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宋元明朝时期的侠客(2)
吕用之吓得魂不附体,自知遇见了仗义的豪侠,只恐脑袋搬家,不敢怠慢,连夜遣人将刘妻及所受财物如数送还刘损。刘损夫妻又得团圆,也不敢再在此停留,连夜启船离开扬州。欲感谢这位虬须大侠,虬须叟却已悄然不知所在了。
2.深明大义之侠——秀州刺客。
重惩戒、慎杀戮、明道义是宋代侠客的一大特点。罗大经《鹤林玉露》所载的“秀州刺客”,不肯事贼,是非分明,便是一位武德高尚的大侠。此事又见明王世贞《剑侠传》卷四。叙宋代苗傅、刘正彦叛乱时,张魏公在秀州,欲兴兵讨贼。苗、刘二人因此打算派一刺客前去刺杀张魏公。
一天夜晚,张魏公独坐观书,侍从皆已入寝。他忽然见灯烛之后有一人持刀而立。张魏公知其必是刺客,便问他是否是受苗、刘二人所遣前来。这刺客见张魏公如此沉着坦然,不禁生出几分敬意,就答说:“是”。张魏公于是又说道,“既然是这样,可将我的头取去。”不料这刺客却说:“我本不愿为叛贼利用,故不肯杀公。唯恐公防备不严,遭人暗算,今特来相告。”
张魏公感其高义,欲以金帛相赠。这刺客却说:“若贪财物,我杀了你还怕无钱财?”张魏公更为其侠义所感,就想把他留在身边作侍卫。这刺客又说:“家有老母,不敢不惜此身。”言毕告辞出门,蹑衣一跃,跳上房顶。其时正值子夜,月如白昼。只见刺客飞身而去,转眼已不见踪影。 3.剑术奇人——张乖崖。 张师正《倦游杂录》和何蓬的<春渚纪闻》中都记载有张乖崖行侠的事迹。可见此人实是北宋时的一位大侠。张乖崖,名咏,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进士,官至枢密直学士、吏部尚书。据说他年轻时喜任侠,学击剑,也曾求仙学道,跟陈抟老祖是朋友。
《倦游杂录》载,张乖崖年轻时,有一次去汤阴县,县令给他不少钱帛,乖崖即命小僮牵驴,搭着这些钱帛回老家。有人对他说,这一路人烟荒芜,盗贼很多。为防不测,可约三五个同路人结伴而行。张乖崖是个孝子,时值深秋,家中父母尚无御寒之衣,哪里等得及呢?就带着小僮上路了。
傍晚时分人一孤店。这开店的是个老头,见乖崖是个平常书生,带着这么多钱物,便以为这是送到口中的肥肉,就与两个儿子密谋图财。张乖崖偶尔听到此事,也佯装不知。到了半夜,店主的长子果然来推房门,乖崖在里面以力相拒,相持片刻之后,乖崖突然抽身而退,对方踉跄仆倒在门内。乖崖即挥短剑杀之。接着又如法杀其次子。然后,乖崖索性寻到店主老头儿,也将其处死。放一把火烧了客店,带小僮牵驴而去。走了20余里,后面来的人告诉他说那客店失火,店中父子俱被烧死。
张乖崖年轻时虽然平常不露声色,却是个有胆有谋的汉子,且性嗜杀戮。但到后来他却变得相当宽容,不大显山露水了。据《春渚纪闻》卷三载:祝舜俞的伯祖隐居君家东墙之下有一棵大枣树,树干粗围数尺。一日,张乖崖来对隐居君说,他要借此树一试剑锋。隐居君没听说他有什么武艺,并未在意,也就答应了。乖崖起身,突然从袖中抽出一柄短剑,手起剑飞,竟将一棵二人合抱的枣树劈为两半。隐居君惊诧不已。问他是从哪里学来的剑术,乖崖才说他曾向世外高人陈抟老祖学过剑术,一向不曾露过,今日小试,实是献丑。隐居君从此对乖崖刮目相看了。
还有一次,张乖崖在路上偶然见一轻薄举子。本想去教训他一番,不料那人一见乖崖便躲在路旁,像老鼠见到猫一般。乖崖感到奇怪,就上前寻问,互通姓名之后,那举子才说他见乖崖状貌非俗,故不敢上前惊扰。张乖崖见他知过能改,也就宽谅了他。二人遂相伴而行,畅叙通霄,结为至交。
张乖崖剑术高超,却只在朋友面前亮相,而不肯以剑试人。虽是仗剑行侠,却极有分寸,见轻薄少年知过能改,也就不再施以武力。这种侠客显然不是以粗豪而立名于世的。
5.江湖神偷——“我来也”。
沈俶《谐史》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宋朝京城繁华的街市上,盗贼很多,他们的行迹十分隐密,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很难捉拿干净。赵姓官员做临安府尹的时候,有一个贼每次在人家里偷了东西以后,必定用白粉在门墙上大写“我来也”三个字。虽然官府想方设法捉拿追捕,但好长时间也捉不到他。“我来也”的名声,在京城里传得众人皆知,大家都不说捉贼,而只说捉“我来也”。
有一次,官府里的吏卒押送来一个贼,还说这个就是“我来也”,于是急忙把他送到监狱里审问。这个人根本不承认自己是“我来也”,加上又没有赃物可以证实,这个案件一直不能了结,这个贼一直被关在监狱里。一天他突然对看守的狱卒说, “我的确曾经是贼,可我不是‘我来也’,现在我自己也知道没有从这里脱身的可能,只是请求你好好地看顾我。我有不少银子,藏在宝俶塔第几层的一个地方,你可以去那里拿出来。”狱卒心想,宝俶塔是行人往来的要道,这个贼大概是要跟我开玩笑吧。贼见狱卒不相信的样子,就说:“你不用疑心,你只要到那里去,求神拜佛,把塔中的佛灯点上一夜,你彻夜不离开宝俶塔,自然会有机会拿到那银子。”狱卒半信半疑,还是按照他说的做了,果然得到了金钱,心中大喜。第二天再到狱里来时,偷偷地把酒肉拿给贼吃。
过了几天,贼又对狱卒说:“我有一瓮宝俶,放在侍郎桥下某处的水里,你可以再去取出来。”狱卒说:“那地方人多眼杂,怎么能拿出来呢!”贼说:“让你家里的人用箩盛着脏衣服到桥下去洗,乘势偷偷地把瓮搬出来放在箩里,再用衣服盖在上面,抬回家就行了。”狱卒又按照他的办法做了,这回得到的宝物比上回还多,第二天他又带上好酒好饭到狱里慰劳这个贼。狱卒发了财,虽然心里十分高兴,但是不知道贼的用意。
一天夜里,已经到了二更时分,贼悄悄地对狱卒说:“我想稍稍出去一会儿,四更过了我就回来,决不连累你。”狱卒说:“不行”。贼说:“我一定不会连累你。即使我真的不回来,你丢了囚犯一定是被发配到边远荒僻的地方,可是我送给你的那些东西,足够维持你的生活了。如果你不让我出去,恐伯你以后的悔恨要比放走了我厉害得多呀!”狱卒没有办法,只好放他出去了。狱卒坐在狱里等着,正在忧愁懊恼的时候,听见房檐间屋瓦上有动静,接着就见贼一跃而下。狱卒才放了心,又给贼的手脚重新加上刑具。
天亮打开狱门的时候,就听说有一个张家的来告状说:“昨天夜里三更,家宅被盗,丢了东西,偷东西的人在院门上写了‘我来也’三个字。”听了这篇状词,赵姓官员拍着书案说:“啊!几乎判错了这个案子,难怪他始终不承认呢。”于是叫出贼,仅仅以不该触犯禁止夜行的法律,判了他杖刑,打了棍子之后把他赶出临安府。
狱卒回到家里,妻子说:“半夜以后听见敲门的声音,我怕是你回来了,急忙起来去开门,只见一个人把两个布袋子扔进门就走。我把袋子藏起来了。”狱卒拿出袋子一看,里面都是金银制成的各种器物,方明白是贼偷了张府的东西,又拿来贿赂自己。
贼终于逃脱了。赵府尹虽然凭着自己敏锐的眼光和杰出的才能,也到底没有发觉“我来也”的诡诈,“我来也”真是聪慧而又狡猾。
从此狱卒就借口有病而辞了职,终生享受着温饱安乐的生活。他死了以后,子孙不能够维持家业,把家产全部挥霍一空了。
明清时期的侠风
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统治最严厉最坚决的时代。鉴于历代历朝政权更迭的教训,大多注意裁抑豪强以巩固皇权。如明太祖即位时,马上改革中央到地方的政权机构,废去施行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和七百多年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制,分其权于六部,使之直属于皇帝。又以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狱,使之互相牵制,由此揽军政兵刑大权于一身。在地方则设布政、按察、都指挥使三司,在都察院下设监察御史,出则为巡按御史,上可弹劾官员,下以监察民情。又设通政司处理诉讼,平息纷争。为了强化国家武装力量,还创设卫所制度,遍布国中。同时颁布《大明律》,明文规定国家有权逮捕逃户,凡民有谋反大逆,必凌迟处死;有妖言惑众,必治死罪。劫囚者也要斩首,这是此前历代法律所没有的。明政府还通过人口普查,造策备案,每年审定,设置里甲制、关津制等办法,加强对人的控制。同时防止豪强隐匿土地、户口,对一些地区的豪强,迫其迁徙乃至抄杀。此外,还有锦衣卫之设。至明成祖继位,削减各藩王的势力,同时设立内阁制,六部以下皆无所统属,机要之任悉归内阁,而内阁则只作为皇帝顾问而存在。
清代中央机构基本沿用明代旧制,但在内阁外,别设国议,即由满族王公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其权力在内阁六部之上。同时在宫内设南书房,负责拟进谕旨。雍正时,又设军机处,作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样,国议的权力削弱,皇帝的权力得到了加强。清政府还吸取明代太监专政的教训,裁撤了宦官二十四衙门,大臣所立奏章皆不再委诸宦官,而改由皇帝亲审。在地方,增设总督或巡抚,直接听命于皇帝。八旗军及绿营则到处驻防,监督地方保甲法的施行。清政府颁布的《大清律》集历代刑法之大成,其中对一切有碍专制集权的行为,都有明确严厉的惩罚措施。犯谋反等罪当施极刑自不待言,即如集会、聚众、罢市、喧闹公堂等,也属违禁之列。所以在清前期,即使有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也只在小范围,以较小的规模出现。嘉庆以后.随着统治阶层的腐化和土地兼并加剧,遂不断有民众暴动,这种暴动许多是通过秘密结社的方式发动的,并且遭到清政府的严厉打击,最终归于消亡。
与加强专制统治相联系,明清两代的统治者还十分注重对儒家礼义的强调。如朱元璋用刑部尚书钱唐、侍郎程徐言,认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固为圣人,但发挥三纲五常之道,载之于经,仪范百王,师表万世,使世道愈降而人心不坠者,全赖孔子之力。为使天下人皆读孔子书,行孔子教,诏令天下通祀孔子,以收拢人心。先前他读《孟子》,对君视臣为草芥,臣视君为寇仇的说法十分不满,认为这话“非臣子所宜言”,诏议罢孟子配享孔庙,以后重又恢复。他还与耆儒论讲道德,兴起教化。制科取士,也一以经义为先,非圣人言不纳,非朱子言不采。康熙皇帝也尊奉孔子,夙好程朱,曾命人编《太极图论》,亲制《四书解义序》,以《理学真伪论》试士林。并还命人刊定《性理大全》、《朱子全书》,尊朱熹配祠十哲之列,重用李光地、陆陇其、汤斌等理学名臣。他对传统经学也十分重视,以为依此可以正人心,厚风俗。并在康熙三十八年(1599年)进行大规模经籍传注的编纂,藉此宣扬忠君思想和三纲五常等伦理道德规范。可以说,与在政权建设上贯彻专制皇权,使之达到封建社会的顶峰相一致,这一时期统治者对思想的钳制,也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
基于上述政治情势,侠作为个人虽始终存在,有时还颇为活跃,如明人王泽,一家兄弟五人,都好任侠,他本人后来居然出致高位。但作为一种社会群体,不再享有秦汉时的隆盛地位,甚至也没有隋唐五代的赫赫声势。具体而言,在元末农民大起义过程中,游侠活动是颇为活跃的。据《明史》载,郭子兴、张士诚、陈友谅等人,都任侠喜宾客,喜游侠,乡里的人都敬畏他们。他们手下,即多游侠与士。以后如明正统年间,江西人邓茂七为众豪侠推举,聚众起事,自号“铲平王”.接连攻下福建二十几个州县,设官建政,声威大振。清末的石达开素来敬慕游侠,门下食客繁多,大多是两粤无赖儿,每天只是与健儿数十人驰马骑射,击剑舞枪为乐,不久与这些人赴金田参加太平军,也是游侠直接参与并领导农民起义的显例。
明清两代,也有不少游侠挺身而出,为国家民族尽匹夫之责的。《明史》载,嘉靖年间,慈溪人杜槐倜傥任侠,带领县民在余姚一带力敌倭寇,负伤堕马而死。又,《福建通志》卷四十九载:福建谢介夫好勇任侠,阴结死士,偷袭倭寇营地,复又率兵讨倭,力战之下,因援兵不到被害。有些游侠未留下姓名,如隆庆、万历年间,李成梁督辽事,抗击鞑靼察哈尔部的数次入侵,他召集四方健儿,给以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充当先锋,这“健儿”中就多游侠,故陈子龙《辽事杂诗》称“昔年游侠满辽阳”。他们为保卫大明边防,是作出自己贡献的,其事应该可与唐代的边地游侠同列。
明清换代之际,为了抵抗清兵的侵犯,不少侠客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据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五《拽梯郎君祠记》载:崇祯二年,清兵入遵化,逼近京师,攻下永平,烧杀掠夺。在攻昌黎城时,昌黎县的一个不知姓名的人,被清兵虏获。清兵令他搬运云梯到城下,他待清军登梯兵数人将上城楼时,将梯子拉翻在地,以此抗阻清兵攻城,而自己被清兵斩杀于城下,壮烈殉国。清兵连续攻城六日未能攻下,城池得以保全。
此外,明清两代还有一些文人少喜游侠,至晚年仍念念不忘,津津乐道,如明初林鸿、王恭,明中晚期赵山显等人即如此。还有余翔虽为诗人,却一生流浪江海,任侠好义。清吴县人徐波名列《清史稿·文苑传》,少时也有任侠的喜好和经历。
明清大部分侠客逐渐远离社会中心,作为一种“非正式群体”成员,甚至日渐丧失人格上的独立性和道德自律意识,虽不时仍有仗义疏财、扶危持颠的豪举,但更多的则投入到行险犯禁擅作威福的行列中。一些侠者并投身为豪强权贵的门客或家奴,练习弓马,喜好斗杀,依仗主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族党,甚至欺灭词讼,凭凌儒绅,成为危害地方的罪魁祸首。明谈迁《避暑漫笔》对他们多有贬斥,称此种人不灭,“则郭解之暴,将起于今日矣”。 此外,养客之风虽历千年而不绝,但经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末以后,毕竟日渐衰替,食客日益部曲化、家兵化,乃或向“私客”、“奴客”、“僮客”、“田客”转化,他们不被作为独立户看待,单独建立户籍,而仅以其籍附属于主人门下,成为“客户”,这多少使一些游侠从客观上失去了如秦汉游侠平交公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人格独立的现实可能。至于那些不喜为人笼养,性情更狂放不羁的,既不愿意勤力田亩,以养家糊口,又不愿平平庸庸,老死篱下,为了生存,不免要投入一些非正当的活动。据明人姚旅《露书》的记载,在当时各色人等之中,有“响马巨窝”一类人,他们大多是游闲公子哥儿,属于游侠豪猾一类的人。家里躲藏着剑客,陈设豪华;去探取别人的钱物,仿佛是拿自己的东西一样。邻里羡慕他们的强势,官府也不敢追问。“响马”是指在路上劫掠财物者,因这些人在行劫时先施放响箭,故有“响马”之称。“巨窝”则指那些匿藏盗贼亡命及其非法所得的巨头。总之,明代的侠少有追随人主,凭一刀一枪建不世奇功,去博个封妻荫子的荣耀,如隋唐五代许多游侠常做的那样,而是沦为绿林劫掠者,是侠日益远离政治乃至社会中心的明显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