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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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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镇晨曦教堂二楼,有一间小房间,正是高级机杼神父汤姆的办公室兼卧室。

白发苍苍的汤姆是这座小教堂里最高级的神职人员,土生土长的他为亭林镇服务了整整六十年,这几乎是他的一生。

因此,他也是亭林镇上最为德高望重的老人。所有的年轻人和中年人都会亲切地喊他汤姆叔叔——唯有一人例外——那就是周宁,会更为亲切地喊他,老汤姆。

老汤姆对上帝的忠诚毋庸置疑,六十年圣光的洗礼和神的指示也让他的品德完美无瑕。仁慈、善良、朴素、宽容、友好、勤勉、睿智、诚实……人类所能拥有的一切的美好品德,似乎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因此,本来以亭林镇的规模,这座晨曦教堂最多只能有一名中级机杼神父坐镇,而老汤姆则是一名高级机杼神父——若不是他对于自己的故乡有着无比浓厚的深情,而不愿离开故乡外出发展的话,他此时可能已经是一名红衣神官了。

他的办公室兼卧室装修极为朴素,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书架,一把椅子,而我们的老汤姆,正坐在书桌前,写着什么东西。

刚写了两行字,他灰白的眉毛便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写信用的笔,是教廷配发的顶级鹅毛笔,钨碳魔能合金制成的笔头,熔岩羽兽的尾羽更是闪烁着淡淡的火光——当然,老汤姆这样的低级神职人员是用不上这样的好东西的——这是他的好朋友,帕里斯圣辉大教堂的维迦大主教送给他的五十岁生日礼物。

近三十年来,老汤姆用这支笔签发公文、撰写书信、抄写祷文,令这支笔上都沾染上一丝丝神圣的光辉。

但是今天,这支笔却用来书写这样一封……诚挚的……推荐信。

由于笔尖长时间不移动,桌上的高级草莎纸已经被洇湿了一片,而老汤姆却完全没有注意到。

他紧皱的眉头渐渐地舒展开了,目光也由凝重变得柔和,而他的思绪,则是不知不觉间飞回了三年前。

……

……

三年前的老汤姆已经是老汤姆了,而那时的周宁,还是一个瘦子。

按理说,一个人的身材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在老汤姆眼中,周宁身材的变化已经成了他整个人所发生变化的代表了。

可以这么说,他的身材,是一种象征。

三年前,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不是倾盆大雨,也不是狂风暴雪,就是风和日丽——可能这样的天气不大符合主角出场的氛围,但这就是事实。

当时,老汤姆刚做完晨祷,用完早饭,正在晨曦教堂的小院子里晒太阳。

他的老朋友维迦,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维迦作为帕里斯圣辉大教堂的大主教,一身神术深不可测,对空间法则的掌握也是惊世骇俗。能够突然出现在法兰西帝国的西海岸边并不奇怪。

但是奇怪的是,他还牵着一个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就是周宁。

老汤姆清楚的记得,那时候的周宁还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身上穿着极为独特的东方服饰。

而活了数十年光阴,几乎已经成了一位博学家的老汤姆,自然不会看不出,他身上那套淡黄色的衣服看似普通,但布料和做工,却代表了一种整个西方文明都远远无法达到的水平。

但老汤姆没有在意这一点。

彼时的周宁,表情和眼神里都有一丝难以掩饰的惶恐与不安,但这份惶恐与不安却被一种与生俱来的镇定掩饰得只能透出来一丝丝。

维迦和老汤姆进行了一次亲切而短暂的拥抱和寒暄,然后,据维迦所说,周宁,这个从海边捡到的小孩子,其抚养权就交到了老汤姆的手中。

维迦继续去进行一次伟大的冒险,而周宁,则在这个平静的小镇上开始了他的青少年生活。

……

……

对于这个差事,说实话,老汤姆最开始是十分开心的。

把身体和灵魂都奉献给上帝的他,自然没有子嗣。而在他这个年纪,能感受到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享受。

但是上了年纪的人精力毕竟不行,没法时时刻刻地管教小孩子。

而周宁似乎在短暂的时间内便适应了这里,将惶恐和不安从自己的眼神之中驱逐了出去。

在经过有一段稍微长一点的沉默期之后,与生俱来的强大适应力和无与伦比的天赋让他开始试着融入进这个世界。

融入世界从眼前开始。

他开始试着融入这个小镇的生活。

小镇是平静而祥和的——但在任何平静祥和的地方,都会有一些不安分的因子,而在人类的社会里,特别在周宁这个年龄段,更是有着一群精力过剩的熊孩子们。

而周宁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则成了他们新发现的欺负对象。

不得不说,他们在最开始发现周宁时,是兴奋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正是他们悲惨命运的开始。

周宁自幼所接受的教育让他温文尔雅、知书达理,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受人欺侮毫无反应。

他拥有着这帮小孩子难以想象的巨大力量,但与生俱来的小心谨慎让他没有贸然出手。

但是当他真正地了解了这个世界之后,他开始做出一系列的尺度合适的反击。

令哭爹喊娘的孩子们无可奈何的是,周宁来自这个小镇上唯一一座教堂。而这座教堂里唯一一个德高望重的神父,像所有宠爱孙子的爷爷一般宠爱着周宁。

所以当他们无力反抗周宁的暴力之时,他们只能选择接受周宁成为他们新的孩子王。

老汤姆认为上帝的光辉普耀世间,能净化一切的黑暗,让所有的孩子健康成长。但他不知道东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成为亭林镇新任孩子王的周宁,迈出了他由天潢贵胄向地痞混混转型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他开始接触这个世界的阴暗面,开始学习以前从来没有人教过他,或者说还不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去接触和学习的东西。

更为要命的是,他在学习这些东西的同时,并没有一位睿智的长者,告诉他如何去芜存菁。

于是,在一个人一生的成长中最为关键的三年,便这样度过了。

……

……

成为孩子王之后,原先那些趾高气扬的小屁孩们变成了低声下气的哈巴狗。在他们近似于献宝的活动之后,周宁接触了他之前从未接触过的东西——酒精。

甘醇的美酒总是让人心神迷醉,而美酒与美食的搭配足够让一个虔诚的教徒坠入深渊,更何况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而且是一个虽然出身高贵,但所接受的教育让他之前十三年的人生中可能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的少年。

按照上帝制定的规则,每天摄入这么多食物的周宁,自然是不可遏制地开始发胖了。

而根据另外一条规则,他开始变得非常缺钱。

但是十多年来的教育毕竟是根深蒂固,他心中仍然对欺压平民的行径非常不耻。更何况在亭林镇这样的小镇上,大家都是邻里,都互相熟悉,无论如何,有些坏事周宁还是做不出来的。

但是对于另外一种采用非常规手段将他人财富变成自己财富的行为还是比较欣赏的,那就是以前偷偷看过的绘本小说里江湖豪杰经常采用的方法——劫富济贫。

亭林镇上并没有什么富豪,而这个小镇的统治者,哈马男爵,则生活在离小镇数百公里的城市里。

但是这里距海岸线不远,森林业不小,因此山贼海盗还是有不少的。

这些人,自然成了周宁攫取财富的最佳途径——既能得到不菲的财富,又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实在是太完美了。

只是周宁虽然有足够的武力震慑他们,但他自己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手段心性上都还有欠缺。

但是年轻就意味着无穷无尽的成长空间,更何况是周宁这样近乎妖异的天才。

只是这样的成长途径,实在是有些偏离了他原本被安排好的成长路线。

在周宁成功地从一个孩子王成长为这一片的山大王和海贼王之后,老汤姆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

只是此时已经变得非常油滑老道的周宁,已经不是他这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能管教得了了。当然,周宁对老汤姆,还是保持着相当程度的敬意,不过也仅限于敬意而已。

再后来,生活优越,似乎丧失了目标与追求的周宁,开始谋求精神上的享受。于是,他在晨曦教堂里,开始进行一种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夜生活的有益身心的活动——说书。

当然,雁过拔毛的他自然不可能让自己的辛苦白费。每次来听说书的居民们都必须对上帝表示一定的“敬意”,这让教堂三年内募集到的“善款”比过去的三十年还要多。

因此,教堂内的其他低级神职人员对周宁的敬意,已经不亚于上帝本身了。

……

……

想到这里,老汤姆不由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自己已经无法教育他了,甚至都不能把他往正常的轨道上拉近哪怕一丝丝。因此,他只能寄希望于远在法兰西帝都的帕里斯神学院了。

对上帝五十年虔诚的奉献,让他每三年有一个推荐入学的名额。现在,他就在苦思冥想着该如何下笔,写一封诚挚而又不失润色的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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