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嗜血狂魔
叶晓峰虽然对眼前见到的一切感到震惊和可怕,可还是掩饰不住自己的怒火中烧。
“我没骗你们。”
“你说什么?那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又要掐着李刚?”
叶晓峰指着身后那具被咬成血淋骷髅的尸体问她。
“我需要鲜血,我需要新鲜的人肉,来补充体力。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我控制不住。”
李刚将萧然放在一处干草垛上,转身问阎春红,
“你说没骗我们?”
“最初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只是看到叶晓峰出来了,我这些日子一直在跟踪他,我看到你们几个鬼鬼祟祟,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我就想,是不是和我的身份有关,即使没关系,你们所要去的地方,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就跟了过来。在你们的询问下,我细细讲述这几天来经历的一切,后来,记忆就好像洪水一样回来了,快的我都适应不过来,我咬手指,一直咬着手指头,同时还要向你们讲述我那去他x的遭遇。”
“别骗人了,你能说你是没有预谋的?那为什么你偏偏在你两个学生在场的情况下,恢复了记忆。”
“我想,这正是我恢复记忆的原因。你看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到害怕。”
她指着李刚,
“就是我开始无意识的咬手指的时候,你盯着我看,眼神凌厉的像是要把我刺穿,我害怕极了,努力回忆自己的经历,而你的眼神,也渐渐清晰起来。”
李刚愕然看着她,她说的都是真的?
“刘明经常提起你,他总说你是长相漂亮的窝囊废,你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你是个懦夫!”
李刚沉沉低下了脑袋,上学的时候,他确实是个懦夫,这一点,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他岔开话题,问最关键的地方,让他感到疑惑不解的地方,
“你为什么突然要找刘明,还说要杀了他?”
“他骗了我,我在冰冷的地下等了五年,他一直都没有按照他承诺的去做。”
看这疯女人完全恢复了神智,叶晓峰也放开胆子走过来,他问,
“你刚才吼什么,你已经替他死了一次?”
“是。”
“那董倩,还有那些后来发现的尸体,都是他杀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是。”
“可后来审讯你的时候,你为什么全招了,专案组的成员觉得刘明可疑,极力要你坦白,可你一口咬定,是你干的。”
“这些都是我和刘明事先说好的,只是后来,在我的脑袋被子弹爆的开花之后,他再没按照他答应我的去做。”
“他答应你什么?”
“他答应会让我复活,让我成为这世界上最美丽,最伟大的人!”
“可你现在不是复活了吗?”叶晓峰声音大的不正常,他一时半会儿对“复活”这两个字还适应不过来。
“我没有,这具躯体只不过是个残次品,很很快衰败,死亡的。”
“你说什么!?我刚还看到你头皮上长出新头发,快的比现有的任何科技都令人震惊。”
“是,正因为如此,我才将会很快死去。”
叶晓峰摸着脑袋,他头都大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呀,这女人前后的转变也太大了,看着她明亮的眼神,他是在把面前的这个女人,和之前不久每天缠着他问自己是谁的那个可怜巴巴的疯子联系到一起。
“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他背叛了我,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那女人的名字叫方丽。”
红山
“不可能!绝不可能是我妈干的!”
黝黑的山洞里,刘明朝着近在咫尺的方丽吼道,在他眼里,这可恶的女人从来就不知道回报,他把她从坟墓里挖出来,让她复活,让她再次睁开眼睛看着鲜艳的世界,她现在竟然告诉自己,李刚那个懦夫可怕的变异,是母亲一手造成的,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这一点,
“你在骗我,我相信我妈,她不会那样对待我!倒是你,我知道你一直都挂念着那个蠢货,那个曾经抛弃了你,像抛弃臭袜子一样扔掉你的懦夫!”
方丽顿了一下,突然就笑起来,笑靥如花。
“你笑什么!该死你的笑什么!”刘明在旁边气的跳起来,他恨不得一巴掌拍在这女人脸上,可是,他知道他舍不得。
“你认为你了解你妈?你认为在隔了这么多年无言的生活之后,你还了解她,她就像当初一样爱护你关心你希望你过的好好的与社会上的任何坏事儿都隔离开来?别忘了,你大学四年一次家都没有回过,而且就我所知,你毕业之后,也没回去过。”
“你想说什么?”刘明死死盯住方丽。
“你以为你妈在知道了你的光荣事迹后,就发疯了,就疯的一发不可收拾?就每天到处痴痴呆呆的转悠,嘴里呻吟着还我的儿子,还我的儿子之类的疯话?”
“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和她在一块的时候,她完全不那样,有好几次,她还给我梳头发,在镜子面前,我看到身后的她灵巧而敏捷,十根手指头像是装了电子定位系统一样丝毫不见颤抖,能精确的抓住我的发丝,我的发卡,她还给我做各种盘头,做出来效果好的跟专业美发师没什么区别。”
“你是说她在骗我。”
方丽没点头,她只看着他笑,放肆的笑。
刘明顷刻间觉得自己受了愚弄,他快步走到还在不远处颤抖着的母亲,一把抓住她的肩膀,
“妈,告诉我,你不是在装傻!”
老太太没反应,她浑浊的瞳孔没有聚焦,扩散开来,天知道她在看什么。
他猛烈摇晃她的肩膀,
“告诉我,你不是在骗我!”
只有一瞬间,老太太定睛看了自己的儿子一眼,随之眼神又白茫茫的一片,她的口水流过嘴角,流过下巴,滴在冰冷的地板上,她猛然抽搐了一阵,突然平静下来,茫然看着山洞的最深处,又开始颤颤巍巍的说那些疯了之后的口头禅,寻找自己的儿子,让黑洞洞的空气将自己的儿子还回来.
刘明轻轻松了手,他看着母亲的痴呆样,想起离家之后,夹杂着疼痛和欣喜,终年不见天日的大学生活。
大一刚到学校那会儿,他和方丽的感受是一样的,以为自己来到了个全新的世界,这世界里崇尚自由,每个人都崇尚自我发展,自我突破,他相信,在这里,能找到了解自己的人,能找到志同道合,值得托付梦想的人。
可你我都知道,大学并不如同想象中的美好,一些人过的还不错,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在混混度日罢了,我们深陷在自己花了十几年编制的牢笼里,无奈,彷徨,最终无法找到出去的路。
第一个学期,他成绩优异,生物工程这个学科,他其实早就在学了,在早些年图书馆度过的那些日子,让他了解了好多入门知识,所以,他学起来毫不费力,课堂上经常能回答出艰深的问题,搞的老师都目瞪口呆。
有一个教授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注意到他,她觉得刘明是个可塑之才,虽然这小伙子木讷,不善与人交流,不过,他对生物世界的好奇,对研究的执着,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看似善良的男孩体内,隐藏着一个恶魔,她也不知道,刘明之所以对生物工程这么感兴趣,源于早年的黄色小说,源于那些对女性身体病态的好奇中,后来她知道了,在某个时间,刘明向她坦白了一切,不过那时候,他俩的关系非同一般,她已经不在乎了。
阎春红的日子很不好过,虽然稳居正教授的职位,还兼任系副主任,高薪自不必说,她能轻而易举的养活自己,同时,她也希望能养活一家人,养活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