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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31章 微服私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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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微服私访

三月时分, 已到初春时节。

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天气晴好,只是风中仍带着几丝春寒。桃树的枝丫上已经打起了小小的花骨朵, 柔嫩的柳条垂在湖边,此地虽然不是长安灞桥,但离愁别绪却是一样地哀伤。

“别送了,都回吧。”

郊外长亭,一匹马车停在道边, 军汉打扮的男人转过身,对着来送别的万达一干人等一一作揖。

“邓总旗……不, 邓大哥。”

万达牵着小黑驴, 无不伤感地看着这几天明显老了好几岁的邓翔。

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 就是沿着这条路, 邓总旗带着一干锦衣卫, 将他从霸州城迎回了北京。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和邓总旗见面, 以为他又是一个光吃饭, 不给钱的官爷。

说实话,他那时候对锦衣卫压根就没什么好印象, 觉得他们都是仗势欺人的朝廷鹰犬。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锦衣卫也好,恶名昭彰的北镇抚司也好,卫所里的兄弟们, 对于万达而言都已经变成了犹如家人好友一样的存在。

尤其是邓总旗、高会还有杨千户,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案子, 他们几个相处的, 更是比常人亲密些。

如今分别在即, 虽然知道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心中的酸楚却是抑制不住的。

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话,更没有微信。分别之后,若是断绝了书信,那就可能是真的天人两别了。

“大家别这样。我们当兵的,本来就该是这样。天南海北的,皇上让去哪里,就去哪里,习惯就好了。”

邓翔哈哈一笑,但是眼角却泛出了泪光。

因为樊氏信了白莲教的缘故,按理说是要杀头充军的。好在她没有铸成大错,而且念在其有自首之功,允许家人赎铜抵罪。

邓总旗把那间西四牌楼的大宅子给卖了,又将家里所有的金银、家具都典当了之后,终于将樊氏赎了出来。

如今邓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这么多年他在衙门收到的打点和好处,是一点儿都不剩了。

至于全家充军,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军籍,不过就是换个地方服役而已。

总旗的位子是保不住了,现在邓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兵,被转去济南卫所从最低等的守卫做起。

照理说,本来二月底就该出发的。不过前段时间他的女儿妞妞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她大兴的姥姥家养病。前后足足拖了一个月,实在再拖下去要受到军法处置了,全家这才启程。

“济南那边,有我养父的旧部,是你的顶头上司。”

杨休羡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我已经修书过去,那边的千户答应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邓翔拱了拱手,“不说了……大恩不言谢。”

万达动情地抹了抹眼泪,转头看了看他身边一言不发的高会。

高会自打十八岁离开山东老家,进了京师的北镇抚司。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邓翔手下做事。

如果不是这位老上司,每次结了案子都想着分给他一些“好处”,就他这个锯了嘴的葫芦的性子,怕是混的更惨。

如今要分开了,按说最伤心的就是他。

从知道邓翔全家要被发配到济南卫所,这一个月高会就没笑过。

今天大家说好一起来城郊送别。万达自认为来的够早了,掐着开城门的点儿,他就牵着驴儿就来到了这个京城“送别排行榜”人气第一的折柳亭。

然后看到了据说昨天下了值就来到城门外,已经在长亭里坐了一个晚上的高会。

熬了一晚上,高会眼睛下面都熬出了两块乌青了。到现在却一句送别的话都没说出口。

“死心眼的傻小子……”

万达叹了口气。

可怜的高会,这段时间接连受到打击。

先是喜欢的女子进皇宫一心搞事业去了,他都没来得及表明心意,就被发了好人卡。

接着又是老上司被调走,心头又像是被挖走了一块肉。

这么一来,升职加薪的喜悦都不怎么让人高兴了。

“老邓,走吧,再晚了怕就要露宿在野地里了。”

樊氏掀开马车的帘子,催促道。

如今她一身布衣打扮,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子挽着一个松松的发髻,也不再涂脂抹粉了,看着还真像个村妇。

“高会,说话啊。哎,你倒是说些什么啊……”

万达着急地推了推高会。

高会握住拳头,嘴角张了张。

最终还是垂下头,把脸别到一边。

把万达气的直跳脚。

“那个,邓大哥。”

万达从小黑背上取下一个包袱,交到邓翔手里。

“这是我亲手做的点心——高会帮忙和的馅儿。路上给嫂子和妞妞吃。你知道的,我的手才好,所以样子做的不是很好看,不过味道还行。你们就凑合吃吧。”

万达挠了挠头,“那个……等去了济南。你,你以后就少捞点吧。”

捞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要上缴国库。对于国家来说,简直就是零存整取嘛。

接过点心盒子,邓翔惭愧地点了点头。

北镇抚司的那些滑头,还觉得真能背着上司捞钱,其实小万大人什么都知道……

“万大人,你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福气的。”

他是个粗人,不会学着那些书生说什么离愁别绪的肉麻话,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位小老弟,小上司的祝福了。

“我已经有很多很多的福气啦。”

万达不好意思地笑笑。

皇妃做我姐姐,皇帝做我姐夫,我爹是伯爵,我二十岁不到就是个四品官了。北京有房,城郊有田——这放在哪个小说网站都是玛丽苏、杰克苏加龙傲天霸道总裁的配置啊。

要是还贪心不足,那就真的要天打雷劈了。

万达偷偷地瞄了杨休羡英挺的侧脸,心下道:要说缺什么,就缺这么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了。

哎,人生哪里来的十全十美呢……

杨休羡正好低下头,看到他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模样,心想万达人看来是真舍不得老邓啊……哎,谁不是呢。

送别了邓翔一家,这群人还要回到北镇抚司上值。

“今天是最后一场吧?也不知道小邱什么时候从贡院出来。”

走在回城里的路上,看着郁闷到头上都要长蘑菇的高会,万达试着调节气氛。

就在三天前,大学霸邱子晋在他们几个的欢送下,进了贡院考场。

要说邱子晋天天在锦衣卫衙门混吃混喝也有好处。

那就是原来在大明朝,锦衣卫还要负责在科考的时候维持考场秩序,外加打击夹带作弊行为。

这些书生学子,平日里和这群军汉们最是看不对眼,偏偏在这时候,要放下满身的傲气接受他们的盘查和搜身。

这二、三月的天气,还是春寒料峭,有些头铁嘴硬的书生被他们剥的就剩下一件中衣进了考场。还没等发卷子呢,就已经冻得眼泪鼻涕一把,也不知道接下去的三天怎么熬过来。

邱子晋就不一样了,这锦衣卫衙门上下哪个没见过他。

非但见过他男装,连他女装的样子都见过。

一看到邱子晋挎着个篮子出现在贡院门口,这群大汉嘻嘻哈哈地先让他插了个队,随便看了一眼他随身携带的笔墨和粮食就放他进去了。

气的后面排队的那些学子们大骂他还没做上官,

第31章 微服私访

就和锦衣卫勾结在一起,简直有辱斯文,丢读书人的脸。

坐进考场的邱子晋,先是从食盒里拿出万镇抚亲手做的“状元及第饼”,又喝了一碗装在暖壶里的“三元及第汤”,接着才心满意足地铺开纸笔,等待考试。

算一算,今天中午贡院就能解封了,邱子晋终于能出来了。

“我答应过小邱,上回的案子结束了,要做鱼脍请大家吃。但是做鱼脍,最重要的是刀工。因为我手的缘故,让他等了那么久。”

万达展示了一下前几天才刚解了绷带的手掌,兴奋地说道,“昨天下值前,我特意让后厨的老李,一早去市场上买上几条新鲜的大鱼。今天中午,我就给大家做上吧。一来,庆祝他今天终于考完;二来,也庆贺兄弟们的升职之喜啊。”

高会恹恹地点了点头。

杨休羡笑着搭上高会的肩头,“走吧,高小旗。现在你好歹也是有官身的人啦,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了。不然老邓去了济南都不放心。”

听他说到邓翔,高会这才稍微有了点精神,大步跟着在小黑驴的后面,往衙门方向走去。

万达坐在驴背上,听着杨休羡才说了一句话,就把高会给安慰好了。心里是又钦佩又羡慕。

老天爷,我也想要一个那么好的男人啊!

那句话怎么说的,初中课文里要全文背诵的那个……

对,“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实在太折磨人了!

————————————————

“采花大盗?”

北镇抚司后厨,一群男人围在正在片着鱼生的万达周围,交流着最新听到的情报。

“采花贼?劫财还是劫色?”

万达听得紧张,连手上的动作都停下了。

“我有一个兄弟今年刚打南方升迁过来。他告诉我,就在南边浔州府,出了一个采花大盗。神出鬼没的,有个绰号,叫做……什么梅来的。”

徐小旗一脚踏在板凳上,眉飞色舞地说道。

什么梅?

马冬梅?

万达听得入神,切菜都忘记了。

“呀,快切,快切,这鱼脍不新鲜就不能吃了。”

正在吃着鱼肚丝的邱子晋见他听得入迷,鱼都忘了切了,急忙提醒道。

所谓的鱼脍,其实就是生鱼片。

现代人要吃生鱼片,一般都是去日本料理店享用,将厚厚的鱼片上沾上芥末和酱油整块放入口中,享受那种柔滑肥厚的触感。

三文鱼油脂肥美,虾子清甜,北极贝爽脆,是很多人的心头好。万达“上辈子”也爱吃。

不过要说这鱼生,可不是日本人发明的。早在周朝,中国就有了吃生鱼片的文字记录。

最流行吃鱼脍的朝代,那绝对是唐朝。

有王昌龄的诗为证“冬夜伤离在五溪,青鱼雪落鲙橙齑”。还有白居易笔下的“朝盘鲙红鲤,夜烛无青娥。”等等……

说起鱼脍中最有名的一道菜,那绝对就是隋炀帝下江南的时候吃的那道“金齑玉脍”了。

据说鲜美异常,酸甜爽口,历代皇帝们吃了都说好。

一直到宋朝,鱼脍还非常的流行。

著名北宋大吃货苏东坡,就曾经留下了四十多首赞美鱼脍的诗词。

比如那句最出名的“顾渚茶牙白于齿,梅溪木瓜红胜颊。吴儿鲙缕薄欲飞,未去先说馋涎垂。”

呲溜……简直就是美食阿婆主带货广告词。

可惜,元朝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后,这风雅了几千年的传统就渐渐断绝了。

南方据说还有,但是北方这里会做鱼脍的厨子实在太少了。

即便是有,也是陈十三刀这样代代相传,做官家菜的娘子们的传统技能,只有高官显贵才能享用。

普通书生们也只有在看看诗集的时候,想象一下这清爽柔滑的口感了。

这些都是邱子晋对万达说的,边说边流口水,听得万达满头问号。

生鱼片么,万达之前在厨师学校学刀工的时候也不是没做过。但是那是日本的海鱼的吃法。

至于用河鱼做生鱼片,万达以前在电视上看美食纪录片的时候,好像看到在广东的顺德,至今还有吃鱼生的习俗。

这落实到具体怎么做,却又是一大考验。

好在锦衣卫衙门财大气粗,老李头一早买了七八条大鱼养在后院的水缸里吐泥,又按照邱子晋之前从古书里找来的配方,准备了一堆调料,就等着万达动手。

一次不行,就多做几次嘛,不差材料。

因为吃鱼生也不用开火,就讲究一个新鲜,所以万达干脆将砧板和盘子、调料什么的全部都搬到了院子里,给大家来一个现切现吃。

邱子晋今天一出考场,也不回国子监向老师们汇报考试情况,就一头扎进了锦衣卫衙门,大声嚷嚷着:“全给我闪开!老子吃了三天的干粮,现在要吃人了!”

人是吃不了的。

一片嫩得滴水的紫苏叶,夹着被片得白的近乎透明,细的可以穿线的鱼肚丝,一口塞进他的嘴中。

“怎么样?”

万达拿着筷子,紧张地看着他,“有没有你书里说的那种甘美胜过乳酥的味道?”

邱子晋瞪着他细长的眼睛,不停地咀嚼着口中爽滑弹牙的鱼肚,感受着紫苏叶和酱油、米醋混合一起的清香,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高高地举起手,比出一个大拇指。

万镇抚,做什么锦衣卫啊?

开酒楼吧!我当了官来包=养你啊!

受到了这位老饕的鼓舞,万达终于放心下来。

一会儿切鱼,一会儿拌调料,忙的不亦乐乎。

上好的鲈鱼拆骨,去皮,沥干水分后,只取中间最肥美的那一段躯干,片成大约两根手指长,四分之一小拇指的宽度。其余的全部丢弃。

万达取出一个铺满了薄冰的瓷盘,将这十几片薄如蝉翼的,反射着太阳光泽的鱼片一点点精心地排列在上头。

和外头市场上卖的带着杂质的粗冰不一样,这洁净的冰块是从皇家冰库里求来的。是每年立冬在筒子河下面开凿,只有皇家才能享用的高级货。

去年盛暑时节,看在姐姐的面子上,伯爵府得了好几块,被万达做成了刨冰吃。今天这些,还是讨了覃昌太监的面子得的。

将事先准备好的大蒜、生姜、盐渍过的苏州白梅干,煮好的栗子肉和粳米饭按照顺序按个放在小巧的瓷盅里,架在青竹做的多宝架上。

“好!”

万达吸了口气,提起菜刀,开始小心翼翼地切着这道“金齑玉脍”中,除了鱼肉之外最重要的配菜——橘皮。

现在是二月里,京城早就没有了新鲜橘子。不过谁让咱们是北镇抚司呢,什么好东西没有。

南门外南北货行的老板,过年前曾经从南边运了一批柑橘来卖。也不知道这老头有什么办法,整个新年期间都能保持这些柑橘新鲜不腐坏。

柑橘像是个橙色的小灯笼,放在家里既喜庆又带着香味,京师很多家里有些闲钱或是有孩子的,都会买一个、两个来放在家中过年用赏玩。

这南北货行老板,每年年底靠着这一招独门绝技,就能发一整年的财。

不过现在已经是三月了,老板那边也没有什么存货了。今天一大早,货行还没开门呢,就来了一群五大三粗的锦衣卫,拍开了他家的大门。

什么话都没说,往柜上丢了一块银子,将剩下几个柑橘都拿走了。

钱是赚了,不过都被吓得差

第31章 微服私访

点丢了魂的老板拿去药铺买药吃了。

如今这些价值一钱银子一个的柑橘,已经被万达舍去了橘肉,只留着橘子皮用。

用刀子,将洗好的橘皮切成细细的丝条,小心翼翼地放进白醋中浸没,然后捞出,和刚才准备好的其他调料放在一块。

为了切这橘皮,他几乎花上了十成功力。

这金齑玉脍之所以能够做到鲜甜可口,除了鱼肉好,最重要的就是这橘皮起到的“锦上添花”功效了,不然为什么“金”在“玉”前头呢!

颜色之美固然重要,不过更要紧的是,橘皮可以完全激发鱼肉的香味,造成复合型的味觉体验。

一丝丝橘皮在被刀子划开后,绽放出的清新的味道,在这个初春的时节里,让人仿佛又回到了秋冬交织的季节。

三个橘子的皮,去掉周围不能用的部分,只切出了一小碟的丝儿,巍颤颤的,发出金黄色的光泽。

将这一小瓷碟橘皮丝儿,放在多宝格最上头的那一个格子上,万达将切好的鱼片整个端到架子旁。

“吃吧。”

擦了擦手,万达看着眼前这群乖乖坐着,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锦衣卫兄弟们。

“咕……”

高会用力地咽了口口水。

太精致了,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

原来这就是官家菜啊。

味道什么样子不知道,光排场看着就很惊人了。

看这架子上那一个个小瓷碟,小瓷盅,仿佛每个都在说:我很贵!你不配!

众人转头,齐齐看着邱子晋。

邱子晋一手举起筷子,一手端起手中的盘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就在他的筷子要碰到鱼肉的那一刹那。

“干什么呢?那么严肃?”

一个对万达来说,十分熟悉,但是绝对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的声音,在众人身后扬起。

万达呆呆地抬起头,看着双手揣在袖子里,正踏过月亮门,微笑着朝他走过来的男人。

“北镇抚司的伙食不错啊。”

朱见深走到众人身后,低头看了看桌上那一堆的食材和架子上已经做好了的金齑玉脍。

“皇上……”

万达看着笑容可亲的朱见深,和他身后跟着的怀恩太监,叫出了让整个在场锦衣卫们都吓呆了的称呼。

“咣!”

邱子晋手中的筷子和盘子同时跌落在桌子上,发出好大一记声响。

锦衣卫众人如梦初醒,纷纷跪下请安。

后厨的动静实在太大,当袁彬和王喜带着其他人赶到的时候,就看到包括邱子晋在内的所有人,都露出了恍惚的神情,站在朱见深的身边,看着少年皇帝吃一口鱼脍,品一口黄酒的模样。

“小郎舅手艺不错。”

将差不多一盘鱼脍都干完了,朱见深接过怀恩递上来的丝帕,擦了擦嘴。

万达以前在宫里吃过饭,知道宫里的规矩,急忙端上刚斟好的热茶和放了香草的热水,供皇帝漱口洗手。

“不过还是比不上陈司膳的手艺。刚好前几天,她在宫内为娘娘做过这道金齑玉脍。比你做的,那还是好上很多的。”

那是,人家那几代都是官家从业人员。

我是什么啊,万达美食广场一个实习生而已……

万达腹诽道。

“小郎舅,来。”

洗完手,朱见深终于站了起来,在众人的恭送中,跟着袁彬往正厅走去。

朱见深转过头,指了指万达,又指了指杨休羡,“杨千户也来。”

虽然按照杨休羡的品级,还没有机会入宫面圣。不过他长什么样子,是什么品性,早就被东厂的人给绘制好了图册,呈给皇帝过目过了。

杨休羡摸了摸自己激动得砰砰直跳的心脏,和万达一起跟在了朱见深的背后。

“皇上……这就是皇上啊……”

邱子晋至今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

他知道以他的才学,早晚一定会见到皇上的。

但是那应该是在殿试,在琼林宴,在鹿鸣宴上,不是么?

为什么是在锦衣卫北镇抚司邋里邋遢的后厨边上就能见到呢?

听着鸡窝那边传来两声鸡叫,配合着水缸里飘来的鱼腥味,让这一切显得更加荒诞不羁了。

“朕就是来看看,小郎舅平日在北镇抚司都做些什么……原来真的在做菜啊。”

朱见深背着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间厅堂。

“臣等不知陛下莅临,未曾远迎,望陛下赎罪。”

袁彬带着一群人呼啦啦地跪在地上,诚惶诚恐。

陛下突然微服出访,来的还是北镇抚司衙门。开国这么多年,从未听说有这种事情,怎么不让他们胆战心惊。

上一个让他们胆战心惊的,是一路跑到土木堡去的他爹朱祁镇。

“朕,有事要交给小郎……交给万镇抚去办。今天就是来试试他的手艺的。”

朱见深只让袁彬,王喜还有万达、杨休羡四人留下说话,其他一干人等,跟做梦一样离开了大厅。

“你们都应该知道了,朕要发兵广西,平定瑶乱。”

微笑从朱见深的嘴角消失。

“是,臣等无比欢欣。”

袁彬说道。

“你,还有你,先行一步吧。去探探那边的底细。”

朱见深指了指万达和杨休羡。

虽然东厂这些年一直将广西那边的情报送来,但是朱见深对这些表面上的文字和数字堆砌并不满意。

“朕真的很想知道,这些瑶民深受我大明恩惠。靠着我大明的抚恤,才能离开原来刀耕火种的日子,下得山来和我大明普通百姓共享太平——他们究竟为什么还要反我?难道做山上的土人,赛过做我大明的子民么?”

朱见深指了指自己,冷笑道。

有明一代至今,瑶乱从未停歇。尤其是广西的浔州、梧州两府,和柳州府南部,这些年瑶乱已经达到了可谓无法无天的程度。

远的不说,就在两年前,梧州城发生了瑶民杀入府衙,劫掠库银,放走大狱里所有的囚犯的惊人事件,震惊朝野上下。

当时朱见深已经是监国太子,奏章上,匪首“侯大狗”的名字就像是钉子一样,戳入了他的眼睛。

而就在不久之前,已经是小皇帝的朱见深又收到了兵部侍郎王竑的上奏:侯大狗率三千瑶民,攻陷了平南县城,杀死典吏,把平南城的县印都给打劫走了!

从平南城出来后,侯大狗又去了藤县,洗劫了官库,放火烧掉了整个衙门,又劫走了一颗县印。

算算这些年,侯大狗手里攥着的大明官员的印章可能都不下五六个!简直是奇耻大辱!

年年剿匪,年年叛乱,为了安抚当地土司,朝廷是流水一样往两广那边撒银子——而这,就是撒银子的后果!

北方这边,瓦剌人自从土木堡之变后,恢复了和大明朝的通商关系,很久没有进犯边疆的意思了。

鞑靼人目前内部分化,和瓦剌也有冲突,这几年暂时自顾不暇。

如今,朱见深终于有钱,有精力,来收拾帝国西南角这一块眼中钉肉中刺了。

仗是肯定要打的,但是要打的明白!

“朕命万镇抚,杨千户,先行一步,前往浔州府刺探当地军情和民意。微服私访,不得惊动当地百姓,更不能叫侯大狗那些叛民认出你们的身份。”

朱见深抬起下巴,扬声道,“准备好就启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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