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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7)章 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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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启坐在车上看着我哭,拿面巾纸给我擦鼻涕,我看见他眼眶也有点红,他问我,“有多相爱才能思念对方到这地步?”

“我不知道。”

傍晚我打了萧然的电话,告诉他我的厉北半日游已经接近尾声,让他晚上不用去接我了,钟老三肆无忌惮理直气壮地偷听我讲电话,末了,认认真真半点不像开玩笑地说,“我还以为你这种人从来不会管别人的感受。”

“我是哪种人?”

“不好说。”他也接电话,我学那帮小崽子把耳朵伸长贴在他手机上,可能是我的功力练得不够炉火纯青,什么也没听到,偏偏钟老三这人鸡贼的很,只是说单个字,“嗯。”“哦。”“好。”“行。”

我晕了,他放下电话看着我,明显就是想笑还不笑出来,“什么都没听到?”

我把耳朵收回来不搭理他,他这么聊天儿总有一天会没有朋友的!

“我晚上有事……”他还没说完,我一口答应,“好!”

钟老三愣了一下,掏电话,“我不去了。”

“行行行,我不耽误你的事,你玩你的,你玩你的吧。”他这才把电话放回去,我就是想让他觉得我也挺随和的,就像他一样好说话,好性格好脾气那都是天生的,后天没有办法练就,没想到劲儿使大了……

“我先送你回家。”

回了家6:30分,我拎着“我”在我那个小房子里来回倒腾,这么大一个玩意儿放哪儿都觉得违和,我想到了让它在阳台上一直飞着,那下雨了怎么办?放卧室里,晚上睡觉醒来一瞧,我去……那么大一“我”,还不得吓一跳?放客厅,也不行,最终一个倍儿棒的主意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把这个大风筝夹在了我更衣室的屋顶上,完美的是这图案的夜空,朗月清辉灿烂星斗,相得益彰。

布置完我煎了块牛排,五分熟,我坐在小厨房里举着刀叉,盯着这块鲜嫩的牛排,不知道就这么坐了多久,手边的电话屏幕上闪烁着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扔了刀叉接起电话,“纯粹。”

“蔚滨?”

“你现在在哪里?”

我叹一口气,只要我还在这怎么能逃得掉呢,我已经不小了,不能像以前一样打包拿钱说走就走,我走了与大千世界尽情歌舞狂欢,因为我知道我终究会回来,现在我回来了,不会再走了,就像那个在神农庙前虔诚朝圣的年轻人一样,我们都到过了远方,所以会回到故乡。

我早该明白。

深呼吸,我不知道如果我答应去见他会不会一时冲动想不开半路跑掉,我胆子小我自私懦弱啊,叶纯粹其实不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凉薄无心的人,我忘了我从来对自己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还是别让他再找我了,这一次换我去找他吧,“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打车到了蔚滨说的半角酒吧,他站在酒吧门口等我,换掉了白天的装束,休闲T恤休闲裤,手指尖一星忽明忽暗的亮光,我定了定神朝他走过去,他看到我不动声色地背过手,再拿回来的时候已不见亮光的踪迹,“你来了。”

“嗯。”

他伸手向我又犹豫放下,笑的那么干净,斯文隽秀的像个邻家大男孩,“进去吧,今天晚上有演出呢。”

我跟着他进去,场面还真是壮观,爆满,这酒吧很文艺很小很小资,一水儿的木头配置,墙壁上都是画,不知道是什么图案但是排列的很有序,一眼望去,所有桌上没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酒杯,但每个人的酒都是一样的。

我穿丝绸光泽的连衣裙和飘逸的亮面风衣,而且如果不是出去玩我到哪都习惯穿高跟鞋,这些让我在一群麻质衬衫及踝长裙帆布鞋的姑娘们中间显得格外尴尬,我第一次知道穿错衣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像是一只金丝猴在一群猿猴中间走过,虽然都是猴,但那是一种没有同类的心惊胆战。

他带我到舞台前面视角最好的一张木桌前坐下,“有什么演出?”

“我的朋友,一个很会写字的民谣歌手,今天他在这演出。只要我来厉北就一定会到这,但不一定每次都能见到他。”他递给我酒,我点点头。

我们都没有再打破沉默,少年会把所有的爱情给一个他爱的姑娘,一心一意的心无杂念的全部,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叫我小叶子,叫我纯粹了。

这么好的一个人啊,的确不应该毁在我这种人的手上,他这么好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亦不忍伤害他。

伴随着掌声,一个抱着吉他的年轻男人走上台,洗旧的牛仔衬衫,米白色裤子脚上套着一双运动鞋,头发乱蓬蓬的,下巴一片青色,唯有眼神倔强的发亮,他坐在椅子上,先笑起来,我被他的笑容吸引住,这笑温暖的可以捧在手心里端详。

“喜欢听我唱歌的朋友们,今天你们开心吗?”这治愈系的嗓音,干净纯粹,完美无暇,没有模板没有对比,只剩无穷回味。

“开心——”底下齐刷刷的回应,他和下面坐着的人聊天说话,这样的互动让人愉悦。

“今天半角酒吧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我唱一首新歌表示欢迎,《意大利面配红酒》这首歌送给她也送给我自己,还没吃饭呢。”他目光扫过我的脸,笑着垂下眼,轻轻拨动琴弦。

这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每个会讲故事的怪叔叔都是手段高明的骗子

我被骗过无数次

可我还是喜欢听他讲故事

人生它偷了我的创意

但是我不介意

我也曾单曲循环过无数次

只为想起你的样子

意大利面配红酒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啊混蛋

数不清的是脚下的路程

看不见的是收藏过得脸庞

少年唱给花的那些歌啊

我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则没有标清日期的预言

记不得完整的一首

看起来零碎散乱如愿以偿

……

我握着酒杯,蔚滨面含微笑地静静聆听,我记得我以前对他说过,我喜欢你寂静时的样子。他不问我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在做些什么,走过什么样的路,遇见什么样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他知道我不愿提起。

唱了几首歌之后,气氛高涨热烈到爆棚,“好,我的歌唱完了,我说了今天酒吧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你们想见吗?”

“想——”

他抱着吉他径直走下台来,停在我身边,“特别的朋友,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你上台?”

我当时都傻了,这什么情况?蔚滨看着我又看看那个落拓潇洒的歌手也有点发楞,“大哲,你……”

“大家这么高兴,别扫兴啊,是吧?”这个叫大哲的看着我,我干了这杯酒,满脸苦笑看着蔚滨咕噜咽下去,一抹嘴,“我不去是不是给你跌份儿了?”

他拉着我,“大哲逗你玩的,你别……”

“没事儿。”喝这一口酒对我来说其实根本没什么事,以前我不爱露脸估计这次蔚滨以为我是酒劲上来了酒壮怂人胆,他松开手,由着我撒酒疯。

大哲把他长了茧子的手伸向我,我搭着他的手走上台,其实这个台也不太像台,只有的大概20公分的高度,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的的人把KTV用的那种金色的落地麦克风立在我面前,我还没用过这东西唱歌呢,抬眼这么多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大哲朝下面招招手,整场瞬间沸腾,蔚滨也双眼含笑地看着我,我笑眼睛也笑,“我不会唱民谣。”

“那你就随便唱一个,你喜欢哪个就来哪个。”大哲抱着吉他坐在我旁边,我想了想,“Annie’sSong?”

他打了一个OK的手势,我端详着他的笑,他举高手臂大喊,“Annie’sSong你们准备好了吗?”

音乐声响起,我握着麦克风闭着眼睛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一排排的歌词在脑海中浮现,我有很多的故事每天讲给自己听,我有很多的话想说给你听,可是我不能,我只有我们的曾经。

“Let-me-drown-in-your-laughter

Let-me-die-in-your-arms

Let-me-lay-down-beside-you

Let-me-always-be-with-you

……”

唱到这里,我觉得我有点控制不住情绪,喉咙有点堵,但是我在台上我还得继续唱,真后悔选这首歌,我喜欢有故事的东西,有故事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就像这首约翰送给安妮的挚爱情歌,它的生命力将是永恒。而它的故事很简单,爱人因为吵架冲动离开了彼此,男主角还是深爱着他的爱人,他的爱人名叫安妮,于是便诞生了这首为心爱之人而作的安妮之歌,女主角听后感受到了他的真挚的爱意,深深的感动,原谅了他,与他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就像王子和公主手牵着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结局差不多。

“You-fill-up-my-senses

Come-fill-me-again

To-feel-real-love

To-feel-real-love

……”

收起最后一个音符,为了感受真爱,我感受到真爱了吗?但愿是吧,上帝对一个人的眷顾有限,感受到了就可以了不要奢求永远得到。

台下一片掌声,我扭头问大哲,“你们这有架子鼓吗?”

“有啊……你想干嘛?”他显然是没有想到我唱完这样的歌还能出戏这么快玩的这么high。

“给我敲两下呗,我不喜欢这样的歌,刚才我不好意思上来拿棍儿就耍。”我忘了我面前还有麦克风,这话一出口台下轰的一片笑声,我这才意识到自己都胡说八道些什么玩意儿,上身前倾给观众道歉,“不好意思啊,今天你们是来听大哲唱歌的,但我是特别的朋友啊是嘉宾,他唱了那么多我也得上点主菜给大家助助兴。”

台下的人接着笑,我早就瞥见这酒吧里那闪闪发亮勾着我眼球的架子鼓了,我走到它旁边坐下,轻轻抚摸着鼓面,好久没有碰到这家伙了,不知道手生了没有。

“本来应该是文艺清新的夜晚,无奈我是位不太会清新的朋友,跟—我—来—”我抓起鼓棒,艾薇儿Girlfriend,没有人不认同这样的节奏更适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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