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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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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日记本。

从青涩稚气的十五岁到初初长成, 在实验室里独当一面的二十二岁, 七年时光,两千多个日夜, 每一天的日记里都会出现沈眷两个字。

“等我长大,一定要娶她!”这是十五岁的顾树歌,字迹张牙舞爪。

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字里行间都是琐琐碎碎的校园生活,时不时就会加一句姐姐喜欢, 姐姐不喜欢, 姐姐知道了会怎么样之类的话语。

“姐姐在书房忙到好晚, 她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她在灯下真好看, 我差点偷亲了她。我想拥有她。”这是十六岁的顾树歌。

怎么小歌那时候这么霸道。沈眷笑意越来越深,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 那一年风很轻, 夜很美, 少年的小歌朝气蓬勃, 她的目光始终清澈而专注。

沈眷笑着,眼泪却落得更加厉害。

天黑了, 她抱着日记,回到了公寓,她坐在书桌后,开着台灯, 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读。

日记一本比一本厚, 长大一些的小歌, 话语也多了,有时显得还有些啰嗦,却啰嗦得很可爱,她试图描绘她看到的云,试图形容春天校园里泥土掺杂着树叶的香味,试图把她对她的感觉比喻成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阳光下,放在窗台上的一杯热牛奶。

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才十七岁,可是每次看到沈眷,听到她的声音,感受到她的温暖,我都担心余生太短,不够我好好爱她。我要抓紧时间了,在沈眷的名字前面加上,我的!”

沈眷仿佛能看到顾树歌在写这句话时,小忧郁后的振奋地挥舞着小拳头。

“我的沈眷。”她不由自主地念了一遍,这四个字如果是从小歌口中说出,一定很让人沉沦吧。

这样开心而充满希望的日子一直到了十八岁的秋天,一行行的句子触目惊心。

“我打算明天和沈眷告白,她一定会很惊喜。”

“我偷听到了哥哥向沈眷求婚。她不是我的了。”

“我只能离开,我没有别的选择。可是沈眷会伤心的吧,她对我这么好,我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到头来还要用她的好来伤害她。我真讨厌我自己。”

日记上有泪痕,字迹洇开又干了,几个字化成了一团,辨不出来,只能从上下文推测是什么字。

沈眷想不到竟然是这样,她把那段日子的日记又看了一遍,把日期一一对起来。那段时间,顾树歌骤然的冷漠疏远格外清晰起来。

沈眷自虐一般地反复回忆,顾树歌的容颜在她记忆中活了过来。

她坐在她对面,眼睛不看她,只是浑身都像格外疏离。那时她以为是她偷吻被小歌发现了,她不能接受,所以远离。现在想起,小歌极少几次与她目光触上的时候,她眼睛里的情绪分明是满满的委屈。

可是她却没有发现。

迟到的发现,带来的仅有悔恨,她什么都弥补不了。沈眷肝肠寸断。

这天晚上,她在梦见顾树歌,就不是她年少时的样子了。

她变成了车祸后的模样,脸都撞烂了,血肉模糊的看不清容貌,可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她含着眼泪,委屈地说:“现在你知道了吧,我一直都喜欢你。我们错过了四年。”

她变成面目全非的样子,却还是乖得让人心疼,委屈都不敢大声。

沈眷惊醒过来,心痛成了深入骨髓的懊悔。

懊悔是世界上最无奈最无解的事,它让人痛彻心扉,却无能为力,像藤蔓越缠越紧,像是烈火把她余生所有的快乐都烧成了漫天的灰烬。

如果没有这四年错过,她们现在会是什么样?沈眷忍不住去想,越想千疮百孔的心就越是痛到麻木。

她就这么坐了一夜,她的目光落在剩下的日记上,她想,等事情全部结束后再看吧,那时候,她就没有牵挂了,就可以慢慢地了解小歌这四年是怎么过的。

到天明,她的眼睛里全是红色的血丝,可是沈眷竟然还是感觉不到累,感觉不到困,身体像是被屏蔽了所有的感觉,变成了一具无知无痛的躯壳。

沈眷收拾起顾树歌的东西。

这些东西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统称,叫做遗物。

沈眷把顾树歌的遗物分类,一件一件地安置到箱子里。她收拾得很仔细,一双袜子,一个杯子,一块毛巾,一支钢笔都没有遗漏,全部归置地整整齐齐。

虽然顾树歌喜欢简单,在添置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上很漫不经心,但四年的生活下来,公寓里依然积攒了不少物品。

直到将近中午,沈眷也才收拾了一半。

季管家和她一起来的,看着时间,给她送了午餐。

西式的餐点看上去很有饱腹感,沈眷咽了几口,还是反胃,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小歌,很快就会结束了,不管你在哪里,你都要等我。”

她默念着,硬是撑了过去,让胃里填了些东西。季管家见了,只当她是振作起来了,大是欣慰,忙道:“还是我们中式的食物吃起来适应,晚餐我来做。”

沈眷点了下头。

季管家就走了,他和同行的办案人员都住在不远处的一间酒店里。

沈眷坐了一会儿,准备继续收拾的时候,手机响了,是林默打来的。

这个时间国内还是凌晨,快天亮的时候,林默在这时候打过来,肯定是有要紧事。而沈眷叮嘱过,第一时间联系她的事情,只有径云大师的踪迹这一件。

沈眷接起来,那端的男声很清醒,不带一丝睡意:“董事长,寻找径云大师的几个团队都有了线索。他在小梅庄出现后,向西边去,由于取道山林,失去了踪迹。他们问了几个见过大师的当地人,说是大师提起过,他打算去雾山参禅。”

“雾山是哪里?”沈眷问。

林默回答:“还没查到,当地人都表示没听过这个地方,他们去向一些大寺里的和尚打听,看是不是什么佛门圣地,但也没有结果,寺庙里的和尚也不知道。他的那位师弟还在您家中,我想向他请教。”

这是林默这通电话的目的,广平寺的主持和尚还在顾宅,由两个保镖看着。

这老和尚十分识趣,从未挣扎吵闹,以至于前段时间,驻扎在顾宅保护的武警都以为他是自愿留下做客的。

沈眷道:“你去。”

林默得到了允许,就要结束了对话,挂断前,他斟酌着道:“董事长,人死不能复生,生者总还是要往前看。”他跟在沈眷身边,知道她许多事情,也知道她至今不能释怀顾树歌亡故的事。

于是他猜测董事长费了这么大的功夫找这和尚,多半是和尚会一些超度之类的本事。是为了请他做一场法事,让顾小姐的亡灵安息,投个好胎。

“嗯。”沈眷简短地回答,挂断了电话。

她到现在还是没有放弃寻找径云,因为她想知道小歌去了哪里,魂飞魄散也好,投胎转世也罢,总归有个去处。她要知道小歌哪里去了,这样,她才能去找她。

沈眷放下手机,继续整理起顾树歌的遗物,一件一件的物品,在她手中十分小心地拿起,而后放进箱子里。

她整理完了客厅,转去了厨房。顾树歌的厨房很干净,大概只有烧水或是做几次沙拉的作用了。

小歌不会做饭。沈眷看着干净得找不出一丝油烟的厨房,眼中浮现少许笑意,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十分可爱的事情一般。

她先把餐具和道具放进一个收纳盒里。拿水果刀的时候,她不小心碰到了刀刃,手指割破了。口子不大,沈眷身体的知觉迟钝,没有发现,直到她下意识地伸手到口袋里抚摸符袋的时候,才发觉指尖是湿的。

她把手拿出来,看到指尖上的口子,鲜血已经被擦到符袋上了。

沈眷忙把符袋取出,明黄色的布料上殷红的血迹格外明显。

沈眷心一紧,慌乱骤然间袭上心头,符袋脏了。她紧张地想,该怎么把它弄干净。

紧接着,她就看到符袋上的鲜血一点一点,以肉眼可见的缓慢速度消失,瞧上去,就如血液被符袋吸收了一般。沈眷蓦地屏住呼吸。她看着血液全部消失,打开符袋,拿出里面的养魂佛。

养魂佛黑色的玉质隐隐地泛着红光,在手心逐渐发烫。

沈眷的手在颤,她想到了一个可能,养魂佛是养魂用的,如果它所养亡魂的魂体遭受重创,虚弱不能成形,它会怎么做?

沾在符袋上的血液消失了,她的血有安养魂体的效果,那么究竟是符袋吸收的,还是符袋里的这块养魂佛吸收的?

沈眷深吸了口气,沉寂的眼睛里,渐渐地有了光芒。

她挤了挤伤口,伤口不大,挤不出血来了,沈眷慌乱不已,心跳得极快,双耳仿佛听不到任何声音,可不知为什么,思路却极为清晰。

水果刀。她想。

她转身找到收进收纳盒里的刀,拿出来,将刀刃对着手指,划了一刀。

没控制好力道,伤口有些深了,血涌了出来,沈眷抿紧了唇,她心虽慌,可行动却前所未有地沉稳和镇定。她手指稳稳地放到了养魂佛上,血流了出来,淌在玉上。

几乎是碰到玉的一瞬间,血液就渗入玉佛,消失不见,与此同时,佛身灼热滚烫,泛起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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