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二十六岁的纪念
吴亦绅却真的认识艾默。
同样的一座城市,吴亦绅在另一处高楼,听着手下汇报的消息,神色始终阴沉。
“绅哥,您为什么这么关心那位艾小姐的情况啊?”手下很不怕死地八卦。
吴亦绅没有回答,烦躁地挥挥手,背过身去。
为什么?自从那天在K房认出她之后,他就一直拿这三个字来问自己。
二十六岁是吴亦绅一生中最富有戏剧性的年岁,二十六岁之前,他正直、阳光、开朗,就跟天底下所有心中充满着希望的少年一样,他曾经也热爱生命,讨厌黑暗。
尽管他本身就出生在黑暗的背景之下。
他并不是一个绝对天真的人,身边的人包括自己的父亲是怎样在黑暗游走的,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可是他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他二十六岁之前,他就是这个家的王子,任性地逃避着看见的黑暗,追求外面的光明。
他快乐,也无忧。
然而,上天给予他的全部幸运,都在二十六岁那年殆尽。
仿佛是一夜之间,家族衰败,内忧外患,所有不该有的烦恼,一下子挤压在他的身上。逃避的后果,是看着所有人流离失所落魄潦倒,他终究太过善良,无法无视这些即将发生的惨状。
遇见艾默的那一天,是他二十六岁的生日。也是他光明人生的最后一天。过了这天,他就要接手父亲未完成的事,背负起整个组织的生存与仇恨,从此与黑暗共舞。
他格外地珍惜那一天。却不知如何渡过那漫长的一天。
那一年是多事之秋,双亲出事,含恨而终,组织内外忧患,亟待能够领导走出阴影的领头人,初恋女友又在这个时候背弃而去。就像是崇尚的光明在这一年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黑暗吞噬,他的心灵处在悲愤与煎熬中,终日恍然。
那天,他静静地坐在广场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看着人来人往,悲伤欢笑各自不同的面容,麻木地失神。
他是那么地清楚,过了这一天,他就要与过去的自己的告别,要与那个正直而阳光的自己告别。
人在江湖,身不由自。多好的一句话。
就在他以为这一天就浑浑噩噩地过去了的时候,前面忽然冲过来一个娇小的女生,小女生慌慌张张跑着,不合脚的高跟鞋最终还是崴了脚,扑通一下在他面前摔了惨烈的一跤。
吴亦绅几乎是立刻伸出了援助之手,将女生扶起来。
“谢谢!”
女生痛得眼睛泛泪光,膝盖乌黑,却还是抬起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意。
这就是吴亦绅第一次遇见艾默的情景。
她穿着不合身的裙子,画着不合年龄的妆容,挽着夸张的发髻,看起来即老气又俗气,简直俗不可耐。这惨烈的一跤,不仅将她的脚摔坏了,还把她的发髻也给摔坏了。
可是她到底太过年轻。那张清秀的脸上有多浓厚的胭脂都无法抹去的稚嫩纯真,眸眼黑亮,笑容明朗,将她的五官映得生动。
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眉宇之间带着几分柔美,颇有古典美人的风韵。在摔了那么大的一跤之后,吴亦绅以为她会哭,会懊恼,会沮丧,至少会皱眉抱怨几句。
可是她没有。她只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狼狈的样子,突然将高跟鞋踢掉,一把扯下垮掉的发髻,用手指将散乱的头发梳直。
她的头发很美,柔顺黑亮,只是这样随意地披在肩膀上,就能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秀气又可爱,一扫那老气横秋的模样。
吴亦绅忽然觉得她很有趣。她没有哭,也没有抱怨,她的豁达的样子让他吃惊。
“你的脚没事吧?”
她皱着眉:“好像崴到了,好痛。”
“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
她看着手上的手表,鼻子都皱成了一团:“来不及了,我还有半个多小时就必须入场了。我还是买瓶药水擦一下就好,谢谢你了……咦?”
她看着吴亦绅,有些惊奇:“你……你是不是一中的学长啊?我好像有在篮球场见过你。学长,你是不是拉拉队啊?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学姐唱歌好好听的,她也参加比赛了呢!”
吴亦绅没有否认:“拉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