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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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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死士被绑着,送到奴隶市场买给了人贩子。一开始是没有人贩子愿意买的,因为祈月提的要求太奇怪:即不许将人真的卖掉,也不能给他们松绑,还要每天送饭送菜不能让他们死了。

祈月也没在意,从口袋里拿出一小锭金子,不到一两。半刻钟的功夫,这场“卖人”的交易顺利完成了。

“为了引出幕后黑手,其实把他们放在身边更好监视吧。”程元纬问,他把祈月当军师,一路上很听从她的指挥调派,尤其是在祈月点出那两个死士的真实身份后。

唯一的缺点,就是虽然听话办事,但是问题太多,嘴就没闲着过。

“你以后不当皇子了,可以去说评书。”祈月说了一句,“既然能让人贩子被黑吃黑,何必要让自己被一路追杀?木生镇好歹也有一部分是代国属地,就算治标不治本,死几个人贩子也不是坏事。”

她说着,看着四周。这里有不少摊子,几乎每个摊子前站着一两个卖力吆喝着的汉子,有的摊子上摆着的是草鞋、斗笠,有的是猪肉、稻谷,还有的摊子里什么都没放,而是拴着十几个瘦骨嶙峋的人。

在这里,人被明码标价,甚至比隔壁摊子上的猪肉都要便宜。

祈月叹了口气,低下头,转身打算离开。她想动手,就像在于州城郊那天一样,干脆利落地杀了这些人贩子。可是木生镇和于州城不一样。于州城外的流民聚集在一起没有多久,有于州城内供应的粥水,大部分人能勉强活下来,还没有发生发规模的动乱、杀人、甚至吃人的事情。

许多人就算心生恶念,也都是在观望。被云玉叶杀死的,那个想要把妻女卖作肉羊的男人,是前几个付诸行动的人。这时候杀了他,杀了那个人贩子,足够震慑其余流民。再加上后来云玉叶牵头,开始以雇佣的形式为流民提供一定的工作机会和生存资源,流民们有了盼头,大部分人就不会再生乱。

毕竟,谁不是这乱世里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天灾人祸之下,糊口已是夙愿。

可木生镇不同,被周边三国弃置多年,鱼龙混杂,奴隶贩卖的生意早就已经成了体系,祈月今天杀一个人贩子不仅不会有用,甚至还会让她处于危险之中——这里不是于州城,没有军队听她的指挥。

“走吧。”祈月握紧了拳头,指甲扎得掌心生疼。

程元纬跟在她身后,说:“出身尊贵的皇族里,你是第二个我看到的,会因为奴隶贩卖而感到愤怒的人。”

其他人不是没有同情,怜悯,甚至信誓旦旦有朝一日要将这样的乱象肃清,但是他们依然是居高临下的,一只病猫,一直死了的鸟出现在他们面前,也会得到别无二致的怜悯和惋惜。

“哦?那第一个是谁?”祈月问。

程元纬沉默了一下,看着她:“我大哥。他是我在你之前见到的唯一一个,会为他们愤怒的人。”

临国大皇子,程正欣。

“你会同情他们,是因为你道德感告诉你,你该这么想。但你不会真的对他们投入什么感情,因为他们在你心里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形象,是一个缥缈的表述,你看不见具体的人,所以不在意。如果某一天,你望向他们,看到的是一张你熟悉、在乎的脸。你也会像我一样愤怒的。”祈月说。

少见的,她显露出一点悲伤来,看向远方。

祈月九岁那年被祈宸明射箭误伤,几乎濒死,当时祈月被一箭穿心,却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在那之后她就恨上了祈宸明,无论对方多么低声下气地讨好她,她一概弃若敝履。

这是世人皆知的版本。

但其实祈月并不是因为那件事情怨恨祈宸明,她的冷漠、厌恶和嘲讽,与其说是在攻击祈宸明,不如说,只是在以此拿捏他。当年的祈月是一个被抛弃在冷宫的公主,唯一一个愿意照顾她的姐姐祈星翎也去了前线,她无依无靠,连自己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都不知道。

祈宸明则大不相同。他是代国皇室唯一的嫡子,唯一的皇子,有尊贵出身,有母族庇佑,他从出生那一刻就被当做代国未来的主人培养,他十五岁时就已经得到了只于一人之下的地位。

他是祈月的机会,活下去的机会。

在祈月倒在血泊里的时候,祈宸明走到她身边,带着获得猎物的喜悦,看着她一点点咽气,然后,又一点点恢复了呼吸。

或许那不过是因为她当时太过虚弱,所以短暂地陷入了假死,又或许那真的就是祈月的第一次重生。总之,不管真相如何,祈宸明认定祈月就是死而复生。

他奉她为神女。

凡人怎么配得到神女的原谅,神女怎么可以对蝼蚁降下垂青?

祈月越践踏他,他便越笃信虔诚。当时的祈月,甚至连决定自己如何去恨的资格都没有,她必须陪着祈宸明去演,必须活成他理想中神女的样子,只有这样,她才能踩着他的肩膀,重新成为代国的公主,而不是被扔在冷宫自生自灭的孤女。

至于如何恨上祈宸明,是因为另一个人。

“诶!你这小丫头干什么呢!你敢抢我的货!”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来,把祈月的思绪带回现实。

不远处,一个看上去十三四岁的女孩被重重地甩开,后背摔到地上,发出好大一声闷响。她用力咳嗽了两声,往地上吐了一口血痰,也不管自己现在多狼狈,对着那大汉身后的方向大喊:“跑!快跑啊!你们现在分开跑。他追不过来的!跑啊——!”

那个方向是一个奴隶摊子,不大的地方里面绑了最少三十个人,每个人都瘦得可怕,眼神浑噩地挤在一起,帮着他们的绳子散落在地上,旁边是一把匕首,看上去是被打掉的。

三十来个人里,只有两个人动了,是一高一矮两个人,他们勉强挣扎着跑出来,正要往外跑的时候,高个子猛地推了一把矮个子,矮个子摔在地上,狠狠挨了大汉一脚,眼看着就要被拖回去。

“玄烛。”祈月淡淡道。

玄烛走上前去,拦在那大汉身前,递过去一锭银子。大汉嗤笑一声,直接把银子收下塞进怀里,又踢了那矮个子一脚:“你们的了。”

这时候他的伙计也把高个子给拖回来了。有经验的人贩子为了不让努力逃跑,会提前饿着他们几天之后再拿出来卖掉。高个子看着矮个子被大汉留在祈月这边不管,立刻反应过来是有人出钱买了矮个子,撕心裂肺地哀嚎起来:“还有我!还有我!二丫!还有哥哥!”他冲着矮个子喊。

矮个子抬起一张被血污和泥土布满的脸,眼神麻木地看过去。

“求求你!好心人,救救我,救救我!”高个子见没有得到回应,转身冲着玄烛磕头,“买我吧!我会认字,我会写信!我上过私塾的!那个,你现在买的那个是个女的!她是个没用的女娃!她只会做农活!她是个赔钱的蠢货!”

祈月低下头,看着矮个少女,声音里带着笑:“你说,我要不要买他?”

少女顿了顿,忽然也笑出声,她倒在地上,止不住地笑着,一直到眼泪把泥和血混成一团,她才慢慢开口,声音沙哑干涩得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人。

“吃了三个人的量,还是跑两步就被抓到了。”她转过头,看着那个涕泗横流的青年,“哥哥,你真废物啊。”

少女撑着地站起来,用手狠狠抹了一把脸,没有去管身后奴隶堆里传来的中年女人哀嚎着骂她没良心的哭声,看着祈月:“我说了不算。”

“怎么会。”祈月拿出来两锭银子,放在她手上,莹白的指尖碰到脏污干裂的掌心。“这个钱,你可以去把他们买下来。一个是你哥哥,另一个在哭的……应该是你母亲?”

祈月笑得温柔。

“或者你可以拿这笔钱,去酒楼里好好洗个澡,吃一顿,然后给自己买一身新衣服,舒舒服服睡一觉。”

少女用力地握住这两锭银子,转过身看被挤在人堆里,瘦小的中年女人,她问:“娘,要我买你吗?”

中年女人的声音停下了,可是很快就又开始哀嚎,哀嚎自己命苦,哀嚎女儿没良心,骂了一串子话,连女儿农忙不给她纳鞋底的事都翻出来了,就是没想起来刚刚才抛下她自己逃命的儿子。

少女听了良久,叹了口气,将银子递回给祈月:

“我用不上银子了,我想跟着你。”

祈月挑了下眉。这个孩子也许大字不识,但绝不蠢笨。三两句话的功夫,她就看出来这三人当中,到底谁是掌权者。

“你知道我是谁,是做什么的吗?一锭银子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买了你只是好玩而已,你不用觉得我对你有什么恩情。”

少女又摇头,她的声音粗哑而坚定:“我是个笨人,不认字不认路,亲人都死绝了,什么都没有了。跟在你身边,至少不会再被抓去卖掉。”

“而且,长这么大,你是唯一一个问过我想法的人。”

少女看着祈月,她的声音依然粗哑,眼神却不再麻木。

“我想当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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