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传说中的故乡
接下来的这几天,虎鉴堂一直都住在野郎中王启年的家里,除了每天吃饭都要喝上一锡壶米酒或者吃上一次肉之外,倒也没给王启年夫妇添什么麻烦。
这一天傍晚,虎鉴堂又开始在外屋大吃大喝了。
“我说当家的,他啥时候才走啊?”
王启年的老婆透过里屋的门帘,瞧着在外屋大吃大喝的虎鉴堂,不由得一皱眉头问道。
在她旁边的王启年皱着一张脸,心烦意乱的回答道:“我哪知道?”
“照这么下去可不是个事儿啊。”王启年的老婆愁眉苦脸的算着帐说道:“他每天住在这儿不说,这吃饭的时候还要酒要肉的,日子久了谁供得起这尊神哟。”
王启年一听这话,心里顿时一阵肉疼,这王启年可不是什么大方之人,在这安坪乡也算是出了名的铁公鸡,没看他瞧病的时候,就连搭个脉都要钱吗?
要不是山里交通不方便,再加上王启年看病确实有那么两下子的话,这安坪乡的村民们又有谁会待见他呢?
虎鉴堂已经在王启年的家里,住了整整三天了,今天刚好是第三天。
这三天以来,白天王启年在外屋坐诊的时候,虎鉴堂就窝在里屋睡大觉,到了饭点儿才会出来,但是也不会跟王启年他们一起吃,而是让王启年准备酒肉,独自一个人在外屋大吃大喝。
一旦到了晚上,王启年夫妇在里屋休息的时候,虎鉴堂就在后院里锻炼身体,那是他混黑之后所养成的习惯,就是穿越了,他也不会改变。
很多人经历过千辛万苦,终于爬上老大的位置之后,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勤奋刻苦,而是整天都过着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
这种糜烂的生活,过了几天还行,但是一旦过习惯了,天天如此的话,那么你也就离下位不远了。
因为安逸舒适的生活,能让你各方面的本能下降,从而导致你的个人能力越来越低,一直到你变成酒囊饭袋为止。
正所谓:骄兵必败。
被奢靡的生活所掏空的那些老大,无一例外,全部都栽在了名不见经传的新秀手中,那些老大总是叹息着什么岁月不饶人,什么长江后浪推前浪,还有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类的所不甘心的语句。
但是那些老大究竟有没有想过自己的错误?
你在夜总会抱着公主花天酒地寻开心的时候,那些新秀都在摩拳擦掌,时刻准备着大干一场;你在牌桌上一掷千金,玩得昏天暗地的时候,那些新秀还在为了几万块的水钱跟别人拼命;你在酒店里胡吃海喝,跟兄弟朋友大吹特吹的时候,那些新秀都在时时刻刻的锻炼身体。
这时间一久,谁优谁劣,很快就能见分晓了。
这些道理很多老大都明白,能混上老大这个位置的人,一般都不会蠢到那里去,关键是要有毅力能控制自己。
虎鉴堂是个聪明人,同时也是个有毅力的人,他既然明白这么做对他有好处,那他就要坚持下去。
不然的话,那天在辰溪县城里,面对那么多的土兵,还有跟土匪见过血的绿营兵,要不是靠着虎鉴堂天天锻炼出来的好身体,纵使那群大清官兵的战斗力再渣,虎鉴堂也别想杀出来。
外屋的虎鉴堂终于酒足饭饱了,只见他将手中的筷子往桌上一丢,随便抹了两下嘴巴,就提起藏在桌子下的那两把腰刀站了起来。
原本还在里屋,透着门帘偷瞄虎鉴堂的王启年夫妇,也赶紧放下了门帘,躲在了一边。
不一会儿,虎鉴堂便挑过门帘来到了里屋,因为虎鉴堂要去后院锻炼,去后院的路上,必须要经过里屋才行。
虎鉴堂的眼光扫到王启年夫妇的时候,王启年夫妇立马便低头顺眼了,不敢跟虎鉴堂的眼光直视。
虎鉴堂也没有说什么,收回了目光后,就走出了里屋来到了后院。
只见虎鉴堂站在后院当中,猛地将外衣一脱,就露出了缠满纱布的身躯。
紧绷的纱布缠在壮硕的肌肉上,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鼓鼓囊囊的。
虎鉴堂一手抓着一把腰刀,就开始在后院的空地上耍了起来。
由于身上刚受伤不久,所以虎鉴堂不能做太过激烈的运动,以防伤口重新裂开,因此这速度就变慢了不少。
幽幽的月光,给地面披了一层薄薄的银纱,微凉的冷风直吹得虎鉴堂心旷神怡。
这几天,虎鉴堂的脑子一直都没有闲着,他都在为自己以后的打算而费心费力。
干爹干娘的仇是一定要报的,不过在这儿之前,自己必须要生存下来才行。
他想过进山当土匪,等自己混上土匪头的时候,就可以带着手下去辰溪县城找李副巡检他们报仇去。
他还想过暂时离开大湘西,去北方发展,到时候加入个什么帮派,也是等到自己混上帮主之类的位置后,就可以买通杀手去偷偷做了李副巡检他们。
他甚至还想过去给有钱有势的人当走狗,凭着自己这一身本事,怎么着也能混个侍卫长干干,如果走运的话,没准还能当上个小官,到时候也能借着主子的威名,在官场上整死李副巡检他们。
在这三天内,虎鉴堂已经想了各种各样的出路,但都离不开“刀头上舔血”这个行当,因为有些人天生就是吃江湖饭的,而虎鉴堂就是这种人。
一套毫无章法的王八刀法耍下来,虎鉴堂已经汗流浃背了,他抹了两下脸上的汗水后,就走到后院里的那个石磨上歇了歇。
抬头看看这满天的繁星,虎鉴堂居然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别看虎鉴堂前世是怀化市道上的一哥,其实他不是土生土长的怀化人,他的老家在沅陵县凉水界里的一个镇子上,那个镇子上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姓虎。
虎鉴堂小的时候听自己的父亲讲过老家的事情,说以前老家的那个镇子里的人,从来就不以工农士商为生活本领,而是靠着打仗为生。
那个镇子的历史也很悠久,听说在西晋时期就存在了,镇子里居民的祖先,是东汉时期孙权麾下的车下虎士后人所组成的家族,家族以虎士职业为姓氏,所以才姓虎。
数千年以来,这个小小的镇子,诞生了很多将军、巨贼、大盗,还有无数名不见经传的士兵贼寇,哪怕是流氓地痞,但就是没有出过一个文人墨客,商贾匠人。
与其说这个小镇是一个居民点,还不如说是一个兵营更加合适。
这个镇子里的男子成年后,就去过“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女子成年后,则出去嫁人,并且永远不能回镇子,也不能把镇子里的事情说出去,不然的话,自会有人来清理门户。
这个传统,一直持续到解放之后,到了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镇子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了,这个古老的传统也就走到了尽头。
虎鉴堂从来没有回到过老家,也没有去过父亲所说的那个镇子,不过他却相信他父亲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往上数的话,虎鉴堂的太爷爷就是土匪,最后被仇家给做了。
而他的爷爷先是炮党军官,在解放战争时起义,当了镰刀锤子党的指挥员,还参加过朝鲜战争。
至于虎鉴堂的父亲么,既没有当兵,也没有为匪,而是从小习武,后来去港岛当了龙虎武师,在虎鉴堂没穿越之前,他的父亲已经当上了武术指导。
到了虎鉴堂这一代,由于从小受港岛古惑仔系列电影的荼毒,长大后不学好,就跑去混黑了。
虎鉴堂一家四代,全是干得跟血光沾边的事情,而且他们这一家人,只要是男孩,天生就有一种不安分的基因。
也许,这就是祖上的血统遗传吧……
回忆起自己家里事情的虎鉴堂,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只见他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虽然我没去过那个镇子,但是我却知道它在哪里,不如去试试看?”虎鉴堂在后院里边走边自言自语的说道。
虎鉴堂想到了他的老家,那个神秘的小镇子,那个不以士农工商为生存本领的镇子;那个只出猛将武夫的镇子;那个曾经是孙权最精锐的宿卫——车下虎士后代的镇子。
既然自己老家就那么牛逼,那么自己为什么不去那里求救呢?
听父亲说,那里出了不少将军之类的牛人,甚至还有巨贼之类的恶人,只要随便跟其中一个人攀上关系,那要灭掉李副巡检他们还不跟玩似的?自己又何苦到处奔波劳碌,费时费力的往上爬呢?
到时候想报仇的话,估计连黄花菜都凉了。
一想到这里的虎鉴堂,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就像是被淤泥堵塞了多年的河道,终于被疏通了一般。
只听虎鉴堂拎着两把腰刀,哼着他最喜欢的《乱世巨星》,便一摇三晃的走回了里屋。
“老王啊,再拿一壶酒来,不,都拿来,有多少就拿多少来!”一进里屋的虎鉴堂就开始大声嚷嚷道。
王启年一听虎鉴堂这话,不禁嘴角一阵抽搐,心里那叫一个肉疼啊,仿佛虎鉴堂喝得不是酒,而是他王启年的心头血。
王启年让他老婆去拿酒的时候,他老婆都心疼得直掉眼泪,嘴上不停的埋怨王启年说道:“早就让你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同村上的人去报官,你偏不干,这下好了,他算是赖上咱家了。”
“你懂个屁!”王启年一瞪眼珠子骂道:“就是官兵来了又怎么样?你是没看到那小子身上有多少条刀疤,那绝对是一个悍匪!到时候他要是跑不掉,你以为他能让咱俩也活着?弄死你我,就跟捏死只蝼蚁般简单!”
王启年说到这里,还用手指做了一个捏东西的动作,倒也把她老婆给唬住了,只得乖乖的去地窖拿酒去了。
酒桌之上,虎鉴堂硬拉着王启年陪他一起喝酒,而且还是干喝,连个下酒菜都没有。
由于这次虎鉴堂让王启年把所有的酒都拿出来,因此,他们不再用小小的锡壶装酒了,而是用五斤重的那种酒坛喝酒。
王启年可没有虎鉴堂那么好酒量,喝了不到一斤后,就已经脸带绯红,头重脚轻了,感觉那身子就不是自己的了,那叫一个轻飘飘的。
而虎鉴堂以前混黑的时候,经常出入酒店应酬,喝的都是高纯度的洋酒跟国产酒,那都是点火就着的玩意儿,一般度数都是七十度左右。
现如今,虎鉴堂已经喝干了一整坛的米酒,撑得他直打酒嗝,但是人却还没有醉。
只见虎鉴堂神采奕奕的对桌对面的王启年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喝你家的酒,不喝个够本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