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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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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迁都玉京的决定是给乱兵逼出来的,旨下得十二分随意,十八分仓促。原元京城里的旧贵族尚来不及在玉京置办府宅,有旧宅的就派仆众归置打扫,没宅的就赶快遣人来买。

后宫里那些不太得宠的贵女们也被随意安置在天家道观、寺庙和宗亲家里,要等到新宫室修葺妥当才能被接回去。

这一日。

寿昌公主双手合十,跪在蒲团上,闭上眼,将双手高举于头顶,默念几句后,放下手掌,把下巴顶在尖尖的手指上,“信女愿一生食素,只求那个女人不得好死。”她塌下腰,手掌摊开平放,重重地磕了头。

人求佛杀生,佛怒,便派出夜叉收人。

刚才还在宫女手里的寿昌公主被一阵黑风刮走,只留一条鹅黄的披帛被翻倒的蒲团压住。

坏了,堂堂一国公主丢了!

宫女与内侍乱作一团。

只有头顶的菩萨拈花挂笑。

寿昌公主被黑布蒙住眼睛,手脚也被最光滑的绸缎捆住。那结本系得不紧,少女的细骨轻易就能滑脱,但公主是温室里最尊贵的一朵娇花,哪里能想到还有被摘下绑起来的一日,哆哆嗦嗦像只没脱毛的小鸡,连哀求都微弱蚊呐。

俨四刚才躲在菩萨像后面,听到了寿昌公主最虔心的祈求。他向严春使了个“你懂的”眼神。

严春手里抓着一条粗绳,向俨四摊开双手,耸一下肩膀,脸涨得通红,半天憋出一句:“哥,咱们不能折腾女人啊!”

寿昌公主闻言,大哭。

俨四用黑眸瞪严春,低声呵斥:“闭嘴,弟!”

严春一身劲肉,惯握刀持戟的大手却在不停颤抖,他低头理出绳头,女人一般翘起兰花指,把绳头用手指戳进系在寿昌公主腰上的绸带。

仿佛女人就是个烫手山芋,他沾不得一丝半点。

严春默默把绳子打紧,打结实。

寿昌公主娇娇滴滴地哭个不停——即使严春的手再轻再柔,她仍然觉得那是两只魔爪,顷刻间就要玷污她。

他们兄弟两人还真没有沾惹她的心。

他们只想为小娘子报仇,给被宠坏了的寿昌公主一个不伤皮肉、只损颜面的教训——为她趁捻军之乱,叫内侍假扮捻军,企图溺死太真子的恶念赎罪。

严春将绳子抖开,牵着另一头,向后倒退到水边的水轮筒车。那筒车有两层楼高,以水力驱动,是寺里的和尚碾麦做馒头的器具。严春跳上筒车最上层,把粗绳扎好,他跳下来,踢掉水里的木楔。流水潺潺,水轮“吱吱呀呀”转动起来。

寿昌公主惊声尖叫起来。

那叫声惊起了光秃树上跳来跳去的雀儿。

俨四眼见着娇公主在惊恐中扭曲面容,被卷到筒轮最高处,像毛毛虫一般挣扎,像孩童一样哭泣,像泼妇一般辱骂。

严春插下木楔,让筒车停在那里,垂头丧气地晃回俨四身旁,用脚趾在地上画圈,“哥,咱们和女人过不去,传出去丢人!”

俨四薄唇上扬,欣赏了一阵眼前的美景,突然道:“你倒提醒我了。弟,大声告诉她,替天行道的是谁?”

严春无精打采,慢吞吞道:“俨四狗———嗳——哥你干嘛踹我!”

俨四的脚横在半空,抽动脸皮,“你想仔细了说!”

严春丢下一句“俨四狗和他的狗腿子是也”后,拔腿跑了。

寿昌公主所有的吵嚷最终化为喉咙里的一声低哨,头一歪,晕厥过去。

俨四十分餍足,慢慢向后倒退,赶在闻声而来的宫人们找过来前,退出了众人的视线,可谓一袭黑衣,深藏功与名。

玉京城已经没有他能做的,他该启程了。

俨四复又骑上骡子,赶在城门关闭前,出了玉京城门。真是有些不甘心,想见的人不得见,不想见的人瞧了个过瘾,他却觉得恶心。

俨四在骡子上回身,黑眸在夜中缓缓扫过。

夜幕低垂,城垛上间隔点着火把,火下站着面无表情的守城军士,他们的铠甲闪闪发光。遍寻一遍,亮的地方,暗的地方他都看尽了,什么都没有。

他只能认命,缓缓回身。

严春骑着骡子赶过他,“哥,咱们进去,又出来,真就不去见见?”他突然猫过身,摇了摇挂在俨四骡头的灯笼,烛火在竹编的笼身里闪烁,火舌冒起来,照亮俨四一张如刀刻般的脸,他说,“该换蜡烛了,暗了看不清路。”

俨四无声驱使骡,良久,道:“不见了。等我功成,再见她。”

昏暗的道路上,两匹骡,两张弓,两盏灯笼,两个少年慢慢走向他们自己选择的路。

城垛的暗处,一双秋水清眸紧紧盯着城下,把自己裹在大氅下,交付给无边的黑暗,不露出一丝痕迹。

“姐姐!”一个纯真的声音响起,“既然都来送了,何不大大方方到城下去送。站在城墙上,人家也不知道你在啊!”

“闭嘴!当心被他听见!他耳朵可好使得很!”李凌冰狠狠瞪一眼李淮,抢过李淮手中正要点起的羊角水晶灯,“点什么灯,就暗着!”

李淮却说:“姐,你看看,人都走远了,连头也不回,怎么会注意到咱们的灯。”他命冯宝取火折子点灯,刚一转身,手上的灯就被李凌冰抢走。

李凌冰挑灯,往底下照了一下,果然,人已经离开一段,她踮起脚,伸出脖子,又能看到一点,到最后,人又滑出她的视线,她一手挑灯,一手撑着墙垛,跨上一只脚,爬上窄窄的城垛。

“姐姐,当心掉下去!”

“闭嘴!”李凌冰话音刚落,脚踝一崴,身子左右一晃,险些掉下城墙,她趴到城墙上,横出一臂,稳住晃动的羊角灯,灯内的烛火晃动,灯芯矮下去,又烧起来,她小心翼翼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

她挑起灯,终于又看到远行的主仆二人——严止厌转了性子,不再是一身白衣,而换了一身通体的黑衣,他与黑暗融在一起,几乎都要看不见他了。

她在心里想,严止厌,这一辈子活得自在逍遥一些,别再来招惹我!

一阵朔风刮起,不知何时就停在李凌冰脚边的乌鸦飞起来,惊得她缩回手,却失手把羊角灯留在了风里。

烛火透过光洁的灯壁打在她脸上。

亮亮一晃。

灯迅速下坠。

哐当一声,响彻安静的夜。

坐在骡上的俨四猛然回身,朝着地上的闪烁碎光的羊角水晶片呆望,他的目光上移,黑眸穿透黑夜,在寻找一束光。

好在,城垛这一片没有火把,黑暗就是她的伪装,她一动不敢动,连呼吸也缓了下来。

俨四缓缓调动骡头,手指摸向挂在骡腰上的弓和箭,低头,撕咬下袖子上的黑布,夺过严春腰间的酒囊,用牙齿咬掉囊塞。他把烈酒洒在黑布上,再把黑布缠在箭头,箭头戳进灯笼,燃起明亮的火,搭箭,拉弓,箭贴着他的脸颊,一箭射出。

火箭穿透夜空,如划过黑夜的一颗流星。

命运让他们在冬夜作别,黑暗让他们看不清彼此,但人定胜天,在他们之间燃起一支箭的是那双曾经握笔的手——未来的命与运,就是靠这双手挣回来的。

火箭擦着李凌冰的脸颊,呼啸而过,惊动她莲花冠上的璎珞,左右乱颤,火光掠过她如水明眸,照出一张朱砂点额的观音像。

那箭挂起她的大氅,将她的衣角深深插入城墙。

她就这样被钉在城墙之上。

墙与骡,秋水与黑眸,女人与男人,大氅与黑袍。

火箭上的黑布很快被燃尽,一切又重新陷入黑暗,一弹指的时光在“啪”一声火苗熄灭之声后归于沉寂。

有人说,天启八年的两京一十三省已满目疮痍,战乱兵燹即将让全天下的子民陷入十多年铁桶般密不透风的暗。但他却说,他也曾见过光明,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时刻,见过比天上星辰还亮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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