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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铜钉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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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对着我摆摆手,示意我镇定下来,随手掏出香烟,让我缓缓情绪,两口浓烟进到肺叶里,脑子顿时像是突然短路了一样,有点迷糊,可能这烟劲够强,我吸的有点猛,喝了一口水后刚准备说话,李叔却伸出手示意我不要说话。

他从怀里掏出一颗长长的钉子,放在我面前后轻声说:“刚才的事情我都看见了,原来那玩意是跟着你的,刚才那小伙估计是看见了你身上的那玩意,所以才吓成那样,你拿好这颗铜钉,日夜放在胸前,能够吸煞。”

眼前摆在桌面上的铜钉很长,无名指般粗细,浑身锈迹斑驳,似乎是从土堆里面捞出来的,我用手指比划长钉量了量,赵叔看我对铜钉好奇,他开口说:“这铜钉是从一座古墓里面带出来的,所以老化的厉害,此钉名为棺材钉,俗称‘子孙钉’长度一尺二寸……”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立即收回自己的手,战战兢兢的说道:“两位阿叔,从古墓里面带出来的铜钉,这……这让我……让我昼夜放在胸口上?”

后半句话,我是真心不想开口,这辈子偷活人东西用习惯了,现在摆着一个死人用的东西放在身上,那股子的阴冷的劲,不知如何说才能说的出那种渗人的感觉,两位阿叔见我有些害怕,意味深长的笑着说道:“你夹烟的手指灵敏,能够随心所欲的控制香烟方向,况且你指甲修剪均匀,右手中指第一关节处有很深的老茧,食指指纹下方也有老茧出现,很明显你经常用到这两根手指,而是有了几年的功夫,小兄弟干的是个技术活啊!”

这家伙能在短时间内把我手指观察的这么仔细,我不得不佩服他,我在无聊或者心理紧张害怕的时候,抽烟喜欢用手指夹着随意翻动,这不是现在人们说的装逼,而是习惯。

当年我出门拜师的时候,单是这两手指夹铅球、单张人民币、钥匙扣等,下至毫无重量的纸张,上至数十斤的铁片,休息的时候跟师傅一起抽烟,他灵活的手指就夹着一枚硬币或者香烟上下翻飞随意玩耍,久而久之我也学会了这招,有时候挺实用的,例如我上个女朋友就是被我灵活手指玩硬币给拿下的,师傅安排练习一年才让我在公车上做了第一笔生意,所以中指和食指全都出现了厚厚的老茧。

既然他们看透了我本行,聊天之间我也不在隐瞒,承认了自己所干的行业,但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带着这颗铜钉,又该怎么做?我将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希望他们能够我一个解释,让我心里能够释怀,或者说拿着这颗铜钉,我该如何摆脱从那间恐怖的宅子带出来的阴影。

我问:“阿叔,是不是有鬼跟着我?”

赵叔点上支烟,悠然的抽了口,张开吐着烟雾的嘴说道:“这世界上哪里有鬼,我们俩几十年来几乎天天跟死尸打交道,而且全都是几百年……”

“老赵,话多了点昂!”李叔打断正在说话的赵叔。

赵叔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言,陪着笑了笑,说道:“扯远了,咱们也算有缘,这次我们倒是可以帮你,以后小兄弟你还是早点走上正途,这世界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各种怪异不可解释的事情有很多,听阿叔的一句话:回头是岸!”

俩位搭伙上了年纪的老人,举止投足间体现出来的是那种跑江湖的豪气,但是俩人性格却截然相反,赵叔善聊话语比较多,为人也比较热情,反而李叔为人沉默寡言,淡定自如,这两种性格结合在一起,也算是一对比较好的搭档。

我看着桌面上生锈的铜钉,又寻思着赵叔刚才说的一番话,以及他们谨慎小心的行为,对于他们的职业我有了大胆的猜测,心里组织了下语言,压低着声音向前倾着身子,小声的说道:“俩位阿叔和我应该也算是同行,只不过生意的对象是生和死的区别!”

他们笑了笑,很镇定的回答:“算你有点眼力劲。”

见他们也不隐瞒自己身份,我也不好意思继续说他们的行业,我拿起桌面上的铜钉,站起身道了声谢就准备离开,这时李叔突然开口道:“小伙子,咱走的路子虽然不同,可也算是有缘遇见,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好看的小说:。”

我伸出手在口袋里面摸了一通,啥都没有摸到,方才想起来刚才在卫生间的时候,已经将手机丢进了下水道,估计现在已经被冲进太平洋了,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阿叔,刚才惊吓过度,我将手机给丢了。”

“qq号有吧?”李叔睁着眼睛望着我。

听他开口所要qq号,我当时就乐了,这年头科学技术发展迅猛,没想到互联网普及的这么快,五六十的老爷子都用上泛滥的qq业务,我也没有墨迹在李叔给我纸张上写下了自己的号码,我自己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上网,还真不确定密码是多少,不过这个时候能傍上有点实力的人物,机会还是不能错过。

回到自己的座位,我一直将那铜钉紧紧的拽在手心,就像是握住自己脆弱的生命一样,下半夜的时候困意袭来,身体罩不住一路颠簸,不知不觉就趴在桌面上睡着了,很奇怪的是怀里放着这枚铜钉,睡的时候心里还真感觉踏实很多,那种被压的喘不过气的感觉,顿时消失的无影无终。

火车到站,我卷起自己的行李准备下车,抬头看前方的时候,两位阿叔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当时我也没有多想,迫不及待的回家,拎着两包衣服就拼命的往家赶,但是不管有多快,还是要转车,然后转步行,谁叫咱是土疙瘩里长大的孩子。

上午的时间都在汽车上度过,无所事事我又响起了赖狗,心里总感觉对不起他,怪自己当时听到赖狗要去那间房,没有下定决心拦住他的冲动,可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心想着还是回家给他烧两个漂亮的女妹子比较实在,想到焚烧冥钱香烛,老子鸡皮疙瘩又凸凸的冒了出来,那间房内为毛要睡上两张惟妙惟肖的纸人呢?

我使劲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转移注意力让自己想些开心的事情,下午两点钟下了汽车,总算到了我家乡的小县城,这次回来是临时决定的,没有通知任何人,自然没有人骑摩托车来接我,也只能自己徒步回家,步行至少需要三四小时的时间,而且现在我又拿着两袋行李,天气炎热恐怕得赶到半夜才能到家。

回家心切,身上的钱又不够包车回家,摸了摸口袋里面那根档煞的铜钉,心里一横,最终决定还是走回家算了,毕竟从小在这里长大,什么样的羊肠小道,乡间小路没有走过,再说了我就是活在夜色中,靠着夜幕的掩护才没被饿死的,在自己老家还怕个**毛线。

一路走走停停,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浸透,若不是前晚遇到那档子霉事,老子也不至于兜里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虽然还有几百块的私房钱,但毕竟家里有老爹老妈,突然回来一次,总的孝敬下二老,眼见着太阳要下山了,我脚下的步子也逐渐加快,离家还剩下七八里的路程。

这条路是山路,最近几年家乡发展的不错,以前黄泥土路现在全都修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只是这条路蜿蜒盘曲依着山脉,太阳尚且没有完全落到西面,这条路被高山阻挡阳光已经是灰蒙蒙的像是阴雨天的前奏,更何况现在太阳已经完全沉没,此时已经有些寒气从山林冲顺风吹了过来。

我打了寒颤,从口袋里面将锈迹斑斑的铜钉拿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有句话说的好,叫做夜路走多了,总是会遇见鬼,这句话若是在以前我肯定会不屑一顾,因为夜路我已经走了十多年,但现在心里的那颗但却没有办法和以前相提并论,见到黑总感觉渗的慌,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很是自觉从脑袋里面冒出来。

正提心吊胆大步往前的时候,山峦转角那侧格外阴暗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当时天还有些微亮,看的清楚前面人的身形,等我睁着眼睛确定那人身份后,悬在嗓子眼的心总算是松了下来,这尼玛不是我家隔壁的沫沫嘛!

沫沫是她的小名,原名夏沫,比我小三岁,人长的那叫作水灵可爱,胸挺屁股翘,看着她走路扭啊扭的姿势,我就忍不住想上前掐一把她像是能够榨出汁水的大屁股,我赶紧上前招呼道:“诶,沫沫,这么晚你咋在这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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