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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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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见阿珠站在走廊尽头,孤零零的。

“孩子,你怎么一个人躲这儿?”自从儿子转到普通病房,她来医院便勤了点,不巧一进屋就看见了那个女人。

还笑着喊她:“妈。”

她可不认,转头出来寻自己儿媳。

阿珠听到声音,转头,“妈,你来啦。”接过婆婆手上的热水瓶,笑得如常,“与新来了朋友,我刚好偷会懒。你看,外面的街道开始张灯结彩了。”

新年马上来了。

他们的第一个新年。

话题被拉扯到了过年相关。

但,没两句,婆婆便拉过阿珠另只空着的手,摩挲着,像是安抚:“阿珠,对不住啊,我们瞒了你,与新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很短,不到一年,那个女人就跟一个大老板跑了。”

“没事。”

哪门子的瞒哦。

估计整个镇上的人都知道。

媒人、她爸,还有她自己……

不过小吴同志怪可怜的。这么多年还没忘,看来伤得不浅啊。

自己丈夫和前妻……怎么可能没事。

别是把苦藏在心里头了。

婆婆不信,解释:“孩啊,让你受委屈了。今儿不知谁通知了她,让她进了病房。明儿要敢再来,我就堵门口,再不行就报警!”

阿珠啼笑皆非,她是真得不在意。

但这话可提不得。

只得换个方式表明:“妈,人是我叫来的。”

婆婆一惊!

嘴里的那句“我们家只认你一个儿媳”堪堪咽了回去!

“你怎么——”原本紧握阿珠的手刹时收回。

糊涂啊糊涂!

这媳妇怕不是个傻子喲!

阿珠莞尔一笑,主动拉过婆婆的手,改为她的在上:“与新最近精神不太好,经常半夜盯着手机发呆,我便想着让他们见一见,没准病会好得快一点。”

不是身体上的病痛,而是心病。

婆婆愣神,看来都知道。

面上只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姿态:“阿珠啊,这样是会出事的。”电视上可都演着呢:离家出走的前妻横刀夺爱,现妻被迫拱手相让……

况那个女人什么事做不出来。

她一方面感慰儿子娶了好妻子,一方面又担心阿珠过于单纯,失了自家城池。

“妈,没事,”是真得没事,“我打电话过去时,有人正喊她‘妈妈’。”

“哦?”

阿珠给了个极为肯定的点头。

还有什么比孩子更能牵住一个女人的心呢。

婆婆恢复以往的轻松神色,因紧张和为难变得皱巴巴的眉额顿时舒展开来。

忧愁来得快,去得也快。

这样的人活得才自在。

是好命。

如果有来世,她希望奶奶也能拥有这样的好命。

而她——

就让深冬的寒风刮得再凌厉一些吧。

若她从未迎接曙光。

自然不会想着去够月亮。

打了水,和婆婆相携回到病房。

那人已离开,却并非无痕——

床头向日葵,黄灿灿的,映得一室光辉。

怪会送的。

“忠诚、沉默的爱。”

“积极、勇往直前。”

两种花语,两种性格。

冬天啊冬天,快过去吧,她要去野地里看盛开的向日葵。

一大片一大片的那种。

那天深夜,小吴同志大抵良心上有点过不去。

喊了阿珠。

喊她干什么呢,“我想吃个苹果。”

大半夜,非得吃苹果,她犯懒,吃香蕉不好嘛,至少不脏手。

猛地一想。

哦,苹果那人送的。

香蕉她买的。

阿珠不想欺负病人,苹果多汁,他可能只是渴了。

小吴警官,歉意加深。

因为他拿不了……

唉,切了小块,插了牙签,重新躺下。

床头光影微弱,他吃得嘎嘣脆,是啥意思?

夜不再是睡觉的夜。

好不容易酝酿成功,梦里又有道声音在讥讽:出卖自己的婚姻,做任劳任怨的妻,好玩吧。更好玩的还在后面呢。

给我滚。

她毫不留情怼了回去。

同一时间,被拍醒。

吓得查房护士温馨提醒:“吴与新家属吗,你知道病人跑哪里去了?要量体温了。”

瘸着腿能去哪。

“卫生间吧。”她迷迷糊糊地说。小吴警官对于如厕一事颇有几分犹疑防患,若不是不得已,断然不会闭眼让她插手。

假夫妻,未曾亲密,脸皮薄,拉不下面子。

阿珠扭头去卫生间找,嘿,竟没人。偏要去外面的大厕所是吧。这身体刚能落地就迫不及待要逛医院,真有他的。

护士等不及,说去完其他病房再来。

阿珠堆笑:“麻烦了。”

找到他,不费什么力气。

“烟哪来的?”

小吴警官目光幽深,似是知道她会找来,又有几丝幻灭,怕是埋怨她怎么来得这么快。

她也不想啊:“刚刚护士找你。”

多么坦率的理由啊。阿珠腰杆挺得倍儿直。

他不说话,伸出手:“走吧,回去。”

那神态、口气,怎么一股大人使唤他贴身丫鬟的感觉。

人在屋檐下啊。

阿珠丫鬟伶俐地将人扶起,再使出大力把他手臂越过肩膀高高架起,每餐两碗大米饭的必要性这时候得以充分发挥。想必小吴大人“身”有体会。

但其实,是他瘦了太多。初见面只觉那人好生高壮,可以把警服撑得如此工整服帖,站如挺拔松柏,坐如狮头石墩,安全感爆棚。

护她这棵墙头小草应该绰绰有余。

他一定很难过吧。

伤筋动骨,一百天只是打底。

她希望小吴警官可以坚强,像向日葵一样向阳而生,她不介意到时带他一起去看向日葵,那处好地是她的秘密基地。

那天他到底是受了刺激。

先是吃苹果、后是搞消失、躺下后竟无端端来了句:“你后悔吗?”

阿珠难得没有耍无赖,主要是怕人问了这句,没了下句,话不赶话,得憋死个人。

“你后悔吗?”她用清澈的眼神注视着他,“我曾是别人家庭的参与者。”

她说不出那个难听的词。

病房冷冷清清,所有人都低声细语。

人要静养,不静不行。

医院就这个毛病,不生病的人进去了都架不住它的静。

像死水,没有涟漪,像深井,没有声响。

更让她的话毫无阻拦。

她确定他听到了。

或许生病延缓了他的末梢神经,让他眼不眨唇不动。

阿珠自己笑了笑:“不吊你胃口了,我当你一定想听。”

与方家明意外认识后的不久,她就回了学校。

三四月的心思全在三方协议上,签完,才终于安心返校写毕业论文。

焦头烂额不至于,就是删删改改,磨人。

她抽中了自己喜欢的论文导师,学术上有建树,谈起家庭和孩子时亦带着洒脱自如。她钦佩她,梦想自己也能成为那样完美的人。

所以想好好写、好好答。

不能丢人。

最好是很优秀。

结局不负她望。

开开心心毕了业。

高高兴兴入了职。

无缝衔接,以为人生正在逆转。

方家明中途找过她数次,她以论文为由很少搭话。可是当时间飞至七月,他知道阿珠落脚在了省城,电话便来得更加勤,三天两头给她发见面邀约。

阿珠委婉拒绝,毕竟她有工作了啊。

若没有,倒是可以见一见。

他未因被拒而隐身,反而笑着继续邀请:朋友聚会、公司团建、展览、电影院、酒吧……甚至邀她一起夜跑——

如此明晃晃,坦荡荡地邀她进入他的世界。

阿珠的防备心坚如城墙,不是凡人可撬动的。

但对方是劲敌!

她退,他攻。

她躲,他寻。

最后,

连老天也助他。

周末得闲和朋友登山,半山腰亭子里有个男人微笑说:“hi,好巧。”

巧什么巧?她压根儿不认识。

尬笑。

“不记得了啊,我是家明。大学城里我们见过一面。”

记忆复苏——哦,原来是他。

再复苏——他约过她爬山。

她回得异常真诚,一脸打工人的疲态和无奈:“不去了,上了一周班,只想在家歇着。”

啪啪打脸。

双方朋友皆在,只能皮笑肉不笑地应声:“是,好巧。”

再勉为其难地共爬、共下。

山脚下,分了道。

公交在等人,他拎了一袋卤味,送到车上——她跟前:“这家连锁店的鸭脖好吃,我买了不辣微辣,你们带回去吃。”

手上还有一袋饮料。

随后开车离开。

朋友私下赞他:“贴心、绅士、阳光、稳重、还帅气。soulmate!”她心疼她,却也是最了解她的人,这么多年孤身一人,不过是怕拖累别人。

“阿珠,给他一个机会,好好享受爱情。”

“不要怕。”

她想再等等吧。

至少也得先从朋友做起。

他开心地站到了她的身旁。以朋友之姿。

帮她适应职场、找房子、搬家。

送她一整套的三毛。

带她去看蓝眼泪,许多朋友一起。

所有人都说他们适合。

是登对的恋人。

恋人是多么美好的词啊!

光是说出这个词就足够令人变得柔软,像舔了绵密的棉花糖。

继而幻想一份天长地久。

认识满两年。

阿珠答应了他。

原来恋爱真得好幸福,令人无忧无虑似无知孩童。

连最怕的寒夜,也因此有了暖意,只因恋人在前。

她感谢命运将这么好的一个人推到面前。

他打消了她的执念:“叫家明的人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

“后来的故事就俗套了。人有妻,在国外坐移民监。我是不是很傻?”阿珠仍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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