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公主病
书耳想拉霍朝去那家专门卖毛线的店,然后好好挑一些毛线。
最好是适合少女的颜色,比如粉色,米色这种都挑一些。
霍朝可能猜到了书耳的意图,率先装作一副忘了书耳说过什么的样子,“怎么了?时间不早了,快走了。”
书耳哼唧了一声。她掏出手机,找到那张手工织包的图片,放大给霍朝看,丝毫不给他逃避的机会,“哥哥,我说过了,我要这个!”
霍朝别开眼,压着不耐烦,“那你自己织啊。”
书耳一脸理直气壮,“我不会。”
她一个女孩子都不会,难道他就会了?这是什么逻辑?
书耳用食指戳了戳霍朝的腰窝,被霍朝敏捷地一把抓住了手,“别闹。”
书耳一脸认真说,“我没闹呀哥哥,你看,这个包包是国内知名女星的妈妈给她织的,包不包的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份心意。”
“那我买个香奈儿的包给你。”霍朝注意到包上面的胸针了,就是小香家的。心意这种,买一只包也算吧。
书耳生气,“买的就没有灵魂了,必须自己亲手织的包才有灵魂!”
什么灵魂不灵魂的,一只包有了灵魂那不成精了?
直男霍朝表示无法理解。
他把书耳推到后座上,“回家了。”
书耳在心底翻了个白眼。
她已经想好了,反正毛线不贵,大不了到时候她自己先把毛线还有织包用的针买了,然后给霍朝送过去。
不信他不给她织。
就算他不织也没关系,反正她会一直缠到他亲手给她织包包!
这么想着,书耳就没再在这儿纠缠下去,周围路过的人还挺多的,有些路人好奇地看着他们,还以为他俩怎么了。
书耳可没兴趣让别人看她的八卦,所以她坐上车后座之后,伸手习惯性地搂住霍朝的腰,示意他可以开始骑车了。
霍朝下意识松了口气。
一开始他挺烦有人搂着他腰的,他不喜欢这样,也跟书耳提了好几次,但是现在在搂腰和织包里面选一个,他还是选搂腰吧。
-
书耳回家的时候又遇到了住她家对面的张阿姨。
张阿姨对她挤眉弄眼的,估计是又看到霍朝送她回家了,书耳礼貌性地笑了笑就不再搭理她了。
她知道张阿姨也许没什么坏心,但是她就是不喜欢动不动就到家长面前告状的多事之人。
今天是周五,书父早早就回家了,一家五口人难得聚在一起吃晚饭。
吃完饭,书耳刚准备回房,她就被书柔先一步拉进了她的房间。
书柔的房间要比她的大一点,但也大不到哪里去,不过总体还是挺干净整洁的,总体很粉嫩,倒是挺符合书柔的审美。
书耳靠在一边的墙上,不知道自己这个便宜姐姐要做什么,开门见山地问,“怎么了?”
书柔一脸八卦地说,“我听我同学说现在给那个传说中的shu er同学投票就能进大佬的群抢红包?”
书耳有些意外,她没想到这件事情传播速度这么快,现在居然连职高的书柔都知道了。
她一脸好笑,“姐,你干嘛?你又不是一中的。”
“我不是,但是你是呀!”
“所以?”
“所以,你给shu er投票了没?”
书耳耸了耸肩,她又不能给自己投票,就算投了也是无效的,所以她一脸光棍地说,“没有呀。”
书柔一脸气急败坏地看着她,“你是不是傻?只要投票就有红包抢!”
一天20个红包,每个红包至少千元呢。
那个大佬估计人傻钱多,每天居然发两万元的红包,四天下来也是一大笔钱了,他也太大方了吧。
不过还让人怪羡慕那个shu er的。
书柔心底有些酸酸的,不过有些事,羡慕也羡慕不来。
书柔手上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个不停,她拿起手机一边看消息一边说,“要是外校的也能投票就好了,我刚好缺零花钱呢。”
书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估计和书柔一个想法的同学很多,她觉得她这次可以躺赢了。
她凑到书柔身边看了下,发现她们职高群里都在讨论红包的事情。
可能是把事情彻底交给了霍朝,她都不怎么关心自己的得票数,所以她都不知道原来要进那个红包群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光要核实此人的班级姓名,还要求这人投好票之后直接将结果递交给老师,这样这人就不能再反悔了。
核实的据说是学生会的人,对这个工作很负责,看来为了给她拉票,霍朝不光动用了财力,还动用了他的人力。
书耳看了一会职高群里的聊天记录,大部分在讨论那个红包群,还有一部分在猜测那个shu er到底是哪朵人间富贵花的,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书耳看到这句话之后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自然是人间最富贵的那朵富贵花啦!
书柔注意到书耳开小差之后,忙说,“你快给她投票!”
书耳一脸无所谓,“我投了没用啊。”
书柔奇怪地看她一眼,“怎么就没用了?”
“一中校园女神评选的规矩,自己不能给自己投票。”
书柔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了书耳好久,最后冷笑了一声,“你是塑料袋吗?不然怎么这么能装。”
这话书耳就不乐意听了,她怎么装了,她本来就是当事人。
不过书柔还是拒绝相信。在她心里,二妹只是一个从小在乡下奶奶身边长大,这个月才刚刚回到家里的土妹儿。
再说了,她转学才多久啊,这么点功夫就能吸引到学校的大佬了?可能么?
大佬有那么好撩?反正她是不会信的。
她一脸烦躁地说,“随你吧,不投就不投呗,还故意找那么个借口。”
俗话说,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所以书耳压根懒得解释。书柔觉得怎么样就怎么样呗。
反正书耳知道自己从来都没有说过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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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的,一转眼就到了周一。
即便投票时间还有周一一整天,但“校园女神”高二组投票数得第一的已经定了。
那个人就是——书耳。
书耳可以说是目前整个学校投票数最多的人了,一中的学生不管是冲着霍朝的面子,还是冲着霍朝的钱,大多都给书耳投票了,没投的真的是极少数。
她一到班级,班上的学生就各种向她贺喜。书耳笑容满面地收下了各种祝福。
什么叫风光无限?
此刻就是了!
班上的人都知道霍朝又为书耳花钱的事了,现在书耳在他们眼中不仅仅是一个转学来不久的新同学了,更是一个小妖精。要是放到几千年前,估计是都能祸国那种。
为了庆祝书耳顺利拿下了女神称号,赵之枫提议要好好庆祝一番。
庆祝的地点就在离学校最近的私房菜馆。
书耳带上了宁萌,和霍朝他们一群人一起到了私房菜馆。
五个人坐了大圆桌,书耳就坐在霍朝还有宁萌中间。
点完菜之后,这家店上菜的速度很快。
没一会儿就上了一道菜包肉。
菜包肉就是生菜,酱料,黄瓜,还有肉块合在一起的一道菜。
宁萌一看到这道菜就大大地哇了一声,“这个我喜欢!”
宁萌是属于无肉不欢的,看到这道菜自然双眼发光。
不过书耳一看到那么肥的肉就没想吃。这些肥肉吃进去可都是满满的卡路里。吃进去容易,消化掉可不容怡。
肉还在烤架上呼啦啦地烤着,冒着一阵阵的香气。
许尘和宁萌看着肉都已经蠢蠢欲动,等肉熟了之后他们就马上上手了。
五个人中,四个人都开动了,只有书耳一脸无动于衷。
宁萌边吃的嘴边流油,边热情地招呼,“小耳朵,你不吃吗?”
许尘也说,“小书耳,这道菜是这里的招牌菜,很好吃的。”
书耳内心很嫌弃,这些肉太肥了,而且太油了。而且吃这种油腻的东西很容易长痘,长痘可就要影响她的美貌值了。
不过书耳还是在众人的瞩目之下拿起了一片生菜,然后慢条斯理地拿起坐在她右手边的霍朝的左手,将生菜包在了他的手上。
霍朝的手生的极好,手指白皙且修长,指甲修剪的格外圆润,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霍朝:……
众人:???
书耳用筷子蘸了一点酱料,在霍朝的手背画了一对笑眼,又画了一张弯起的嘴,一个快乐的表情就出现了,她再在他手背上放了点黄瓜,一边把有些偏小的生菜叶把霍朝的手包起来,一边笑眯眯地说,“我不吃肥肉,我吃我的大猪蹄子。”
可不是大猪蹄子吗!
等女主出现就没她什么事了。
所以,趁着女主还没出现,使劲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