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富贵者,未相忘
次日,待金晖从睡梦中醒来已是日上三竿。若是在从前,金晖早已被老爸拎着耳朵拖起来了,但是自打他上了大学,金志康便再没管过他诸如作息时间、搞卫生这类琐事,如今毕业了,更是懒得去加以关照。
按照金志康对金晖的教诲就是,“以前你那是小,很多事情都不懂,所以作为大人要多引导引导你。现在你也老大不小了,我也没那么多闲工夫来管你了。一切都看你自己了。”
金晖从床上坐起身来,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拿过手机看了下时间,暗自嘀咕道:“唉,又睡多了,看来明天开始要设闹钟了,老这么睡也忒荒废青春了。”
这话语听上去很正能量,只是可惜,几乎每天早上,不,是中午,待金晖醒来后这番类似的话都要被重复一遍。
把手机甩到床上,磨磨蹭蹭穿上裤子,金晖这才打着哈欠去洗漱。
一边刷着牙,金晖一边每日例行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
“浓眉小眼,不挺不塌的鼻子,性感的嘴唇,以及有向尖下巴发展趋势的脸型。嗯,虽然跟吴彦祖还没法比,但比昨天帅了一点,这就足够了。”
发觉自己似乎变帅了一点点,金晖显然心情不错。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就在此时,金晖那逆时代潮流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朋友同学都吐槽他很多回了,金晖却依然我行我素。用金晖的话讲,《好汉歌》能给他一种虽只身闯江湖,却四海皆兄弟的豪迈感。是以每每在公共场合接电话时,金晖总是被异样的眼神所围绕,可他却并不觉得尴尬,反而极其欣赏自己的品味。
“喂,是王队啊?好久没联系了,最近过得怎么样啊?”金晖的嘴巴里还塞着牙刷,含糊不清地说道。
“哈哈,我还能过得怎么样,外甥打灯笼,照旧呗!”电话那头传来了王兵粗犷的声音,“倒是你小子最近咋样啊?看你小子前几年每到期末就各种拜神拜佛拜老天的,现在毕业了,总算解放了吧?”
“解放个毛线啊,兄弟我这可是刚爬过了考试这个大草地,一头扎进了找工作的茫茫大雪山哪!”金晖一脸苦大仇深,只可惜王兵只能听到略显滑稽的声音。
“不会吧?当年我们队里就数你脑子最好使,咋会找不到工作呢?”王兵也有点不解。
当年同一届没踢上职业的队友中,除了几个家里有钱的赶紧送出国以外,就金晖考上了本科,其他人搬砖的搬砖,读技校的读技校,对他这个大学生可是羡慕的紧。
“唉,别提了,真要去扫大街,我这两把子肉自然是不在话下,但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能干这种掉价的事儿吗?”金晖把嘴里的牙膏吐了,愤愤然道。
“唉,晖子,这我可就要说你了。扫大街怎么了?扫大街的就不是人了么?咱们美丽的离海背后站着多少扫大街的、搬砖的、刷墙的、端茶送水的?”王兵对金晖的牢骚话显然有些不满,因为原先他自己也正是这种做体力活的人,自然是要对于金晖进行一番思想教育。
“不好意思,是我多嘴了。道理大家也都懂,可是谁不想坐在办公室里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呢?”金晖显然也知道自己的话偏激了。
“行了,不扯淡了,跟你说正经的。”王兵赶紧结束寒暄,把话题转移到正事儿上来,“书生回来了。”
“孙煦文?那假洋鬼子终于肯回来看看我们了啊。”金晖咧了咧嘴。
“嗯,前天刚从美帝回来,张罗着要找兄弟们聚一聚,他请客。你电话换了,也没你微信什么的,找不到你,就找我来联系你了。”王兵瓮声道。
“行,我知道了。在哪儿聚定了没?这次一定要好好让这家伙出趟血,自从初中毕业后,他也就没个音信了。上次咱们聚的时候不还开玩笑说,他是不是摇身一变成了美国人,专门给美军带路,没脸回来见父老乡亲了吗。”
“放心,肯定不会拿地沟油老鼠肉来对付你。书生现在发达了,据说已经在华尔街预订了一间办公室,现在他这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吧。”王兵的语气里透着掩饰不住的羡慕,“时间就定在下礼拜六晚上,在滨江那边一家新开的高级日料放题。我刚查了一下,一个人要三百多呢!”
“哼,算他还有点良心。行了,知道了,那等会儿你把具体时间和地址发我手机上吧。”金晖似乎也有点被孙煦文的消息惊到了,嘴上虽然还是要损他一句,但言语间,兴致已不那么高昂。
“行吧,那我等会儿给你发过去。先挂了哈,我还要去跟牛老板说一下这事儿。”王兵忖着有什么其他的话等见了面也可再说,正事既已说定,便主动挂了电话。
金晖放下手机,心里着实有些复杂。
其实金晖和王兵在初中时就是同学。他们从小学开始就一起在蓝豹的足球培训班接受启蒙训练,又无巧不巧上了同一个初中分在同一个班,自是情同手足。当时与他们臭味相投的另有二人,便是之前在电话中提到的书生孙煦文以及外号牛老板的钱越。
孙煦文属于好学生那种类型,成绩好,品行端正,又长得白白净净,若是着上长衫,摇把羽扇,定然颇有些儒生之气,因此便得了个书生的雅号。而钱越则是个奇葩,用离海话讲就是“整天神志无主混腔势”,从来不好好上课成绩却总是名列前茅,平时大都用鼻孔瞧人,觉着天上地下老子最牛,于是乎,得了个牛老板的敬称。
金晖和王兵本也应该会被起个外号的,但小时候练球时就挂在嘴边的晖子和王队已然叫习惯了,便也就沿用了这称呼。
能把这样四个性格迥异、行事风格同样大相径庭之人凑到一块儿的,也唯有足球了。因为当时学校只有篮球场却没有足球场,使得篮球之风大盛。课余不只男生之间,就算是很多女生也在谈论着科比詹姆斯们。这就苦了偏爱足球的这四人,就像是风雪中的零星烛火,只能抱团取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知心好友。
然而中学里再好的朋友总是难挡毕业的拆离。初中毕业,钱越依然牛气冲天,被离海最牛的高中录取;孙煦文去了美帝,之后七年便杳无音讯。当年的手足情深只是化为一句离别时的“苟富贵,无相忘”。如今,终于又有了当年好兄弟的消息,金晖其实打心眼里为他感到高兴,但同样的,也有些落寞。当年一起聊球一起说笑的朋友已然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可自己却还在为饭碗而苦恼。
“钱越应该也顺利从离海大学毕业了吧,离大的毕业生也都从来不愁找不到工作啊。前阵子王队也终于熬出头,当上工程队的小队长了。如今,好像就我混得最惨了啊。唉……”
金晖从恍惚中回过神来,长叹一口气,猛地含了一口自来水,咕噜咕噜漱了漱口,再赌气般“哗”地一下吐掉。
抬起头,金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感觉似乎比昨天丑了些。
“一定是脸还没洗干净。”金晖为自己找了个能稍稍心安一些的借口。
扯过毛巾,打开水龙头,俯下身,任由清凉的水刺激着皮肤。
“唔,还有田江那个家伙,最近风头很劲啊,离国家队的梦想大概真的不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