点温度,“猜的。阿姨准备好了,过来,陪你一起吃点。”

一句话而已。

逢夕登时无比乐意。

佣人将饭菜一一上完,随后离开了这里,餐厅里只余他们两人。

宋卿时用公筷给她夹了一道菜:“刚才跟他们在聊什么?”

他指的是刚才在沈家的时候。

桌上有十几道菜,一大半都是她爱吃的。她来惯了,这里的佣人对于她的了解不输于家里的赵姨。逢夕鼓鼓腮帮:“一些很无聊的事情。”

他看得出她的不喜欢,偏了下眼,声线寡淡,“不喜欢的话,怎么不提前出来等我?”

逢夕自十五岁回来,那时候的她心性如一张白纸,在这北城连个名字都不配拥有。如今她大半的心性,都是由他教出。

但他也没有刻意地去教她什么、一板一眼地给她灌输什么,她学到的东西大多都是她跟在他身边、看他行事,耳濡目染地自学而成。当然,这也是他的意思,不然逢夕怎么可能跟在他身边,哪来的这个旁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这就是他教她的方式,后来成长而成的逢夕,也没有叫他失望,甚至远远超出他的期待。

宋卿时这个人做的事情太多了,手段自少年时起便是凌厉。他有着远高于同龄人的成熟心性,给她打开了一个她从未涉足过的崭新世界。各种东西,大多她连听都不曾听过。

跟在他身边,逢夕只有学不过来的份,不愁学不到东西。

——他这句话里,并没有叫她忍耐之意,只有叫她任性些的意味。

不喜欢走就是了,他并没有将这些放进眼里。

“也没多久,十几分钟,你就来啦。”那十几分钟的煎熬,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消失殆尽。她也是算着时间不会太长,才没有离开。

“阿夭。”

逢夕正埋头吃饭,忽然听见这一声唤,她呆了下。

她握紧筷子,眸光微闪,“嗯?”

他喊她小名的声音温和了些,如冰面凿开缝隙,堕入春光。她的心跳在加速,用力握紧筷子,也是心跳加速下下意识的行为。

她的侧脸精致细腻,宛如上等瓷器。

宋卿时接着道:“不喜欢的环境,不用强容。世界之大,自有适合容你之处。”

没有必要顾忌什么,因为他是宋卿时。

她虽不是,但她的背后是。

他用餐完毕,拿着湿巾擦拭手指,动作缓慢,慢条斯理的矜贵感流泻,“肆意些,也没有什么。”

她的耳畔回响起他当年的那句话:“叫阿夭怎么样?桃之夭夭的夭。”

心中如春水盎动,始终难歇。

她没有办法不对宋卿时心动。

早在很久之前。

“好。”她应说。

-

宋卿时下午有个会,逢夕一个人留在宋宅。

宋家人都不在,在的话她也都是熟悉的,所以不必担心这点。

昨天她拍的片子已经处理过一点,将剩下的部分处理好后,她发给了姜暮雨。

姜暮雨是她的大学室友,也是工作室的另一个合伙人。她们从认识开始关系就很好,堪称志同道合。

后续会由她去跟进,也由她去和王漾那边联系。

姜暮雨:[收到收到。昨天辛苦了吧?王漾这拍摄不好接,这就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辛苦你了呜呜呜我的宝!]

逢夕没太在意,闯过的关卡就不再是关卡:[没事,反正顺利拍完了,合作结束。]

姜暮雨猜测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安抚说:[你今天在家好好休息!]

逢夕关了电脑,拿手机回:[没在家,我来宋家了]

姜暮雨:[啊?]

姜暮雨:[你们又同居啦?]

逢夕一噎,纠正道:[不是同居!一人一间呢]

他们怎么可能在宋家同居?

姜暮雨依然震惊:[好久没听你提过宋大佬,我还以为我嗑的CP悄无声息地be了呢,还好还好,又勾搭上了]

逢夕:[?]

她在说什么,前面的也就算了,“勾搭”……?

以她们的交情,姜暮雨肯定是见过宋卿时。而她认识的时候,逢夕早就成年了,她会嗑上这一对,她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完全没有负担和负罪感。

禁欲大佬和柔弱白花。

天!嗑死她了!

姜暮雨:[一人一间?没关系,反正就隔了道墙,四舍五入就是同居。]

逢夕试图阻止她的调侃:[能这么四舍五入的吗?]

姜暮雨嘿嘿笑着,就是不改。

她提醒说:[夕夕,你现在毕业了,你们都到了适婚年龄。]

逢夕好笑,[so?]

姜暮雨:[有些时候可以大胆一点,不要太拘谨。都是成年人了,要玩就玩成年人的游戏!机会都递到你手里了,你要把握住哟!]

逢夕一时间竟是不知该怎么回。她撑着下巴出神。

是喔。

她早就是成年人了。

进入成年人的世界,要开启的,自然是成年人的游戏。

她无奈地弯了下唇。

-

午后闲着无聊,她被洒进来的阳光晒得有些懒。走到窗边,将窗户推出去,满盈的春光闯进视野。

宋家人多,宋宅占地远比沈宅大,还有一个大了数倍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一片地方种满鲜花,此时花海正艳。

逢夕弯了弯唇,抄起相机下楼,想去拍会儿照片。

她站在一处海棠花前,举起相机。

当数朵海棠被收进相机框中,好像所有的浪漫都被收割。

独自一人在花园里待了许久,直到她听见脚步声沿着路径响起。

逢夕回头去看,发现是宋大哥。

宋卿时的堂哥,宋昱时。

她放下相机,礼貌地打招呼:“大哥。”

宋昱时只比宋卿时大几个月,她刚来到宋家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们也相处很多年了。

不过后来他搬出去了,大多是在外面住,只偶尔会回来。

宋卿时其实平时也在外面住,可能是因为她要跟着他,他才回的宋家?毕竟如果她要跟去他的私人住处,是有点不太方便。

宋昱时颔首,停在这儿跟她说话,“好长时间没看到你。”

他的视线下落,落到她手里拿着的相机上,“在拍照?”

“是呀,花开得这么好,待会我洗出来后送一张给你?”她主动道。

宋昱时手插在兜里,含笑,“嗯,那我等着。”

他没有多聊,先进去了。

转过身后,淡淡勾唇。

逢夕看眼手表,四点多了,是快开饭了,他应该是回来吃晚饭的。

宋家人陆陆续续地也在回来。

逢夕准备收工进去的时候,碰见宋诗谙拉着一只萨摩耶回来。这只狗通体雪白,自带笑唇,看见逢夕的时候,反应比宋诗谙还快,立马朝逢夕飞奔过来。

宋诗谙愣是被这条狗给拽跑,“哎哎哎!你干嘛!!”

一人一狗,又都是那么大的体积,竟是叫逢夕下意识退后一步。

好在它聪明,没有飞过来将她扑倒,而是乖乖停在了她跟前吐着舌头,眼睛比星辰还亮,就差在里头写上几个字:快夸我,快摸我头~

逢夕心一软,蹲下来狂揉了两下,“小V真乖。”

被拽飞的宋诗谙瞪眼,乖吗?

她狂跑了大几十米,还在喘气,“阿夭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我。”

“下午才来的。”逢夕抱着狗头蹭,贴了贴脸,肉眼可见的亲近和喜欢。

这其实不是宋诗谙的狗,而是宋卿时的。

不过,宋卿时的样子,怎么看都和这狗不太搭,任谁也看不出来他会是它的主人。

——而事实上,也确实不是他主动想养,是逢夕喜欢,扯着他衣摆非要他养的。

那时她蹲在地上揉着狗头,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心难得一软,于是就这么成为了狗主人。

但狗主人没那么多闲心去照顾这条狗,于是宋诗谙就成了最终的大冤种。

“你们刚刚做什么去啦?”逢夕随口问。

宋诗谙擦着额头的细汗,幽幽:“小V遛我去了。”

逢夕:“?”

-

宋家如今有两房,大房是宋昱时那家,二房是宋卿时这家。

宋诗谙是宋卿时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宋诗谙这辈就她一个女孩,她从小就想要个妹妹,可惜被她妈毫不留情地拒绝掉。后来逢夕来了以后,她眼前一亮。

尤其刚回家的逢夕几乎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完全符合她想要个妹妹来装扮的要求,她就将逢夕当成个洋娃娃去打扮。

逢夕又白又漂亮,她简直再爱不过了,当时她嗷嗷叫着说,这简直就是她哥哥给她带回来最好的礼物。

有人调侃说她和宋卿时不愧是亲生的,竟然这么喜欢同一个人。

后来逢夕长大,褪去了最初的青涩和稚嫩,蜕变成了傲然的白天鹅。她们站在一处,就如姐妹一般。

她们年龄相仿,又玩了好几年,感情自然是好。

宋诗谙兴致勃勃地和她说着话。

忽然,逢夕微信声响了一下。

她拿出手机看,是宋卿时发的,他说他临时有事,可能会晚点回来,晚餐也不在家吃。

这条消息叫她恍惚间有个错觉。

像是丈夫在给妻子交代行程。

她摁灭手机。

宋诗谙问说:“谁发的呀?”

“二哥说不回来吃了。”

宋诗谙拖着声儿“哦”了一声,“这样啊。”

她嘻嘻笑,“哥哥从来没跟我报备过,怎么就只跟你说呢?咦,真是令人奇怪。”

她话音里的阴阳怪气都快溢出来。

逢夕毫不客气地捂住她嘴,“因为我是客人,他是带我过来的人,跟我说一声很正常。”

宋诗谙挣脱她的束缚,往前跑,“哦哦哦,这样吗!你都解释全了,那就只能这样啦——”

逢夕无奈,揉了揉发热的脸。

她掐了下手心。

可是真的,没什么啊。

以前经历的调侃好像没有这样多。

大抵是因为。

他们真的都长大了吧。

年龄不同,面对的处境和问题也会随之变化。

她捡了朵落在地上的海棠花,拈于指尖把玩。

宋诗谙跑着跑着,回头望去,忽然有些怔神。

花下美人,温柔恬静,有一种说不出的蛊惑力。

美人配花,花映美人,实在美矣。

说句不知羞的话,虽然人家是自己长的,但她还是颇有成就感。

而且,她总觉得这么漂亮的逢夕,很难找到相配的男人。

除非。

是她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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