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国的税制体系通过多次改革,正逐步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
1.现行税制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
我国税制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强化征管,规范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新税制的建立,保证了国家宏观目标的实现和市场结构的高度化。
现行税制,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减少税收对经济的干预;合理税收负担,为进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扩大税源,集中税权,加强征管,减少税收流失。
我国现行税制设计的具体思路是按照以下五项基本原则进行的:
(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实行分税制,必须合理划分和调整税种、确定税率,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悬殊和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逐步解决目前按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设置税种、税率的问题;通过统一企业所得税和完善流转税,使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税负大致公平,为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5)简化、规范税制。要取消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税种,合并那些重复设置的税种,开征一些有必要开征的税种,实现税制的简化和高效;税收在处理分配关系的问题上,要重视参照国际惯例,尽量采取较为规范的方式,保持税制的完整,以利于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并不是每个企业单位、个人都要缴纳上述各种税。 比如说,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盈利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企业的生产、经营账册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个人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部分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照顾。
除了税收以外,国家规定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3个,即教育费附加、矿区使用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目前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4个项目。
3.税制改革基本方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标,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
(1)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
(2)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3)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4)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需要适当调整。
(5)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6)完善地方税制度,结合税费改革对现有税种进行改革,并开征和停征一些税种。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7)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