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浮萍天涯又几年
腊月初九,大寒。江南已飘起了今冬的第一场雪。今年的雪似乎来得有些迟了,可是在乎这雪来得迟与不迟的,永远是那些达官豪绅、朱门子弟。穷人们只祈求老天可怜,让雪小一些,再小一些,温柔一些,再温柔一些,别压塌了自己的破茅屋,别淋湿了自己的单衣烂絮。
那雪就正如烂棉絮一样纷扬了一夜,穷人们挤在稻草堆破棉被中,看那雪,多像是洁白如玉的棉花,温暖的棉花,伸手接了,却是刺骨的冰冷——这就是幻想与现实的区别,幻想是温暖的,而现实,往往是刺骨的冷,铭心的痛,将一个人从幻想的美梦中残酷地痛醒!
一夜过后,整个世界便是一片苍茫,银装素裹,像个冷艳的女子。
檐冰垂下,似饿兽露出獠牙,正待择人而噬。
冷美人花月寒就独自一人,悄立在这檐下看雪。
一袭貂裘素裙,洁如玉、白胜雪,使得她整个人似与这满世界的雪融为了一体。
她的确很美,但也一副冷冰冰的摸样,正像这雪。她苍白的脸上没有温暖如春的笑容,眼里满含着秋水般的哀怨,望着雪,喃喃道:“莫非天荒地老,便是这个样子吗?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这样忧伤的诗句,本不适合花样年华的她,她却随口吟了出来。
远处落满雪的枯枝上,两只厮守故园倦南飞的小鸟儿,抖落了身上的积雪,互相理了理对方的羽毛,一起拍着翅膀呼啦啦地飞走了。
花月寒看着这两只双飞的鸟儿飞远了,眼里满是羡慕之情,她又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令她既爱且恨的坏小子。她恨他,但当她一剑刺入他的胸口时,她的心却又在剧烈地痛起来,痛地像是在流血——这样的感情,该是多么的要命。
而现在,她又忍不住开始想他。
山野雪地上布满了飞禽走兽的足印,有野兔的、麻雀的、狼群的,居然还有人的足印。看那足迹,一路延伸,直向山巅的山神庙而去。这些足迹全都是后半夜天亮之前留下的,已经快被新雪掩盖了。
荒郊野岭,大雪天气,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此时的胡醉,不比雪夜上梁山的林冲落魄狼狈。
他身上的衣服都被雪给淋湿了,浑身湿漉漉的,但他却连把湿衣服脱下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最后的一点力气,被山道上的一匹饿狼给耗光了,若无手中快刀可以一刀斩下狼头,此时的他已死在饿狼利爪之下。
他现在只剩下半条小命了,手脚酸软,又冷又饿,更要命的是,他伤地很重——冷如刀一刀从他左肩胛骨划下,直至他的后腰。若非冷如刀的手被胡醉剁下,胡醉已被他剁成了上下两半。现在虽然没有被他剁成两半,但好像也差不多了。冷如刀送给他的这条刀伤,该是迄今为止最长最深的一条了吧?胡醉苦笑了一下,能活着走出六扇门,已是十分侥幸了。
伤口的血还在不停地往外冒,没有金疮药,没办法,他只好抓了把雪,堵在伤口上,让雪冻住了不再流。
山神庙里的青砖烛台上插着二十来支残烛,胡醉取出火石,身上纸媒淋湿了不能用,只好从供桌上拿了一张红纸,点着了,又一一引燃了那二十几支残烛;没有干柴,只得将供桌劈了,将那二十几支残烛一一取下投入木堆中,火缓缓燃起,渐渐地旺了。
胡醉将全身湿衣服除下烘烤,又将半道上杀死的野狼剥下皮披在身上,将狼肉投入火中烤了。忙完这些事,他已是精疲力竭,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冰冷的地面上睡了。
冷如刀的身子躺在地上,已经真的像一把刀子一样冷冰冰的了。他的咽喉处有一道刀伤——致命的刀伤。血早已凝固。
郑公公铁青着脸,盯着冷如刀咽喉出的刀伤。他已经是个老太监了,枯瘦的脸上本已没有多少肉,现在又绷紧了,更显得他的两只眼睛凸了出来,像猫头鹰的眼睛一样,有些滑稽,也有些可怖。
冷如刀在六扇门向以最狠最毒著称,他的刀也是最快的刀当中的一把,能杀得了他的人,绝非泛泛之辈!
“谁干的?”郑公公坐在太师椅中,啜着香茗,问。
身穿御赐飞鱼服、腰缠白玉带手持秀春刀的锦衣卫总旗洪天青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地,禀道:“是自称惜饮刀客的胡醉。”
郑公公皱了皱花白的眉头,胡醉的名头倒不是没有听说过,在江湖之上却也并不十分响亮,不过是一个招惹了冷美人的市井莽夫,这样的人,能杀得了我大内一等一的高手?
“什么时候干的?”郑公公又问。
洪天青仍恭恭敬敬地跪着,低着头,目光直视着郑公公的脚尖,道:“禀公公,是昨夜四更丑时,也正是第一片雪花落下之时。”
“雪落星陨,莫非天意?”郑公公叹了一口气,语意颇为惋惜,在他眼里,冷如刀向来是他手中最好的一把刀,且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如今这最好的一把刀却断了,而他,还有太多的人没有杀!
“那么就在雪融之前,把这个惜饮刀客带到我面前!”他抚着冷如刀那把镶满黑宝石的刀,缓缓地道:“我很想看一看,他的人,和他的刀。”
“是!”洪天青道,“公公,小人还有一事相禀。”
“说。”
“冷若秋和冷血二人,已被冷如霜劫走,也是在昨夜四更丑时。”
“乒”的一声,郑公公手中的青花瓷杯竟被他二指捏地粉碎,他咬着牙关恨恨地道:“传冷艳、冷笑、冷欲秋!”
不一会儿,劲装结束的三人便已立在了郑公公的面前。
郑公公猫头鹰般的眼睛在三人脸上一一扫过,沉声道:“六扇门七把刀中,如今只剩下了你们三把刀了。如刀被害,冷如霜三人叛逃在外。我要你们三人在雪融之前提他们的脑袋来见我,若有谁顾念往日情意下不去手的……”
三人立刻抽刀在手,齐声道:“雪融之前,定提他们三人的脑袋来见公公!”
胡醉醒了,是被冻醒的。刚刚做梦梦见自己坐在一叶小舟之上渡江,小船在波涛汹涌的江面上摇摇晃晃,船头上摆着一只红泥小火炉,上面一只瓦罐中不知是炖着肉还是煮着酒,他饿极了也渴极了,跌跌撞撞地想要去掀小火炉上的瓦罐盖子,想不到此时船身一晃,他就掉进了深不见底、寒冷刺骨的江水里,他双手胡乱拍打着水面,正慌了神的时候,惊醒了。
醒过来一看,火早已熄了,烘晾衣服的木架子倒了,衣服散在地上,一摸,却还是半干不干的,他也不管了,胡乱就穿在身上,晕晕乎乎之间看见灰烬中摆着一条烤焦了的狼腿,散发着浓浓的糊香味儿,他抓起来就大口大口地咬起来。
啃尽了一条狼腿,却还是感觉饿,很饿。也许那并不是饿,而是空虚,冷、饿、累、孤独、寂寞……等等所带来的空虚。他只是想要找些什么来填补,一条狼腿是不够的。现在他很想喝酒,迫切地想喝。
然后他就闻到了一股很浓烈的酒香味儿……
胡醉使劲吸了吸鼻子,没错,是酒香味,不是自己的幻觉。他竖耳倾听,庙外,是马蹄踏雪之声,一个人的脚步声止于门外,想必是在系马,接着庙门被一把推开了,一个满头满身雪花的人夹着寒风雪粒拥进了庙里,手中提着一只好大酒葫芦。这人转眼看见庙里地上还躺在一个人,拱了拱手说了声:“叨扰!”便转身关上了庙门。
胡醉道:“怎么不把马也给牵进来,外面大风大雪的,不怕给冻坏了?”
那人道:“也说的是。”出去牵了马进来,那马刚踏进庙中,便是一声长嘶,慢慢地踱到胡醉跟前,卧在地上。
胡醉苍白的脸上满是欢笑,道:“好马儿!乖马儿!”伸手替它拂去长鬃上的冰屑。
原来这马便是胡醉的汗血宝马,而牵马之人,便是那日的夺马之人——祁连鹰。
祁连鹰道:“咦?奇也怪哉!怎么老兄你认得这匹马?”
胡醉道:“这马是我的朋……”
“放屁!”祁连鹰骂道:“这马是我千辛万苦才弄到手的,你却说是你的!别以为这马跟你比较亲近就想动歪脑筋寻什么便宜!告诉你,这马是我的!”
“我认得你,你是祁连鹰。但这马却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胡醉受伤着实不轻,现在说话也颇感吃力,歇了一歇道:“我是说,这马是我的朋友。”
“朋友?”祁连鹰奇道。
“是的,朋友!”胡醉抚摸着马儿,“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过面了,我想知道,你是怎么驯服它让它跟着你的?”
祁连鹰这时也认出来胡醉,对这家伙颇有些忌惮,如实相告道:“其实……其实不是马跟着我的,而是马儿带着我来到这地方的。”他走到墙角,一屁股坐了下去,接着道:“我逮这马儿一个多月了,始终奈何不了这畜生。方才我见这家伙在山脚下转悠,就慢慢地靠近它,想不到这家伙这次倒不跑了。我拿出绳子来套住了它,想把它往山下牵,它却往山上走了几步,却又不跑,我就姑且跟着,它就将我带到这儿来了。唉,想不到我驯了十几年的马儿,这匹马儿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听我的话。”他拔出葫芦塞子,一仰脖“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大口酒,想是说了这许多话颇费口舌。
胡醉的喉头上下涌动,咽下一口唾沫,道:“我好想喝酒,能不能给我喝一口?“
祁连鹰晃了晃酒葫芦,摇头道:“剩下不多了,我自个儿喝尚且不够,不能给你!”
胡醉心痒难搔,只觉喉头渴地厉害,乞求道:“我胸口痛得厉害,头也晕得紧,就让我喝一口吧!只一口!”
祁连鹰看他脸色苍白,仔细一瞧,见他胸口一大片血痕,忙道:“你受了伤?”心下暗暗心惊:天下高手是越来越多了,这小子武功已着实不弱,竟然还有人能将他伤得这么厉害!
他摇了摇头,有些不情愿地将酒葫芦递过去:“说好了,只喝一口啊!”
胡醉立刻接过酒葫芦,将塞子随手一丢,猛灌了一大口,赞道:“好酒!”却不把酒葫芦还给祁连鹰。
祁连鹰紧紧盯着胡醉手中的酒葫芦,苦笑道:“什么好酒,这是方才我在山下农家沽来的小薯白干,只花了两钱银子。”
胡醉摇了摇头,道:“以前我刚出来闯荡的时候,常常对自己说,我要干一番大事业,好好地生活,好好地享受生活!等我成就一番伟业,什么金钱美人,就都不在话下了。”
祁连鹰接过胡醉递过来的酒葫芦,喝了一小口,道:“不错,好男儿志在四方,自当仗剑天涯,图一方宏图伟业的!”
“错了。”胡醉黯然道。
“怎么会错?”
“我也是现在才明白,我的这些想法是有多么愚蠢。我错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离乡背井,将故乡和亲人抛在脑后,甚至连‘再会’都没有说一声,转瞬几年时光了了,什么金钱美人,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却伤了我真正爱着的女人,得到的,就只有我这一身的伤痕,满心的孤独和创痛。”他猛地扯开衣裳,露出了一身的伤疤。
祁连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默默地将酒葫芦递给了他。
胡醉又是猛灌了一大口,这次却呛地眼泪都流了出来。
“现在我才懂得,人生即使没有上等的茅台花雕,只要有三钱五钱的小薯白干,照样可以好好地赏花赏月,对影成三。”
“说得对,兄弟!”祁连鹰道,举起酒葫芦:“我祁连鹰今日认识了你这位好男儿,此生也不枉了,就冲你这番话,我敬你!”
胡醉笑了:“结识了你这位豪爽的兄弟,我胡醉也不虚此生了。”
“我祁连鹰,在江湖上人称轻蹄伯乐。”祁连鹰说起来颇为自豪。
“我胡醉,在江湖上自称惜饮刀客!”胡醉有气无力道。
“哈哈,自称?我敬你!”
“好!干!”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大喝起来。
“哎!祁兄,你为何如此看重我的这位马儿兄弟呢?”胡醉喝了一口酒,问道。
“胡兄有所不知,江南最大的马场——残月马场,场主花狂老先生便是我的老主顾了。我向来以相马卖马为生计,一匹好马卖给残月马场,少则千两,多则万金。以我十几年相马的经验来看,胡兄的这匹马至少卖得五百两黄金,也就是四万两银子。”祁连鹰狡黠地笑了笑,“所以当日胡兄身上的几百两银子我是丝毫不放在眼里的啦!”
“噢!原来如此,看来马兄的身价比你我哥俩的脑袋都值钱哪!我的身价要是有这么高,那还混个屁啊!来!祁兄,我们干了……咦?怎么没有了?”
“你!”祁连鹰接过酒葫芦一看,果真是空空如也,气恼道:“你说了只喝一口的!”
胡醉想了想,道:“我好像是只喝了一口,后来的几口都是祁兄你敬我的,不是么?”
祁连鹰怔了怔,只气得说了个“你”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胡醉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道:“等我伤好了,请你喝酒,喝好酒!这样总行了吧?哈哈!”
祁连鹰道:“哼!”
“哼是什么意思?”
“哼就是哼,没什么意思!”祁连鹰赌气道。
胡醉苦笑着摇了摇头:“你这性格倒是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他叫林寻风。”
祁连鹰道:“我知道,就是那次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像个小娘们的公子哥嘛!”
胡醉笑了:“对了!所以你要是不想自己像个小娘们的话,最好少哼一些。”
祁连鹰道:“哼!”
胡醉忍住不笑,道:“我平生素不求人,但我方才已向祁兄求赠酒喝,既已欠下了人情,索性就不客气了,日后一并还了。我求祁兄送我到一个地方养伤,我实在伤的太重,而且我还不想死,我想祁兄不会见死不救吧?”
祁连鹰懒懒地道:“哼!我不要你还我的人情,你这条命,就拿出银子抵吧!四万两,如何?”
“想不到我的身价这么快就飚到跟马兄一样了。”胡醉摸着马儿,叹了口气,无奈道,“也好。”
祁连鹰很快就写好了一张四万两银子的欠条,递给胡醉,冷冷道:“按个手印吧!”
胡醉拿手指到伤口处蘸了血,按了手印,忽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悲凉之感,好像那欠条就是张卖身契,他自己把自己给卖了,然后数钱给别人的人,还是他自己。
“说吧!去哪儿?”祁连鹰依然板着脸,冷冰冰道。
“残月马场。”
“人说三十而立,自入江湖十几年来,我一直漂泊不定,虚度春秋,至今一事无成。我不想我的马兄也同我一样,倦迹天涯。所以我打算将它也带往残月马场,让他在那儿安定下来。马场有它的许多同伴,想来定不会孤单的。”
祁连鹰道:“胡兄,人生在世,本就是马蹄匆匆,若是一辈子窝着,那不就成了乡野村夫,缩头乌龟了吗?我不同意你把这么好的马儿扔在马场,那样势必会毁了这匹千里良驹的!”
胡醉道:“哦?现在你不舍得将我的马兄卖了?”
祁连鹰道:“我只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马儿。”
“我的这位马兄素来桀骜不驯,只与我情投意合。只因为我把它当作朋友,它就也把我当作了朋友。”胡醉道,“以礼相待,礼尚往来,这连马儿都懂得的道理,有些人,怎么就反而不知道呢?”
祁连鹰连称“惭愧”,道:“我相马驯马十余年,今日闻君一语,方知什么叫做真正的高手!”
胡醉也微笑着点了点头,道:“祁兄既已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就可以放心地把马兄托付于你了。”
祁连鹰愕然道:“怎么?胡兄你不去残月马场?”
胡醉道:“待将马兄送往残月马场,与之作别之后,我再前往落花山庄养伤。”
祁连鹰心中对胡醉又是一番佩服:此人重伤之余,对一匹马儿却还是如此义气!真乃铮铮好男儿也!
落花山庄的庄主,就是残月马场的场主,江南最大的豪绅之一,惊飚动幕花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