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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采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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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不管你在城里是什么身份,只要到了这里,你就完全自由了。”萧炎对秦歌说。

很显然,萧炎从秦歌的穿着上推测出他是一个奴隶,而秦歌被抓到杨州府后的确被换上了奴隶的服装。对于这个误解,秦歌倒也没有说明,自己现在的身份的确很尴尬,其实秦歌自己也说不好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秦歌的到来并没有在沙丘高地的居民中引起太大轰动,毕竟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两个人出现在这里,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将在这里定居下来,结婚生子,直至度过一生。

然而,沙丘高地的居民却并没有因此多起来,因为每一天的外出狩猎或者采集果实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有去无回在这里也算是家常便饭了,死的人多了,众人也便逐渐变得麻木。在灵洲世界的野外,最不缺的就是死亡了。

在高地长老的安排下,秦歌和萧炎一家住在了一起,因为萧炎的邻居恰好在一次狩猎中丧生,空出了一个洞穴。秦歌现在也没什么新的计划,于是打算先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而且他觉得不帮救命恩人做些事情就马上离开,似乎也说不过去,更何况,就算自己要离开,又能到哪儿去呢?

夜幕降临了,沙丘高地的所有居民都进入了自己的洞穴,用厚重的木栅栏将洞口牢牢封住。夜晚的世界是属于野外生物的,胆敢在此时外出的人类,下场只有被活活吃掉。

秦歌躺在自己的洞穴中,洞外逐渐飘来一阵奇怪的噪声,似乎像什么东西在相互摩擦,随后,一声尖利的嚎叫打破原有的宁静,听起来像是某种野兽的哀号,紧接着,似乎有风吹过树林,发出“沙沙”的声响。

整个晚上秦歌都无法安然入睡,他被各种各样的声音吵得根本无法休息,直到黎明时分,外面才逐渐安静下来,秦歌这才抓紧时间睡了个囫囵觉。但是还没睡多久,秦歌就感觉有人正在摇自己的肩膀,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是隔壁的萧芸。

“小芸,有什么事吗?”秦歌翻开树叶被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我们要出发了……”萧芸似乎还是有些害羞,说完之后又很快地跑了出去。

稍作整理走出洞穴,秦歌发现萧炎父女已经穿戴整齐在一旁等候了。沙丘高地不养懒汉,每个居民都要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下去,秦歌既然已经暂时加入了这里,自然也要遵守此处的规矩。

只见萧炎父女各自背了一大一小两个草筐,萧炎手持长弓,腰间是鼓鼓囊囊的箭囊,腰带上还插着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萧芸虽然年纪小,居然也握着一根一人高的木杆长枪,腰间则插着一排短匕首。

除了萧炎父女,秦歌还看到其他洞穴中也陆陆续续钻出不少人,男男女女均是类似的打扮,乍一看还以为是训练有素的民团。

秦歌没有想到,这个毫不起眼的人类聚集地居然也有全民皆兵的阵势。看来要想在野外生存下去,还真得有些拿得出手的本领来。在大自然的生存法则面前,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弱者早就进入昆虫和猛兽的肚子。

“秦兄弟,这个草筐你先背着,回头用来装猎物和果实。”萧炎将一个大草筐交给秦歌,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客气地问道:“不知秦兄弟可会功夫?”

“马马虎虎吧。”秦歌背上草筐,抓了抓头说道。

“那敢情好,我们也可以稍稍放心些,不然你出去跟着我们太危险了。”萧炎稍稍松了口气。看到萧炎天性如此淳朴,居然处处为自己着想,这让习惯了人情淡漠的秦歌心头一暖,当下决定这次出行要好好地帮上这父女一把。

“那……秦兄弟可会使什么兵器?”萧炎想了想又问道。

“就给我拿根小芸那般的长枪就行了。”秦歌干脆地说道。

“长枪?”萧炎愣了愣,随即便吩咐了萧芸几句,萧芸钻入洞中,很快就拖出一根黝黑的长棍,长棍的一端呈圆锥形,倒也有几分长枪的样子,看起来似乎分量不轻。

“这是我在一个河谷找到的,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打造的,比我们自己做的长枪要结实得多,除了当枪,也能当棍使,不如就送给你用了。”萧炎接过长棍,将它递给了秦歌。

长棍到手,秦歌顿时感到手中一沉,看样子密度很高。他随意挥舞了几下,感觉还能勉强接受,只要使用得当,这兵器不管是杀伤力还是坚硬程度都是一流的。

也好,我在地球上的时候也算修习过棍法,看来老天爷还是希望我能坚持下去。秦歌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多时,高地的空处便聚满了出行的人们,没有太多的言语和指挥,众人便自发地分成好几股人流,分别向高地外的四个方向走去,每个方向的人流很快又分成了更细的数股,如同溪流一般渐渐消失在了茫茫的草海中。

秦歌和萧炎父女跟在一队年轻的采集者身后,朝南方不断前行。由于长期的消耗,方圆十里内的植物果实已经被采集一空,要想获得新的食物来源,必须前往到更远的地区,而距离越远,也就意味着遇到危险的可能越大。

众人在草丛中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原先地下还有前人踩出的路,很快路便消失了,最前方的人甚至只能用砍刀劈开巨大的草茎前行。

走着走着,周围的草丛愈发高大密集起来,而萧炎等人的神色也愈来愈紧张。从萧炎口中得知,众人已经走进食人蛛的领地。这些凶暴的昆虫不惧任何生物,哪怕是最强壮的巨兽也会在食人蛛不要命的围攻中丧命,最终成为它们的盘中餐,更不用说渺小的人类了。

“你看,那边有些刚成熟的野麦,若是都能带回去,足够吃上好多天了。”萧炎指了指远处几株高大的植物说道。

顺着萧炎所指的方向望去,秦歌看到了那些所谓的“野麦”,他顿时恍然大悟。这些野麦的样子就如同巨型的狗尾草。地球上的狗尾草种子十分细小,根本不能吃,但是在灵洲世界,一棵“野麦”的种子便有拳头般大小,用它们来果腹的确是绰绰有余了。

众人很快就来到野麦生长的位置。这些高大的禾本植物足有七八丈高,它们的茎秆仍然是碧绿色的,但是顶端的穗部却已现枯黄,并且朝地面垂了下来。采集者熟练地在四周散开,少数人在外围警戒,其余人则忙开了。

只见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用力扶住一棵野麦的茎干,一个个子瘦小的年轻男子则顺着这些汉子的肩膀往上爬,行动敏捷得如同猿猴一般,他很快就爬到了野麦的上部,取出一捆结实的麻绳,将其中的一端牢牢地绑在穗末的位置,将另一端抛往地面。

等到年轻男子回到地面后,这几个汉子便抓过麻绳的另一端,用力地向后拉,野麦的茎干便如同弓身一般弯向地面,大家在将绳子固定在地上的草根处后,便抓紧时间开始采集穗部的种子,采集完毕时只要将系在穗末的绳结一松,空空的穗部便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众人如法炮制,很快,这几棵野麦的种子便被采集一空,每个人的草筐中都盛了十多颗饱满的种子,虽说不可能将筐子装满,但总归也是不小的收获,看到食物有了着落,人们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

要知道,像今天这般顺利的采集在平时可不多见。野麦味道不错,很多情况下当人们发现的时候,早就被其他生物啃得一干二净了。再者,就算能顺利找到野麦,万一遇到食人蛛、大黄蜂之类的昆虫,非但颗粒无收,还可能丢掉自家性命,这样的教训在沙丘高地可不少见。

然而,如此丰富的收获也在人群中产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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