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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公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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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耳笑得很甜,“哥哥,你怎么说?”

霍朝一把将湿了的白毛巾扔到一边的沙发上,态度很坚定,“什么怎么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让人知道他拿着针线给书耳织包,像个娘炮一样,他还要不要在京市这个圈子里混了?

要是让他的死对头傅沉知道了,他还有什么脸面可言?

拿针线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一个大男人该干的。

他从小到大根本就没碰过毛线这种玩意儿。

书耳嘟了嘟嘴,不死心地还想再磨磨,但是这时候霍朝那边传来了敲门声,估计是有人找他。

霍朝说了一声“挂了”,然后就掐断了连接。

镜头里男主那张英俊的脸一下子就消失了。

书耳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地将手机放到了一旁。

她也知道男主没那么好忽悠,也不可能轻易答应给她织包。

现在这样最好。

霍朝他越是说让他织包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就越是要让他做。越是有挑战性的事情,她就越是感兴趣。

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心疼男主一秒钟。

书耳放下手机之后就马上投入到了学习当中。

对现在的她来说,考个好大学是最好的出路,所以她对学习很上心,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

第二天是周五,周五即便是住校生也是没有晚自习的。

放学后,书耳整理了一会儿周末要用的课本,试卷,打算周末好好利用起来。

她整理完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兴奋的声音。

“张贝贝和李思佳在食堂门口唱歌给张贝贝拉票呢!”

“大家快去啊!”

“有大热闹看呢!”

宁萌闻言忙睁大了八卦的眼,“天啊,那人说的什么?唱歌给张贝贝拉票?张贝贝和李思佳这是联手了还是什么?”

书耳转了转眼珠,心里也有些好奇,书包很重,她干脆就先把书包放在课桌上,然后对一脸兴致勃勃的宁萌说,“我们看看去。”

这句话正中宁萌下怀,她忙点头说,“好呀!”

两人到食堂门口的时候,食堂前面的大块场地已经被三个年级段的学生围得水泄不通了。

书耳往台阶上一看,就知道宁萌说的估计是真的了。

张贝贝拿着话筒唱歌,李思佳给她做陪。也不知道张贝贝做了什么,居然让原本赢面和张贝贝四六开的李思佳主动退出竞争,甘愿做绿叶。

所以,她们两个现在是故意联手来对付她?因为她现在的赢面最大?

能做一中的校花,张贝贝长相自然不差,更别说她今天特意化了妆,甜美动人,歌唱的也好听。

台下很多男生都在起哄,说要给她投票。

书耳冷哼一声,呵,男人。

看看这群墙头草,说不准说要给张贝贝投票的人里面,就有之前说只给她书耳投票的。

她没想到就一个小小的“校园女神”评选,竞争都会这么激烈,想要得女神称号的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张贝贝也挺能耐的,想到了和李思佳合作的方法。

宁萌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建议说,“小耳朵,你要不要也上台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

书耳不知道原身唱歌跳舞怎么样,她自己作为书家悉心培养的大小姐,跳舞,钢琴,绘画和书法均有涉猎,并且因为天赋尚可,学的都还可以。但是她是不可能用张贝贝用过的办法的,那样就显得她故意模仿张贝贝一样,太掉价了!

投票已经进入白热期,在周一活动之前,所有人都可以更改自己的选择。

书耳看着台上,在心里飞快地想着对策。

肯定有办法的。

书耳还在想事情的时候,她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她一看,是霍朝打来的电话。

她和宁萌说了一声,然后就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接起了电话。

“你在哪?”霍朝已经等在学校门口了,但是说要让他送的书耳却迟迟都没有出现,所以这才有了现在这个电话。

书耳握着手机,“我在食堂门口。”

霍朝蹙眉,“你去食堂做什么?”

书耳语气轻松,“看张贝贝唱歌呀。”

“什么?”

书耳难得耐心地解释说,“张贝贝和高二另一个女生联手给她自己拉票呢,她现在在食堂这里唱歌,她的小粉丝霸占了食堂前面这块地,好多人都说要给她投票。”

霍朝那边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你在那里等我一下,我现在过来。”

-

霍朝来的很快,书耳一看到他,就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他的身边。

霍朝看着食堂前的这一幕,低低地操了一声。十万块的炸鸡奶茶钱都花出去了,还比不上校花在台阶上又唱又跳?看这群男生一个个像狼一样,就差表明衷心了。

书耳走到霍朝面前,扯了扯他的衣摆,声音娇滴滴的,“哥哥~”

她得让男主再出出力。

霍朝低头看了她一眼,“我知道。”

他知道?

书耳有点意外,她话都没说完呢,就喊了一声哥哥,他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看来这些日子对男主的调/教也不是全无效果的。

至少现在男主知道要帮她争取这个女神称号了。

书耳站在霍朝身边安静地看着台上的表演。

两人在这里等了一会儿,等到天黑下来,张贝贝和李思佳觉得差不多了,准备收工的时候,霍朝上前,跟张贝贝要话筒。

张贝贝一脸警惕地看着霍朝,“干嘛?”

霍朝有点不耐烦,他在台下站了太久,耐心已经告罄,而且他不喜欢听人唱歌,这次听了这么久,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饱受折磨。

霍朝简短地说,“我有用。”

张贝贝心里一突。

霍朝该不会为了给书耳拉票,自己亲自上台唱跳吧?

难道一中立于神坛的霍朝能为书耳做到这个地步?

抛下一切脸面,就为了让书耳赢?

一想到这个可能,张贝贝就干脆地把话筒给了霍朝。

如果霍朝真的这么做了,那么她这次输给书耳,她也认了。

不光认了,她还会羡慕书耳!

想想看,这会是多么世纪性的一幕啊。

要知道,霍朝对这种文娱类的项目向来敬谢不敏,他从来没有在校庆或者各种晚会上表演过节目,但是现在他是不是马上就要贡献他的一唱了?

这么想着,张贝贝兴奋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准备记录下接下去振奋人心的一幕。

不过几秒钟之后,张贝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还远远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霍朝拿到话筒之后,话也不多,只说了一句话。

但就这一句话,就足以点燃在场所有人的热情。

他说的话是,“只要给书耳投票,就能进群抢红包。每天20个红包,每个红包千元起,一直持续到周一结果出来,进群的人,人人有份。”

说完,霍朝就干脆地将话筒还给了张贝贝。

书耳现在还不能以压倒性的优势获胜,那只能说明他钱花的还不够多。

只要他舍得砸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学校女神评选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钱把她票数弄上去,让她以高票c位出道!

-

霍朝双手插兜,漫不经心地朝书耳走过来的时候,书耳觉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认错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还是有闪光点的。

比如,他够大方!给她花钱不眨眼!一副不差钱的样子!

不过原书小说的作者笔力不够,情节设计的不好,书里都没有什么男主为女主花钱的片段,可能是因为女主舒尔家有钱,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钱?

所以男主根本就没机会表现自己有钱这一特点?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愿意给女生砸钱的男生是真的帅!

特别是刚才霍朝用一种轻慢不上心的态度说发红包的时候,全身都好像在发光。书耳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富二代,她上辈子见过的有钱人还挺多的,但偏偏就没一个人能有男主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

可惜男主现在也就是个高三学生,要是男主现在是上市公司总裁,她肯定也要榨干他的钱的。

作了作了,当然要作到极点。公主病也是有尊严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们相遇太早。

不过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现了,那也没她这个炮灰女配什么事了。

书耳笑眯眯走向霍朝,拍马屁道,“哥哥,你刚才好帅哦。”

霍朝一脸轻描淡写,“还行吧。”

书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给女生花过这么多钱么?”

霍朝低头看了她一眼,反问,“你说呢?”

他活这么大,都没见过比书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书耳挖了歪头,看样子,应该是没有?

嘻嘻。

不过人嘛,总有第一次哒。

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两人总算是可以回家了。

宁萌听到霍朝最后的话之后,已经识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于霍朝那几个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计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现在只有书耳和霍朝了。

书耳估计明天就会得到宁萌的打趣了。不过霍朝今天的表现书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计是炸鸡钱花都花了,不能前功尽弃?

不管怎么样,男主今天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

书耳坐在霍朝车后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对面有一个小门店。

她忙说,“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刹车,低沉悦耳的声音从风中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里,“又怎么了?”

书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弯起,男主的这个又字,用的很传神嘛。

她跳下车后座,指了下对面,满脸兴奋地说,“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么东西?”

等霍朝看清对面是什么店之后,他只觉得自己头皮都有些发麻。

那家店不是别的什么店,而是专门卖针线的店!

他刚刚才为了她耍了一把帅,她居然对织包还没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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