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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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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又调整降低了44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15.2%,工业品平均税率8.95%。

另外,结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改版情况及我国产业和税收政策以及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对进出口税则中1600多个八位税目进行了调整,我国2007年版税则税目总数达7646个。

1.逐步降低关税水平

据新华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44个税目的进口关税。

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

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但对滑准税公式作了进一步完善。

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

2.对300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停税率

为充分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贸易增长方式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对3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等资源、能源产品;光导纤维涂料、银电极浆料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设备。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即在20%从价税和26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

据了解,实行暂定税率的商品,一般是国内供应不足的商品,或是国内同类商品生产性能和技术不能满足要求,绝大部分是原材料、资源性商品及一些关键的零部件。这些商品的法定税率是11%,暂定税率约为4.2%。对资源性商品和关键零部件实行暂定税率,降低了实际关税的税率,也就降低了企业进口资源性产品和高科技产品的关税成本。

3.扩大高能耗产品出口征税范围

为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2007年继续对煤炭、原油、石料等能源或资源类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另外,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钨初级加工品、未锻轧的锰、钼、锑、铬金属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产品新开征出口关税。

在我国资源储量减少、自我保障度低的情况下,对高耗能资源类产品征出口关税,表明我国正运用税收杠杆提高资源类高能耗商品出口门槛,以抑制多年来资源过度消耗、畸形出口的局面。

4.将对部分国家实行特惠税率

为扩大与各国的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

继续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瓦努阿图、阿富汗、非洲部分国家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据了解,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根据上述的一些区域性的贸易协定,我国企业出口货物获得原产地证后,在成员国海关可享受比最惠国关税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此外,享受区域贸易互惠待遇的产品受到的技术壁垒也非常少。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官员表示,近两年的信息反馈显示,中国国内企业对于关税的区域优惠税率安排并不特别敏感,相反,对方却非常重视,反应也很迅速,在关税调整前会作充分的准备,以享受中国的优惠关税,希望国内进出口企业随时关注关税政策的调整,充分利用各种优惠协定税率。

业内人士认为,以往我国进出口企业多致力于开拓欧美市场,对东盟、智利、巴基斯坦等地区市场关注不够,致使企业在经贸往来中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优惠关税政策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随着我国企业在欧美市场遭遇的贸易摩擦愈演愈烈,此次关税调整后,企业如果能利用这些地区关税优惠待遇以及当地相应放宽的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开拓新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发出适合这些市场的产品,就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5.实行零关税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香港、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

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莲雾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6.大幅上调奢侈品进口税

为与国内部分商品消费税调整相衔接,2007年对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的进口税也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是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的税率由10%调整为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整为50%。

据了解,2006年4月1日消费税新税率实施后,境内外化妆品等商品价格进一步拉大,加之人民币升值,大大刺激了出境游购物的人数。此次调高携带高档手表、化妆品等的进口关税,是为了平衡消费税调整后国内外同类商品的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2007年在国外购买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的价格和在国内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差距将缩小,专门帮人在境外代购的“国际倒爷”会遭受打击。

对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征收进口税是国际惯例,出境购物的消费者大多能享受购物国家和地区的退税,而回到国内时再由本国征税,这样可以保持各国间税负的相对公平。此外,这也是国家利用关税政策来影响消费导向的一种手段。专家预计,2007年国内游客出境时的高档购物消费行为将被抑止。

7.电子产品关税税目及税率调整

2007年我国电子产品的最惠国税率未作调整,只是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技术发展情况及有关产业政策,制定和调整了部分电子产品生产用进口元器件、原材料2007年进口暂定关税税率;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有关协议,制定了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税则转版的有关规定,对我国现行电子产品关税税目进行了全面的税则转版;税则转版后,原12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减少为9个,2007年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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