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在外求学久别重逢让玛丽重新认识了一些老朋友。她离开家之前卢卡斯小姐还不算是一个称头的哲学家,可等她再次遇见那个长相和自己差不多平庸的女孩子的时候,却有些难受的发现青春活力给她们贫乏的双颊带来的玫瑰色已经消失了。卢卡斯小姐俨然已经不给自己预留任何愚蠢犯傻胡想遐想的空间,变成了一个聪明冷静心智非常的女人了。
玛丽和姐妹们跟着贝内特夫人去卢卡斯家喝茶。她姐姐伊丽莎白和卢卡斯小姐正对最近镇上的某桩姻缘评头论足,她却想起了很久以前收到的一封信。
那是玛丽刚到学校的头两个月,信里报告了卢卡斯小姐拒绝了某人求婚的消息。苏一边陪她看信,一边便料定卢卡斯小姐会追悔莫及。
她说:“夏洛特虽然才二十岁,但是这辈子的机会却不会太多了。”苏的声音带着几分难受,然后便自嘲说是物伤其类。玛丽那时候并不太相信苏说的一定准确。苏已经说错过很多东西了。纵使她有千般智慧,却因为两百年的间隔而常常猜不准人心。
那封信还是伊丽莎白写来的。笔调中并看不出替朋友担忧或是批评的调子,伊丽莎白觉得夏洛特的拒绝十分在理。那个男人只是到镇子上拜访朋友,两人相识还不到三周,而重要的是夏洛特对那个男人毫无半点情谊。
“当然那位先生的自身条件并不值得聪明的女人为他折腰,”信中尽可能公正而不带偏心的评述到,“他相貌十分普通,应该是有一些钱却又不是十分有钱,因为他曾经是卢卡斯爵士的生意伙伴,现在也不做生意了。但是我不想认为他和她十分相配。他既不喜欢读书也不欣赏别人喜欢读书。有一次我竟然听到他对爵士说,他觉得有些女孩子读书太多了,才变得喜欢自己拿主意而完全不愿意听从别人好心好意的意见——看的书多了就觉得自己理所当然比不怎么看书的人聪明了。‘要是论起真正的智慧从书里根本得不到十分之一。’那先生的原话是这样的,‘觉得读书就能变成学问家的人大有机会莫衷一是一无所知。’我并不觉得爱好是读书的人特别高尚,也不觉得书中尽是真理,但是我绝对不认为爱好读书的人反而比一般人蠢。那位先生想要和世间常识唱反调引人注意,真是太让人烦躁了。夏洛特不中意他,才让我觉得十分称意。”
那时候苏难得对伊丽莎白的想法毫无兴趣,她反而一反常态的讲了一个小故事:“有一只叫做维尼的小熊去田里摘玉米,它摘下一个夹在胳膊下面,觉得不是很满意就再去摘下一个,胳膊夹着的这个就掉到了地上……夏洛特小熊的田里和我们的差不多,几乎没有什么玉米。”
玛丽完全能够体会苏故事里面蕴含的深意——因为自身条件不是那么好,所以是不是就该让自己乖乖的降格以求,让自己选择一些并不完全认同的价值观和人——在这个问题上,苏的标准一向有两种。一种是拿来劝解别人的,另一种是用来服务自己的,而她也不曾因为双重标准而觉得快慰,反而常常有些不痛快。
玛丽坐在卢卡斯小屋的钢琴旁边观察卢卡斯小姐的神色,听她对伊丽莎白谈论自己的看法和观念——她们在谈嫁给老鳏夫的那位邻近镇子的年轻小姐,谈那对几乎不认识的夫妻未来可能的生活。
夏洛特她的观点依旧十分有见地,她觉得那位小姐会为莽撞付出预想之外的代价,但是玛丽仍听得出说话人的态度已经和以前有了变化。夏洛特·卢卡斯和苏一洋拥有双重标准。只不过她的双重标准和苏恰好相反,她的聪慧让她能够附和伊丽莎白为那位小姐惋惜,她们两个人依旧在这方面理想一致志同道合相谈甚欢,而她的另一种聪慧却让她自己认定这种理想只能在别人身上实现。
玛丽几乎觉得自己在听夏洛特平铺直叙,说她应该会比那位小姐更擅长忍耐这种生活。
就在斯派洛小姐变了之后,夏洛特·卢卡斯已经不得不变了。
玛丽的心里有些难受,她也知道苏也十分难受。但是她们两个人谁也没有贸然说话。她们都为卢卡斯小姐感到痛苦,却不知道该让因为痛苦而产生的不知名的愤怒奔向何处。也许苏有些恨她软弱,但是玛丽却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归罪于她。就像苏觉得人的改变是因为人本身性格折射环境而形成的,玛丽却逐渐觉得有时候现实连一个人的本性也能轻易改变。
“苏,你在想什么?”玛丽问陷入沉吟的苏。
“我想起了一本叫做《爱玛》的书。”苏斟酌了一下措辞,“里面有一幕场景是男女主角争论男人究竟爱慕怎样的女性。撇去两位主角共同避开没有深究的家财和地位,但就美貌和智慧的话题,两位主角展开了唇枪舌剑。女方认为男人喜欢美貌温顺胜过喜欢聪明伶俐,男方认为男人看重智慧见识远远多于外貌和性格……”
“按理说,既然是讨论男人喜欢什么,那不是应该更尊重男人的意见吗?”
“那倒也未必,因为人类有时候会不自觉的撒谎,没有目的的,有时候甚至是毫无意识的说谎。那场争论在我看来一共分了三次胜负。第一次是女主角胜了,当然我承认她耍了点小聪明,换句话说是利用智慧而非真理取胜。因为她无论如何也不同意男主角的观点,她大讲特讲自己观点把男主角惹得火冒三丈,然后她就反唇相讥说道:‘你瞧,我就知道男人不喜欢女人有自己的想法,男人骨子里就喜欢听话的女人。’结果男主角气呼呼的说不出话来。”
“……这事儿可办得真够聪明的,不是能言善道独立自主的女人,恐怕都不能完整的设下这种悖论陷阱。”
“我先不去夸奖她,来说我认为的第二次胜负。我认为第二次称不上观点的交锋,却是男主角观点的胜利。作者设定了一个美好的结局,让男主角在各种各样的女性中,选中了爱行使自己的意见很有个人想法的女主角,向她求婚来证明作者的观点。那就是好男人的确更看重女人的思想,更愿意为了心灵的伴侣而结婚。”
“……我觉得你在故弄玄虚。”玛丽思忖了一下接话道,“你一向爱是用这种欲扬先抑的伎俩。你说这是一个故事,然后用故事的结局证明了男人喜欢有思想的女人,这肯定别有深意。不,我绝对不会在这种时候表达我的观点,我绝不贸然下结论让你有机会洋洋得意。来吧,你先把第三次胜负的经过详情和结果都说出来吧。”
苏失去了一个利用神转折俯视别人的机会,但是这个机会对她而言也没什么不得了的。她虽然不承认自己在见识上高人一等,但是她始终和此间的大部分人相差一个巨人肩膀的高度——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是要谈起那些亘古不变年复一年被人讨论又年复一年被人争论的东西,就连她连《爱玛》的作者连所有的读者都不敢妄下断言。
苏直截了当的说出了她原本想要卖卖关子的那些话。“第三次胜负发生在作者身上。她聪明锐利,是她那个时代出名的才女,她的作品中的风趣和智慧让当时的最高掌权者也十分喜欢,但是她没有能结婚。她的聪明理智可以拒绝她不喜欢的男人对他的爱慕,但是同样的聪明理智却不能迫使她欣赏喜悦的那些品格高尚见识不凡的男人向她求婚。”
“我认为你谈论的那种智慧和见识是一个中性词,而并不是一种实在的毫无疑问的优点。就像你刚刚说起的故事内容,女主角并不是把她的智慧用在让别人觉得舒适让别人更爱她的这一点上,相反她的智慧非常尖锐,是一种让自己觉得快乐才最为重要的智慧。聪明的人并不代表着她会对伤害别人有所忌惮。有些人的智慧就是一践踏别人的智力性格心情来实现的。如果女人的智慧只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和喜悦,而不能让那些和她分享这些智慧和见地的人一样感到同等的快乐和喜悦,也不能让那些确有过失的分享者得到沉思和审慎的话,那种智慧就不值得别人欣赏。我觉得聪明可以为自私服务,因为这是你说过的那种生物本能,但是如果仅为自私而服务,那就没什么好沾沾自喜的了——这是我的第一点想法。”玛丽顿了顿又说道,“进一步来说,就算你刚刚描述的那种智慧是一种纯然的优点,是一种褒义上的措辞。我仍然觉得只从结果来断定男人是否喜欢这种优点是不牢靠的。我不喜欢你谈起这类胜负时候,因为自持一方观点而导致的判断力的偏差。你不是经常和我说人各有志吗?你不是经常谈论不同的价值观吗?你不是经常在和我讨论允许别人决定基本底线以外的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吗?我一直觉得你说的那些都非常正确。但是我觉得即使你也常常有不能贯彻这种想法的时候,你的理想比你的判断要高尚美好,大部分人的理想都要比本身的判断力要优秀,所以我时常为我们的想法并没有走入错误而高兴。男人喜欢什么有什么要紧的?不管他们喜欢什么都不能抹消女人本身的价值。比起分析他们的审美,比起为他们的审美而担忧社会上主流的价值观,去实践理想,去达成自己希望自己所能够达到的高度,这不是更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和幸福的事情吗?如果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很重要的话,那么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也一样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