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宇文玘当时也在赛场上和阿斯德部一起比赛,并没有看到端倪,因此笑问:“听元叔这意思不是苏萨干的,是谁抢在了我们前面?”
他昨晚就和阿鲁打定主意,要在围猎时瞅准时机,废掉阿斯德库里的一条腿,让他狠狠吃一个教训,不知道是谁和他们想到一块去了。
唐元拧眉轻声道:“如果我没看花眼,那就是段先生出的手。”
“段先生?”
唐元点头:“阿斯德部过弯的时候,我余光看见段先生袍袖中飞出物事了......”
宇文玘虽然看过段先生画的行猎图,知道他不是文弱的贵介公子,但在他眼中,段先生一向是温文尔雅,却从没想过他会有如此身手,一时愣住了。
唐元上次听了菱歌说段先生在代王的琵琶里发现一个“冯”字,他猜不透段先生为什么这样说,但他心里存了事,所以这些时日即便在人多的地方也观察着段先生:“天黑后,我趁着没人注意,到库里落马的地方去看了,我发现一块小石。”
唐元从袖袋中摸出一块石头,那石头一看就是经过河流的冲刷过后才有的光滑平圆。
“你看,这石子不是跑马场的,跑马场为了保证公平和安全,场上稍大一点的石子都被捡得干干净净,这个石子明显就是河边捡来的。”
宇文玘相信以唐元的眼力,绝不会错看,两人对视一眼,唐元手抚下巴,沉思道:“段先生对我们菱歌很上心啊!看不出段先生那么斯文秀致的一个人,居然有这份腕力和准头,接下来我们是装着没这回事,还是旁敲侧击一下?”
宇文玘想了一下,摇头道:“段先生总归对菱歌没有恶意,旁敲侧击不好,显得不够磊落,这样吧,等行猎大会结束以后再说这事儿,也别让第三人知道,静观其变吧。”
两人商定以后各自安歇,但无论是唐元还是宇文玘,都是辗转很久。
菱歌当晚却不胜其扰,因为从晚宴开始,来找她的人便没有断绝过。草原小狼们的热情让菱歌有点吃不消,不是来约她去看星星,就是邀请她明天一起组队参加马球赛。
约她看星星的,一律被她干脆拒绝,理由是现成的,明天她要参加马球赛,要养精蓄锐,保存体力。
邀请她参加马球赛组队的小儿郎们去了又来,热情不减。苏萨都思兰二人来找她的时候,菱歌看这两位阿卡一直对他很好,于是狡黠地说让他们去找阿休,反正她和阿休伊斯丽是一队的。
苏萨几人看她这小坏小坏的模样,又心痒又好笑,因为阿休这会儿谁也找不到,他又将伊思丽拐带出去,不知躲到哪儿卿卿我我去了。
都思兰却无所谓的说:“那也行啊,反正你在哪一队我就在哪一队,唐苏思,你带上我,我给你喂球啊!”
苏萨个性要强,本来是想自己组队当队长,听了还有点犹豫,现在都斯兰这么说,他咬咬牙道:“行,那我也跟你一队,算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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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的马球赛是最受欢迎的运动,从汗庭贵胄到普通牧民都十分热衷,凡是平整的地方均可成为马球场,人多人少都会随性挥上几杖,军中更是将马球比赛列为骑兵训练的一项标准,一场高质量的马球赛,就如同一场微型的骑兵对阵。
场上的马球手除了各司其职,自身的控马技术,手上运劲和准头也非常关键,那击打马球的弯月杖就是马球手们的武器,在马上俯身准确击球,其实也跟骑兵上阵砍杀步兵差不多。所以大家都卯足了劲,要在大可汗面前露脸,而各马球队的队长尤其关键,除了要懂一定的布阵技巧和阵型排列,还要有一定的指挥能力和控场魄力。
摄图宣布明天的马球赛并不是像跑马赛一样,以部族组队,而是大家可以按自己的喜好和亲疏远近自由组队,把各部族子弟拆散开来,男女混打人数比例也不限,这样马球赛的娱乐性也提高不少。
这是因为过两天就是正式围猎,摄图怕以部族为阵打马球的话,争胜心太重,万一发生冲突再伤几个会影响围猎。摄图之所以这么决定,是库里受伤提醒了他。疾医说,库里万难恢复到原样,一条腿就是好了,也会有点长短脚。
库里的腿废了,摄图也不是没怀疑过儿子和或别人给库里下黑手,但是库里毕竟只是死了的妻子的侄儿,即使真的是哪个儿子出手,他如何肯为了库里惩罚儿子,一时少不得装聋作哑,任他们折腾去,最多他不偏不帮便是。
于是第二天,天边的朝霞刚露出一个影子,雾霭还没有散尽,空气中还是凉凉的,营地就热闹得将早起觅食的鸟雀惊飞,偌大的马球场上已是人声马声鼎沸。
突厥的马球赛,上场人数多,两边马球手各十二人,所以相邻的两个球场都十分宽广,长约百多丈,宽也是七八十丈,两边的球门却不大,不到一丈,这无疑增加了进球的难度。
场上这时候已有马奴牵着主人的马匹等候,马鞍旁都挂着主人的弯月球杖,一群精力充沛的青年男女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窜来窜去。有成算的,受欢迎的昨日就组好了队,没组好队的还在人群中游说。
苏萨和都思兰站在一起,望向马球入口处。昨晚他俩好不容易等到了约会归来的阿休,阿休对这种出风头的事向来都是可有可无,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宇文玘更不会去出这个风头,两人都推举由苏萨来当他们这一队的队长。
而务单虽然也想和菱歌在一队,但雍羽和几个堂兄表兄另外组了队,他没奈何,只好加入亲兄长那一队了。
菱歌和伊思丽睡饱了,不慌不忙来到马球场。
菱歌的马早被阿鲁牵到了球场。她的坐骑是一匹年轻的大宛母马,细长的脸短短的耳,眼睛圆圆,四肢修长矫健,长得非常漂亮。因为马球场上有时会贴身争抢,激烈冲撞,为了避免马鬃马尾相互缠绕,菱歌还特意将它海藻一样的浅金色的头发和尾巴,编成了发辫,看上去十分神气。
这是摄图在她十岁生辰时送她的小马,已经跟在她身边快五年了,她十分喜欢爱惜。巧的是,这匹马的耳边也有一朵白兰花瓣似的胎记,本来宇文玘告诉她,这种玉兰白胎记的黑龙驹十分难得,跑起来堪比风神鸟龙雀,问她要不要就叫“赛龙雀”。她小时候有一只小香猪叫“夜明珠”的事,因为宇文玘和唐元都记得,讲起她幼时的趣事时,和她提过多次,所以她坚持也叫这匹马“夜明珠”了。
其实她忘了,她曾给另一匹马已取名“夜明珠”了,那是杨秀的爱马。
菱歌和伊思丽今天穿的衣服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一件胭脂红的圆领窄袖轻罗胡服,上有小小的鹅黄色的花朵绽放,腰间都束着黑色嵌宝石瑟瑟的蹀躞带,下穿一条十分清浅的绿色和白色相间的细条纹裤,裤脚利落地收在黑色的小羊皮靴里。
唯一的区别就是伊斯丽还是满头的发辫,而菱歌却头戴一顶黑色软纱幞头。
平时不怎么爱打扮的伊斯丽,因为和阿休这一段日子好得蜜里调油,也接受了菱歌给她打扮的建议。今儿这一身就是菱歌让自己的侍女们前两个月做出来的夏衣,一直还没有机会穿过,菱歌自己也是很喜欢打马球的,想着马球赛肯定是和好姐妹一队的,就带上了这两套衣物,今天就派上了用场。
两人这么一亮相,夺去了场中大半人的注意力,一般姑娘们是不愿意和别人穿同款衣服的,力求一个独特出众,别具一格。
可是菱歌和伊斯丽感情好,两人都不在意。两人手拉手跑过来,两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快乐。
菱歌的脸上脂粉不施,但天然的雪肤樱唇,配上这胭脂红胡服,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令人挪不开眼,初升的阳光照在她晶莹的面孔上,含笑的眸子里宝光流动。
黑色软纱幞头给她添上几许俏皮英气,令那有别于突厥女郎的静雅风姿里,透出一股勃勃的生机。
而伊斯丽虽然没有菱歌那么秀美出众,但她高挑健美中带着随意,站在菱歌的身边落落大方,情人的爱意就是最好的脂粉,她眼里脸上流动的是一种幸福的光晕,显得比往日更加自信,又是另一种动人的风采。
不少女郎都在想,原来两个人穿一样的衣服也可以各自美丽。
照例苏萨几个又是最先围了上来,都思兰毫不掩饰他的热情和赞赏:“唐苏思,你可真美,就像我们狼山上最娇美的那一朵山芍药。”又回身看向伊斯利:“伊斯丽也很美。”
阿休眼中不掩惊艳,一脸与有荣焉,也跟着赞道:“好一双并蒂姐妹花!”
琪曼尔咬牙。她本来也想跟阿休一队,可是又不愿意和伊斯丽苏萨一队,就加入了自己的长兄雍羽的球队。
今天马球赛上夺冠呼声最高的无疑是苏萨和雍羽的这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