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1.岗位责任制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一般可以设置如下的岗位:
(1)总会计师。全面负责会计业务工作。
(2)会计主管。负责管理会计日常工作。
(3)凭证编制人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查和手工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保证凭证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
(4)凭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工作,保证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5)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与现金的收、支核算,以及与银行对账的工作。
(6)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设置,系统的安全与保密,系统的升级换代以及其他有关系统的管理工作。
(7)系统维护员。负责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的维护工作,协助系统管理员保证系统的正确运行。
(8)会计档案和磁性介质上(软盘)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报表等会计档案的分送工作以及会计档案的调阅工作。
2.操作管理制度概要
(1)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机操作。
(2)规定操作人员使用权限,由系统管理员或者会计主管给每个操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密码。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4)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登记,填写上机时间、使用情况、机器状况以及故障处理办法等内容。(5)操作人员不能擅自修改凭证的错误,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会计主管或凭证编制人员。
(6)操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7)所有软盘使用前必须首先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无病毒后方能使用。
(8)操作人员不得任意改变系统工作环境。
3.系统维护制度概要
(1)机房内硬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2)机房内硬件由系统维护员定期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的硬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软件维护由专人负责,非指定软件维护人员不得从事软件维护工作。
(4)重大软件维护项目应事先报请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经同意后才能进行维护。
(5)作好详细维护记录。
(6)系统参数,包括系统运行环境、系统账的套数、会计科目、使用权限等不得随意变动,若确需变动,应事先报请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
4.机房管理制度概要
(1)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2)保持机房清洁,经常打扫各种设备上的尘埃。
(3)严禁在机房吸烟、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4)未经许可,不得在财会专用机上运行其他软件。
(5)如遇停电或者离开机房,关掉一切用电器电源。
(6)不得随意带软盘进入机房。
5.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概要
(1)会计档案包括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以及与会计软件系统有关的文档、结构图、流程图和源程序等。
(2)及时收集各种会计档案,并作好收集记录。
(3)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调阅规定,调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调阅人不得擅自复制会计档案。
(4)妥善管理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注意防热、防磁、防霉、防潮。
(5)会计档案销毁按国家有关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