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妓者伎也(2)
不过,宋代蓄妓者虽多,但每人蓄妓的量却不大,像王简卿这样超过百人的毕竟是少数,一般就是三五个,或者十几个:比如苏东坡“有歌舞妓数人”;欧阳修“有歌妓八九妹”。韩琦官至宰相,也不过“家有女乐二十余辈”。究其原因,恐怕也与社会的平民化有关。当时的官员大多出身平民,没什么家底。做官后工资有限,要像世家大族那样蓄有众多家妓,只怕财力远远不够。
南宋士大夫、官僚之家也往往蓄养家妓。王灼《碧鸡漫志》序中提到的二琼、阿倩,就是善于“新翻歌舞劝飞觥”的家妓,王灼曾做诗称赞她们:“王家二琼美蕖妖,张家阿倩海棠魄,露香亭前占秋光,红云岛边弄春色。满城钱痴买娉婷,风卷画楼丝竹声,谁似两家喜看客,新翻歌舞劝飞觥……”再如仕途得意,身居高位的范成大,晚年退居苏州石湖别墅,自号石湖,过着悠游自得的生活,他爱好词乐,家中也蓄养歌妓多人。绍熙二年(1191年)冬,姜夔住在石湖家,作《暗香》、《疏影》两首咏梅佳作,石湖极为赞赏,随即教家中歌妓学唱,家妓中有一名叫小红的,尤爱唱这两首新词。当白石回湖州时,石湖便把她赠予白石,这一年除夕夜,大雪纷飞,白石携小红乘船过垂虹桥,于是便出现了“小红低唱我吹箫”的情景。
到了元代,家妓已呈衰颓之势。一方面,朝廷屡次申明,不准以良为娼,这样就缩小了家妓来源。另一方面,官妓有“当番承应”的义务,官员有招妓的自由,又不让自己掏腰包,还弄个费钱的家妓何用?
明初,家妓仍有一定市场。尤其是朱元璋感觉自己早年没机会享受,心想可不能让孩子们再吃苦。所以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每个儿子都赏赐乐工二十七户,任其享用。由于明太祖的放纵,宗室诸王蓄妓之风甚盛,以至“游戏无度,挟娼乐,裸男女杂坐”。至于文武百宫,也不能不附庸风雅,蓄妓者大有人在。不过,总体而言,元明以后家妓正向着衰落的趋势发展。正如舒芜先生所指出的,那些家妓,十二三岁,最多十五六岁时买来,并不会什么歌舞,主人家得费一番教习功夫。这里就有一个矛盾,正如白居易所说:“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载间,已闻换一主。借问新旧主,谁乐谁辛苦?”就是说,买来现教,虽然年轻,毕竟费功夫,还不如买成手享受。何况,青春壮盛之年就能养得起家妓的毕竟不多,像白居易那样年过半百,才买了家妓,费功夫教成歌舞的,自己又能享用多久呢?所谓“老去将何散老愁,新教小玉唱伊州。亦应不得多年听,未教成时已白头”。何况,官员们如在外面待客,市场上有的是娼妓相陪;如在家待客,也可从外面招妓陪酒。娼妓的市场化逐渐加速,产生了规模效益,使得个人蓄妓成本过高,而质量未必有专业人士高。所以,作为贵族摆谱之用的家妓走上式微道路,有其历史必然性。
二、官妓
官妓按其作用来看,可以分为市妓、营妓及免费为官员服务的艺妓。就其出现的早晚来看,应以市妓出现的为最早,因而首先介绍市妓的发展情况。
(一)市妓
《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阊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其中“女阊”就是娼妓,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所以女阊要推向市场,由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女阊”的创始人管子,帮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有大功于华夏。而最早的妓女,也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秦汉时期,市妓发展较为缓慢,不过她们的服务对象仍较全面,档次较低的向工农商学兵等基层人民提供性服务,稍高些的就以官僚贵族为服务对象。还有的更厉害,比如李延年的妹妹李夫人,由于精通音律,擅长歌舞,加之容貌出众,艳名竟为汉武帝所知,成了武帝的爱妃。
两汉以后,市妓有所发展,但没什么特色、到了唐代以后,随着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唐代都城长安,市妓最为发达,并出现了有代表性的红灯区——平康里。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平康里不仅向广大的“京都侠少”提供服务,而且每年录取的进士们也要到此一游,顺便留下些艳诗,因而当时人称此为“风流薮泽”。为了方便顾客的需要,也有的娼妓提供上门服务,这恐怕就是最初的“出局”了,据说这也是新科进士的创造。唐代录取进士与后世不同,各种制度尚不完善,因而中举者往往是世家子弟。这些人“仆马豪华,宴游崇侈”,一旦得中,便纵酒狎妓,无所不为。他们不但到妓院嫖娼,有时也把妓女们带出来玩耍。这种风气流传到社会上,有点钱的人有事没事都把妓女招到家中,或者自用,或者共享。有些富豪子弟,每到夏天,就在自家院内搭起凉棚,设上坐具,招来长安名妓相陪,与亲朋好友在里面作“避暑之会”。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唐代,扬州妓女已闻名天下。于邺在《扬州梦记》中说:在扬州,由于妓女的繁荣,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每到晚上,妓院里灯火通明。纱灯成千上万,辉耀罗列空中,远远看去,就像天上的星星。走进去,才发现这九里长街上,每家妓院都是美女如云,身在其中,浑如仙境。王建在《夜看扬州市》中描述道:“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地闻。”怪不得有人曾经“十年一觉扬州梦”,有人感叹“人生只合扬州死”。如果没有发达的市妓,所谓的“扬州自古繁华”,恐怕难以维系。
到了五代,市妓有所萎缩,但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仍较活跃。比如李煜,也曾微行出访,当然,与康熙目的不同,他出访的就是妓院。还有后蜀主盂昶,曾经让舞妓李艳娘人宫表演,比较满意,就赐艳娘十万钱。不过,论到市妓的发达,则非宋代莫属。而宋代市妓的发达,又与王安石的大力推动有关。王安石变法时,为了敛财,凡民间急需的一律国营,酒也是专卖品之一。或许是国营产品质次价高,酒的销路不好,王安石就在女人身上动开了脑筋。他想酒、色都是人之所好,如果将酒与女人捆绑销售,肯定杀伤力更高。反正这大宋朝有的是官妓,她们只陪官员,不能挣钱,明摆着是资源浪费,何不让她们走向市场,服务大众?这样,酒也能多卖,顺便也能挣几个花粉钱,何乐而不为?在王安石看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只要自己认为正确,马上就付诸行动,“官卖酒用妓作乐”成了宋代一大特色。
宋人盂元老记载了官妓走进酒楼后的情景:只要是京师酒楼,没有不提供妓女服务的。为此,酒楼对房间布局进行了改革。为了尊重顾客的个人隐私,以前的大厅都改成了小阁子,如果需要特色服务,顾客可以选择在小阁子里勾当。为了便于顾客选择,妓女们全聚在酒楼的长廊里。妓女的数量很多,人长得精神,穿的也很讲究。尤其到了晚上,在灯光照耀下,看上去简直像仙女下凡,不由人不动心。到了南宋,情况大致如此,但也有些微变化。以南宋杭州城官营酒楼为例:每家酒楼有官妓数十人,人数没有北宋多;顾客上楼以后,不是当面挑选妓女,而是让他们在花名单上勾选,也即“点花牌”,比北宋文明;有的妓女深藏不露,非有大的势力概不接见,产生品牌效应,比北宋善经营。总体来看,南宋比之北宋的经营理念有所进步,所以临安的繁华,较之汴京有过之而无不及。
元代对官妓实行统一注籍管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发给执照,并报教坊司备案。凡人籍为娼的妇女,必须纳税,方可营业。在经营方式上,元代官妓实行“买卖制”与“义务制”并行的制度。所谓“买卖制”,指的是官妓可以到市场上营业,提供有偿服务。所谓“义务制”指的是当官府需要时,妓女有义务提供无偿服务。这样,官妓一身而二任,作为“买卖制”下的妓女,就是本文所说的“市妓”;当她们提供免费服务时,主要面向官方,下文详述。
需要指出的是,元代官妓可以向文人、商贾、市民等卖艺卖色,但不准向在职官吏卖身。如有违者,处罚比宋朝为重。如果官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到“茶酒市肆及娼优之家”玩耍,就要被就地免职,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规定是规定,实际生活中官员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妓女们巴结还来不及,难道还会告发他们不成?
到了明代,官方仍以官妓作为营利的法宝,因而市妓仍然存在。太祖时,曾在京师建16座妓院,让官妓们在此服务。按照朝廷的规定,官妓们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商贾,官员们无权嫖宿;不过,官员们退朝后,无事可做,去这些酒楼的也不少,用当时的说法就是“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后来情况更加严重,到了酒楼,衣服随便一脱,牙牌就悬挂在窗户上。结果窗户上一排一排的,都是官员腰带、裤子之类的东西,成了公开的腐败。尤其是有些官员耽于酒色,“竞日喧呶,政多废弛”。于是朝廷重申禁娼令,“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禁娼令短期内可能有些作用,但时间一长,又不行了,甚至有名的“三杨”,也去这些场合寻欢作乐。据说“三杨”当国时,有一妓名叫齐雅秀,性极巧慧。有一天,“三杨”去妓院喝酒,陪酒的就是齐雅秀。有人问她,“三杨”不苟言笑,你能不能让他们发笑?齐雅秀夸口说:“我一进去就能让他们笑。”齐雅秀在客人到齐后,故意晚些进去,这时有人怪她:“你为什么迟到了?”齐雅秀回答说:“看书。”别人又问:“看什么书?”齐雅秀回答“《烈女传》”。“三杨”听后,忍不住大笑失声,并嘲笑说“母狗无礼”。谁知齐雅秀果然了得,回驳道:“如果我是母狗,各位就是公猴(侯)了。”这是当朝宰相喝花酒的雅事,所谓禁令,效果也是有限。
由于禁令无效,引起有识之士的担忧,宣德三年(1428年),顾佐奏议禁革官妓,从根源上消灭官员嫖妓现象。宣德帝是明初较有作为的皇帝,他听从了顾佐的建议,取消了这些官办妓院,因而,官办下的市妓,逐渐走向衰亡。不过,单纯取消这些市妓效果有限,因为民间妓业,方兴未艾。这些官办的酒楼,摇身一变,成了民营,照旧以娼妓招徕顾客。尤其是缺少了官方的垄断竞争,民间娼妓业日渐发达起来。
(二)营妓
比市妓稍晚出现的官妓,就是营妓。营妓,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军营的妓女。根据《昊越春秋》的记载,越王勾践为了吞并吴国,卧薪尝胆,遭了很多罪。要说这都是他自愿的,却连累手下的将士也不得休息。时间久了,这些军人想起老婆来,做什么事都没有精神。为了安慰这些军人,勾践想起个不太道德的主意,就是将犯了过错的妇女,发配军营。哪个当兵的性饥渴,就可以在她们身上发泄。这些女人,为勾践的霸业做出了特殊贡献,因而后世有所作为的统治者,群起而效尤。比如秦国,为了统一天下,就招了很多营妓。由于营妓众多,军队还想出了创收的门路。他们嫖妓之余,还让营区附近的农民分享,然后再收取嫖资,改善生活。不过,凡事过头就出问题。商鞅变法时,发现很多农民不好好劳动,有事没事都往军营跑。军民联欢未尝不好,可是耽误种田也是大事。因为商鞅政策的核心就是耕与战,农民不好好种地,“耕”字无处落脚,统一大业肯定受影响。所以,商鞅对营妓又进行了限制。
到了汉代,妓女又成了军用的慰安妇。汉武帝是个具有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皇帝,他连年征讨,用兵很多,时间又长,军人也是血肉之躯,长时间没有女人也不行,所以也有大胆的军人私藏妇女,以慰渴恩。据说大将军李广出征时,他的部下俘获了很多关东盗贼的老婆,这些妇女受到丈夫牵连,应当发配边疆。可是军人们却滥用职权,将她们私藏在军中,随时取用。时间长了,李广发现势头不对:以往自己手下的健儿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怎么现在一鼓就衰了呢?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结果李广发现了秘密,毫不客气,将这些妇女全部砍了脑袋。与李广相比,汉武帝就比较有人情味。他觉得与其用堵的方法,军人未必乐意;何不用引导的方法,争取人心呢?于是,汉武帝也招收了很多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军人都有享用营妓的资格,只有到了一定级别,或立有大功的军人,才有这种机会。这样,汉武帝利用营妓作为激励机制,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不但稳定了军心,还提高了士气。这就是汉武帝的高明之处,李广一直不能封侯,看来还同他做人失败有关。
两汉以后,营妓继续发展,其应用范围也日渐广泛。有的用于奖赏,如夏侯淳征讨孙权有功,曹操就赏给他名妓,在军中享用;有的用做摆谱,如南朝萧梁时章昭达奉命出征,为了显示雍容,每次吃饭都要让营妓们唱歌伴舞。看起来营妓里面确实有人才,这些人不仅擅长国内歌舞,而且“备羌胡之声”,无论音律还是长相,这些妓女们都是一流的。这也怪不得章昭达这么留恋她们,甚至临敌时也“弗之废”。
由于营妓的层次比较高,有些人虽然不是军人,也想方设法前往揩油。宋后废帝刘昱与齐废帝萧昭业,就多次到军中宿妓。据说刘昱每次到军中,都要带上数千钱,作为嫖资。看来刘昱并不因为自己身为皇帝就不遵守行规,也算嫖界高手了。至于萧昭业,还假惺惺地到军中微服私访,好像怕别人知道,其实纯属多此一举。
唐代营妓更为发达,这恐怕也与当时对外扩张的需要有关。此时的营妓,户籍隶属于军镇中的乐营,所以称作“乐营妓人”或“乐营子女”。她们直属营将或乐将领导,但也可能越过主管直接与主将拉上关系。有位营妓高洪,曾与名将李晟交好。后来李晟调京工作,有点抛舍不下。心想我级别这么高,还带不走一个婊子?于是自作主张把高洪带走了。西川节度使张延赏得知消息后,竟派大军将高洪半路截回。李晟恼怒异常,但也没有办法。毕竟高洪的户口就在当地军中,任你官高权重,也丝毫没有办法。
根据上面例子可知,唐代营妓的管理已走向规范化,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营妓的发达程度。不过,制度归制度,变通总会有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营妓们要把主要精力奉献给军人,不能随意外出创收。但也有例外,如杜造与韦仁符二人,本来有义务管好营妓的,偏偏他们年老了,又热衷于释道,对营妓不大热心。平时就让她们在外面随意取乐,有事了才招她们宴饮。所以当时有人咏诗讽刺说“乐营却是闲人管,两地风情日渐多”。由于主管领导的纵容,营妓逐渐与社会上一些人交往。比如最有名的营妓薛涛,由于受到韦皋的赏识,逐渐成了当地名人,凡来四川公干的官员、文士,只要到四川就点名叫薛涛,这时谁还敢限制薛涛的自由?
由于受到地方上有势力人士的破坏,营妓们的业务逐渐发生了变化。宝历二年九月(826年),有位叫做刘栖楚的京兆尹就反映,当时各军镇“皆置音乐以为欢娱,岂惟夸盛军戎,实因接待客旅”。像薛涛就主要是为军人以外的官僚文人服务。还有的借机将营妓改成私用的家妓,比如白居易的两个家妓樊素和小蛮,本来都是营妓,不知被白居易使了什么手段,化公为私,成了个人独用品:白居易对这两个妓女非常满意,没事就欣赏“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