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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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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的时间, 叶菲瑶已经完全可以把“自己”和“李招娣”区分成为两个人。

尽管时不时她会得到一切关于李招娣的故事片段。

小姑娘的日记本里时不时也会添上两笔只有自己看得懂的简笔画——对于一个拥有非常优秀的记忆力的女孩儿来说, 叶菲瑶画出来的画……大概只有她自己能看懂。毕竟她可是画了一只老虎, 然后全家人包括幼儿园的老师都认为她画得狗狗很可爱呢!

打扮得清爽的白净小姑娘得到了片段故事中完全不一样的待遇, 至少她所有的同学们对她都很友善。

上学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一年级放学又格外早。

开学第一天,学校还发下了书,语文数学自然音乐等等,叶菲瑶的书包够大,她把所有的书全都装到包里,心满意足地拉上拉链。

吴韵好奇:“你都带回去吗?”

“我姥姥说帮我包书皮, ”小姑娘特别开心, “你不带吗?”

说实话,吴韵小朋友本来没想到把书带回家的。她家的条件在这边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她身上的连衣裙看着就很特别,当零食吃的巧克力也是现在很贵的那种进口巧克力, 就连书包都是那种海外动画片里才有的。

就是这种条件,再加上家里的宠溺,这才让小女孩儿养成了骄傲的性格。

“当然带回去!”她是那种绝对不服输的女孩儿,嘴硬着,“我也要带回去的。”

结果放学一背, 柔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差点没拿住。

……好、好重。

书本这种东西,重量始终是比想象中要沉的。然后叶菲瑶就背着装满书的包, 再单手把吴韵的书包拎起来:“小心站稳呀。”

吴韵:“……”

不服输的吴韵嘴硬地接过自己的包:“我知道!”

还往前跑了两步, 赶在叶菲瑶前面走出了教室。一直走到学校门口。

现在这个时间段, 拥有私家汽车的家庭不算多。而学校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吴韵看到车子,一下子就开心起来,连自己沉重的脚步都变得轻快一些:“我爸爸来接我了!”

叶菲瑶嗯了一声,没有跨出学校的大门:“那我们明天见?”

吴韵的爸爸看到女儿的时候就已经下了车。有些富态的男人看着小家伙那鼓鼓囊囊的书包,一脸心疼:“哎呦喂我的小心肝儿,沉不沉?来,爸爸给你拿。”

吴韵爬上后车座,再回头,自己那个新同桌背着沉沉的书包站在门口,真的完全没觉得沉。吴韵还有几个本子没有拿,但是叶菲瑶全部都背上了啊!明明个子跟自己差不多高,结果这么有力气!

同桌走了没多长时间,顾连慧就来了。

她今天课不多,但也是紧赶着才回来。而叶菲瑶在看到妈妈的第一时间举起了手,冲了过来。

看着脸色红润活蹦乱跳的小姑娘,顾连慧觉得让她去学散打真的是一件非常明智的选择。

***

日常生活就这么简单地步入正轨。

顾连慧的学校离租的这个地方不太近,所以她很多时候都需要在宿舍过夜,不能总回来。顾延年夫妻俩也忙起了生意来,有时候根本顾不上接送孩子。家里人一商量,最后决定给叶菲瑶再报个班。

对此,小姑娘双手举起表示赞同。

她学散打已经一年多了,在已经点亮天赋的这个项目上,她找到了自己的乐趣。在她搬家的时候,林诗黛哭得鼻涕都要出来,一直说到时候我们要在赛场上见面。

叶菲瑶对参加比赛没什么想法啦……但是能够继续学习,她还是很开心的。

于是日程就这样定了下来。

这边的东城少年宫在第七实验小学也有不少学生,几乎是每天都有老师来学校接一群孩子们走,到时候晚一些家长们再去少年宫把孩子们接回家就行。

这个担子,毫无疑问,落在了顾家的男子汉——顾廉杰自封的——身上。

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有了成人的轮廓。

他几乎可以说是疯长了,一年半就从一米六长到了一米七八,正在为最后的两厘米挣扎。五官褪去了稚气,整体也没有了那些阴郁感,顾廉杰转学前在初一还混了个一年级校草当当。

顾廉杰来上京之后买了一辆自行车,炫酷的黑色,在他新朋友堆里引起了羡慕。直到两周前,叶珍强行在后车轮上头安了一个后座,顺便放上了浅蓝色的小软垫。

顾廉杰:“……”

学青春偶像剧里的主人公已经成了破碎的梦想,顾廉杰直接升级超级奶舅,每天放学在学校把作业写得差不多,再来少年宫接外甥女。

“晚上想吃什么?”顾廉杰一脚踩在地上,看着叶菲瑶动作流畅地跨上后座,示意她抱住自己的腰,“姐这两天要赶论文,爸妈出差了说后天回来,这两天就剩咱俩,我决定让你来选晚上吃什么。”

他非常有自知之明。自从上次把锅烧穿之后,顾廉杰再也没进过厨房。叶菲瑶倒是能做点吃的,但让外甥女投喂舅舅,顾廉杰面子上过不去。

“当然,如果你想不出来的话……”顾廉杰嘿嘿地笑,“我们去吃汉堡怎么样?还有可乐圣代什么的,炸鸡!”

叶菲瑶点头:“好呀,那我们去吃拉面吧!”

顾廉杰:“……你个小坏蛋!我去买个汉堡再去吃拉面。”

那家风靡的连锁快餐店在繁华的商区,顾廉杰自行车骑得飞快,好容易在后门角落那找到个地方停车子。男孩子在这个时期总是喜欢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流行的偶像剧完全不是只有女孩儿才看。至少从小到大都喜欢看剧的小舅舅用他最后的倔强,学着主角们把书包挂在了车把手上。

车子随手一锁,叶菲瑶不能丢在外面,但是书包倒是无所谓,就几分钟的事儿。

结果他拎着炸鸡汉堡跟叶菲瑶推门出来的时候,他停在边上的自行车前,正站着个蹑手蹑脚还脏兮兮的小家伙。

顾廉杰长得其实很好看,但他板起脸的时候,又足够凶。他倒是没跟叶菲瑶一起却散打,但是平常小姑娘要是出去跑步小舅舅都会跟着,所以身体相当结实。汉堡递给叶菲瑶,他三两步就跨过去,一手按在了那小家伙的手腕上,把他脏兮兮的手按在了敞开口的书包里。

“想偷东西?”顾廉杰压低声音,“偷东西偷到我这儿了?胆子不小啊!”

那还是个小孩儿,估计跟叶菲瑶差不多大,身上很脏,还有点恶心人的味道。顾廉杰忍不住都皱起了眉,但是不管那小家伙怎么挣扎,他都没松开手,直到那个小孩儿张开嘴,要往顾廉杰胳膊上咬。

顾廉杰赶紧抽回手,那小家伙拔腿就跑,但是跑得实在是慢,自己左脚拌右脚,啪叽脸朝下摔在了地上。

顾廉杰冷笑一声,搓着手居高临下地瞅着他:

“不是挺能耐吗?偷东西不说,还想咬我?你是小偷还是抢劫啊?”

“我不是小偷!”那小家伙已经抱着脑袋蜷缩了起来,一副很习惯等待挨打的样子,开口发出的却是尖尖细细的小女孩儿的声音,“我没有偷!”

顾廉杰倒不想欺负小孩儿。他书包里还真没什么东西,就是书本笔和作业……要是作业被偷了还好了呢。他蹲下来,嫌弃地去戳那小孩儿的脑袋:“你不是偷我东西你开我包干什么?送我礼物啊?”

没有被打,小孩儿抖了抖,怀疑地抬起一条胳膊,露出自己还带血痕脏兮兮的脸蛋儿:“……我就是饿。”

顾廉杰:“啧。”

他其实是个有些心软的少年,尤其是对着小孩子。

眼前这个脏兮兮的小孩儿事实上是个女孩子,真的是和叶菲瑶差不多大,而从顾廉杰的角度,他终于可以看到始终被那小孩儿藏着的左手。

——她左手的手腕空荡荡的,只有切面,没有手掌。

顾廉杰眼眉一皱,他还什么都没说,自己刚刚买的汉堡就被递到了小孩儿面前。转头,叶菲瑶正咬着嘴唇,已经把汉堡的包装纸打开了。

小孩儿的眼睛都直了。

她什么都没有说,完好的右手一把从叶菲瑶手里抢过那个汉堡,大口大口往嘴巴里塞。

顾廉杰看着小姑娘蹲下来,把书包里的水也拿给那个小女孩儿,有点惊讶:“瑶瑶,你认识她?”

叶菲瑶点头,摇头:“……你……是芳芳吗?”

小女孩儿几乎是瞬间从地上蹦起来,水瓶子被砸向叶菲瑶,女孩儿转头就跑,倒是剩下的半个汉堡还在她手里,攥得紧紧的。

“你真认识她啊?”顾廉杰啊了一声,“……她就这么跑了,没事儿吗?”

叶菲瑶没说话,只是握上了舅舅温暖的手。

她有一个秘密,一个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也绝对不会对别人说的秘密。

关于系统,关于那些不定时会出现在她脑袋里的“文字内容”。

那些文字的出现没有规律,非常突然,但连在一起,大概也能组成一个按照时间推动的故事。

在叶菲瑶和顾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李招娣”的人生一片混乱。

按照系统的说法,“李招娣”又蠢又笨,无知得恶毒。她被红姐划瞎了一只眼睛,还在红姐的那个村子里呆过了一个冬天。

李招娣无处可去,她已经到了只要自己有地方呆就好的地步。但是很快,红姐就不想在那山村呆着了。红姐看着自己的弟弟和奶奶在冬天咽了气,开春就把那不值钱的房子卖了,自己说走就走。而李招娣还留在村子里,被买家从破房子里赶出来。

她开始了流浪生活。

或许是女主角的特殊光环吧,就算在流浪讨饭的孩子里,李招娣依旧是不一样的。她的眼睛,又或者是她变得白皙的皮肤……她饿昏在别人家门口,然后……她被收养了。

起初李招娣也过了段好日子,直到那家夫妻俩离了婚,房子留给了女方,亲生的儿子和李招娣被打工的男方一起带到了上京。

李招娣就在那时候认识的芳芳,这个已经流浪了一段时间的女孩子。

在李招娣被喝酒的养父毒打,跑出来的时候,是芳芳把自己的破被子分给了李招娣一半。

叶菲瑶还能记起文字中对芳芳的描述:

【“我叫芳芳,草字头加魔方的方,”芳芳在地上铺了几层旧报纸,盖着破烂烂的黑色被子,还完好的右手掀开了被子,眼中是对知识的渴望,“你在上学是吗?你教我认字,我分你一半地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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