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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很像个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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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徐逸洛又在门口等她。

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从包里找出口罩,想趁着他没注意偷偷走掉,但奈何徐逸洛是个火眼金睛,已经往她这边走了。

她在前面快步走,他则在后面追。

为什么不跑?因为她穿着高跟鞋,如果因此崴着脚,没法来上班,照总裁的脾气,一定会把她辞掉,毕竟上午才刚刚训完话。

徐逸洛仗着腿长和舒服鞋,三两步就追上了她。

“怎么了?”

“送你回家。”

“我可以坐地铁。”

“那一起坐。”

她忍无可忍,盯了他一眼,说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很像个无赖。”

他咧嘴而笑,继续耍赖:“不知道。”

“刚认识的朋友,哪有这样主动的?”

“那是你,我不一样,我有社交牛逼症。”他笑得像朵开过火的向日葵,“所以,我亲爱的朋友,能不能让我送你回家,增进一下感情?”

笑确实能打败一切,她还想嘴硬,可他笑得太温柔太阳光了,没有人能拒绝笑容,更何况是他徐逸洛的笑容。

她妥协道:“就这一次。”

“上车吧。”

这是她第二次坐他的副驾驶。

她努力把注意力转向窗外,这样她就能不被车内的气氛尴尬死,可脖子扭了一会,她就感到脖颈处阵阵酸疼。

徐逸洛笑了笑,说道:“要听什么歌?”

“随便。”

“你点一首,我唱给你听。”

她诧异地扭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只瞥见了他眼角处浅浅的笑意。

她一直觉得,徐逸洛唱歌有种特别的感觉,当他唱情歌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所有的温柔都被他一个人占有,当他唱rap的时候,沈念洲觉得,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他更酷的人了。

她很喜欢听他唱歌,大二的时候他们两个去逛街,逛累了不知道该做什么,两个人就去了KTV,徐逸洛拿着话筒,唱着一首又一首她点的歌,就像是个小型的演唱会,观众只有她一个人。

喜欢什么歌呢?好像她喜欢的每一首歌他都唱过,每一首歌都能牵扯着她的思绪,带她回忆起当初的种种。

与其勾出回忆,不如把回忆盖住,她抿抿唇,敷衍道:“想不起来。”

“那就先欠着。”

他将音乐声音调大了些,是一首她没听过的英文歌,徐逸洛也不会唱,只是跟着旋律哼唱,哼了两句,说道:“忘了问你,早饭合口吗?”

“合口。”她顿了顿,补充道,“老白的手艺没得说。”

他不自在地清清嗓子,试着转移话题:“今天有点堵车啊。”

“不止是今天。”

虽然转移了话题,但他还是没能忽略她夸老白的那句话,他没趣地撇撇嘴,孩子般地赌气道:“以后都让他给你做。”

沈念洲没搭理他,早饭是他自愿送的,也是他去拜托老白做的,现在却吃起醋来了。

“回家吃什么?”

回家吃什么,这话算是问到点上了,她也不知道吃什么,要不是总裁今上午让她早了一会下班,她也不会回家吃饭。

“随便吃点呗。”

对于再次从她口中说出的“随便”二字,徐逸洛并不满意,但想到两个人早上才立了“契约”,绝不能在这时候再次吵架。

徐逸洛方向盘一打,驶离了原本要进入沈念洲公寓的路,“去吃牛排。”

“不吃!”

他一脸得意地挑了挑眉,“不行。”

沈念洲发誓,以后再也不随便说随便了。

没认识徐逸洛之前,沈念洲并不觉得牛肉有什么特别的,她对所有牲畜的肉“一视同仁”,出去吃火锅,别人问她吃什么肉,她一贯回答:“都行。”并不是她好打发,而是对她来说,这些肉都差不多,比起肉,她更喜欢吃蔬菜。

可徐逸洛是坚定的食肉主义者,饭桌上少了肉,于他而言这顿饭就少了灵魂,没有吃的必要了。

他最喜欢吃牛肉,吃牛排最喜欢吃全熟的。

他第一次带她去吃牛排的时候,她小心翼翼地问他,如果服务员问她吃几分熟的牛肉,她该怎么回答。

“你喜欢吃生一点的还是熟一点的?”

“熟一点的,就跟平时吃的一样。”

“那就全熟。”

“可人家不都吃五六分熟的吗?好像还有人吃三分熟的牛排,吃全熟会不会被人笑啊。”

“那怎么办?”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笑着的。

她反问一句:“怎么办?”

“那就我来点,让他们都来笑我,好不好?”

今上午吃饭的时候,徐逸洛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点了餐,她不知道他是对她说的“随便”进行的报复还是因为熟悉她的口味,才这样霸道。

或许两者都有吧。

下午她待在办公室,处理好了后天需要准备的一切,当她跟总裁汇报完毕后,总裁却要她去酒吧定卡座。

不是SIA,而是一个叫做AMZ的酒吧,为了了解总裁的爱好,她把整个北川市的娱乐场所、饭店、酒吧的名字都记下来了,可AMZ酒吧,在她脑海里却翻找不到记忆。

那只有一个可能,新开的。

订卡座就算了,总裁还让以她的名义去订,以她的名义去订就算了,总裁还给了她一张黑卡。

眼前的这一切戏剧的像是小说。

总裁给的黑卡,在小说里一般都是给未婚妻或者女朋友的,她一个小小的秘书,怎么敢接,碍于上午刚被总裁教育了,她也不敢保持沉默,于是直言道:“总裁,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总裁战术后仰,把卡放到桌上,摩挲着下巴,说道:“嗯,说得对。”

她暗暗松了一口气。

“既然这样,沈秘书就先垫付吧。”

她眼睛瞪得溜圆,怎么突然要她垫付了?她在这公司里,可是数一数二的穷逼,总裁怎么能跟她说出这种话?

“去巴黎还需要几件得体的衣服,大件要穿Ytime,装饰无所谓,三个人,一共买六套。”

原来是让她去买衣服,不早说,Ytime一套衣服就赶上她一个月工资了,她哪有钱垫付。沈念洲心里虽抱怨,脸上却保持着笑容,她笑容满面地从桌上拿起黑卡,说道:“总裁放心,我一定保管好。”

“哦对了,总裁,另一个人是谁?”

“宋凌骁。”

总裁的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缓缓地跟她讲着晚上的计划:“把我送到酒吧之后,你们两个就去准备后天需要的东西,买好东西之后,如果你困了就先让凌骁送你回家。”

总裁已经贴心到照顾她的困倦了,可比起睡个好觉,她更想要升职加薪,她怎么会舍得放弃这个在总裁面前表现的机会?

她没有回答好或不好,而是问了其他问题:“总裁对衣服的款式有什么要求吗?”

“尽可能地正式,最好既普通又高级。”

既普通又高级,沈念洲把这句话在脑海中重复了三遍,才理解了总裁的意思,所谓“普通”,应该是说不扎眼的意思吧。

她一边拖着长音“哦”,一边点头,试图以这种方式让总裁知道,她真的懂了。

“我的尺寸,还记得吧?”

总裁的尺寸、爱好和习惯,在她来公司第一天就记熟了,从总裁喜欢做什么运动到总裁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她都知道,虽然说她现在还做不到总裁一个眼神她就能知道总裁下一步想做什么,但她已经可以准确揣摩总裁话里的意思了。

“记得。”

听到她信誓旦旦地回答,总裁满意地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说不上是慈祥还是赞许,有点像班主任看到学生成绩进步时一样。

“明天会议的稿子,写了吗?”

“…还没。”

行吧,这两个字又把总裁眼里的光浇灭了,总裁将办公桌略一整理,松了口气似的说道:“材料我已经发给你了,抓紧写完。”

“是。”

说罢,总裁就拎上外套出去了。

一想到今天晚上有大把的时间跟宋凌骁独处,沈念洲就有些不知如何是好,毕竟昨天两个人才刚刚表明关系,而他的举动也暗示了她,他们不会再像当初那样了。

不像当初那样也好,因为她,宋凌骁不知背后被人说了多少次执迷不悟。

他现在的行为,属于反向促进。

即放弃自己的执著,转而帮助别人的执著,比如说把早饭托给徐逸洛送,通知徐逸洛她的下班时间,让他来等她。

沈念洲小时候也经常办这种事情,因为自己得不到爱,就固执的把别人的爱拱手让人,摆出一副“你爱别人去吧”的高傲姿态,以此来证明自己坚若磐石的心气。

既然宋凌骁没有找她说早饭和下班的事情,那晚上等他们见面的时候,她也绝不提一个字,这样就能不那么尴尬了。

沈念洲为自己的聪明劲感到骄傲,抿抿嘴,开始着手写总裁的稿子。

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她完成了,一千三百五十六个字,她写了三个小时,只是一个开场白而已,主办方却要求总裁讲八分钟,他们一定是觊觎总裁的“美貌”。

她按照计划,给宋凌骁打了电话。

刚接通,电话那头没好气地“喂”了一声。

“总裁说——”

还没等她说完,宋凌骁就抢过了话:“总裁说七点的时候去别墅接他,所以,你现在打电话给我,是为了私事?”

好家伙,总裁真是个老六,跟宋凌骁说了准确时间,却没跟她说,她误以为是让她下班之后就直接按照行程来呢。

她扶了扶额,说道:“总裁说让我和你去准备后天需要的东西。”

宋凌骁的声音震惊到破音:“总裁带的助理是你?”

“有什么问题吗?”

“总裁之前说要带然姐去的,怎么换成你了?”

她心里咯噔一声,总裁为了满足她的奖励,临时决定了换人?她有点不相信,下意识地问道:“真的假的?”

“那能有假。”宋凌骁哼了一声,说道:“洲姐确实不一般,竟然能让总裁临时改变主意,前董事可不允许办公室恋情。”

“宋凌骁,你不要乱讲。”

他孩子气地回道:“哼,不讲就不讲。”

“那我六点半再联系你。”

“不用,我正在公司,我去接你。”

“接我做什么?”

“吃饭去啊。”

“不用请我吃饭。”

电话那头像点了笑穴,哈哈笑个不停:“谁要请你吃饭?我是嫌麻烦,一会又要去接你,又要去接总裁,你们俩住的地方又不顺路。”

宋凌骁是懂怎么拆人台的。

沈念洲悻悻地应了一声,“我这就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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