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弱势群体”与自由言...
近半年多的时间里,新华社的一位同学每次见面中,在其不经意之间,最常带出一个名词,即“弱势群体”。虽没有认真地去想这一群体究竟针对那一类人而言的,但就生活和工作的体会,老弱病残应该属于其中,而在城里面经常见到的乞丐或流动的上访人员,或许也应该归属于此吧。
针对“弱势群体”这一话题的书写者,不知是否都亲自到过大小城市或农村均有的,像是养老院、福利院或收容所等。其中的情况,差别其实是很大的,一概而论,不免会“一叶障目”。近些年来,在城乡经济改革中,国家在这方面,主要是民政工作者,为此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其中的成功经验,确实也有,但在一些具体地方和具体难题,的确也存在不少!
楼主的文章,主要在理论上,探讨相关“弱势群体”的国家政策问题。就这一点而言,对于社会环境和治安问题,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我自己的看法,抓“经济”没有错,抓“政治”也没有错,问题出在后者,究竟是如何去“抓”的?而且在事实上,究竟去抓些什么?环境的改善离不开钱,但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廿年改革的现实说明一个问题:“本”和“末”的辩证关系,其实是从根本上就没有真正搞懂。所以,那种期望经济水平提高了,精神文明也自然而然就提高的认识,仅以“大炼钢铁”为例,原本就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了。
我想能够来到这里探讨问题的朋友,尽管不乏偏激或稚幼的言论和见识,但在每个人的出发点上,不能否认多数人都是为了这方土地的文明和进步,而在用心和费力。正如楼主所言:“言论自由”的优劣利弊再去诉说,自己都觉得乏味了。然而,如此简洁明了的“真理”,却在有史以来的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若真正得以实现,而并非欺世盗名、自欺欺人和蒙事骗人的“假、大、空”之表面形式,又为何不管是改革、改造抑或就是根本革命,却一样都是举步维艰呢?这里面的关键,还是在于社会和民众中,究竟有多少人感觉到这一话题“并不乏味”,而且究竟有多少人能够意识到,这是一项需要人们自觉去争取得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文明事业。
任何一个地区、国家和民族,如何才能达到一种自觉地要求和争取“自由言论”的社会氛围?笼统地讲,唯有文化教育能做到这一点。文化教育是个大的范畴,既包括纯文艺的内容和形式,也包括法律、哲学、政治、经济等专业性学说、理论及其实践。但总体而言,其中的思考者,或讲现实实践的推动者,其人物本身首先必须达到一定的修养、学问、胆识和地位,甚至也就是要求这些人物,必须能够无论在何样的环境条件下,勇于和敢于坚持自以为是的“真理”。如果在我们社会中,这样的人物一旦多了起来,我相信中国不会有今天如此多的“无可奈何”,如此普遍的“唉声叹气”,如此平常的“得过且过”,如此明目的“刚愎自用”,如此张狂的“横行霸道”……
(2003/8/7于《霍普论坛》对小乔君转发的《艰难跋涉中的人身自由……收容遣送制度简要述评(作者:萧瀚)》一文的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