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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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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瑾醒过来时,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屋内有些昏暗,不过他目力极好,能看出屋中只有自己一人,终归是睡了一觉,他身上也有了些力气。“萧公子,你醒了吗?”寄瑶敲了敲门,没有贸然推门进去,而是先在门外问了一声。

“我已经醒了。”听到里头的回话声,寄瑶推开了门,往里拿进一个小木桌,这还是前几日寄瑶生病躺在床上时用的,如果萧瑾伤在腿上,不便行动正好可以用。看见小木桌,萧瑾自然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只是平时多是被人直接伺候,一般也用不上这小桌,只是此处也没有婢女,只能他自己动手了。

寄瑶摆好小桌,立刻从厨房中端来一些易克化的粥饭,虽看起来简单,却也颇可口。萧瑾用了一些,这次他颇有世家公子的风范,一举一动极为优雅,不过却也没少食,寄瑶想着男子可能吃的更多,所以就特意多煮了一些,如今看来倒是正好了。

“萧公子,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出去了。”见萧瑾用完了,寄瑶利落的收拾了东西,然后就离开了。与一男子待待在一起终归多有不便,寄瑶没有多待,很快就出去了。

秦柏这几天要去府城进货,王氏要留在店中看店,夜间留在店内休息,所以最近几日就寄瑶一人在家,只有一陌生男子在家中,寄瑶是有些担心的,所以她晚上给黑风洗了澡,让黑风也进她的房间。有黑风在,寄瑶不那么担心了,总归黑风警醒,若有事情肯定会叫醒她的。

远处的山林中,有一伙黑衣人发现了一匹黑马在路边吃草,即使没有被拴着,它也没有跑,只是站在那里,见到这伙人,黑马刚开始还有些警惕,后来发现领头的是自己熟悉的人,就甩甩尾巴,抬头叫了一声,然后继续低头吃草了。

“这是主子的马,主子必定在附近,大家散开寻找一下。”黑衣头领叫萧凌,是萧瑾亲卫,自由和萧瑾一起长大,是萧瑾的心腹。很快,黑衣侍卫就找到了白日寄瑶发现萧瑾的地方,还有他们吃烤鸡的遗骸。

“这里有血迹,鸡骨头新鲜,应是今日的,再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众人再次仔细查探“头儿,这里有标记。”萧凌赶忙过去,果然是主子与他们约定的记号。记号简单,没有什么特别的,若是不认识的人看了,也不会觉得有多稀奇,然后他们这些识得的人一看自然明白主子没事,而且能得知主子的去向。

“往标记指示的方向走。”众人沿着标记的方向一路下山,最后一个标记指向一户人家。

一生鸟叫声响起,萧瑾立刻就醒了过来,在陌生地方,他时刻保持警惕,从来不会深眠。仔细辨认,他得知这是自己护卫的信号,提起的心立刻放下。他坐起身来,等着侍卫进来。

“主子,我们来晚了,让您受伤了。”萧凌推门进来,立刻上前跪地,刚刚一眼,主子虽着寻常百姓的衣物,但是腿部裹了白布,他已经看到主子受伤了,这次没有护卫好主子,他非常自责。

“回去后自己去打二十军棍,这种事情下次不许再发生!”“是”这次受刺杀是护卫队出现了一个叛徒,被人收买了,没有及时发现,就透露出萧瑾的行踪,这是萧凌的失职,本应罚100军棍,那他可能两三个月下不了床,如今主子只罚他二十棍,已经格外开恩了。

“主子,看来我们查到的消息对他们很不利,否则他们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派人刺杀是下下之策,只能说明他们查到了对那些人来说要命的事情,否则他们也不会狗急跳墙。

“今晚就上路,不能给他们反应过来的时间。”如今他受伤下落不明,那些人只以为他重伤濒死,反而投鼠忌器,不敢多做手段,怕被皇帝查出线索。如果他们趁其他人没反应过来前,先走一步,定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反将他们一军。

“是!主子,您的伤……”

“不碍事,只是一点小伤。把隔壁那个姑娘带上。”这点伤对萧瑾来说不算什么,只是伤在腿上,多有不便。此次他的护卫来了,有了人手,他想把秦姑娘一起带上跟他回京。

“主子,我们回程途中速度不慢,且路上可能还会出现刺杀,带个姑娘是否多有不变?”萧凌实在是有些疑虑,虽然不应该质疑主子的决定,只是他们这次行动重要,带个姑娘极不方便,而且这姑娘看来不过一农女,若再遭遇刺杀,他们难免束手束脚的。

“罢了。”萧瑾刚刚也是一时冲动,如今再想路上没有婢女,全都是男人,她一个姑娘恐怕不方便。而且若路遇刺杀,她不会武功,难免路上受伤。且不如让她继续在这里,待解决了这次的事情,他再派人来接她也不迟。

萧瑾留下了一块贴身的玉佩并10两金子,挥毫写下:多谢救命之恩,下次再见。然后萧凌扶着萧瑾,乘上马车,趁着夜色,在众人的护卫中离去。

马车上早有大夫,是他们害怕主子受伤,一起带上的,大夫检查了萧瑾的伤,又给他重新上药,包扎好后就退下了。

“萧凌,派人查一查那户农女,若没问题,派人接入府中。”萧凌极为惊讶,虽然早在刚刚主子留下玉佩时就有些猜测,那玉佩是主子的贴身之物,认识主子的人都识得那玉佩,那玉佩一定程度上可代表主子的身份。主子给那农女留下一玉佩,想来是有心想让要那女子。如今主子亲口说出,更是证实了他的猜想,也不知这农女是何相貌,这还是主子第一次想要哪个女人。不过以主子的身份来说,这农女给主子提鞋都不配,如今得主子青眼,也是一步登天了,若伺候好主子,从今往后,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享用不尽。

寄瑶醒来时不太清醒,明明昨晚她睡的很沉,一直未醒,早上起来却感觉有些昏昏沉沉的。寄瑶洗漱过后,选了一套较方便的穿着,昨日匆匆忙忙就下了山,她想要的东西还没找到,况且还要带黑风去猎食,所以今日还要继续上山去。她的房间不大,装饰虽不精致华丽,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窗边有一梳妆台,上面有些首饰,不值几个钱,但胜在非常精巧,是秦柏夫妻还有她的两个兄弟买给她的。首饰盒中有一白玉簪,摸起来通体温润,是今年生辰时穆云送她的生辰礼,寄瑶时不时的喜欢拿出来把玩,不过要去山上,自然就只戴了一朵绢花把头发束好,也没用上其他首饰。穆云是番商的侄子,那年番商回家重新买卖货品,又挣了不少钱,他倒没有忘记秦柏,时常过来这边。一来二去的,两家就熟悉了,番商穆雷还与秦柏结为了异性兄弟。穆云自幼父母双亡,长在穆雷膝下,穆雷又恰好无子,所以穆云虽说是穆雷的侄子,实则穆雷把他当亲儿子看待。穆云也跟着穆雷来过几次,慢慢的就与寄瑶熟悉了,况且寄瑶自幼生的就讨人喜欢,穆云对她自然些喜欢,时常送她一些小玩意儿讨她欢心。寄瑶长大后接触的少年郎很少,穆云长的俊俏,又体贴入微,一来二去的,寄瑶也对穆云生出了几分心思,只是在长辈面前还没有说破。双方长辈哪里会被他们糊弄过去,他们早就看在眼里,只是也不戳破,只看看后续会如何,若是两个小辈皆有意,那他们就结为儿女亲家,这可真是亲上加亲了。

寄瑶推开了窗户,天已经透亮了,屋外明亮的光线照进有些昏暗的屋子里面,立刻让屋内亮堂了几分。寄瑶闭眼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

窗户另外一边是一个小书桌,上面还有几本书。寄瑶有一个愿望,以后要走遍天下,看尽山川美色,尝遍天下美食,所以她最爱看一些话本游记类的故事,穆云每次给她带礼物也投其所好,专带一些地方上的孤本游记和特色美食,着实是寄瑶的心头好。

书桌上有一小瓷瓶,瓶内插着一支栀子花,是寄瑶昨天早上放着的,因为泡在水中,花还非常新鲜,散发出悠悠的香味,着实醉人心田。寄瑶洒了几滴水上去,让花看起来更娇嫩欲滴了。

黑风也醒过来了,它过来用大脑袋蹭了蹭寄瑶,寄瑶摸了摸它的头,它就安分下来,安静的坐在寄瑶腿边。寄瑶越过它推门出去,它也立刻跟上。

寄瑶没有去厨房,她先去了兄长的房间,想看看萧公子怎么样了,也不知这人昨夜有没有发烧。她敲了敲门,没人应。她心想,该不会晕过去了吧!她有些慌乱了,若人死在自家,官府来人询问,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手放在门上,还没怎么用力,门就开了。她进屋一看,屋内空无一人,连陈设都没怎么改变,若不是桌上有一玉佩和一锭金子,还有兄长的衣服也没在了,她简直怀疑昨天自己是不是没有救人。玉佩旁边还有一纸条,想来是萧公子留下的。寄瑶一看便知人已经走了,这金子和玉佩可能是谢礼。如此也好,这公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处处避人耳目,不敢让谁知道他在这里,想来是有些麻烦在身上,如今他走了,想来有他自己的考虑,那自己也不必过多忧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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