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第27章
玄明安抚他, “冷敷之后就不会疼了。”
“好吧。”只要不疼了就好,白孤云又将脚伸到了玄明面前, 闭上眼睛, 等着刺痛的冰冷到来。
手巾像冰一样冷, 压在肿了的脚踝上的瞬间,冷意让白孤云起了鸡皮疙瘩, 但随着时间的加长,鸡皮疙瘩消失, 疼痛也渐渐削弱, 最后完全消失, 白孤云皱着的眉头也随之舒展开。
“是不是没有那么疼了?”
“嗯。”竟然还挺有用的。
手巾渐渐不再冰冷,玄明放开他的脚, 将手巾又在木盆里洗了一遍,拧干水再次敷上去。
他握住白孤云的脚掌, 一只手就覆盖住了小半,手上皮肤的触觉, 比婴儿还要柔软还要紧致,乍一看上去有点肥嘟嘟的, 但仔细看上去又一点肉都不多, 恰到好处。
白孤云精致的脚趾就在面前,玄明微微低着头, 看到透明的脚指甲, 上面没有任何瑕疵, 漂亮地像是玉雕的一样。
或许是有点痒, 白孤云的脚趾活动了一下,不小心触碰到玄明的手腕。两人的皮肤擦了一下,白孤云立马停止了动作,然后小心翼翼地去看玄明,正碰上玄明看他,两人对了一下眼。
竟然被逮到,白孤云赶紧躲开,挠了挠额头,很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无碍。”说完,玄明又低下头。
手巾又不冷了,他就拿了下来。
两次冷敷,白孤云红肿的脚腕,已经消了肿,几乎看不出之前受了伤。
玄明轻轻按了上去,“还疼吗?”
疼是没有之前那么疼了,但还没好,白孤云眉头皱了一下,“有点疼。”
“先试试能不能站起来。”
玄明先站了起来,然后靠近白孤云,两只手扶着他,“站起来试试。”
白孤云抓着他两只手臂,光着的那只脚着地,缓缓站起来。刚站起来还行,但稍微一用力就又有刺痛感传来。
“还疼。”他皱着鼻子,把身上的重量都压在玄明身上,脚才不疼了,“不敢用力。”
玄明又让他坐下,给他穿上鞋袜,“一时好不了了,要想能下地走路,得养上几天,这几天你就在凌家养伤,不要出房门。”
“啊……”白孤云一阵失望,他虽然喜欢躺着不动,但因为受伤不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可是,都受伤了,他也没办法,只能乖乖听话,丧气地嗯了一声,只盼着自己的伤快些好。
他失落的太明显,玄明禁不住安慰道,“别伤心,很快就好了。”
·
还真应了玄明的话,睡了一觉,白孤云的脚竟然就完全好了。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再三确认才敢确定自己是真的好了。
看来是吃的妖丹在发挥作用,这些无伤大雅的小伤,愈合速度非常快。
选美大赛将要在五天后举行,这几日,九龙国各地美人齐聚平城。参赛的有上千人,走在街上,随随便便都是倾城国色的养眼美人。
在选美之前,为了能有更多支持者,这些美人们大都会特意在公开场合露面,按照计划,白孤云也要有这么一遭。他的伤好了,今天正好出门造一波势,为了安全,就由玄明陪着。
出门前,婢女姐姐们把白孤云好好打扮了一番,一眼看去,完全就是一位华美贵公子,而且越看越让人移不开眼,没人能逃得了他的魅力。既然是要让别人看的,这次就没有戴帷帽,好看的脸毫无遮掩,看得人脸红心跳。
白孤云出门的时候,门口的大黑竟然都没有对着他叫,就连白孤云冲着它做鬼脸,也只是转了头,拿屁股对着白孤云,以示不屑。
白孤云感到无趣,对它做了一个鬼脸,悻悻走开。
他们要去的是平城的主街。
主街从南到北,几乎贯穿整个平城,百花湖周围的几里是最繁华的,不但聚集了城内的大宅院,而且商铺林立,酒肆茶楼鳞次栉比,是平城最好的休闲去处,也是每年选美大赛举办的地点,所以参赛的美人大都集中在了这个地方。
正是好时间,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比上次出门人多了不止一星半点,而且不少长相竟然都不错,且衣着华美。这些人风格迥异,一看就知道不是平城人。他们来自九龙国各地,为了选美大赛,不远千里跋涉来到平城。
能来这里的,都是各地有名的美人,但白孤云一出现,就将他们全都比了下去。
白孤云就如百花中,最漂亮、最亮眼的那一朵,他的出现让周围的花全都失了颜色,眼中只剩下他,只能看到。他实在是太过漂亮,让人想忽视也忽视不了。
热闹的街市,渐渐静下来,不管是平城人,还是外地来的美人,全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白孤云身上。
“我见过他!”人群中突然发出声音。
“前几日我在夜市上见过,那个时候就猜他是来参加选美大赛的,看来真的是。”选美大赛之前,参赛的美人,至少要来这里露一面,所以这个人才认为白孤云参赛了。
讨论围绕着白孤云展开。
“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比青玉还有漂亮,这一次的天下第一美人非他莫属。”
讨论声不绝于耳,白孤云喜滋滋,虽然这些人看得他有些不高兴,但夸的他很舒心,被看的高兴也就烟消云散。
他顺着夸他比青玉漂亮的声音看过去,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心里高兴,就冲他一笑,意思是算你有眼光。
突然,男子周围的人齐声发出惊呼,而男子发怔,一会才反应过来是白孤云冲着他笑了。
“他看过来了!”
男子蠢蠢欲动,以为白孤云在跟他示好,从人群中出来,整理整理凌乱的衣衫,打算上前跟白孤云说话。刚要抬脚,却感觉到一道骇人的目光,他后背发毛,顺着看过去,正是对上站在白孤云身旁的玄明。
明明没有任何表情,却看得他心底发虚,脚也发软,发不出声音,咽了一口唾沫,不敢再动。
越来越多的人围观白孤云,就连酒肆茶楼里的人,也从楼上探出头来。
白孤云凑到玄明身旁,脸上带着笑意,拿扇子遮住嘴和下巴,偷偷跟玄明说话。
“他们也认为我比青玉好看。”
玄明嗯了一声,“你本就比她好看。”
白孤云心花怒放,拿开扇子,抬头,冲着酒肆茶楼里的人一笑。又有人发出惊呼,还有茶盏和茶壶落地的声音。
他趁着空档,又偷偷跟玄明说话,“我引起的轰动,是不是比青玉还要大?”
原来他在意的是这个,玄明恍然大悟。
今天出门的时候,凌愉告诉了他,青玉三年前初次在众人前露面,引起很大轰动,街上大半的人都看着她,后来不负众望,果然被选为天下第一美人。
玄明摇摇头,无奈,不知为何,遇到青玉的事情,白孤云总是这么较真,非要把青玉比下去不可。
他叹了一口气,“是。”
白孤云果然心满意足。
围了不少的姑娘,有个姑娘拿着一个花篮,白孤云经过的时候,往白孤云身上扔了一朵花,正落在白孤云肩上。鲜红的花瓣映着白孤云玉脂一般的脸,更显得好看,活生生的人比花艳。
其他人有样学样,手边有花的,就朝着白孤云丢朵花,没有花的,拿到香果就丢过去。
一两朵还好,丢的多了,就快要把白孤云给埋没了,尤其是香果,那么大一个,要是砸在身上,肯定很疼,白孤云躲来躲去。
虽然躲,但那么多,总有一个落下,一个香果朝着白孤云身上砸来。玄明在他另一边,没来得及反应,幸亏白孤云自己还有点修为,抓住了要砸过来的果子。
他本想把果子丢掉的,但香果香气扑鼻,闻着就诱人,丢了怪可惜的。这么香应该很好吃吧,他嘴中生出津液,不忍心丢了,擦了擦,咔嚓一口咬上去,果然又甜又脆,还香,特别好吃。
香果小,三两口,一个果子就吃完了。
啧,没吃过瘾。
正好又有人砸香果过来,他接过来,如法炮制,又吃了。
玄明皱起眉头,怎么乱吃东西。
吃完这一个,他又等着香果砸过来,眼看着一个到了跟前,他正要去接,却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把香果接住,然后丢到了地上。
白孤云瞪着眼,不可置信地看着玄明,“你干嘛把香果丢了。”
玄明蹙眉,“不要乱吃东西。”
围观的人看到白孤云竟然把香果吃了,也丢香果过来,全都被玄明挡了下来,连白孤云的边都没沾到。
白孤云看着香喷喷的果子,口水咽了一口又一口,要不是顾忌形象,他就捡起来吃了。
香果和花不断朝白孤云飞过来,玄明拉着白孤云的手,加快脚步,“今日就到这里,我们走。”
“等等!”白孤云不想走,可玄明力气大,他哪能反抗,被玄明带着着突破重重人群,不一会在消失在众人眼前,只留下重重议论声。
·
青玉楼。
青玉坐在地上,身前放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是胭脂水粉,还有一面昏黄的镜子。她拿着一支笔,细细描摹如柳双眉。
之前那个面目丑陋的女孩子又推门进来。
“怎么样?”青玉的心情好像不错,声音轻缓。
“来了一个男的,有些威胁。”
青玉的手一滞,眉头蹙起,“继续。”
“白孤云,凌家养子,真实身份不明。”
咔,青玉描眉的笔应声而断,在脸上划了一刀浅棕色印记,声音陡然升高,“叫什么!?”
女孩子抖着肩,不敢抬头,“白孤云。”
白孤云。这个名字她已经一百年没有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