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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打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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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万宝抱一搂柴草放到洞口,杯水车薪,这么点玩意哪里够烧?

二里地远,放屁工夫狼就到了,他可不敢指望柴火保命。

没时间多想,抓两把子弹揣进怀里,拎枪就往外跑。

实在来不及只能自己爬树了,马可以不要,命必须得保住。

冬月不比夏季,树木干燥,一般人就是爬树都没用,一抱粗的大树,用不了多一会就能被狼群咬断。

好在他手里有枪,骑树上打狼一打一个准儿,只是洞里的马喂狼挺可惜。

狼群百分百是冲马来的,丁万宝身上才多少肉哇,不够它们塞牙缝。

原想在洞口点火,把人马都保住。

问题是点火能把狼群吓退么?

这事儿有点悬乎,狼基本都怕火,若是一两只狼有可能被吓跑,可架不住狼多呀!

狼一多,智商噌噌往上涨,它们见到火兴许会停住、先看看情况,然后绕过火、甚至等火熄灭,再冷不丁向人发起攻击。

洞口点火只能阻止狼进不来,不会让群狼退却。

那样一来,丁万宝必须在柴火烧光之前将狼群打退,最好能找出头狼把它打死。

问题又来了,狼群会都傻站在洞外当活靶子么?

风险太大了,丁万宝输不起,找不出头狼就意味着他得给马陪葬,太彪了点。

上树,必须得上树!

丁万宝脱掉大皮袄,找到了够粗的大树,背着步枪一点点往上爬,耳边响起了狼叫声。

呜~,呜~……

二十多只狼相续站在山梁,俯览众生,气势非同一般。

“呜呜你奶奶腿儿,等会爷让你们全崩嘴儿。”

丁万宝一边爬一边骂,终于骑上六米多高处的一个粗树杈。

周围视线良好,远瞄近打都没障碍。

嗷呜~

一声狼吼,群狼闻声立时从上顶冲了下来。

咔咔!丁万宝推弹上膛,抬枪瞄了一眼便扣动了扳机。

砰!

砰!

砰!砰!

连续四枪,连续放倒了四匹野狼。

刚刚还张牙舞爪狼群立时慌乱,支毛乱叫的四下撒开,嗷嗷呜呜相互呼应。

洞里的枣红马也毛了,不停嘶鸣着要挣脱绑在石头上的缰绳。

丁万宝完全不去理会,不紧不慢的拉出弹夹,重新换上子弹。

现在他心里有底了,照这么打,两回就差不多能把狼群打退,马也能保住。

换子弹的工夫,狼群又稳定下来,一个个目露凶光恶狠狠向洞口和树下围拢,步子却谨慎了许多。

狼群的组织性很强,分工明确、行动统一,这却成全了丁万宝。

在宝爷眼里,这些黑心皮子眼下就是活靶子。

咔咔!

再次上膛,又是一轮狂射。

砰!砰!砰!……

五枪打出去弹无虚发,枪枪爆头,就这么准。

嗷呜!

山顶传来一声狼嚎,慌乱的狼群迅速往上山退去。

“姥姥的,真贼呀,大家伙猫山顶上了。”

丁万宝抬头见山梁出现三只身量较大的狼,随后与群狼一起隐没不见。

天色已见黑,坡上血迹斑斑,九只野狼安静躺在那里。

空气中没有一点血腥味道,血流出来被冻结,狼尸也是蹬蹬硬。

狼群退了,丁万宝可不敢大意,说不定到晚上它们还得来闹腾。

树上太冷,趁着没事还是得找柴火生火,不然冻也冻死了。

丁万宝打树上下来,拖着疲惫的身子继续找柴火,小眼睛不时四下观望,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柴火多的是,不过在雪下埋着有点潮。

丁万宝不停的扒雪捡柴火,后又见到一根半抱粗两米多长的枯树,想用马拉没绳子,吃奶拉屎的劲儿全用上才拖拉回来。

生死关头,潜能无限大。

山洞里,长、短、粗、细,各样的树杈木头找来不老少,加上大枯树烧两宿不成问题,干草也搂了一堆,引火喂马都用得上。

在洞口堆置好柴草,就差点火了。

刚从雪里扒出来的草不太好烧,引火还得动用点宝贝。

丁万宝拿过装烧酒的水袋,打开闻了闻,小心翼翼洒在柴草上,肝疼不已。

关东烧酒也称‘烧刀子’,少有低于六十度,平平常常六十五度,有的人能烧出六十七、八度,甚至七十度。

宝爷这两袋子酒烈到极致,能达到七十二度。

烧刀子不讲究绵甜,只讲烈,喝到嘴里如火入喉,入腹犹如滚焰,肚里像着个小火炉一般,通窍全身。

酒烈,却不上头,就是喝醉也醉得舒坦。

这酒对东北人性子,也是驱寒的宝贝,说它能救命也不过分,是冬季钻山放猎必备之物。

说它驱寒救命,不是喝二两烧刀子躺雪地上睡一觉,第二天早起来毛事没有,那不是老百姓喝的烧刀子,那是王母娘娘喝的玉液仙酒。

烧刀子只能暂时驱除入骨的寒气。

在山里遇到冻僵之人,你给他灌一口烧刀子,说不定能把他救活。

在山里你喝半斤烧刀子,躺那睡一宿,第二天你肯定起不来,喝醉死更快。

当然,这酒沾火就着,也能用来引火,但一般人肯定干不出这么败家的事儿。

宝爷不是一般人,所以这火烧得挺旺。

今儿刮的是西北风,洞里不怎么呛烟儿,就刚点火时冒一阵浓烟,把他和枣红马堵洞里熏够呛,火烧起来就好了。

烧起来篝火,丁万宝坐在旁边立时感到暖和,困意汹汹袭来,却不敢睡。

不管是为了看火、还是为了打狼,他都不能睡觉,弄不好再把命睡丢了。

啪!啪!

丁万宝连抽自己俩嘴巴,嘴里念叨:“不能睡,不能睡,千万别睡觉。”

他想在最希望身边能有个伴,俩人轮流看火望风,何至于如此难受。

觉是贱种,越抽越勇,放屁功夫俩眼皮又开始打架,咋拉也拉不开。

丁万宝到洞外抓了把雪洗脸,然后把一条死狼拖回到洞里,要扒狼皮给自己找点事儿做。

死狼身子都硬了皮子不好扒,呲牙咧嘴呆瞪着死灰的眼睛,瞅着还挺渗人。

这些不算啥,宝爷照剥不误。

费好大劲终于剥下一张狼皮,丁万宝捏了捏皮板又摸摸皮毛,心里还挺稀罕。

这张狼皮毛密滑手,背毛青色、下面浅黄,有层次感,他想着能不能给自己做个狼皮袄,毛在外面的那种。

冬月里,无论是进山狩猎、采伐木材、还是车把式,都喜欢穿一件毛朝外的皮袄。

白天当衣服穿,晚上还可以当被盖,保温御寒,一件兽皮做的皮袄给人们带来了极大方便。

老百姓穿不上好皮子,杂七杂八美观肯定谈不上,宝爷若是披一身狼皮,那肯定又气派又美观,还贼显身份儿。

二伯给他的羊皮袄是毛在里面的,外面用了不少棉布,价格不菲瞅着还不好看,不如弄件狼皮裘。

想到这,丁万宝精神一震,乐颠颠去外面拽死狼。

洞口有了火,他不担心狼群回来,哪怕走个顶头碰,也自信能跑回洞里。

一只、两只……八只,九只,丁万宝来回拖死狼,把自己累成了‘死狗’。

为了穿上贼拉拉打腰的狼皮裘,他卖了力气,反正夜长着呢,可劲折腾。

别说剥狼皮,他还吃狼肉呢!

卸下两条狼腿,架在烧透的炭火上烤吃。

狼肉味道还可以,肉丝比狗肉粗,烤出来口感还不错,丁万宝小时候就吃过。

月影飘移,一张张狼皮被剥开。

丁万宝越干越得心应手,累了就歇歇,喝口烧酒再吃点狼肉,没等天亮九张皮全剥了下来。

此时他也不困了、马也不累了、狼也不来了,收拾一番,等着亮天赶紧上路。

……

杨六爷很困,昨晚上俩眼皮跳了一宿,闹的他吃不好睡不着,眼瞅着要亮天了才终于闭眼睡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杨六爷被赖皮的狗叫声吵醒,昏昏沉沉好像听到外面有人声……

“六爷死没死?出来接驾耶,飞虎来看你来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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