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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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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佣金(Commission)是买方或卖方通过第三者(中间商或佣金代理商)达成交易,付给第三者的报酬,表现为出口商付给销售代理人或进口商付给购买代理人的酬金。

折扣(Discount),亦称回扣、折让,是卖方按原价给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

表示方法

1.佣金的表示方法:

(1)用文字表示:

例如:US$335permetrictonCIFNewYorkincluding2%commission.

(2)在贸易术语后加C并注明百分比:

例如:US$335permetrictonCIFC2%NewYork.

2.折扣的表示方法:

一般用文字表示:

例如:US$300PermetrictonFOBShanghailess2%discount.

说明:

(1)在实践中除非事先另有约定,如有关价格条款中对佣金或折扣未作表示,通常理解为不含佣金或不给折扣的价格(即净价);

(2)如净价成交,可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明“净价”字样,即加注net字样。

例如:US$300permetrictonFOBShanghainet.

计算方法

折扣习惯上按百分率表示,其价格计算比较简单,一般计算公式为:

折实售价

原价×(1-折扣率)

佣金的计算相对麻烦,一般计算公式为:

佣金

计佣基数×佣金率

当前外贸实务中,常用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单项佣金计算有关报价

有关公式为:

佣金

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

含佣价-佣金

含佣价×(1-佣金率)

因此,

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

2.按累计佣金计算报价

这种计佣方法对佣金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为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率越高。委托人为了鼓励代理商推销更多的商品,往往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按一定时期内累计的推销额或推销数量计付佣金。

支付方法

在进出口业务中,折扣牵涉到买卖双方利益,买方在支付时,一般采用预先扣除的方式,按折实售价支付款项。

佣金交易则不同,中间商往往只介绍生意,并不参与实际交易过程,待交易达成,再赚取佣金。因此,佣金支付应依“先收后付”的原则,买方先将全部货款支付给卖方,待卖方收到货款后,再将佣金部分回付买方,这习惯上也称“回佣”。现在随着贸易代理业务的兴起,许多代理商兼具“佣金商”和“买主”的双重身份,一方面收取佣金,另一方面要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执行合同,直接履行收货和付款的责任。这种佣金交易实际上只发生在“买”、“卖”两方面,类似于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折让,因此在结算货款时,亦可按折扣的作法,以“议付扣佣”的方式,议付时只支付扣除佣金后的余款。不过采用此方式要认真审核信用证条款,保证是在收到款项的同时扣除相应的佣金,防止在分批出运的情形下预付或多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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