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国运纪事(7)
3月20日。《孔圣会星期报》(周报)发行。该报由原《祖国文明报》和《孔圣会旬报》合并而成。以加强宣传儒学经义和尊孔传统为办报宗旨。设有经术、历史、传记、政治、教育等栏目。广东光复后停刊,共出版180期。
载涛赴欧美考察陆军。军谘处管理事务大臣载涛一行,本日启程赴欧美各国考察陆军事务。3月28日,载涛及随员良弼、李经迈、哈汉章等人,抵达东京,镇国将军溥侗也随同到达。29月,载涛、溥侗觐见日皇。4月6日,载涛一行乘船离开日本赴美考察。
3月2日。清廷任命内阁侍读学士梁诚代替荫昌为出使德国大臣。
安格联代理总税务司。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因病请假回国,其工作由裴式楷代理。现赫德假期已满,但病仍未痊愈,不能来华,清廷同意其再休假一年。本日,任命汉口税务司安格联为副总税务司代理。3月27日,任命安格联为代理总税务司,任命裴式楷为税务处顾问官,赏给头品顶戴。4月15日,安格联到任。
3月24日。杭州日商违约经营与华人发生冲突。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中日勘定城外拱宸桥以北为日本租界,但日本商人不遵守规定,私自在杭州城内开设多家商号。浙江洋务局为此与日本领事进行多次交涉,但日方一直置之不理,杭州市民对此非常气愤。城内大井巷有一家日本人开设的福寿堂蛋饼店,为招揽客人,设立投币打枪游戏,打中者可免费获得蛋饼作为奖励。当晚8时左右,一名中国市民打枪中彩,日本店主拒绝付给奖励,双方发生争执,日本店主出手打了中国市民,另一名日本人持枪瞄准中国市民,此举引起路人不平,纷纷上前谴责日商。警察袒护日本人,恶言恐吓众人,众人不服,警察只好将日本商人带往警局。途中日本商人躲入一家酱园,在官方帮助下,日本人换上警察制服,从园后跳墙混入警队逃到巡警道衙门躲藏。众人闻悉后,冲入城内各日商店铺,搜寻肇事的日本人,并捣毁一些商店门窗。钟英堂药房的日本店主用手枪向市民射击,遭到众人痛打,药房也被捣毁。大队官兵赶到后,市民才散去。事后,洋务局照会日本领事,称此次事件由日方违章经商引起,地方官不承担责任。要求日方将商店撤回租界,并拘审村上喜次郎和前田佐市,以平民愤。4月1日,省城绅、商、学界在商务总会举行集会,做出三项决定:(一)选出代表谒见浙江巡抚,要求照会日本领事,勒令日本商店迁入租界内。(二)取缔非法租房,今后市民不得将房屋租给外国人经商。有违犯者,将其房屋充公。(三)令各房主即日自行登报重新招租房人。限租房经商的外国人于半月之内一律迁出,否则,由警察局派员押解搬迁。浙江洋务局应各界要求,将以上意见照会日本领事。到4月17日,日本商人在杭州城内所开设的商店全部关停。
3月35日。陈夔龙奏陈在留学生、侨民中严查“歪理邪说”。直隶总督陈夔龙奏陈,现出国留学的学子和迁居海外的侨民日益增多,一些歪理邪说在这些人中广为流传,且易受煽动,建议朝廷严密查禁。
清廷为安徽拨放赈银。安徽连年灾荒,农业歉收,人民生活非常贫困,清廷下旨拨给赈银三万两。
3月26日。清廷准赵启霖解职。新任四川提学使赵启霖,再次奏劾庆亲王奕仍未得到支持,请求解职养亲,清廷照准。
3月27日。清廷谕令各省严防枪支入境。近来风传孙中山在日本储备三万余支枪支,派人运往缅甸,准备偷运到云南、贵州、广西境内。清廷命各省严密稽查防范。
3月28日。安徽南陵商人罢市抗议官府准备禁止稻米外运。南陵县近日粮价飞涨,居民恐慌。绅学界主张禁止运米出口,而商界却坚决反对。知县杨大令于26日在自治会召集各方共同商讨封河问题。米商代表田紫芬提出既要考虑到乡民吃饭问题,也应该考虑到商家利益。学界代表朱绅发言予以反驳,双方争执不下,会场秩序大乱。知县见局势无法控制,便宣布三日后禁河。众乡民不满,米商代表田紫芬走出会场便遭到乡民围追,田躲进学署。田紫芬在自治会受辱一事,引起商界不满,当晚召集各商家到商会开会,商议罢市。本日,南陵全城商家罢市。数千农民拥进城里,大喊着叫商家开门,并捣毁商会和部分商店。知县带领数十名士兵赶到,向农民保证全城商店明天全部开门售货,农民们这才散去。
3月30日。李经羲奏请借用外款修筑滇蜀、滇桂铁路得到邮传部支持。云贵总督李经羲奏称:滇省三面临江,强邻环伺,非联络西南诸省,厚集人力、财力、整饬军防,不足以撑持危局。目前大计,莫亟于筹办铁路。滇省最要之路有二:一由云南至四川之重庆,曰滇蜀铁路;一由云南至广西之百色,曰滇桂铁路。此两路能同时并修,局势更为宏远。或择要先筑,军事既有裨益,利权亦可挽回。滇本矿国,五金遍地,徒以运道艰难,销路未畅,滇路果由自办,矿业不难大兴。拟请饬下邮传部迅速核议,再由部派员测勘,筹集款项,次第举办。俟与部臣妥议,再行奏明。接着,邮传部奏称:“……臣等再四图维,觉滇桂最宜先修,与该督所见相同,自应准如原奏,以便切实举行。至路款一项,宜由臣部筹措,不宜由本省捐集。但部款近极支绌,舍借款外实无他项可提。惟该路究须借款若干,应以何项作为抵押,及如何分年筹还本息之处,应由该督商同广西巡抚妥筹办法,再行订借。”清廷准邮传部所奏。
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开学。
本月。美洲同盟总会成立。孙中山鉴于美国西部的葛仑、屋仑、洛杉矶等城已相继建立同盟会分会,遂在旧金山成立美洲同盟会总会。在其《章程》中宣称“以博爱、平等、自由为宗旨,实行中国民族、民权、民主三大革命为职志”。同时规定议员、会长、裁判员、司库员、司数员、核数员等皆由公举,并设立了立法、行法和司法三部。
《南洋商报》在南京创刊。该报由《南洋商务报》改名而成,由江南商务局主办,曹赤霞、江酒臣等编撰。设有谕旨、论说、奏议、规章、白话、译丛、调查、纪事、附刊等栏目。先后刊载过《敬告各商会联合请愿书》和黄炎培的《谘议局议员为厘金改办认捐事调查日记》等文章。共发行13期。
清廷在巴拿马设立总领事馆。清廷首次在巴拿马首都巴拿马城设立中国总领事馆,办理华侨事务。
北洋保商银行成立。
4月
4月1日。清廷调原学部尚书荣庆为礼部尚书;任命原吏部左侍郎唐景崇为学部尚书。
守真照相馆。16日,官兵在守真照相馆将汪4月2日。汪精卫等谋刺摄政王载沣被捕。汪精卫(兆铭)、黄复生、喻培伦、陈璧君、黎仲实、曾醒、方君瑛等革命党人,于去年八九月间在日本东京组成暗杀团,预谋用炸药谋杀清廷皇室成员,并于10月派黄复生、懋辛回北京,准备建立暗杀机关。本年1月,汪精卫等人先后到北京,在宣武门外琉璃厂火神庙附近开设守真照相馆作为掩护。在谋刺庆亲王奕及考察海军回国的载洵、载涛均未成功后,又谋炸摄政王载沣,地点选在距离摄政王府较近的什刹海银锭桥。黄复生、喻培伦利用3月31日、4月1日两个晚上的时间,将装有50多磅炸药的大铁罐埋在桥下。本日夜间,黄复生正在铺设电线,发现桥上有人窥视,便匆匆返回。桥上的人以为是窃贼,便报告官府。步兵统领衙门派兵丁到桥下查看,挖出炸药,即刻报告给本属堂官和民政部。3日,清廷责成北京警察厅查验铁罐,追查各铁匠铺,并派员对银锭桥一带进行秘密监视。发现有人前来窥视,便尾随该人到了精卫、黄复生及照相馆司事罗世勋逮捕。28日,汪、黄被判永远监禁,罗监禁10年。11月6日,清廷开释汪精卫、黄复生。
邮传、外务、度支三部联衔奏请向正金银行借款收赎京汉铁路。该三部奏称,邮传部因收赎京汉铁路,借用度支部官款规平银500万两,而度支部已将该款拨归海军部为购船之用。所有邮传部应拨还赎路款项500万两,即须提前拨交度支部转拨本部,以应急需。惟查京汉铁路余利,断难一齐提拨。再四会筹,只有借债还债一法。经与日本正金银行商议,拟订合同15款。“其大要系借日金一千万元,由邮传部出给小票,年息五厘,九五扣,以二十五年为期。”
清外务部拒受俄国《试行松花江行船章程》。清廷外务部复函俄国公使廓索维慈,申明我国政府对于俄方所提出的《试行松花江行船章程》无法接受。
4月4日。奉天交涉使韩国钧与日本驻奉天总领事小池张造签订《鸭绿江架设铁桥协定》。协定共有四项条款:“(一)为从鸭绿江中流划分在两岸一半之桥梁,待十五年后安奉路约满期,吾国可一并买收。其建筑费若干,届时由吾国派员估计。(二)吾安东税关,得向安奉汽车检查税品,其细目容再续定。(三)依各国之通例,关于国境汽车接触之办法,由吾国主张。将来至满韩铁道联络业务协定之际再商定。(四)中、日两国木筏船只,经过该桥,有损失之事,木把船主不任赔偿之责。所有细目,随后协定。”7日,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巡抚程德全将该协议条款报告清廷外务部、邮传部。外务部于15日批准该协定。鸭绿江铁桥建成后,日本便可以从朝鲜经安奉路,直接运兵到东北。
学部奏准出洋学习完全师范毕业奖励折。该折指出:参加归国留学生学力检定考试的学生,皆以在高等以上学校与外国人同班听讲者为限。提出:(一)凡出洋学习寻常师范,及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部奏准限定游学资格以前出洋,入专为中国学生设立之长期师范班肄业者,毕业回国拟令尽义务五年,俟期满后按照初级师范毕业,成绩优等予以奖励,不尽义务者概不给奖。(二)学习普通中学及中等实业,毕业以后即可升入各高等学校者,应仍俟高等专门或大学毕业后,再给奖励。
国会同志会上海支部成立。该支部推举干事长一名,设庶务、书记两部,规定每月召开两次谈话会。
李经羲奏请将滇蜀铁路收归国有。云贵总督李经羲奏请责成邮传部尽快将滇蜀铁路收归国有,并先设法筹建滇桂铁路。清廷命邮传部尽快列出详细计划。
4月6日。西库伦喇嘛与该地德义涌木铺因事发生争执。事发后官府派兵弹压,喇嘛不服,捣毁库伦办事大臣三多的坐轿。8日,清廷接到电奏,即刻命三多尽力安抚民众,循序渐进加以整顿,万万不可操之过急。
4月7日。刘锦藻编纂的《皇朝续文献通考》于本日成书。
4月8日。宪政编查馆奏准执行“行政纲目”、“死罪施行详细办法”,宪政编查馆奏称,行政事务处理中,应明确规定各级应有的权限。并拟订“行政纲目”,准备交给各衙门参照执行。清廷批准该项建议。同时批准宪政编查馆奏报的法部所拟“死罪施行详细办法”。
4月9日。赵炳麟上奏弹劾庆亲王奕。御史赵炳麟在奏折中列出奕12条罪状:党奸逼主罪;荐医伤君罪;共同蚀币罪;滥用非人罪;败坏风俗罪;归过朝廷罪;营私蔽贤罪;浊乱内政罪;损失外交罪;拆斥己见罪;势压君主罪;失政误国罪。赵炳麟指出,由于奕受到内外庇护,大臣们都不敢对他进行弹劾,如以大局为重,就应该赏罚分明。同日,该折奉旨留中。
4月10日。两广总督袁树勋奏请设立律师制度,并请求清廷责成法部订立律师专法并颁布施行。
4月11日。长沙粮荒,米商任意抬高粮价,挑水工一家人跳塘自尽。1909年春、夏水灾,湖南境内几乎颗粒无收。今春,全省米价飞涨,大批灾民“扶老携幼,男号女啼,遍野沿门,鸠形鹄面,食树皮草根、观音土及糟糠而毙者,所在皆是”。甚至发生“生人相食,或杀同伴,或杀己孩,或易子相食”的惨剧。美、英、日等列强勾结官府,大量掠夺、盗运粮食,一些不法商人也趁机囤积粮食,待价而沽。大量饥民开始拥入省城乞讨。长沙米价一日数涨,从每石米2000文,涨至8000~9000文,不少粮店挂出“早晚市价不同”的牌子,长沙城内人心惶惶。本日,长沙米价每升80文,南门外挑水工黄贵荪的妻子拿着80文钱,到粮店买一升米,因为钱中有几枚不通用的大钱,商家不肯卖米。傍晚,黄妻凑足80文钱再去买米时,米价又涨到85文,气愤之下,黄妻跳入老龙潭自溺而死,撇下两个孩子站在塘边啼哭。黄某闻讯后赶到,悲痛不已,绝望之中携两个孩子一起跳入潭中自尽。当晚,这件事便传遍全城,成为引发长沙抢米风潮的导火索。
上海报界为陆乃翔召开欢迎大会。上海报界召开大会,欢迎南洋雪兰峨二十六埠中华商务总会代表陆乃翔抵达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