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章 三年之约(上)
离江城----钱家大院
这一段时间,除了跟着钱多多学习打理钱家的一些账目,褚海心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站在院子里仰头看天。不管阴雨天还是艳阳天,他总会站在那棵树下,眯着眼睛望着头顶四四方方的天空。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那些丫鬟下人背后暗地叫他傻子,他的行为确实也像个傻子,可是傻人有傻福,钱家的大小姐就是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这个傻子,即便下人们心里再怎么瞧不起他,表面上依旧要做出恭恭敬敬的样子。
“褚公子,这是西域金胡那里的寒瓜,小姐让婢子端来给您尝尝鲜。”一名眉清目秀的侍女端来一盘红瓤翠皮的寒瓜,恭恭敬敬摆在褚海心的面前,可惜人家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出神的望着天空发呆。
侍女有些莫名其妙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空荡荡的蓝天,除了一行南飞的行雁,其余什么都没有。“真是个傻子。”侍女心里暗自诽谤,可能觉得不过瘾,又悄悄横了他一眼。刚一转身,却看到一个矮胖的身影站在身后,不禁吓的捂嘴惊呼。
“老爷。。奴婢给老爷请安。”
钱家大院上下三百余口人,可像肉球一般的身材只有钱金戈一人,因此他的体貌特征十分好认,只要远远的看到一个圆球滚了过来,必是钱家家主无疑。
“下去吧,对了,去把我那套烹茶的家什儿端来。听说褚公子擅茶,今日老夫也想尝尝。”钱金戈随意挥了挥手,前半句是说给侍女,后半句自然是说给褚海心听的。
褚海心收回了目光,见面前站着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方面阔耳,华服锦衣,头戴明珠玉冠,腰束犀皮云纹玉带,整个人看起来富态十足,却又在细节上不落于流俗,举手投足颇有百年世家的风采,看来钱金戈不仅在心理上向往世家的尊贵,就算在一些细枝末节上也积极向世家靠拢。
“褚海心见过钱家主。”褚海心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心里不禁有些奇怪,算来自己来到钱家大院将近足月,可钱金戈从来不曾说要见他,更不用提屈尊就贵的来亲自见他了,今日突然到访,不知是有什么事。
钱金戈何等精明,稍一打量褚海心的脸色,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当即笑道:“褚公子可是怪老夫待客不周吗?”
“岂敢。小子得大小姐仗义施救,又蒙家主不弃收留,每日锦衣玉食的招待着,何来招待不周一说?”
“那褚公子为何还以家主称呼老夫?不嫌太过于客套了吗?”钱金戈脸上微现不悦,捋着颚下稀疏的胡须望着褚海心。
大胥一朝,家主一称算作官方称谓,大家族的掌门人,都被称为家主,甚至有些世家豪门的家主,比有品秩的官员都要尊贵,所以褚海心称呼钱金戈为家主,实际上是一种尊称,如同见了官员口称官名一般。
褚海心微微一笑,低头抱拳道:“家主以公子称呼小子,小子自不敢妄自尊大,只有以尊称敬之。”
钱金戈微微一怔,随即呵呵笑道:“好,我不叫你公子,你也莫叫我家主,老夫长你一辈,姑且以叔侄论处,如何?”
“那。。钱世伯在上,受小侄一拜。”褚海心心中对钱金戈并无恶感,而且有钱多多摆在那里,理所当然要以晚辈相称,况且自己飘零江湖,全靠钱家收留,才有了容身之地,他是个心地纯良之人,别人的滴水之恩,他也同样感念于心。
钱金戈笑呵呵的受了他一拜,口中连呼:“贤侄请起。”两人在院中的青樟树下坐了,等侍女端来茶具,由褚海心动手烹茶。在雾泉山的时候,每年清明雨季,宗贤都会带领学堂的孩子去野外采茶,别人大多不感兴趣,只有褚海心对此道颇有心得,在宗贤的影响下,他的茶道造诣十分精湛,就连平素口味甚刁的钱金戈,入喉之后也是赞不绝口。
“没想到贤侄竟是茶道中的高手,多多对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钱金戈品了口茶,任由那清苦的味道荡漾在舌根处,摇头叹道:“少年郎多好酒,这茶是我们老头子才喜欢的东西,没想到贤侄年纪轻轻,也会精于此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世伯谬赞,小侄不擅饮酒,往往三两杯就醉倒了,一觉睡的昏天暗地,不经意间就会误了事,所以平素就和老师学习茶艺,茶虽然喝着清苦,可却能提神,比起酒来,倒是偏爱茶多一些。“褚海心起身帮钱金戈添茶,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颇有宗贤的遗风。
钱金戈暗暗点了点头,又道:“说起来,没能见到文名满天下的贤太子,倒是老夫的一桩憾事,观贤侄谈吐,就能看出宗贤殿下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惜。。唉,不提也罢,喝茶、喝茶。”
听到老师的名字,褚海心不禁有些黯然,钱金戈见了,连忙岔开话题道:“贤侄不要想多了,有道是不以成败论英雄,殿下行的是义举,只不过。时也,命也。有时候不过是天意弄人罢了。算起来,你我两家也算是盟友,宗贤殿下起兵讨伐外戚,我杂家义不容辞的站在了他的身后,一是为了天下大义,二也是受那些世家的窝囊气许久,实在不愿意忍了。如今虽然事败,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只是殿下英年早逝,着实可惜,实在是天妒英才啊。”
说到这里,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又长叹口气,钱金戈续道:“贤侄可知,赢州赢虎卫将军纪无骇已经掳走了当今的圣上,这是摆明了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姿态,当日我们起兵反任,没想到最后竟然便宜了他,如今想来,只怕天策卫内部早有他的眼线,此人布局长远,所谋者甚大,恐怕以后天下再无宁日啊。”
褚海心点头道:“其实老师兵败之后,我一直也在思索里面的原因,许赢之将军的计策险则险矣,可未尝没有一拼之力,况且一切都在他的意料当中,我们步步为营,骗过许多人的耳目,眼看就要攻破洛都,可老师。。可老师却被刺身亡,这才导致功亏一篑。世伯说的不错,世间绝没有这般凑巧的事,只怕是纪无骇暗中布置许久,甚至连我们的一举一动他都清楚,这才能轻易坐收渔翁之利。我从小无父无母,多亏恩师将我抚养长大,杀师之仇不共戴天,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钱金戈摇头苦笑道:“贤侄,不是老夫打击你,就凭我们现在实力,想要报仇谈何容易?纪无骇一代枭雄,手下两万赢虎人数不多,却是纵横天下的铁骑,就连善战的蛮胡都在他手里落不得好去,就凭你一阶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是早些放下这般念头,免得惹祸上身。”
褚海心默不作声,双眼盯着一旁煮水的炭炉,看着那红红亮亮的炭火,一字一句道:“我知道眼下报不了仇,可是总有机会的,苍天如果有眼,就给我一次机会足矣。”
钱金戈端着茶盏的手不经意的抖了一下,褚海心的声音不大,面色也是平静无澜,但他决绝的口气却让人感到心寒。有些人的勇气暴露在外,他们会赤眉怒目、张牙舞爪,用一切外在的感情来表达自己的勇敢,可这些人往往是色厉内荏之辈,像是纸做的老虎,一捅就破。而另一些人的勇气藏在心里,他们不显山不露水,也不会口出狂言说撑破了天的大话,他们会把勇气埋在心里,一旦有机会,就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出来。
褚海心,毫无疑问属于后者,这样的人,安静时如同静海,愤怒时犹如狂涛,才更人有所心悸。
钱金戈不动声色的饮了口茶,正色道:“贤侄为师报仇,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需知量力而行,老夫不想看见你年纪轻轻的就去做些傻事,我相信。。我的女儿也不愿意你这样的。”
此话一出,褚海心怔怔的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钱多多的心意,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的出来,只是褚海心心装云霓,实在不想承这一片痴情,如今却是钱金戈主动提起,刚才还平静无波的他,脸色腾的一下就红了起来。
钱金戈一直小心观察褚海心的一举一动,这个少年人不卑不亢,沉稳冷静,而且心思极为敏感,颇具儒者风范,可是终究还是太单纯了,如果自己对他着意培养。。只需三五年光景,女儿身边就会多出一个得力的帮手,到时候两人若是真的情投意合,不如就让他入赘钱家,这样一来,夫妻同心,其利断金,钱家的家业断不会轻易葬送,还能添个姓钱的外孙,钱家也算是后继有人,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想到这里,钱金戈仰天打了个哈哈,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侄不必尴尬,我女儿的心思,我这个当爹的又岂会不知?其实今天来这里,就是想和你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褚海心稳住心神,连忙道:“世伯请说。”
钱金戈捋须微笑道:“既然如此,我就明人不说暗话了,我很看好人,想让你加入杂家。”
褚海心一呆,随口道:“杂家?”
“对,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