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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往事如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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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街景在车窗边闪过,程晓凯沉浸在往事中。

三年前,2004年的那个初夏,把银行卡从邮局寄回家后,程晓凯带着对父亲的挑战到了北京。

到北京前,他在网上向三家公司投了简历,有两家公司约他面谈。他决定在两家公司中选取一家,然后再在公司附近租房。不管怎么说,要先有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才能图以后的创业。

然而出乎他预料的是,约他面谈的两家单位最后都没能落实。他不得不重新投简历。一周后,他开始有点恐慌,开始盘点自己身上的钱,他从小到大从来不在乎钱,有史以来第一次连数了三遍。吃饭、交通花了416元,房费每天是158元,就是当天上午立即结账,也要1264元,还剩1140元。这1140元要撑到什么时候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他离开宾馆,他在别人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家每天20元的地下室。这里一间18平米的陋室放着五张双层床,住着10个人,地面潮湿,空气污浊。刚踏进去的一瞬间,他几乎想立即逃出来。摸摸兜里的钱,他忍住了。他想起了人们常说的住地下室的北漂一族,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成了其中的一员。

躺在有些硌背的床板上,程晓凯想起与父亲的决裂,暗暗鼓励自己,一定要坚持住。

天气渐渐冷了,北京的11月已经是北风呼啸的季节。这一天他才从地下室上来,在门口不由呆住了。

迎面竟碰到了凌叔叔。

那一刻程晓凯不知所措,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口齿含糊不清地说:“凌,凌叔叔,怎么是……是你?”

凌方仪笑着看着他,带着几分调侃地说:“怎么,不请凌叔叔进去坐坐?”

程晓凯有几分狼狈地笑笑:“凌叔叔想体验北漂生活?”

凌方仪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臭小子,今天凌叔叔请你吃饭。”

程晓凯眼睛红了,他向天空看了看,把泪水逼了回去。如果不是在大马路上,他真想抱着凌叔叔大哭一场。

程晓凯自小就和凌方仪很亲。小时候,程晓凯好动,经常闯祸,也就经常被父亲打,他也就经常到凌方仪家避难,久而久之,几乎成了凌家的成员。程其凡有一次与凌方仪开玩笑说:“这哪是我的儿子,倒象是你凌方仪的儿子,我算是白养了。”

程晓凯跟着凌方仪来到海德宾馆。这是一家三星级的宾馆,虽然不豪华,但周围交通很方便,凌方仪到北京一般都是住在这里。

两个人来到二楼餐厅,凌方仪要了一个小包厢。

程晓凯自从漂到北京,这是第一次走进酒店的包厢。每个月,数着浸透着汗水的钞票,他要先数出房租,再数出交通费和吃饭的钱,然后才敢花钱。每次路过酒店临街的玻璃窗时,他常会联想起以前吃过的美味佳肴,过去的他哪个周末不是和同学们到酒店小酌,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凌方仪没有接服务员送上的菜单,边点香烟边说:“蒜泥拌黄瓜、三纹鱼、酱烤鸡翅、红烧排骨、鸡汤菌菇堡。”

点的都是程晓凯爱吃的菜。

程晓凯暗想,父亲都不一定清楚的知道自己爱吃哪些菜。

凌方仪吸了口烟,意味深长地看着程晓凯,没有马上说话。

程晓凯被看得很窘,他自嘲地笑笑问:“凌叔叔,您是来找我的?”

凌方仪反问道:“你觉得在北京这二千多万人口的城市里碰到你的机率有多大?”

程晓凯问:“那,那您是怎么找到我的?”

凌方仪说:“臭小子,先说说你吧,这半年混得怎么样?“

程晓凯故作轻松地说:“没有什么好说的啊,就象所有没有背景的北漂族一样,没有成功,也没有饿死。”

凌方仪笑了笑,等着他往下说。

程晓凯沉默了一会,有点艰难地说:“我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住地下室的北漂。我来北京前,已经联系了两家单位,约好面谈。我觉得自己研究生毕业,找一份象样的工作应该不是件难事。

“谁知,到北京后,一家公司今年的招人计划已完成,我来晚了。另一家在居民区里,看着就是那种打着招聘幌子想白用人的主。

“在旅馆住了一个星期,我带来的钱就去了一大半。我来的时候带了二千多块钱,那是我从每个月家里给的钱中节省下来的。没有办法,只好找了您刚才看到的那家地下室住。

“接下来找工作很不顺利,很多公司都是在上半年就完成了招人计划,在北京找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太多了。等到兜里只剩下一百多块钱时,我真的害怕起来,我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

想着自己前一段的狼狈生活,程晓凯不禁有些欷嘘。

菜上来了。凌方仪用公筷夹了一块酱烤鸡翅放在程晓凯面前的盘子里。

最不愿启齿的话已经说出口,程晓凯似乎轻松了许多,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菜,耍赖般地说:“凌叔叔,我先吃了,你点了这么多我爱吃的,我都馋死了。”

凌方仪也笑起来:“先吃吧。”

程晓凯大吃起来,这些东西以前是经常吃的,那时也没觉得怎么好吃,可今天吃起来却是各外香。

凌方仪看程晓凯吃得香,心里很是舒服,就象程晓凯真是自己的儿子一般。

同时他也有很多感慨。这个孩子自己是看着长大的。与许多独生子女一样,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后来家里经济条件好起来,他也是公子哥一般呼朋唤友,十分潇洒。虽然他不象有些富二代那样任意挥霍,虽然程其凡的观点一直是男孩子要穷养,但毕竟是富足的环境中长大的,这样的苦什么时候吃过,看来环境的确是能改变人。

程晓凯见凌方仪只看着自己吃,有点不好意思地:“凌叔叔,您也吃。”

凌方仪说:“慢点吃,还有红烧排骨没上来,也是你爱吃的。后来呢?”

鸡汤菌菇堡上来了,程晓凯先用汤勺为凌方仪舀了碗汤,又给自己也舀了碗凉着,然后接着刚才的话茬说:“意识到只有一百多元钱时,我相当紧张,有点饥不择食地找工作。我干起了快递。我对自己说是为了熟悉北京,其实是因为这个工作去了就干,一周开一次工资,我兜里的钱等不到按月开工资了。

“有一次送快递,是送一个高档小区,正好碰上一个辅导儿子做作业的母亲发火,她大声责骂着,儿子十来岁,缩在椅子旁边的角落里,我突然想到自己小时候,很同情那小孩,就过去拉过小孩指导他做了一会儿作业。

“第二天到快递公司接活时,经理说有人找,一看是那个小孩的母亲,她说希望我能每周三次晚上辅导她儿子做作业,我答应了。这样,用家教的收入我交房租,用送快递的收入吃饭,我算是能养活自己了。

“总之,在这个时期,我干过好几个与我专业不相干的工作。再后来,情况就慢慢好起来,在中关村一家计算机专卖店干过,帮二家机关做过网络维护,有时也能接点含金量不高的软件开发业务,我所说的含金量不是技术上的,而是人民币,因为我接手的活都是人家接了后转给我的,是人家不愿干的。”

凌方仪问:“你现在后悔吗?”

程晓凯说:“不后悔。但是很茫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创一份自己的事业。”

凌方仪问:“以前没有怀疑过?”

程晓凯说:“没有,当时我觉得比我老爸强。”

凌方仪又问:“现在呢?”

程晓凯有几分尴尬地笑笑:“我觉得老爸的机遇比我好。那次和老爸吵架时,老爸说资金上升到主位,是创业的基础,现在想来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凌方仪把上来的三纹鱼向程晓凯面前推了推:“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程晓凯说:“我还真说不清。”

凌方仪劝道:“回家吧,接受你爸爸的安排,到天讯。”

程晓凯坚决地说:“不,凌叔叔。在我非常狼狈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回家,我甚至有一次到了火车站,在售票大厅徘徊了一个多小时,又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到窗口,但在售票员问我‘到哪里?’时,我还是退了出来。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就这样回去。”

凌方仪说:“是觉得没面子,无法面对你爸爸?”

程晓凯说:“当时是,但现在不全是。我不否认,我有要老爸后悔的想法,但主要还是想自己做成点事。虽然我知道这种打拼成功的机率很小,但我不想放弃,还想试试。”

程晓凯的态度在凌方仪的意料之中,知道劝没有用,他还是劝道:“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天讯?这家公司规模也不算小,在行业中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有你爸爸和众位叔叔伯伯的扶持,你会少走很多弯路。”

程晓凯说:“天讯是我爸爸的,不是我的。”

凌方仪说:“最终总是要交给你的。”

程晓凯说:“那也不是我的,只是继承的。凌叔叔,我喜欢IT行业,我想干自己想干的事,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试都不试,就按部就班地去接替我老爸,我会觉得自己没有真正活过,我会遗憾终生的。”

看着程晓凯那张年轻而坚定的脸,凌方仪心里一阵赞许。在父辈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子女铺路的时候,子女想的却是干自己喜欢的事,实现自己的价值,与父辈的想法比,应该说子女的想法更加纯正。他有些欣赏地点点头:“你是说,还想在北京漂下去?”

程晓凯说:“是的。在漂泊中找机会。”

车停了。打断了程晓凯的回忆。

“晓凯,到了。”罗正转头看着沉思中的程晓凯。

程晓凯看着眼前的一片白色建筑,心里一阵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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