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读史 (37)
都没有办法厌恶和害怕。叶黛暮冷静极了,但是在旁人看来,她像极了披戴铠甲的罗刹鬼,一剑下去便收割无数条性命,三尺之内没有活人。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她只是人,不是神。一个时辰过去了,叶黛暮的手已经感受到了沉重的负担,脱臼过的手腕开始隐隐作痛了。她不能继续下去了,否则等到帝姬脱手的时候,她就没有反击之力了。
叶黛暮见自己火力吸引得差不多,也不管长乐毅王有没有跟上来,对着周围高喊一声。“撤。”然后调转日影向后头撤退。
这是她们商量好的,从北城门到皇宫这一条朱雀大街的长度和宽度都可以改变敌人的队形,而且失去了绝对的目标——城墙,敌人的意志将会涣散,才有可趁之机。当然最主要的一点是干掉长乐毅王。
“陛下,逆王的旗帜跟来了。”辰祀紧跟其后,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污血。
叶黛暮听后,立即向后大喊。“逆王叶庭宣,愧对列宗列祖,得其首级者赏金万两,封侯!只诛魁首不问其他,不累家人。诸君听着,尔等皆是大魏的军人,君为庇护百姓而生,若是还有男人血性便冲我来,莫要负了百姓。”
跟在后头的千牛备身大声地附和。“君为民生,莫负百姓!君为民生,莫负百姓!君为民生,莫负百姓!”
叶黛暮不知道这句话能不能劝服那些杀红眼的人,她已经尽力了。朱雀大街两边的百姓都已经被驱散,现在埋伏在其中的则是她们安排好的士兵,但是不能保证没有漏之鱼。
计划想得很好,现实总是要打叶黛暮一巴掌。若是当初她肯等援军到来再发动总攻,绝不是现在这局面。但是兖州……现下也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若是能熬过去,再说吧。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愚蠢买单。只是叶黛暮的愚蠢,付出的代价太过沉痛了。
她原来和那些肆意妄为的昏君没有两样啊。她也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葬送了如此多百姓的性命。对于大魏的百姓来说军队中将领是保护神,但是对于大魏之君的叶黛暮来说,也是大魏的百姓。她太蠢了。
上天真是不长眼睛。为什么不再赐给大魏像武景帝那样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常胜皇帝,像文惠帝那样广纳谏言,睿智聪慧的名士皇帝,像诚敏帝那样魅力四射,能服天下的蕙心皇帝?
为什么最终登上帝位的却是她这样愚蠢的人呢?简直像是一场闹剧。不懂政治,不懂诗文,不懂人心,也不懂战场,这样的人凭什么当皇帝?叶黛暮真想捂住自己的脸找个洞将自己埋进去算了。
她当初是用什么底气来发心,想做一位绝世明君,笑话也不是这么说的。
但是哪怕那在别人看来是个笑话,在她自己这里,曾被幼安念过那首诗文,始终不曾忘记过。
“九霄毋动荡,八荒无战殇。天地印玄黄,浩然萦正气。”
愿天下永世和平。
可惜她自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就连她自己都得不到片刻的安宁。不,安宁太远,还是先看她能不能有命活过今天了。“陛下,截住中段了。”
“好。不要管我,只管将下面的部分吃掉。长乐毅王呢?”叶黛暮松了一口气。
“没有截住。跟过来了。”辰祀会回头望,长乐毅王的旗帜还跟着她们,完全没有撤退重整队伍的意思,说明长乐毅王的心思和她们一样。两王相遇,必有一败。
“好。他们多少人?”叶黛暮安抚了一下日影。
“五千。”辰祀估算了一下。“陛下,我们才只有三百。”
这就说明他们剩下的人马数字对上了,但是战斗力完全不相匹配,很有可能会被打败。这个时候更紧急的是叶黛暮现在的情况,她们和长乐毅王直接差了十倍有余。若是她们这边输了,外面的大军赢了也没有意义。
“陛下,前面出现敌人了。”叶黛暮这才发现从皇宫出来的,并不是他们的人,是敌人。该死,叶黛暮立即拉住缰绳。“往左边走。”叶黛暮下意识地将众人带入自己熟悉的小巷子里。
“陛下,您可不别再出这种上次的岔子了。”辰祀心脏都要跳到喉咙里了,上次可就是在这种十拿九稳的情况下叫人把陛下抓走的,再来一回,一颗心绝对不够用。
事实就是怕什么来什么。这一回叶黛暮都顺利跑到东城门口了,竟然叫敌人给堵上了。
☆、第叁佰陆拾柒章 重逢
四人所遇的黑暗,不过是四处为敌。叶黛暮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是绝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被包围了。
蠢这个形容词大概就是为了嘲讽她这样的人才被发明的吧。叶黛暮知道四处都是敌人,她没有前进的方向也没有后退的余地了。
叶黛暮索性停下来,拿干了的袖子擦了擦脸。脸上的血渍都已经干掉了,一搓就掉一层,感觉自己跟蜕皮了似的。“真是恶心。”
“陛下,您还是老样子,孩子气。”辰祀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这里不过是一处玩笑。他亲眼所见这傻呵呵的小姑娘是如何举起那柄被人误以为是玩具的长剑,杀死一个一个接近她的敌人,如同炼狱审判众生的罗刹。
“你管我。”叶黛暮当然知道对方在说玩笑话,自然说的也不是严肃话。“你的脸咋这么干净,难道你拿水洗过了?”
“陛下,这恐怕和高度有关系。”这是在讽刺她矮吧。叶黛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玩笑话到此为止。叶黛暮握紧了帝姬,感觉自己有些许尿意了。该死,难道就没有任何的办法了吗?叶黛暮的不甘心几乎快要从表情上刻出来了。她确实不甘心得要死。
明明就差一点,就差一点就能结束了的,她就能去找幼安了,只差一点。
火药味弥漫,场面已经一触即发。马的喘息,在这样的寂静之中格外得响。叶黛暮的双眼再一次变成了红色,那是嗜血的疯狂。唯有杀戮,才是一切的出路。叶黛暮的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话,想到的不是其他人,是武景帝。
武景帝为了保护国家选择了杀戮,而像她这样低微自私的人,只会为了保命,选择这条道路。
杀!
叶黛暮喉咙里的声音还没有从那柔软得保护不了自己的牙齿缝隙中漏出来。一个更加响亮的声音,如同山洪暴发一般的声响,将整个昏暗的世界摧毁。
“陛下!”这个声音是。
叶黛暮仰起头,城门高大巍峨,像她心中那一座巨山,永远无法翻越。然而现在不一样了。那座高山上,站着的是,传来的是。
“安山!”
叶黛暮的声音激发了整座战场。长矛向叶黛暮刺去,叶黛暮对杀意的敏感,令她下意识地避开了,然而并不算太准确,她的手臂还是被划伤了。
“陛下。”辰祀立即慌了神,差点被一个小兵拽下马去。
叶黛暮反身用剑挑开敌人,安慰道。“我没事。”但是很明显这被划伤的手臂恰巧和手腕脱臼的是同一个,叶黛暮挥剑的速度立即下降了。
一个长矛手瞅准这个时机,向叶黛暮的胸膛刺去。来不及回避了。叶黛暮下意识的判断,连防守的姿势都来不及做。只能硬撑着用帝姬挡。帝姬确实是一把好剑,锋利且轻,却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不够坚硬。
当然,这个形容不过是和重鹰相比的。说到这里,她的脑海里又想到了重鹰,那柄被他那愚蠢的主人弄丢了的绝世名剑。帝姬没有重鹰在材质上的优点,更好的部分在于攻击的灵活度和招式的多变。
但是问题是她不够硬,现在却致命了。在鲜血之前,首先得到的是铁器断裂的脆响。
然后鲜血在众人惊呼中爆裂开来,如同装满了新鲜果汁的袋子被一下子戳爆了,浓烈至极的血腥将叶黛暮浇了满身。没有比这更糟的体验了,但也许也没有比这更好。
劫后余生的叶黛暮呸呸地吐了几口。“喂,徐安山,你故意的吧。”
从天而降的英雄一刀斩断冲上来的敌人的头颅,露出一抹邪笑。“陛下,臣救驾来迟,这不是要治臣之罪吧。”
叶黛暮真想把嘴里的血喷到他脸上去。这个混蛋明显是故意的。但是嘴角却抑制不住地微笑。他还是来了。他来了,他来了。
在叶黛暮来说,这是天大的困境,但是对于徐景茗来说,这大概只是蚂蚁爬上了脚,令人有点痒的程度罢了。经过此事,叶黛暮应当更加了解,她不擅长用兵,更不会打战。
“陛下,我以为你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徐景茗还是老样子,完全没有给她留一点面子。“您明明连轻甲兵是什么都不熟悉,居然还想打战。”
“这不奇怪啊,像你这样的,都每天洗漱收拾自己。我有什么不好意思做呀。”叶黛暮笑着反讽。
“好啊,陛下,这是在说我丑?”徐景茗下了马,脸上露出和语气的嘲讽完全不同的微笑。那双眼眸里,明明诉说着完全不同的话语。
地面是血污的泥泞,他却毫不在乎地跪了下去,叩首以拜。叶黛暮再一次听到了那个沉重的响声,那不是人类的膝盖碰撞青石板的声音,那是一颗心落在她的身上的声音。
“臣徐景茗,愿为陛下效忠。从此鞍前马后,至死不渝。”
叶黛暮从马背上爬了下来,走到徐景茗跟前,弯腰将他扶了起来。“我准予。同样的话说一次就好,还有关于死这件事,除了你老死在你自己的床上,我都不接受。”
“陛下,是在侮辱我手中的剑,还是在夸耀我的本领?”徐景茗没有坚持,顺着叶黛暮的手便站了起来,笑着说道。
“哇,你竟然会有这样的错觉,真是叫我惊讶。”叶黛暮说了这句话,收回自己的手,拽住缰绳,跳上马,给了他一个讥笑。然而说到这里,叶黛暮不由地沉下脸,深深叹了一口气。
重鹰还没有找回来,现在帝姬又断了。叶黛暮傻傻地用手指抚摸剑身上的血迹,然后被剑身上的碎片扎个正着,她立即知道自己的傻气了。她找了个干净的布条将手指上的血珠擦拭干净。若是破伤风了,在这鬼地方怎么可能会有疫苗啥的。
总不能喝中药治疗吧。恩,等等,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算了这种情况下,想得也太多了。现在没有重鹰,也没有帝姬了,就剩下她怀里那柄匕首了。
“没想到,陛下您的口才进步神速。”徐景茗跳上马,大笑道。
叶黛暮将帝姬小心翼翼地放回腰间的剑鞘里,即使那已经是断剑了,也还是她的剑。
调转了方向,叶黛暮骑着日影向皇宫去。“我进步的哪止口才这么一点啊。你也太小看人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援军,安山,你带了多少人?等等,你是怎么进城门的?”
“额,忘了说,这个要还给您的。那家伙跑了吗?”徐景茗一边说着,一边从腰间解下一柄长剑,递到了叶黛暮的面前。
叶黛暮定睛一看,惊讶得差点咬到舌头。
“重鹰!”
☆、第叁佰陆拾捌章 永远不会老套的情节
情这世上永远不会老套的情节,爱情故事。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语言是永远无法将她形容,她是永远有着曼妙身姿的摩登女郎,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俘虏所有看到她的人。
但是曾经的谢璇认为自己永远也不会用上那个可笑又愚蠢的词。不为其他,就为父母那一段沦为传说的爱情故事。什么受伤的将军偶遇道观里俊俏的小道士,后来发现小道士是女扮男装,一见钟情已经够土气了,居然还就这样定了三生。
所谓的至死不渝的爱情,最后还不是被现实打败。不,不是被现实,而是被彼此打败。相爱的人最终总是背道而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时的玩笑,当笑声停止的时候,一切也都结束了。
男人从来不会像女人那样歪歪唧唧地,相信这愚蠢又可笑的故事,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可是当他也成为那个傻子的时候,他才发觉,并非是别人编造了这个故事,而是他们自己。
精心地用一生去编造一个骗局,套住他们的猎物——心爱的姑娘。
天长地久只是愚蠢而不可能实现的期限,然而正是因为不可能实现,才显得美好。谢璇擦了擦自己匕首上的血迹,重新磨了一下。就算是神兵利器也架不住这些天的磨损,上面居然有了一道豁口,叫他的强迫症难受起来了。
“看那,咱们黄金校尉又开始磨他的刀了。”男人们大笑起来,嘲讽他的表现。
“给我好好磨你们的刀。等会人头没断,刀断了,我就把你们的屁股割下来做个球踢。”谢璇一脚踹倒那个笑得最欢快的大兵,然后继续手上的工作。
“已经十天了,什么补给也没送上来,饿死格老子了。还磨屁个刀啊。”有人摸着肚子,已经无法停止咕噜噜地叫。整个阵地的男人们的肚子像是个糟糕的交响乐队疯狂地演奏着奇怪的乐曲。
“给。”谢璇将最后一个苹果塞进那个不停抱怨的人的嘴里。
“闭上你的臭嘴。不过是几天没吃,有什么好抱怨的?苹果分我一口。”众人立刻狂叫着去扣他嘴里剩下的最后的食物。这个苹果冻得一半是冰,一点甜味也没有,但是咀嚼的众人却觉得嘴巴里的这一小口是这世上最美味的蜜糖。
“快吃,吃完磨刀,我要检查,如果没有磨好,我就把苹果从你们胃里剖出来。”谢璇恶狠狠地说。
“老大,真的会有援军吗?周围的都已经被打下来了。为什么我们不撤退?”吃着苹果,胃袋稍微地缓和,终于有脑子去思考了。“就算我们守住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吧。”
“我们是大魏的守卫者,我们的任务是守住这个据点,再没有下达下一个任务之前,或者在死之前,绝不能退后一步。”谢璇冷静地直视他们每一个人,坚定地回答道。
“可是老大,你之前挨过那么多次打击,死活不肯改说法的,不过就是因为你老是想回去找你家婆娘吗?”一个人好死不死地戳中谢璇的弱点。“说的也是,要是我有这么个婆娘就好了。”
“啊,想要婆娘。”众人嗷嗷叫。
谢璇一个接一个地抽过去。“好好说话,什么婆娘,那叫媳妇。好好磨刀……好了,没磨刀的给我提起精神来。下一波来了。”说完抄起脚边的长矛扎中爬上来的脑袋,任由鲜血又一层地覆盖上了冰冻的泥土。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撤退。明明他心爱的姑娘还在等他。许诺了一生一世,傻傻地等待他的好姑娘。可是正如他的心上人曾经对他说过的那样。
做自己也不喜欢的人去爱他。
他也做不到,做那个姑娘厌恶的人去爱她。她厌恶不负责任不守信用的男人,她厌恶软弱的男人,她厌恶自私自利的人……她的厌恶太多,他害怕戳中半点。他花费了所有的运气才找到的,唯一的女孩。
他不想要她厌恶他,哪怕只是想象中。他将自己伪装得那么好,用了那么多的谎言,才将他一生唯一想要的东西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他想要她爱他。
哪怕只能活在她心里,也想要她永远地爱他。
“大魏必胜,女皇必胜!”
“杀!”
爱情,永远也不会被时代的枯黄所遮掩,永远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引诱着无可救药的人,前仆后继。
鲜血将所有的思绪都覆盖,然而脑海中那永不被褪色的情话却让鲜红的一切变成了粉红色。也许这很愚蠢,然而这大概就是人才会有的力量。
爱能拯救一切。
也许有人说现实不会这么简单,但是现实又何尝不曾给过那些美好的奇迹呢?
“幼安!”
出现在一片血红的杀戮之中,空白之处如同阳光一般洒落在那个人身上,仿佛是天神从天上降临人间一般,闪烁着永世的光辉。在见到她的瞬间,耳边奏响了古老曼妙的乐曲。
他知道那是谁,天上天下唯一的拯救者,唯一的神明,他心中唯一所爱。
“暮暮!”
骑在马上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君临天下的女皇。
英勇的女皇手持着无双的宝剑,骑着千里马,她所到之处皆是鲜花绽放,哪怕前进之所皆是敌人,但是她毫不畏惧,坚毅、强大,还有无比的美丽。
那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的景色。
“这是英雄救美吗?”他向她伸出手,掌心落下一个像花瓣般轻盈的柔软。
“哦,拯救这个词只有英雄可以用啊。那我回去好了,反正我就是个小姑娘。”叶黛暮假装气鼓鼓地说,一把将自己的手从他的手心里抽出来。又立刻被谢璇握住了。不管多少次,他就是不肯松开手,沉默地望着她。
“你别以为不说话,我就会放过你。松手啦,好痛哦。”叶黛暮没有再试图将手抽回来,而是用嫌弃到极点的语撒娇道。
谢璇没有反驳,大笑着将她抱紧怀里。叶黛暮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大喊。“你都几天没洗澡了,臭死了。笑个毛啊,我都快要臭晕了。松手啦。痛死了。”
“我不要。我不要松手,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松手了。暮暮,我好想你。”谢璇用力地将她抱紧,像在拥抱全世界。这就是他的全世界。
叶黛暮也伸出手搂住他的脖子。“我也想你。幼安。”
她闻着他的气味,安心地闭上了眼睛。这里安全了。
☆、第叁佰陆拾玖章 石榴树下的开始和结束
话曾在书上看到过这一句话,故事的开始和结束都是一个完美的圆。
那日梦醒,不知怎么地,叶黛暮想起了这句话。她拍了拍自己身边眼睛还没睁开就在咸猪手的男人。“挪开你的手,不然我不保证会不会割下一块来当等下的早饭。”
“哦,真是血腥暴力。我的女皇陛下。”眼睛仍然没有睁开的某人欢快地吻了一下自己掌心的手。“不过,还是挺甜的。”
叶黛暮毫不客气地将他从床上踹了下去。“嘴再甜也没用。都怪你,害我被淑慎说了半天。”
“可是我被你家卢大人用扫帚打了半天啊。”谢璇躺在地上不肯起来,懒洋洋地翻了个身,抱住地上的枕头,又一次闭上了眼睛。
“那是你活该。”叶黛暮一边这么说,一边从床上爬了起来,伸手将他拽了起来。“不要再睡了。起来吧。我……去上朝。绯柒,更衣。”
然后她迈开的脚一下就被那个恬不知耻的男人抓住了。“等等,等等,你想说的不是这个吧。你怎么了?暮暮,你看起来很不好。”
叶黛暮沉默了。谢璇站了起来,一把将她搂住了。“嘿,宝贝,你到底在想什么?你看起来很难过。你饿了吗?”
“我不饿,恩,好吧,我有一点饿了。”叶黛暮下意识地转移话题,但是很明显这么愚蠢的敷衍是不可能成功应付谢璇的。
谢璇不肯放她走,还把绯柒赶了出去。“给我们一点时间,谢谢。还有亲爱的,我说过,你不能一个人承受痛苦,不管是什么,都要和我分享。”然后挠了挠叶黛暮的胳肢窝。
叶黛暮哈哈大笑起来,扭着身子,想要躲开他的手。“好啦,我知道了,我错了。我告诉你,我告诉你,我在想什么。可以了吧。你再动,我就生气了。哈哈哈哈……”
“好。那你说啊。”谢璇这副无赖样子,真是叫叶黛暮没办法。
叶黛暮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水。“拿你没办法。其实也不是什么可以构成痛苦的事情啦。我只是……我只是,有点想去一个地方。”
“我陪你,我们现在就去。”谢璇二话不说地换上衣服,熟练地替叶黛暮换衣服,然后梳头。
叶黛暮还没反应过来,就叫他收拾好了。就在出门那一刻,叶黛暮抓住了他的手臂。“不是。那个什么,马上要上朝了耶。我先去上朝吧。翘班会被他们说死的。”
“不会的。我帮你撑腰。”谢璇强硬地将她从窗户偷了出去。
叶黛暮张开四肢,死死地抱住窗户上的柱子。“我不要,不去上朝被骂的是我,又不是你。而且你每次带我出去玩的时候都说这些话,到关键时刻还不是丢下我跑了。上次去北山居被淑慎抓个正着,你居然当场跳窗,把我留给暴怒的淑慎。”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骂一句。混蛋,你居然还想再来一次。绝对不要。”叶黛暮骂到这里,然后立刻怒上心头,用力地揪住他的手臂。“滚,我才不干呢。”
谢璇由着她挣扎,然后轻轻地抚摸她的小脑袋。“乖啊,口是心非是不对的。”
“你管我啊。”被戳穿的叶黛暮恼羞成怒地说。
“对啊,我就要管你。你是我媳妇,我当然要管你开心还是不开心啊。你是想去哪里?才会这么,纠结。”想了半天,谢璇才找了这么一个词。
“我发现,你越来越没脸没皮了。我当初喜欢上的冰冷贵公子一定是我眼花看见的。”叶黛暮吐槽道,少年你的人设崩得太快,雪崩也没这么严重的。
但是,就算是这样,她喜欢的还是眼前这个男人。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会笑会哭傻得要死的男人。
“恩。难道你不喜欢我这样?”谢璇对着她做了一个鬼脸。
叶黛暮被逗笑了。“哈哈……受不了你。好啦,好啦,我说就是。我……想回家。不,我是说回长平成王府一次。我想回去看看。”
“那不是很简单?你之前没有回去过?”谢璇立刻意识到这其中的秘密。
“是的。我没有回去过。从我到皇宫那天起,我就没有回去过了。”叶黛暮松开了手,转过身来,抱住了谢璇的脖子。
“为什么?”谢璇抱住她,从窗户上轻轻地跳了下去,一路扛着她飞奔。
“因为我……”叶黛暮搂着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脸贴在他皮肤上,感受那下面的炽热温度。然后终于鼓起勇气,说了出来。“因为我害怕。我害怕幼安。我就是个胆小鬼。幼安,不要嘲笑我。”
“我明白,你看我也从来没有回去过当年关我的地窖。”谢璇很坦然地说道。对他来说,那段经历,已经过去了,不是忘却,不过是不在意了。因为眼下,他已经怀抱了这世上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宝物。
与怀中这个人所带来的欢乐和幸福相比,一切的痛苦和哀伤都是那么的短暂和浅薄。
“这可能不太一样。”叶黛暮无心想伤害他,但是却还是诚实地回答了。“我曾经在那里埋过我的宝物。虽然曾经有过很多的痛苦,但是不可否认,我曾经得到过这世上任何事物不能比拟的东西。”
“但是还是很痛苦对吗?”谢璇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鬓角。“你还是害怕,那个女人曾经给你带来的伤害对吗?暮暮,别害怕,现在她不能伤害你了。我在这里,谁都不能伤害你了。我的小乖乖,别害怕。”
“这句话,你昨天晚上也说过。没什么说服力啊。”叶黛暮笑着说。
“等等,现在能不提这个嘛。”反而是谢璇被她的话激得面红耳赤。
叶黛暮笑着吻了吻他发烫的耳朵。“你居然害羞啦。我的小乖乖,你也太有趣了。你说得对,我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就算她还活着,我也不怕她。我有重鹰,我有淑慎……我还有你啊。”
“你太过分了,又把我排在最后面。”谢璇气呼呼地说。
“哪有,你没听说过,越重要的排在越后面嘛。你最重要啦。”叶黛暮笑嘻嘻地说。
“一点也不真诚,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谢璇点了点她的鼻子。“我才不会被你这么敷衍的话应付过去呢。在你心里明明你的剑啊,美食美酒,甚至连卢淑慎都比我重要。”
“淑慎是比你重要一点点啦。”叶黛暮比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手势,比蚂蚁大不了多少,但是谢璇还是很不开心地咬了一下她的嘴唇。
“你这家伙属狗啊。”两个人就这么打打闹闹地,走到了那扇朱红色的门前。那扇曾经将叶黛暮童年所有的痛苦和欢乐都囚禁在其中的门。
“到了。”谢璇将她放下去。
叶黛暮感觉自己的步子有些太快了,然而在别人看来,大概慢得有些过分。她伸出手,轻轻地触碰,心底的那扇门。“原来这扇门这么小啊。和皇宫比起来,小时候看到的时候,总觉得很大,像山一样。”
谢璇没有插话,他知道此刻她需要的并非是回答,而是一个倾听者。
“这里居然有一个凉亭,我以前怎么都没有印象啊。”叶黛暮抹去石柱上的蛛网,笑着说。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谢璇掏出手帕,轻轻地擦拭她手上的脏污。
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向命定的地方走去。那株石榴树,此时结满了累累的果实,红得映满了半个天空,叶黛暮的天空。“我曾经被一只猫救了。他养大了我,最后死在了我的怀里。我曾什么都没有,但是有他在的日子依然是温暖的。”
“我叫他喵喵。这里埋着很多,他叼来的东西,你知道吗?他还曾经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个铃铛,我曾在别人的马车上看过,我很羡慕,然后他就给我一个。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听懂我的愿望的?但是从那以后,我觉得,他是老天派给我的精灵。”
叶黛暮一边说着,一边和谢璇一起挖开那个坑。下面除了泛黄的纸张,破碎的布偶,还有一对金黄色的小巧玲珑的铃铛。
而当谢璇拿起那铃铛的时候,他惊讶地说。
“暮暮。这是我的铃铛。我养过的一只猫,时不时地会消失,但总会回来。直到有一天他把我挂在马车上的铃铛偷走,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叶黛暮望着他,笑了。
“所以,这是猫的报恩吗?”
谢璇亲吻叶黛暮,大笑道。
“我想大概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