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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9章世界屋脊的屋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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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萌气鼓鼓瞪了我两眼,在埋怨我说话吊人胃口,把老教授弄伤心了。

陈翔和马可巴不得我快点离开,免得碍手碍脚。

话不多的徐宁,看我的眼神有些不一样,有种知识分子搞研究时候的狂热,他对我说的锺文也很有兴趣。

朱学正对几个学生道:“既然如此,我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去藏地做研究吧。这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踏入那世界屋脊。那片圣域,是世界最高的地方,离神最近,它的文明它的辉煌,不应该如此落寞。我们要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老师说得对,我们义不容辞。”陈翔拍胸脯保证,做派有些虚伪了。

老教授说话,总是能抨击人心,听得我都热血沸腾。

就在我准备告辞时,脑袋里突然一激灵。

等等,世界最高的地方,离天最近

记得青八子被夺舍附身的时候,眼睛里曾出现过短暂的清明。他沙哑的告诉我,他要去世界最高的地方。

在成为活死人的那段时间,我也考虑过他这句话的含义。

其实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回来了。

所谓陌上花开,缓缓而归,只是我自欺欺人安慰自己的说法。

世界最高的地方,这句话我一直没有头绪。

夏时,亡国之君桀,修建了一座倾宫。

据说从地上看去,因为宫殿太高,墙壁像是倾斜的,因此叫倾宫。

但人工建筑,撑死也就百来米顶天了。

世界最高的地方,应该不是说的人类文明的痕迹。人类太渺小了。

青八子真实的含义,会不会指的世界屋脊,藏地雪原?

我心中猛然跳了跳,眼睛微眯,目光变幻莫测:“老教授,你们是去藏地搞研究,不知道是藏地哪个地区?”

“号称世界屋脊的屋脊,阿里地区。”

朱学正见我去而复返,便热情给我介

绍:“阿里地区,是藏地平均海拔最高的地方,最低洼的地带,海拔也在四千五百米以上!那是世界离天最近的地方,也是象雄文明的起源之地,还有传说中的魔国魔母。”

魔国!魔母!

赵千死之前,曾和二伯说过几句十分蹊跷的话。

天星科技,不死魔母,永生之光。

藏地,世界屋脊,大地最突兀之处,距天最近的净土

不管是不是真的,这些蛛丝马迹,已经说服我去藏地瞧瞧,看能否寻到青八子的下落。

如果青八子真的被附身了,或许离天最近的那个地方,才是某种仪式真正得到完成的场所!

见我神色变幻无常,朱学正轻声询问:“小兄弟,你想什么呢?”

我咬咬牙,已经打定去藏地一趟:“老教授,你刚才说请我当个顾问,这话是否当真?我想了想,反正没事干,既然你们去藏地搞研究,我也可以顺路去看看风景,当是旅游散心了。”

朱学正大喜,笑道:“自然没问题嘛。我看得出,小兄弟不是一般人,肯定大有作为。不知,这锺文”

“我负责破译。”我点头应下这件事。

朱学正说,最古老的象雄大藏经,也出现过类似锺文的符号,说不定二者之间真的有某种联系。

二伯失踪许多年了,莫非也是去了藏地?

无论如何,我都得去一次!

去看看那世界屋脊的雪域净土,据说那很美,流风回雪,轻云蔽月,承载了人类所有的梦和幻想。

陈翔黑着脸,对我的加入表示不欢迎:“老师,这个人来历不明,怎么能让他随随便便加入我们,我看他不像好人。”

“胡说。这件事我决定好了,你若是不愿意,可以不去。”朱学正对锺文的秘密太感兴趣了。

“那,我还是去吧。”陈翔咬咬牙,不敢跟朱学正瞪

眼。

这侧面印证,朱学正确实在其它地方,见到过锺文,否则态度不会如此热忱。

“欢迎。”不爱说话的徐宁伸出手,对我的加入表示认可,因为只有我认识锺文。全国目前敢说认识锺文的,也不超过五个。

越是古老的文字,破译的难度越是复杂。

虽说秦始皇统一了文字,但不同朝代不同时期的汉语写法,也存在差异。

孔乙己里面,茴香豆的茴就有四种写法,可见古代劳动人民闲得多么胃疼,没事净搞文字创造去了。

林小萌晃了晃青春活泼的马尾辫,俏皮对我说:“既然是队友了,大叔你可不能藏着掖着,锺文到底写了什么?说说嘛,敝帚自珍是个坏习惯,大叔你肯定不会那么做。”

我强忍吐血,哪怕林小萌叫我大哥,我也没这么难受。

小爷才而立之年,还是很年轻,杠杠的!

陈翔见林小萌叫我大叔,便没把我这个“情敌”放在心上。

“好吧,给我几个小时的时间,我把残片上能辨识的锺文翻译出来。对了,教授,你们多久出发去藏地?”

“本来计划是明天,你看看,是否需要更改。”朱学正询问我的意见,可见我现在的重要性。

“不必改了,就明天吧。”

孑然一身,我也没什么好惦念的,说走便可以走。

如果早几年我多和朱学正聊几句,说不定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命运真是造化弄人,绕了大圈,我又回到了。现在所有的指示,都朝向了那片传说中的高原净土。

神秘,古老,不为人知。

朱学正那边有装备。眼下到了深秋,气候稍稍凉爽,南方的秋老虎还未完全过去,走川藏线却要穿羽绒服和棉衣。

像什么信号枪燃料绳索这些,朱学正那边有多余的,我便不用再购买。

于是我胡乱弄了几套加棉

的军大衣和军帽。

这是我跟南风学的。这种军大衣很保暖,雪地里穿也透气,汗水不至于结冰冻在衣服上。

当然,不如大兴安的座山雕同款皮大衣穿着舒服。

见我居然买军大衣而没选择羽绒服,林小萌他们更是把我当老大叔看待。

小爷走的复古路线,这勾起了朱学正很多回忆。

他年轻的时候,走川藏线便是穿的这种军大衣,摔在地上也不觉疼,棉花蓬松而柔软,干得又快,实际比羽绒服好很多。

约定明天中午在公园碰头。

我打电话和稀粥交代了几句,如果春节之前我没回家,那多半我死在高原上了。

传宗接代的任务,搞不好还要落在大伯身上。老牛多耕耘耕耘,也是有收获的嘛。

我心里承担着负罪感,但我必须要这么做。

青八子我必须找到,我不想后半生都活在愧疚和遗憾当中。

人生,偶尔需要疯狂几次。年轻,也需要热血灌溉。

我很久没有这么义无反顾,能舍弃自己一切去遵循自己的抉择而生死不悔了。

上次这样悸动,还是我在浊河,背着青八子在地下苦苦寻找生路。

一别十年,恍惚如梦,已物是人非,为之奈何!

你还好吗?

抽空,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出门将乱糟糟的长头发理了,再剃掉胡须。

望着镜子中那个不再青涩,转而成熟老练的自己。我再抚摸自己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不属于曾经的我,散发出一股苍凉而厚重的气息。

我真的成长了很多。

有主见,有胆魄,不再是那个选择困难,遇见事情便大喊大叫的小少年了。

我经历过的,足够写成一本厚厚的书。那承载了我与他的过往,我们彼此的生命,都散落在了字里行间,时光也飞进了春花秋叶,不见了踪影。

次日,我带着

轻便的背包,前往公园和朱学正的队伍会合。

朱学正早早便等着我。

刚开始,他们还没把我认出来。

昨天的我,满脸邋遢,胡茬贴着下巴粗糙而不修边幅,脸上也是大团黑黢黢的污渍,头发蓬松夹着灰尘和乞丐差不多。

洗了澡剃了胡须,我再次恢复那个翩翩风度,温文儒雅的君子形象。

林小萌眼前一亮,踮起脚,朝我兴奋地招了招手,声音像出谷黄鹂般清脆叫道,很是活泼:“大白哥,这边。”

从大叔变成大白哥,可见我今天的变化有多大。

我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我这模样虽然不如青八子那么硬朗帅气,好歹是个富家少爷,再加上眼中那满是故事的沧桑和深厚的阅历,绝对是女性杀手。

陈翔看我的眼神几乎喷出火。

本来一个邋遢的,脏兮兮又没品味的老大叔加入队伍,不会对他产生威胁。

但现在这么帅气,这么风度翩翩又有学问的浊世佳公子出现了,作为“情敌”,换成是我也会有压力的。

朱学正笑着和我握手:“贤契啊,没想到你这么年轻,一表人才,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咧。”

我苦着脸:“老教授,我本来就很年轻啊,昨天我强调了很多次,你们自己不信。”

“好了好了,我现在信了,你这年纪啊,还真是不大。能看懂锺文,想来家族的传承很有来历吧?”

见朱学正问我的家庭背景,我又不是相亲的,犯不着有问必答,便打哈哈敷衍道:“哪里哪里,我这属于自学成才,锺文是某个讨厌的家伙硬教给我的。”

朱学正人老成精,调转话锋问我:“既如此,照片上那些锺文,你可曾破译出来了?”

我拱手笑道:“幸不辱命。”

如果我说自己没办法破译锺文,朱学正肯定不会把我这种来历不明的人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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