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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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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之前,在咸阳西区的胡人聚居区,罗穆斯在他家前墙和南邻后墙夹成的漫长巷道里,学会了骑马。

秦人多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他的父亲欧提德穆斯经营丝绸,获利亿万。

甘夫人一心相夫教子,送罗穆斯去私塾读书学文。

秦王政二十年十月朔,童年的快乐曲终人散。

当西方世界普遍实行简单的阳历时,神秘的华夏就创造了阴阳合历:

在晴朗天气下,只要抬起头望月,就能马上差不多知道今天是本月的初几;

而一个太阳年里的重要节点,比如立春、夏至等等,也算得一天不差,绝不会过漏了。

每个月的初一,月相永远是是几乎看不见的新月,因此被称为“朔”,“不明朗”。

一切都是那么的科学与严谨,可秦历偏偏将阴历十月做“岁首”,即新年的开始,让隆冬成为四季的第一个季节。

总之,秦人的习俗是,在岁首这天举家前往陵园,为先人扫墓献祭。

欧提德穆斯尽管生在葱岭西面的巴克特里亚,但他和他的儿子罗穆斯都穿着秦人的衣袍、梳着秦人的发髻,故而也要在这一天去祭祀父亲阿波罗多鲁斯。在骊山的胡人墓园中,六个字还不是墓碑上最长的名字。

当一家老小走出大宅门时,十多名蒙面人突然从两个方向,冲入罗穆斯练习骑马的漫长巷道。

双路夹击,痛下狠手。

男主人跟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克勒斯一样英勇,用宽阔的脊背护住自己尖叫的女人和战栗的独子,而他的秦人家仆则一直抵挡到负责咸阳治安的城门校尉将兵赶到。

在森森的暗巷里,不同肤色毛发的尸体横七竖八,但只有欧提德穆斯一人是在妻儿的怀抱中安详地瞑目。

掌管市政的咸阳内史府很快破案:

凶杀案的主使不是别人,正是大夏国的僭主狄奥多图斯。

近三十年来,他的人一直满世界搜寻那逃脱的复仇之种。

当确定生活在咸阳西区的正是欧提德穆斯时,亡命徒们毫不犹豫地下手了。

事实上,他们成功了一半,欧提德穆斯死掉了,但他的种子活了下来。

大秦对于很多种罪行的处罚都是死刑,只不过死刑的执行方法大约有三十四种。

究竟选择哪一种死刑,属于法官的“量刑”范畴。

刺杀欧提德穆斯的刺客中,有七人被捕。他们的判决是,“祭旗”。

伴随着巫师的乐歌鼓舞,七个外族人排成一排,同时斩首于大秦南方军的巨幅军旗之下。

只见数丈宽的土黄帆布上,粗黑的线条勾勒出了代表南方的“朱雀”形象。

随着七个人头一齐落地,战旗上的“朱雀”被名副其实地染成了朱赤。

统一华夏之战已经打了四年,而占据南方热土的楚,是最难啃的骨。

祸不单行。

罗穆斯的舅舅们,一直反对自家小妹嫁给那个“红毛鬼”。

欧提德穆斯死后,他们就囚禁了服丧的甘氏,霸占了妹夫的家财,然后把杂种外甥赶出大院。

甘夫人哀恸而死,而十五岁的罗穆斯则是披发褴褛,流浪街头,在渐浓的冬意下露宿在夯土复道的桥洞。

一个苦寒的晴日,一群外邦人说着希腊语,追踪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很快就围住了他。

尽管熟悉亡父的语言,惊恐的罗穆斯完全听不清对方的七嘴八舌,直到一串特殊音节的发出。

那是父亲生前挂在嘴边的一组词汇:“阿波罗多鲁斯的家仆们。”

他曾经告诉儿子,这四名老仆,就是“阿波罗多鲁斯”Apollodorus的本意:“太阳神的礼物”。

今天,这四个白胡子继续了未完成的使命,从乡野的居所赶到了繁华的王都,找到了流浪的罗穆斯,然后收养了他。

付了学费,孤儿重新绾起髻子,穿上了白袍黑裤的读书服,回到了书声朗朗的私塾。

对罗穆斯来说,所有的血和泪水都让他更深刻地领悟了周代积累的竹书经典,华夏世代遵奉的那些至理名言。

比如,《论语·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或者,《孟子·离娄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还有抽象一点的,《道德经》:“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尽管受到其他学子的排挤,这个瘦高的混血儿课业精进。

毕竟,他登记在册的学名是“若木”,传说中西北大荒之中的智慧树。

这名字是甘夫人起的,多年之后才希腊化为”罗穆斯”Ramas。

在繁复篆字中间,聪颖的学童找到了一个比自己的还要古怪的名字:“上帝”。

祂创造万物,主宰宇宙;有求者向祂祈祷,有信者得祂帮助。

关于这两个字,若木请教了他闭目合眼的师傅,得到的回答是:

这不过是比、兴之类的修辞,把被称作“天”或者“道”的宇宙整体拟人而已。

转过年,上帝交给十六岁的罗穆斯一个使命。

倒春寒的一天,几个成年人,有的穿官服,有的带盔甲,突然来到罗穆斯就读的私塾,跟师傅说了几句话后,就在课堂上来回走动,挨个审视着席地而坐、低头念书的少年们。

几人转了一圈,似乎没有找到想找的,便打算离开了。

正在这时,他们当中不知是谁,留意到了课堂最后面那个瘦高的男孩。

然后,就全都停下了离去的脚步,一齐向罗穆斯走来!

大秦朝廷,选中了这个混血儿,命他在太子殿下的成人礼上担任护卫。

这份工作罗穆斯无法拒绝,但也再合适他不过。

更何况罗穆斯一直感激“秦法”替他报了杀父之仇。

尽管他懂得执法者的第一用意并非替老百姓讨公道,而是禁止私斗。

到了夏天的五月初九,黄道吉日。

年甫十三的嬴姓储君,披着黑纱制成的轻薄衮服,由百夫长罗穆斯驾车,在盛装骑士的簇拥下,游行于咸阳街巷,经过低头仰视的百姓面前,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未来的神州之主,看起来比他身披双结礼袍的混血侍卫还不像中原之人!

王子的鼻梁,远高过一般秦人;

端正的颜面,白如涂粉;

明亮的双眸,凹陷如泉;

满头棕发结为卷髻,好似一团黄金毛线。

“哟!咱们太子爷怎么是个‘红毛鬼’啊!“

一位中年妇女忍不住叫出声来,然后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犯上,变得噤若寒蝉起来。幸好,锣鼓喧天中,大秦储君及其侍卫并没有听到她的大不敬之言。

旁观人群里的这位女秦人,穿上了自己三十年前结婚时的 “曲裾”深衣,当年缠绕了她纤体三圈半方才到头,然后用两尺两寸的丝带扎住她的蛮腰——

可今天盛装列席太子成人礼的她,已经发福到只能勉强将曲裾缠裹一周,然后用不合时宜的布带束紧她三尺三的粗腰了。

“什么红毛鬼?”旁边一位老大爷自发地纠正道,“我们大秦王家是从商臣飞廉、恶来父子一脉相传的华夏血脉!千古一系!无非是,太子爷的生母是外族公主罢了!”

旁观者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位消息灵通人士,让他便愈发得意,继续透露隐情。

“不要说当今太子扶苏,”老头子说道,“就算今上嬴政也有胡人血统咧!”

秦国作为诸夏的一员,官方场合自然是尊卑有序、等级森严。但是关中一带依旧保持着淳朴的上古民风,老秦人们之间讨论王家,还是习惯性地直呼王室成员本名,如同周室东迁后的秦部落战士称呼带领他们浴血奋战将关中沃野从犬戎手中光复的酋长。

“别看王上现在深藏不露,”消息灵通人士继续,“但是老夫曾经亲眼见过刚从赵国回国即位的嬴政和他的母亲赵姬。很显然,这位后来的赵太后是西方之人!

……

回到那个料峭的春日。

罗穆斯心怀忐忑,跟着文武官员上了马车,离开了私塾,然后驶上了他曾经在下面露宿的复道,最终抵达一座宏伟的宫殿,并被告知:这是太子居住的“东宫”。

一名郎官跟跟罗穆斯解释,他即将担任太子殿下的贴身侍卫,

还表示他的养父们也得到了通知,也会被接进宫里居住、养老。

接下来是为期半个月的礼仪培训,罗穆斯完成得十分顺利。

在一个良辰佳日,罗穆斯换上一身精致的戎装,被带到了一间气派的厅堂。

正席空着,一个黑衣男孩背对着所有人,兀自把弄着唧唧复唧唧的蝈蝈。

郎官朗声宣布:“新晋侍卫拜见太子殿下!”

罗穆斯便跪在地毯上,向男孩瘦小的脊背叩首两次,同时高呼:“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吓得竹笼里的蛐蛐都不敢唧唧了。

接着,罗穆斯抬起头,男孩也转过身。

两人四目相对,先是双双小吃一惊。

片刻后,这份惊愕便完全转换为了一种倾盖如故的好感。

因为,一眼就能看出,两人都是同一类人:父母之中一方是华夏、另一方则是彻底的外族;生于大秦,长于大秦,热爱并忠于大秦,却很难被血统纯净的老秦人们所接受。

“平身!”太子给侍卫下达了第一道命令。他刚下完令,马上又前倾身体,对罗穆斯做了一个搀扶的动作,仿佛生怕对方不照做。

罗穆斯便稳稳起身,按照仪轨站到了储君的左侧身后。

“都退下!”殿下对视野里的所有人说,“未经召唤,不得擅自上殿!”

一番话,尽管发自清越的童声,仍旧力拔千钧、不怒自威。

“诺!”众人作揖,然后纷纷退出殿堂。

那个时代的中国人都是这样豪迈,说起话来嘴巴张得很大,“诺”字的发音更像是“呐”。

室内就剩下主仆两人了。主子突然转向奴仆,问:“若木,这是你的名字吗?”

“是的,殿下,”罗穆斯低着头,用正在变声的嗓子答道,“卑职生来就由娘亲起了这个名字。”

“本主跟你定个约,好不好?”太子盯着对方说,“私下里,我叫你若木,而不是‘侍卫’。然后转过来,你叫我‘扶苏’,而不是‘殿下’,就像咱们秦人从古叫到今那样,”

到目前为止,罗穆斯完全能适应宫里的一切规矩。

但被要求打破规矩,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于是侍卫便呆呆立在原地,一声不吭。

“好不好?”太子望着对方眼睛,又问了一遍,但也没有直接下令。

“遵命,”罗穆斯有点结巴,“殿……扶苏。”

“若木,我问你,”太子又说,“你刚才犹豫什么?是怕本主吗?”

罗穆斯的脑筋转得极快,脱口答:“并不是,殿……扶苏。其实卑职刚才思考的恰恰是您的名字。”

“什么?”扶苏问。

“《山海经》云,”侍卫吊起了书袋,“西北大荒,有一对相伴生的双树。其中的智慧树就叫做若木,而另一颗生命树叫做……”

“叫做扶苏?”太子追问道。

“是的,”罗穆斯回道。

“我一直在想,”扶苏思索着说,“父王给我起这个名字,究竟是何用意。单知道这是一种树,但为什么不起名叫桃树、李树、桑树,他老人家始终没跟我挑明。所以关于咱俩名字上的吻合……”

十三岁的大秦储君,高举着裹在大袖下的稚嫩臂膀,把手搭在抱拳作揖的侍卫肩头。

并没有多少华夏特征的小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用清脆的嗓音说道:

“本主权当都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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