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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的冬天一向寒风凛冽,阿尔金山上更是已白雪皑皑。樵夫早已不见了踪影,却是来往商贾,熙熙攘攘。

此乃丝绸之路经商要塞,强盗马贼甚多。

半山腰,轻响起婴孩儿啼哭。

“他娘的,真晦气!这些日子净是些无用的货,官府的,□□儿上的,下不了手啊!”不远处一个粗鲁的男声响起,他显然没有注意到这日山上的异常。

“莫动气,这日没买卖别日总还是会有的嘛!老天爷看着呢!总不会落空给你的。”另一个声音懒洋洋地响起,悠细清甜,语气温婉而镇定。

“呵!玉笔少爷,您说笑了吧?咱做这种买卖的,还能指望老天给照应?”

“这话可不对,咱们再怎么也算盗……”

“哇啊,哇啊,哇……”

“老八,你听,是什么声音?”

被称为老八的男人,红面,阔肩,身高八尺有余,穿狐皮袄子,手握阔斧,看着就粗狂有力。而他称作玉笔少爷的,则是一十三四岁的少年,束发,白面,一身装束板板正正,腰间别一短剑通体泛青。

“玉笔少爷,一个娃娃。”老八眼尖手快即一把托起那树杈上的婴孩儿叫道。

“娃娃?”莫玉笔蹙眉思量,“荒山野岭的,何来的娃娃?”随即拨开襁褓一瞧,还是个女娃娃。

“该不是那个骚寡妇偷生的罢?怕浸了猪笼这才偷偷……”老八呵呵坏笑道。

“老八!”莫玉笔厉声喝止,“别造口业。”

老八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又问:“这女娃娃咱们要带回去吗?大哥那里……”

莫玉笔无奈叹了口气,怎就偏生是个女娃娃呢,女娃娃在土匪窝子里长大本身就学不了什么好,遑论寨子里全都是男人,更有稀里糊涂就沦为玩物的风险。唉!若是个男娃就好了。如此天气,只怕她也撑不了几日了,不是冻死就是饿死,抑或是,被野兽叼了去。娃娃,那也是你命该如此,怨不得旁人……他暗自思忖着。

“玉笔少爷,玉笔少爷?要带她回去寨里吗?还是向大当家禀报过后再作决定?”老八又问,彻底打断了他的思绪。

“啊?哦。回去吧!只咱们回,我做主了。”他摆摆手道。

“少爷!”老八又叫。

“怎么了?”他微微有点不耐烦。

“再怎么说也是一条命,咱……”老八小心回应着。

“命?”莫玉笔的声音忽地大了起来,冰冷似是利剑,“杀人家抢人家欺负人家的时候咋不想到那也是命?这会儿良心发现个什么劲儿?”这火气来得莫名其妙且不可理喻,明明他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谁也比不得谁高贵,偏生他还要将自己从强盗的身份中割裂出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同伴。究其根本,强盗这一词终究是让他觉得难堪的。堂堂江南首富莫冠才的儿子竟落魄到了这个地步!

莫玉笔啊莫玉笔,亏了他从小饱读的诗书也亏了他的家风门楣!是不是所有人生下来就有命运主宰?如果是,那么他恨。他恨,好恨。他恨那不知所谓的命运,恨自己窝在一个强盗山寨里,恨自己的父亲被平白诬陷,恨那莫须有的罪名!恨这名不符实的充军发配,恨官府的混球,那贼人的诛杀。

莫冠才有罪吗?或许有,或许又没有。但而今这一切都不重要!如今莫玉笔也不愿纠缠那些真相。他在乎的是,他现在在乎的只是:就算父亲有罪,最重的责罚也不过是举家充军塞外,而不是,而不是满门抄斩!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夜,那夜,他尚双亲俱在,流放途经阿尔金山。鞭子声声响在耳边,一群官差污秽的言语四溅!他们觉得旅途枯燥,只是想找些低俗的乐子。

前方,有商贾为强盗所截,场面僵持不下,这边的官差见了,乐得显示威风!忙一溜烟跑开大半。

“莫冠才?”不知是从哪儿又冒出一个黑衣人问。

“正是。”可怜的莫冠才就这样搭上了死神的末班车。

黑衣人举刀,劈下,顿时,鲜血四溅。

“杀!不留一个活口!”那黑衣人又说,然后响起阵阵尖叫。

年幼的小玉笔不过七岁,她亲眼见着娘倒下了,二娘和三娘也倒下了,还有大伯,弟弟……

另一边伙强盗见了这阵势,也都受到不小冲击,官差撂下手中的活忙往回赶。

“他娘的,真杀啊?”老八问。

“呵,倒是比咱们还狠的!”苏平说。

“他娘的,呸!”金子狠狠啐了一口,“欺负这些老弱女流算什么本事!”罢了,便冲入厮杀。

“老大怎么了?”老八问苏平。

“管他呢!先上啊!”苏平几乎闪身亦卷入厮杀。

金子一把抱住了小玉笔,然后为此裂了手臂。官差的介入只是雪上加霜,他们原也厌烦了这一些人犯,正好趁此机会狠下杀手将他们除了,然后回家领赏。说起来也实在是讽刺,莫玉笔是强盗从官差手中救出来的。只可惜,十三个人中,只活了他一个。

人与人的交往有时是要看缘份的,金子和莫玉笔就很有缘份,金子喜欢玉笔的坚强,玉笔则崇拜金子的豪爽。

山寨没有名号,只在阿尔金山上。玉笔为它提了名,就叫“金山寨”。一是点明阿尔金山,二则在于叫世人知道,金山寨的大当家就是金子!从此铁马金戈只驰骋于这千古留名的丝绸之路!

一年之后,落草为寇的莫玉笔早已不复当初,血腥杀戮他是司空见惯的,只是亲自动手还差点火候。

金子也是够意思,只在两年后,便叫玉笔做了三当家,二当家是苏平。众人多有不服,金子只一言:“老三认得字读过书,能出谋划策,你们呢?”便再也没了反对之声。莫玉笔坐定了金山寨三当家的位置,只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孩童,他所做最多的事也不过是研习那托人买来的史籍兵书。

爱好学习的孩子,只生错做了强盗。

老八和莫玉笔回去山寨,见兄弟们都愁眉苦脸的,天儿太冷了,却没什么买卖可下手,令人心涣散。其实做强盗也是没有假期的。

玉笔见着金子,颔首,作揖。

“大哥,山下不远处有一婴孩儿。”他说。

“哦。”金子只作一应,没了任何指示。

“是个女娃娃。”玉笔又言。

“嗯?”金子示意他讲下去。而这时四周已亮起无数饿狼般的绿眼。

“才几个月大!”玉笔故意放大声音叫,“看到她挺喜庆的。”

“怎么?不是她给咱们带来的晦气么?就在山脚下没人要了,而咱们,正没买卖而慌呢!”金子的声音略显怒气。

玉笔顿了顿,不卑不亢:“大哥,今日我与老八下山去瞧了,有一官队,押着些重货,打听说是官饷,而夜里怕是风雪交加的。都城里来的,没见过这样吓人的天气,他们本就已近筋疲力竭,咱有机可趁。”

“嗯,说下去。”

“小弟以为,三更天下手最好,调虎离山,放火烧驿站!需要的人马也不多。若这事成了,怕是那娃娃带来的福气吧?”

“嗯?”

“大哥莫动气,小弟愿与大哥做一买卖!这事若成了,就带那女娃娃回山寨,咱们养着,而任何人都不许打她的主意!算小弟占了大哥的便宜。而若这事没成,也带那女娃娃回山寨,咱们养着,十六岁嫁于大哥做妾室如何?那就算大哥赚到了。”

金子的脸色一直是沉着的,忽而:“哈哈哈,好你个老三,想救人就直说得了,还给大哥绕那么些弯弯,怎么说你都是要接她来寨里了?哈哈哈,官队?咱们向来不惹,即便有机可趁那后事也是麻烦不断的。这事儿作罢。寨里的粮食、财宝又不是都尽了。至于那女娃娃,带回来就是,咱们养着,所有人都不许动她。养大了给咱们的三当家做媳妇儿!”

“哈哈哈……”

在兄弟们的哄堂大笑中,莫玉笔红了脸颊。他可是从没想过这些的,没一会儿功夫,却当真冠上了个小媳妇儿。下山去接那女娃娃的时候,她仿佛也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即将改变而停止了哭泣。多有灵性呢,也不知是哪个狠心的爹娘可以抛下她不管不顾啊!玉笔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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