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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娃娃最终被带进了山寨,而一群大男人见了她倒也好奇,多是十八九岁顶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都还没娶媳妇儿没养过娃,还从没见过这样小的人呢!许多人都不敢碰她只是用手指触摸她的小脸,究其原因,是他们怕粗手粗脚的弄伤了她。

不用多言,所有人都应该知道了女娃今后的命运,定是团宠一样的存在。一群大男人差不多都是当爹的年纪,而这小娃适时的出现正好要他们的父爱萌发。孩子的纯洁,可以洗净世间所有的不快乐。正如金子所说,如今山寨里有个娃娃也好,让那些大冬天没事儿做正闲得无聊的兔崽子们提前体验当爹的乐趣——开始把屎把尿拉扯孩子!

玉笔说要给女娃娃起个名字,总不能就当真这样娃娃娃娃的叫来叫去。

金子想想也是,便纠集了所有人聚在堂上为娃娃取名。

玉笔先撂下了一句话:“女娃要随我姓莫。”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毕竟她是莫玉笔先发现的。起名儿大会混乱不堪。一群没文化的大男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乱七八糟——

“我说老大,山里的孩子要叫贱名,那才好养,狗子咋样啊?”

“我呸,给一个女娃娃叫这么难听的名字你不亏先人啊?”

“啊,就是!老大英明!俺想了好久了,女娃的名字要软和,翠烟儿如何?这可不难听啊,俺原先在城里逛……”

“逛窑子的时候听人这么叫?”

“啊对!”

“我对个屁!那是婊子的名儿,骚得很。咱们的娃娃那能起这名儿吗?咱们的娃娃可是良家妇女!”

“老大,叫雪花吧!”

“叫铃铛!”

“同样随了三当家叫小玉好不好?”

“妮子咋样?”

“萍儿呢?”

“哎,俺娘的名儿就不错,叫淑贤。”

“那俺娘的也不赖,是白莲。”

……

“哎呀,这样下去可不成。”苏平暗想,即有一计上心头,摆摆手大喊:“安静!”不愧是二当家的,自有那魄力不怒而威,四下即鸦雀无声。

“反正也随老三姓了,而老三又是咱们所有人中唯一读过书的,就让他起吧!”苏平说。

“也好。”

“成!”即博得众人一并同意。

莫玉笔在一边轻笑,为那些个俗不可耐的名字,眼边绽开了泪花。见苏平严厉的眼神努力收起笑容,故作镇重道:“强盗窝里长大的娃娃,哪能没点匪气?女娃儿又如何?咱要让她的名字大气,不比男儿差!书上说,男子者,要先修自身,再齐家,方可治国平天下!娃儿姓了莫,就叫莫修琪如何?修了身,齐了家,若是男儿就要她治国平天下了!”

众人先是一贯的沉默,忽地爆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声:“好!”

她的名字就这样敲定了,是莫修琪。

玉笔曾在她的榻边仔细瞧了,襁褓中的修琪,身无长物,只是脖上挂了拿红线穿着的玉扳指儿,翠绿翠绿的成色甚佳。玉笔想了想将扳指儿卸了,心想这娃儿怕也是富贵人家的,扳指儿收好了,日后才好相认。

修琪还在沉沉地睡,或许她在梦中已感知了温暖,只是沉溺,不愿醒来。窗外飘花,雪又下起了,这场雪,又不知何时才停。

光景又滑过了十五个春秋,金子娶了媳妇儿,早在十年前,这年头,找个愿意嫁与强盗头子的女人简直是比登天还难的,可金子就是有那好运道,撞上了。

女人是叫阿舞尔娜的胡人,就是看上了金子的豪气而甘愿上的山。莫玉笔就自在感慨:“中原的女子就是不比胡人豪迈的,跟着自己的心走不好吗?只要是喜欢,强盗又如何?” 只是许多人都无法克服世俗的眼光罢了。

再说修琪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而玉笔,业已是一个近而立之年的男子。

修琪生性开朗,武艺不凡,自小跟着金子习武跟着玉笔读书,所以也是金山寨上第二个读书人。平时见来倒是也有女孩子家家温柔似水的模样,可一旦拿了刀却也能与一般男子争个高下的,身手灵活断风削水是不在话下。

山寨里一群大男人,自是对这自己拉扯大的娃娃疼爱有加,下山截得了什么好玩艺儿都爱给她留着。什么纸鸢啊,银铃铛的。而她就只当两件玩艺儿是宝,一件是三哥给买的银钗子,一边细而修长,一边宽而扁平,有刻纹,是凤凰。二则在于一个玉扳指儿,翠绿翠绿的。玉扳指儿倒不是寨子里谁给的,只缘于一年冬天……那一年,莫修琪八岁。

八岁的孩子傻乎乎的只顾玩乐,整日跟在三哥莫玉笔的屁股后面打转。只因莫玉笔最是惯着她。修琪年纪虽小辈分却不低,同样叫金子大哥,底下的兄弟都叫她作小当家。也许是因为自小跟着莫玉笔姓,她有什么事儿都会先与三哥讲,包括那女子成长中的尴尬境遇,她向三哥讲了,三哥却叫大嫂来帮忙处理。可尽管如此,三哥依然是她最相信的人。

那日三哥成亲,修琪哭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偷跟着二哥下山“做买卖”,骑着那匹她心爱的白马“疾风”。

从前大哥他们下山去总也不带她的,可她知道这金山寨做的是什么买卖,不过是杀人越货罢了,虽未亲眼见过。三哥总是很保护她,曾说她是寨里的重点保护对象。三哥对她好她也知道,还有寨里大大小小所有的兄弟,只是她总是要成长的对吧,尽管如今是那她三哥成金做了借口。她不喜欢那个兰嫂子,应该说是非常讨厌的程度,那是个柔弱不能自理的江南闺秀,娇滴滴站在那里就能抢占三哥的大把时间去,原本那些时间都是用在她身上的,教她读书也好,陪她玩也罢,总之,成亲这种事情会让她觉得失去了她的三哥,她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

同时,她想不通这个叫柳如兰的女子为什么会想要嫁与三哥,江南和大漠的景色应该差得很远的罢?她曾听三哥讲过的,三哥曾在江南生活。一个江南女子,千里迢迢嫁来大漠,嫁得还只是一个强盗?当然,修琪觉得三哥是顶好的,只是她也模糊了解到强盗是个什么职业罢了。她倒不是觉得莫玉笔此人不值得托付,只是觉得强盗的身份终究不是很能上台面。而且重点是,她隐约知道,她的三哥或许再不会像以前那样对她好了,因为有了另一个人来分享他的爱。她失宠了。

负气般地,莫修琪伏在疾风洁白的背上冲入二哥与别人的厮杀,这也是她头一回见到那么多的血,到底还是害怕了。她看到许多人躺下没了气息,怕得哭了。却见一道银光一闪是迎面而来,忽而身子一轻,被二哥架起在了他的身前。

“二哥!”修琪感到无比温暖。

苏平轻揽着她的腰,手中还牵着缰绳,一手举刀,频繁下落。

刀光剑影中,莫修琪见着一个年纪与她相仿的男孩,那人倒是没有哭泣,面容冷峻紧张兮兮。一时间,圣母心泛滥,头脑一热勇敢了一把,跳下马,拉那个男孩躲藏。苏平在马上大骇,着急大喊:“修琪!”

风声,剑声,喊声,隐没在大漠沙尘之下,只在一瞬间。

修琪握着男孩的手,蹲在一堆木篮后,厮杀白热化了。

疾风长鸣,见不远处莫玉笔正风尘仆仆地赶来,这才是新婚第二日,见血光是为不吉。

平日的玉笔少爷少言寡语彬彬有理,这日却忽如疯了一般,面容亦狰狞着。握一长剑胡乱砍下,不论妇孺。一干人很快死尽,或许只留了一个活口,就是修琪身边的这个人。

莫玉笔渐渐恢复理智: “都瞒着我对不对?是他们?李德友那狗贼的家眷?他人呢|?那他人呢?”他大吼。

所有人都不语。

“他要我成为孤儿失了所有亲人,我要他血债血偿!老贼,你在哪?你这老贼看啊!你的家人,你的家人全死在了我莫玉笔手下!我叫莫玉笔你记住!莫冠才的儿子你记住!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疯了吗?”苏平轻言,“你当真疯了?”

“什么?”莫玉笔感到困惑,“我……”

“砰!”苏平给了他一拳众人皆呼。

“什么都不顾,看也不看见人就杀!你是魔鬼!”苏平狂吼,“修琪也在,修琪也在这些人中!”

“什,什么?”玉笔瞪大双眼道,“你说什么?”

眼见着苏平流下泪来,他重复:“修琪跟下山来了,修琪跳下了马,修琪在这群人之中,而这些人被你一个不留的都杀了明白吗?莫玉笔,咱们的修琪被你杀了!”

“什,什么?修,修……”玉笔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

躲在一边的修琪此时正无措看着眼前这个画面,三哥为自己伤心欲绝?三哥也还是在意自己的啊,莫修琪偷笑,忽而又感到愧疚。自己明明活得好好的,却……可是她知道,这一刻是万不能出去的,因为身边这个男孩。她了解莫玉笔非常了解。方才的疯狂真的是已无法控制,而这男孩却是这一干人中唯一的幸存者。她知道李德友,那是个大官,却杀了三哥全家。这个男孩,是李家的人吗?唉!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再怎么说那男孩也与她一般大,就这样死去也太不值了。

于是,修琪做了人生中一个重大决定。

她告诉男孩儿,好生藏着,她会把疾风留下的。而在他们走后,他才可以出来,搜搜死人的身,该会有些银子和食物的。他可靠此,回家去。

言罢,修琪欲离开,却感知那男孩儿拉住了她的衣角,忙回过头去。

“你也是强盗么?”男孩开口道,这是他第一次和她说话,问题却是直白得很。

修琪骄傲昂起头颅:“强盗又如何?强盗我救了你的命!”

男孩微微一愣,笑了笑,他塞给莫修琪一个玉扳指儿并推她离开了藏身之地。瞬间,莫修琪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还是老八眼尖,随即呼喊:“嘿!小当家的还活着!”所有人大喜。

修琪紧握着那玉扳指儿心里慌得一批,扭捏着编了个蹩脚的理由跟着一众人回山寨。她说要和玉笔同乘一匹马,然后偷偷将疾风挂在路边的胡杨树上。因为所有人都很开心便没有谁注意到这些细节。

修琪坐在玉笔身前又回头望了一眼那堆木篮。心想她生平第一次造了七级浮屠,善哉,善哉。

其实许多年后莫修琪是悔不当初啊,不在于救人的善举,而在于留下疾风,因为那一别,疾风就再也没回来,尽管她又有了新的坐骑,那是一匹年轻的黑马,她叫它“枣归”音同“早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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