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人心不足
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
“你们的处境比我想的还要糟。”李山阿漫不经心跟在一行人后面,手中的九环刀叮叮作响,李元逊不禁蹙眉,无语道∶“红雪左文字不够你用吗?你拿一把九环刀干什么?你确定你会用吗?”
李山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毫不客气的回怼“你都知道就别装了,还来一套疑问三连。红雪左文字,我也得敢拿出来才能用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把刀代表了什么。另外,事先声明,我可不是故意要讹你一把刀,只能说是……”最后几个字迟迟说不出口,这个是字拖的比虹吸管都长。
李元逊直接扔过去一口铁箱,开口打断施法∶“形势所迫是吧?肚子里墨水不够就少说话,你当你是汽笛啊。你若想要苗刀缅刀,十把八把我都拿的出来。可你偏偏喜欢……你又不是不知道,要不是真界打劫的够多,还不够凤歌分的。”
李山阿抚摸着手中的铁箱,轻拂去上面薄薄的尘土和残余的蛛网,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铁箱,刹那间,一股凌冽而神秘的气息从铁箱中逸散而出。
铁箱中静静躺着一柄锋利的长刀,刀柄奇长,刀刃长三尺余,颇为精美。旁侧还有一块木牌,刻琢了这柄刀的名字——长船。
这的确是一柄名刀,一柄不逊色于红雪左文字的刀。
“没想到啊,这柄刀你都拿的出来。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要放走符飞闻和宋如宸,这两个人可都不省油。”李山阿一边配刀一边碎碎念道。
“蝶影来信了,现在聪明人也开始自掘坟墓了。与虎谋皮,引狼入室就算了,现在更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真是勇敢。”李元逊嗤笑一声,却满是无奈“不上点强度,逆鳞容易自个儿演一出七雄争霸。还真是好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啊。”
杨慧欣淡淡的开口道∶“入局者越多,风浪就越大。现在的逆鳞可经不起太大的折腾,你别玩脱了。不过,以你的眼力和筹划,应该没那么多意外才是。”
“邪恶的最高境界,就是有着正义的表象。”李元逊随手扔出一根透骨针,打落三片闪烁着荧光的树叶。
“周生家的本意应该是为了脱离修罗门的掌控,他们不甘作为傀儡存在。但是现在,他们不仅要独立,还要独裁。”李元逊接过三片树叶,指间升起一朵橘黄色的火苗,将其燃成灰烬。
栾天和疑惑道∶“他们有这个能耐?”
李元逊摊开手掌,灰烬随风飞扬“权利是个大毒缸,浸染的越久中毒越深。周生家权势熏天了多少年,家主已经毒到了骨髓,可白星牧起色了多久,才毒到皮毛呢。”
“可毒到皮毛的白星牧都想把逆鳞收为自己的囊中物和一言堂,何况是毒到骨髓的周生狴。”
众人一路回到了听风小筑,入眼只见满地残红。
“好热闹啊,猰貐、枢辖、补天殿、浴日宫、天荒会、不灭圣堂,这个是,丹心塔?”李山阿看着观星小筑外几乎堆积成山的尸首,一一辨识着,竟是没有分毫差错。
“还有……”李元逊抖手打出一颗拇指大小的银色圆球,在半空中突然张开,化为一张精巧的小网,网丝不知以何物编织,银光闪烁,灿若星辉。
小网在半空猛然收紧,随即坠落在地上。李山阿上前查看,却被栾天和推到一边,由此足以见得凤歌成员还并不认可李山阿的回归。而在小网中,一只近乎透明的蝴蝶振翅欲飞,奈何小网柔软坚韧,浑不受力,任凭蝴蝶挣扎也无济于事。
栾天和仔细看了一会儿,失声惊呼道∶“这,这不是山海界东域钱家的族徽吗?这是钱家独有的寻径傀儡!难道他们也要插手不成?”
李山阿嘴角抽搐“他们那么有钱,应该……不至于吧。”
“钱家是商人,商人逐利,这是正常的。”李元逊一挥袖里雪,打碎了这只傀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蝇头小利都有人豁出命去争抢,更何况是这么大一块蛋糕,这已经足够让所有人疯狂。”
人的欲望就像高山滚石,一旦开始,就再难停止,最终变得沟壑难填。它就是无形的潘多拉魔盒,一旦开启,就会带来数之不尽的厄难。
李元逊轻叹一声,走向观星小筑中,留下了一路鲜红的脚印。他的背影看起来像一位伛偻老翁,他肩负的东西越来越多,多到他被压弯了身躯,但他却又不得不去承受这一切。
月落日升,晨起之时,地下最深处的密室的石门洞开,一脸倦容的梁画竹深吸一口气,随即头一歪就晕倒在冰冷的地板上。戚小怜嘤咛一声醒来,只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但是看向手腕处略淡几分的蓝色,心情又沉重了几分。
今天,已经是第五天。
按照现在的进度,想在第九天前治愈希望渺茫,但是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身体暂时无碍,但剧毒侵蚀还是让她有所伤损,只觉得头脑昏沉,浑身无力。而外界的袭扰更是让人不得安宁,也不知情况到了何等境地。
但这一天的白昼却是出奇的安宁,安宁的让所有人不安。
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压抑到了极点,也安静到了极点。
人是最不容易满足的物种。
考拉熊猫吃饱了就睡觉,对其他的一切都不加以关注;狮子老虎吃饱了,懒羊羊都可以在它们面前晃来晃去。但人不一样。
终日忙忙只为饥,才得饱来又思衣。绫罗绸缎买几件,回头看得房屋低。高楼大厦盖几座,出入无轿少马骑……若要世人心满足,除非,南柯一梦兮!
欲求不满,纷争不止。
天地为炉,又有谁不是在苦苦煎熬。
转眼间,日落西斜,天际处似是被一支无形的画笔描绘出了一道杏红的眼影,随即又渐渐的加深,最终变成了猩红的血色。夕阳如残血,那血色的夕阳染红了整片天空。
院中,李山阿静静的坐在那里,眼中流露出一丝迷惘——他的心,乱了。
这时,一杯浓稠如浆血的酒轻轻放在了他身旁的石桌上,李元逊身穿一身素白色的贴身劲装,袖口紧窄,腰身紧束。极尽精巧的刺绣手法,在银白的丝绸上勾勒出繁复的暗银色花纹。从胸口到肩膀的位置,叠线绣了一只栩栩如生的苍鹰,爪牙尖锐,鹰眸犀利,点缀着墨色的玉石。
李元逊这一身穿着,如同洗尽铅华,褪去了些许儒雅,多了几分精致清冷,白底银纹尽显矜贵雅致。
“是不是有些郁闷?”李元逊的声音略显沙哑。
“算不上,只是,有些不太舒服。就像是终于做完了一件事,却觉得没有想象的那样值得高兴。”李山阿端起酒杯,像是赌气一般狠狠喝了一口,脸色顿时变了。
就像吞下了刀子一样的感受,半晌不能开口。
“这……”刚一开口又吓了一跳,自己的声音如同在哽咽一般,话都说不连贯。
“急什么,喝这个。”李元逊递过来一杯清澈如水的液体,丝丝缕缕的果香混着酒香,让人分不清这杯中到底是什么。但李山阿明显很信任李元逊,毫不迟疑的一饮而尽,这才恢复如初。
“你是在开解我么?”李山阿长舒一口气,幽幽道“我在成为叛者之子是时,就像喝了第一杯酒一样,声音哽咽到说不出话,那时,没人听过我的声音;现在,我却可以和你光明正大的谈话,就像喝了第二杯酒一样,恢复了我原来的样子。”
李元逊沉默了许久,缓缓开口道∶“我从来没觉得你有错。”
李山阿惊讶的看向李元逊。
“我没有权利去以自己的标准衡量你的选择,李九霄没有资格,李元逊没有资格,整个凤歌同样没有资格。”李元逊的眸子显得有些迷蒙“谎言不会伤人,真相才是快刀。让你如此蒙受凤歌的非议,是我对不起你。”
“人的成见就像一座大山,任你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搬动。你活的太累了。但你却还要走下去,因为你是凤歌的首席。”李山阿苦笑“你滴酒不沾,很痛苦吧?大醉一场,至少可以歇一会儿,避一会儿。”
“曾经李颖禾说我无趣,张英稷说我迂腐,栾天和说我优柔寡断,齐惊慕说我不懂享受,杨慧欣说我太过于虚幻。”李元逊喟然长叹“我想的太多,想要的更多。有时候看来,我和那些人也没什么不同,贪婪的无可救药,是早该下十九层地狱的罪人。”
“还突然伤春悲秋起来了,那些人可没你这么煽情。你倒是说说该怎么办比较好。”李山阿摆摆手。
“杀!”
“既然利欲熏心,那就用血洗干净。以杀止杀,绝薪止火。”
人太贪心,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人心不足蛇吞象,生忙到死费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