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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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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快乐,摸个没营养的小甜饼!

上面是文艺版标题,本篇又名:《在线澄清:刘小别不是笨蛋帅哥》


1.

之前和朋友聊天,我们各自分析了对方从小说、动漫到游戏里各自喜欢的角色属性,最后得到了朋友如是评价道:“原来你喜欢笨蛋帅哥。”

我不禁恍然,下意识地重复道:“哦!原来我喜欢笨蛋帅哥!”

身后传来有些郁闷的声音:“……刘小别可不是笨蛋。”

我回过头来,只见本来在打游戏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摘下了耳机,正神情无奈地看着我呢。见我看他,刘小别不高兴地说道:“你最好解释一下,不然传出去,会有误会的!”

“误会什么呀?”我眨了眨眼睛,一脸无辜。

“误会你觉得我是笨蛋才喜欢我。”刘小别说道。

“笨蛋后面不是还有个‘帅哥’吗?”我提醒他。

刘小别没说话,他只是看着我,态度难得有些强硬,一副我非得给他一个说法的样子。

我只好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我是喜欢笨蛋帅哥……”

“果然——”

我真的从来都没把刘小别当过笨蛋,因为他一看就很聪明的样子。而且我往常的取向都是笨蛋帅哥这种类型,最后我却跟刘小别谈恋爱,这恰恰说明他是最独一无二的嘛。

“至于别人,就是纯欣赏你懂吗……就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可爱的漂亮女孩路过你身边,你也会多看几眼的。”我试图给自己找借口,用了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刘小别沉思了片刻,然后笑了一声:“你这话有点道理。”

是吧,有点道理。

嗯?等等——

“你还真看路过的漂亮女孩了!”我睁大了眼睛,一边控诉他,一边抄起了一个抱枕要跟他决斗,“什么时候看的,说!你还笑,不要再笑啦!”

“遇见你的时候。”刘小别接过抱枕,顺手把我拉过去,“我不就是这么认识你的么。”

2.

我单方面认识刘小别。

住在同一个校区,每天上下学骑自行车,难免会眼熟对方,甚至偶尔会互相点个头。某次出校门的时候我听到别人喊他名字,鉴于他名字很特别,我迅速地记了下来。

不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擦肩而过无数次也不会有印象,但一旦认识了这个人,会发现人生何处不相逢,对方会经常出现在你生活的各个角落,非常巧合。

同堂的体育课、每周的值日、活动,还有停车的地方。

但我依然只是单方面认识他,因为没有需要我去自我介绍的场合。贸然过去跟人家说我是谁,这未免太奇怪了。

在高一暑假的时候,虽然是烈日炎炎,但因为被爸妈看不惯假期太闲,我被打包送到了兴趣班。又不是没这样消磨过假期,我坦然面对了这个现实,结果我在兴趣班里遇到了初中同学,关系很不好的那种。

“哟,你今天也直接回家吗,不出去玩玩?”

“……玩什么。”我有些茫然。

他噗嗤一笑:“果然,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没人喜欢啊。”

我反应了过来,哦,是七夕节,我对这个节日的不敏感暴露了我单身的情况。

可恶,不能就这么认输!

也是蛮巧的——我抬头就看到刘小别拿了罐可乐正往这边走,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总之是个救星,于是我立刻举起手喊他:“刘小别——”

少年怔了一瞬,似乎没想到有人会叫他。在看到是我之后,他指了指自己,见我努力地眨了眨眼睛,于是刘小别困惑地走了过来。

抢在他开口之前,我抢占了主动权:“都说了你不用来了,我等会去找你就好,没想到你还是来接我啦。”

刘小别:?

哥!拜托了,帮帮我!!

“这人谁啊?”初中同学语气不善地问道。

少年挑了挑眉,看都没看那人一眼,只是看向我:“是啊,我一听就知道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所以就来接你了。”他顺手把可乐递给我,然后接过我手里的自行车车把,把车推了出来,“我们走吧。”

酷!!

所以我说刘小别真的很聪明,他不仅及时地顺着我的话去讲了,而且也并没有直说我们是什么关系,留足了进退的余地,太棒了!

留下目瞪口呆的同学,我侧身坐上车后座,风一样的,他带着我向前疾行,我们奔向广阔的马路,扬长而去。

其实刚过拐角,我就很不好意思地表示,如果刘小别还有事,他可以放下我,我自己骑车回家,毕竟他刚才只是帮我演戏,没有义务送我回去。

“顺路嘛,我也打算回家。”刘小别说道。

“谢谢谢谢,您真是个好人。”我感动地说道。

刘小别急刹车了一下,吓得我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衣角。

“红灯。”少年咳嗽了一声,脊背挺得笔直,“我有个问题……”

“什么?”

虽然已经立秋,但夏日的余热还残留在空气里,于是在微热的风中,他偏过头来看我:“为什么是我配合你?”

3.

诚实的答案·一:刘小别办了休学手续,下学期就在微草训练营里待着了,他也不会再返校了,就算这事被说出去了,我们也都毫无后顾之忧。

诚实的答案·二:刘小别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只要跟他好好讲清楚,他一定会体谅我的。

诚实的答案·三:刘小别恰好出现了啊!!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下车之后,我努力引经据典为自己的心虚做辩解,虽然好像这首诗用的不太对。

“哦……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恰好别人出现了,你就让别人帮你了?”少年沉思道。

“也不是这样。”我连忙摆手,“他们又不是你。”我跟别人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我哪敢随便拜托人家帮忙,于是我又补充了一句,“是你最好不过了。”

刘小别看向我:“你知道我下学期不在学校?”

“知、知道呀。”我眨了眨眼,“这个事情很多人都知道。”

“嗯。”他点了点头,又不说话,我有些不安,然后只见少年指了指脖子上的耳机,“平时的时候,我是会戴着耳机的。”

这个我知道,我见过好多次了,刘小别就是那种标准的“耳机一戴,谁都不爱”男生,耳机可以帮他把外界的喧嚣直接隔开。

“如果我戴着耳机,不一定能听到你喊我。”少年说道。

所以?

“我特地没带,因为我知道你在那里上课。”刘小别笑了一声,“就是莫名其妙的,想过去碰碰运气吧,放假了不是每天都可以见到你,我就想看看在去微草之前,能不能再见你一次。”

这话的意思是……?

我感觉心跳不由自主地在加速,脸也跟着烫了起来。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但这至少应该说明,你有注意过我。”微沉的暮色下,刘小别的话却是非常直爽,“我没有什么答案一二三,我只是想说——”

“终于找到毫不突兀的,跟你自我介绍的机会了。”

引用错误的诗句在此刻竟然十分应景,我想。

4.

刘小别可不是笨蛋,他聪明得很,挑七夕节跟我正儿八经地自我介绍,目的昭然若揭。

“早就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我质疑他。

“因为不确定你的想法。”少年坦诚地说道。

这是怎样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我每天偷看你,你感觉不到吗?”我控诉道。

“那你也没跟我说啊,要不是我今天去找你,接下来我去训练营了,我们就见不到了。”刘小别反驳我。

“呃,或许你知道我背的那个词的最后一句?”我岔开话题。

秦观的《鹊桥仙》嘛,最后一句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语文不好。”刘小别没有接我这句话,让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然后他说道,“我可是很珍惜每个能跟你遇见的早晨和晚上的。”

我道不在朝暮,他说他朝夕也争。

但就是没跟我说话呗——我哼哼唧唧:“所以你就是笨蛋帅哥。”

刘小别否决道:“笨蛋会直接表白,聪明人才玩暗恋。”

这句话把我也捧了一下,说我跟他一样是聪明人呢。

“你暗恋我。”我指指点点,“刘小别,你这话说出去别人要误会你喜欢我很久的!”

“是很久。”刘小别说道,“在金风玉露的时节,我就注意到你了。”

5.

还说他语文不好呢!

秋天一开学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了,早说嘛,真是。

“这么不好意思,还跟我出门过节?别遇见你熟人就麻烦了。”我开玩笑道。

“最好直接遇到你那个同学。”刘小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手里拿着我没吃完的炒酸奶,“那次我还不知道你的想法,所以说话留有余地,这次可以直接说——”

他今年一如既往地喜欢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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