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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谁还不是第一次当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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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荀的一点真灵飘乎乎进入母体中,不禁长出一口气:终于不痒了,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苟存理和熊欣欣也没想到,他俩就尝试了一次人生乐趣,生活的负担便压在肩头。

熊欣欣怀孕了。

熊欣欣此人,出身两仪剑世家。别看她长得像个仙女,舞起来剑,更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但是自幼喜拳不爱剑。

因为她喜欢打架,这社会,用剑打架风险太高,对双方都是。

所谓输家炉中送葬,赢家花生投胎。

还是用拳脚来的安全,还爽。

随着年岁渐长,用拳脚打架也不再是小孩玩闹的时候,她开始报名参加各种格斗赛。

遇到苟存理那天,熊欣欣刚获得一个无限制格斗赛的冠军。

这个无限制,不仅是身高,体重,格斗方式,还有性别。

当时全世界报名的一万多人中,只有七个女性。

赛程历时一年之久,最终熊欣欣在无数男人的痛呼声中,抱起冠军奖杯。

都是专业人士,一般挨揍不喊疼,除非忍不住。

熊欣欣就很擅长专门打人疼的地方,还是不犯规的。她的很多对手,身高体型力量,都远胜于她,但是扛不住疼。

下了飞机,准备打车回家时,遇到一个富家少爷被绑架事件,少爷的两个保镖面对一辆面包车里下来的十三个壮汉,一个照面就歇了。

熊欣欣上演了一场美女救苟怂的戏码,代价是自己那座华丽的水晶奖杯碎成一地玻璃渣。

呸!该死的主办方,竟然用玻璃糊弄人!

下次参赛,擂台上连裁判一起打!

花花公子苟存理也没想到,来机场送个小妹妹,顺便接个小姐姐,竟然能遇到自己的女神!

还被女神救了一命!

当时,他看着毫发无损的熊欣欣,再看看痛苦呻吟的十三个绑架犯,他觉得……

这太他娘的有安全感了好不好!

自此,著名的风流少爷苟存理,残忍抛弃所有姐姐妹妹,成为熊欣欣身后最忠诚的舔狗一条。

世界末日那一天,他以家里弄了个超先进的训练场的借口,把熊欣欣忽悠到南枫山下的别墅中。

知道马上就要世界末日的时候,两个小年轻情不自禁放纵了一把。

当时,熊欣欣一把把苟存理抗在肩上,扔到床上,霸气问他:“逃命,还是练练?”

苟存理激动的回答:“来啊!练练就练练!谁怕谁!”

这场对练中,苟存理不是没试过反抗,他也想在上面压制熊欣欣,哪怕一秒都行,可惜他做不到。

就这么,当了爹。

他也没想到,人生第一次,就第一次当了爹。

因为怀孕会耽误比赛,加上刚刚十八周岁,领结婚证人家都不给发,熊欣欣没想要这个孩子。

结果,她见识到苟存理第一次蛮横不讲理的大展雄威!

那一天,她准备去医院的时候,在她家门口守了一个多礼拜的苟存理抱住她的大腿,任由她拖着走出小区,蛮横的对她说:“女神,你要是不收了我,我就死给你看!”

所谓一哭二闹三上吊嘛,这事不局限性别对吧。

“那你就去呗,不用问我的意见,我没意见。”这是熊欣欣说的。

她正烦着呢,这个小东西要是生下来,起码一年不能打架,得失去多少冠军,多少乐趣啊。

当时,苟存理擦干眼泪,豪迈说道:“你要是敢抛弃我,我就让我爸赞助所有格斗比赛,然后一个赛事都不让你参加!”

这俩人之间,当时有点误会。

苟存理以为熊欣欣要跟他分手,熊欣欣以为苟存理要这个孩子。

熊欣欣不得不屈从于苟存理的银威之下。

这就是命。

到怀孕十个月时,虽然没有生产迹象,熊欣欣还是在苟存理的泪眼婆娑下,住进医院待产。

这一住,就是两个月。

也就是说,这一胎,熊欣欣怀了足足一年才生下来。

产房外,苟存理得知孩子终于出生,自己老婆终于解放的时候,情不自禁的说了声:“草。”

当时,他爹正问他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老爷子听到个“草”字,一拍巴掌:

“行,草的寓意不错,生命力顽强不说,还能到处扎根,见风就长。我想想,荀这个字,就是古代的一种草,后来成了姓。而且名字中有荀的,大多都是品行高尚的名人,那这个孩子就叫苟荀吧。”

你看,两辈子叫一个名,这也是命。

苟荀三岁的时候,他的爸妈终于二十二岁,够年龄领结婚证。

他屁颠颠乐淘淘参加父母的婚礼,喜滋滋拉着滕菲去后花园比谁尿的远。

滕菲是个小女孩,被她父亲滕云志带着来参加苟存理和熊欣欣的婚礼。

苟荀顺便用尿泥捏了个泥团,说这是狗狗。

滕菲嫌弃他脏,跑了,不跟他玩了。

正不爽呢,没想到,尿泥狗狗活了,说它是个系统,能辅助他心想事成。

其实就是罗天大网兜的器灵小启,在看了无数主流非主流的小说后,终于找到一个“合理”出场的方式。

系统这东西,那不就是主角的标准辅助配置么。

而它小启的主人,就算是个玩尿泥的小屁孩,也必然是注定的主角!

谁敢怀疑,就给他装网兜里讲道理!

然后……

尿泥狗狗就被苟荀一脚踩碎。

苟荀表示:什么系统不系统的,你这不捣乱么?重点是那个尿泥狗狗是他送给滕菲的礼物啊!你突然活了,吓到滕菲怎么办?

说起滕菲,这个雪糕一样可爱甜美的小女孩和苟荀真是缘分不浅。

他俩在同一家医院相邻的两个产房中,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出生,就连被护士抱出去,给家属报平安时,俩护士都同时迈出去的右脚。

这八字,简直合的不能再合。

与此同时,已经六岁的盖德孙,正在农场的仓库里,用简陋的设备做一条假腿。

他的养父,乔.肯特,前些天被一群小混混打成重伤,命虽然保住了,但是腿也断了一条。

盖德孙如果能修炼,四年时间,足够他修炼出为养父疗伤的真气。可不知道是不是基因问题,他发现,这具皮肤惨白头发蜡黄眼睛蓝中带绿的身体,竟然一点点灵气都不能吸收。

在越发浓厚的灵气中,带着完整的,从凡人修炼成仙人的记忆,成为灵气绝缘体。

这四年,盖德孙肯特是绝望的,像个暴躁的熊孩子一样,在肯特夫妇无限的宠爱中狂躁发泄,乔肯特招惹到小混混,也是因为盖德孙对着小混混吐口水。

肯特夫妇没有责怪盖德孙:“孩子,这不怪你,只是你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不够。但是我们希望你能从这个事情中吸取教训,毕竟作为你的父母,我们只是一个小农场的农民,在这个越来越混乱的世道中,以后能给你的保护越来越少。”

盖德孙深感愧疚,反思自己这四年来的行为。

他决定,给养父做一条假肢,略微弥补自己的愧疚。

做假肢的过程中,想起来上辈子曾在许多高科技星球上学过的知识。

某种程度上,科技力量与修真力量相比,毫不逊色,那么自己,是不是可以用科技的力量,去干掉那个曾经的主体投胎的家伙?自己现在无法修炼,是不是因为灵魂残缺的原因,或者虽然借助现在的身体蒙蔽了天道,但是冥冥中仍然被天道限制?

如果干掉主体,自己成为主体,这种限制,会消失吧?

自己是被仙界选择,成功飞升的那一半,凭什么遗留在凡间的一半成为主体?

对,用科技的手段,干掉他,自己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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