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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麦念(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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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醒忽然声音清醒地喊我:“小麦。你等一下好吗?”

我回头,看到她已经坐起来,靠在床边,吞了吞口水,用有些艰难的口气问我说:“你知道……苏绿期末考试考的怎么样?”

哦,上帝青天大老爷,她终于提这个人了。

我老老实实地说:“倒数第十,在我前面三个位置。”

麦醒说:“是吗,那他……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哎,没什么了,谢谢你。”她朝我挥挥手,“你去睡吧。”

我却还有说话的欲望,有些激动,第一次在心里酝酿了一会,又光脚在地板上蹭了一会,才用我认为最能打动人的声音说:“其实,你不必太在意别人说什么。我就不信那些话。那帮人脑子里长虫了……”

我还要继续,麦醒一下子打断了我:“我要睡觉了。小麦,帮我关门,谢谢。”

我只好闷闷地合上了门。

安慰人我并不擅长,尤其是安慰女生。关于她和那个苏绿足以惊天动地的绯闻,我一直是不信的。我还能不知道麦醒?她谁都不喜欢,都快自恋到生病了。我能猜到,她一定是因为那些莫须有的流言以及势在必得却不能得的失落下才同意了麦家庆让她回家的荒唐要求。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都不足以让她回家,她身上发生的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要复杂百倍。

麦醒回家后,因为我住校,回家的时间也往往不多,所以见面的机会不多。暑假的时候与她天天在一起,我才发现她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话少了不说,还有了稀奇古怪的爱好,成了一个整天在厨房转悠的厨娘。关于过去,她一直缄口不提,我只能猜想她的伤到底是不是好了。现在她终于能开口说出苏绿这个名字,不就表明她从阴影里走出来了吗?

怎么,鼓励一下也有错?伤脑筋。

其实,如果麦醒不打断我,我会告诉她,就在放假的前一天,苏绿把我拦在了学校外面的那条小路上。自从那件苏绿女生的事情发生后,他休学了好长时间,再来学校的时候,他好像很怕我,从来都不敢正眼看我。但是那天他一手捏着他的成绩单,一手拿出一个小盒子勇敢地面对着我的眼睛说:“麦念,麻烦你把这个转交给麦醒好吗?”

“她在美国。”我说,“寄东西很贵。”

很抱歉,我撒了谎。可前提条件是:这是麦醒同学千叮咛万嘱咐要我撒的谎。

她轻轻地“哦”了一声,脸上的表情很失望。然后,他把那个小盒子收了回去,细心地放进他的书包,对我说:“麦念,一直都没机会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别别别。”我赶紧说,“是我的错。”说完,我就转身大步地溜掉了。

这是那件事情以后,我们第一次正式的对话。听起来,两个人都挺宽容的。不过我很不喜欢这样的对话,我宁愿苏绿面对着我什么也不说,我宁愿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从我的脑子里彻底被格式化,再也不会被任何人提起。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我羡慕麦醒。

我希望穆思带走的那个孩子是我。

但我心里相当地清楚,为了把我整进这个大学,麦家庆花了十万块钱。如果才一年我就撤学,对于麦家庆这样不仅要里子更要面子的商人来讲,不只是失败,更是一种耻辱。

我曾经吻过一个女孩。

那是我的初吻。

承认初吻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或多或少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磋的男人——17岁才有初吻。我还更蹉地把这件事贴在了我几乎不会有别人去的博客上,写了点狗屁不通的感想,算是留给自己的一个纪念。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过客经过,只给我留了一句话:哥们,谈初夜好不好?

OK,我老土,我闭嘴。

可是关于那个吻,我还是念念不忘。这并不是因为它有多美好。而是因为,是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放纵需要付出代价。即便是被动的放纵,也是如此。记得刚放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部韩国的片子,叫做《青春》。其中有一个片断,讲一个蛇蝎般的女的夺走了一个纯洁得跟白雪一样的处男的初吻。后来,那个女的跳楼了。我看到她跳楼那个情节的时候,差点被水呛得连小命都丢了。因为,那女生的眼神,实在是太像我曾经爱过的一个人。害的我一下子分不清电影和现实,掏出手机就拨那个熟悉的号码。

“您拨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询后再拨。”

奶奶的,我居然忘记,她好几个月前就已经从我的人生里退位了。

是的,被我吻过的那个女孩就是她。她有一个干巴巴的名字,叫蚂蚁。我不知道该叫她女孩还是女人,或者该叫她妖精什么的。这些词好像都不恰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她从来都没真正从我的记忆里被删除掉,不管她有多么不值得我记得,我仍然牢牢记得,记得她不甘不愿奉献给我的那个“吻”以及我为此而付出的惨痛代价。

瞧,我总是这样拗口地说话,就像我总是表达不清楚我的意思,不明白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一样。其实这并不是我的错。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妈,只有一个跟所有人的爹都不一样的自以为是天王老子的爹和一个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处处压迫着我的在我奔二的时候突然出现的双胞胎姐姐。私下讲,关于双胞胎这件事我一直持怀疑态度,虽然这个世界上有不少眼睛高度有问题的人认为我跟我的姐姐麦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我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跟高贵的麦醒小姐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兴许,我只是一个黑社会小流氓的马子生出来的小瘪三,粗心的护士在给一打婴儿洗澡的时候调换了我和麦家另一个优良品种的位置,当麦家庆发觉的时候,那个孩子却已经不知去处。

所以,他只能将将就就地养着我。

不然,他怎么可能对我那么的狠呢?

不可否认的是,我的确是很会幻想,如果我愿意提起笔来写点小说之类的东西,估计写“哈利波特”那个姓罗的女士也不得不对我让位三分。不过幻想之余,我也有我实际的一面,比如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天生不讨人喜欢,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对我比较服气的话,那只有一个人,就是我自己。尽管我以世俗的眼光来揣摩和观察,我实在算不得一个牛X的人,但从另类的观点而言,我至少是条牛X的虫,我在没人注意的泥土里坚强地活着。伟大的孤独,无上的荣光。

去年八月最后一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一条蟒蛇,绿得发亮的皮肤,树桩粗的腰身,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尾巴上还扎着一根粉色的丝带。她向我游过来,张开嘴打了一个哈欠,对我说:“时间到了。快把你的心拿出来。”

在那个血腥的梦里,我果真不知疼不知麻地像个植物人一样脱掉自己的皮肉,举着那只滴着血还在蹦着的心,戳在她尖尖的牙齿上。

我大喊一声,自己被自己吓醒了。那时天光豁亮,我眯着眼睛淌着汗,麦醒背着一个大大的包站在我床边,一字一句地说:“我宣布,你的高中生涯,在一声痛苦的尖叫中结束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真的是一个含义非凡的梦。我为此特意上网查了《周公解梦》,它说:梦见蛇,自己会生病。

生病。一点错也没有。第二天我就病倒了。因为,我在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就坠入了一场他妈的感情。“感情是一场瘟疫,我他妈死得冤枉。”我的同桌赵威是个半吊子诗人,他把这句话抄在他语文笔记本的扉页。我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是赵威逼我看他写的诗歌,但这一句,我记得很清晰,也不反感。

我推开了“黑白”酒吧的大门。

虽然正值暑假,国家名牌大学对面街道上的这所酒吧,依然繁荣昌盛得夸张,甚至比平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个夜晚,也许,我只需要一点啤酒,一点小音乐,一点独处的寂寞的时光。

当然,我更想闹出点什么事,只愁没有对象。

来得早不如来的巧,我刚进去,就被一个喝醉的白毛男摸了一把脸,他很贱地对我说:“丽丽,今晚去我家。”我胸腔里的热血在彭湃,捏紧了拳头正想扁他,幸亏两个和他一伙的人冲上来把他架了出去。

我从鼻子里不屑地哼了一声,同时在心里默默发誓:今晚谁惹我谁就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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